第57章 57
林中大雾四起, 高大的树木植株将惨白的天空分割成块状,枝桠间漫出昏黄的余晖,何磐抬头看了眼天空, 云霞散漫, 弥漫在天边,已是傍晚。
而森林被迷雾笼罩,雾气飒漫厚重扑面而来,将他们困在森林腹地已有一月有余。
十月份的时候,何磐和这些队员在陵城的一个线下探险活动相识, 他们约定好一起来闯素有“迷龙窟”之称的原始森林。
行程计划为一周, 可却在探险途中陡生意外, 他们被困在森林腹地,还四下走散,找不到出去的路。
何磐在林中找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地, 放下背包, 用打火机将捡来的枯枝点燃, 燃起了一个小火堆,驱散了一丝寒冷与迷雾。
她就地坐下, 一手抱着膝盖, 对着身旁沉默的男人笑了笑:“秦生, 你说我们还能不能出去呢?”
秦生抬头看着一望无边际的密林,偶有飞鸟掠过, 留下一两声怆然凄厉的叫声, 这片森林就像一座密不透风的囚笼, 囚锁住他们。
他不会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秦生,你会不会恨我?”何磐看着他漆黑沉顿的眼珠突然问出这句话。
是她一意孤行, 要来探险,所以她儿时伙伴秦生才会陪她来,可如今他们都被困在这荒芜之地,能不能活着出去都是个问题。
秦生回看她的眼睛,清亮的杏眸,他不想让她难过,摇了摇头,意思是说不会。
何磐却再也无法抑制地双手捂住脸颊哭出声来。
“对不起,对不起阿生,我对不起你,是我害了你。”
夜晚就快到了,她在害怕,昨夜里她亲耳听见同行失踪的莫莫好像在西南方向被狼分食了,叫声凄厉,划破这一方僻静的空间。
秦生垂眸看着她半晌,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却欲言又止。
——《血色童话》
又读到这里,心底像被一把钝刀一点一点割过一样疼,奉清忍不住又掉了眼泪。
放下剧本,她转身看着窗外不停歇的雨幕,星星灯火在雨夜中忽明忽暗,雾气飒漫,寒风透过窗户缝隙钻进来,冻得她一个激灵,原来已经是这样寒冷的秋天了啊。
脑海中回想着秦生和阿磐的结局,一颗心绞着疼。后来,他们死在雪地里,尸骨分离,谁也见不着谁。
她才知道,原来那天秦生欲言又止的那句话是“我很少恨人,也很少爱人,但是我爱你阿磐。”
可他却至死都没能说出那句话,他先她而死,为救她死在别人的尖刀之下。
想起这些剧情,奉清一颗心又难受得睡不着了,她翻出手机,看着crime lost的灰暗头像,她发了两条消息过去,虽然知道他不会回复,甚至根本不会看见。
可她还是发了,像一个人自言自语。
看着手机消息界面半晌,看得眼睛都酸了发胀隐隐痛着,忽然瞥见那个灰暗的头像亮了一会。
像一盏萤火一般,在漆黑的夜里亮了一分钟。
他会看见自己发的消息吗?奉清手指紧握着手机,一颗心忍不住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抬眼看了一眼窗外,树影晃动,在雨中胡乱地舞着,树叶剥壳一般纷纷坠落,在泥泞的街道上铺了厚厚的一层。
手机渐渐冷了,对面没有回应。
在这样漫长等待的瞬间,她又想起了他,已经四个月没见了啊,他过得还好吗?胃病还会犯吗?会否有一刻会想起自己呢?
手指扣着床板,她强迫自己不要去思考这些无用的事,她上次回南泽就该死心了不是吗?新闻上报道的,热烈隆重的庆贺的,是他要再娶另一个女人的消息。
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心口隐隐缩着疼,她半靠着床上,缓慢闭上了眼睛。就当是一场荒唐的梦吧。
她早晚会忘了他。
——
11月14日,南屿法庭。
庭审公开现场。
南屿各家报道的记者早就扛起了相机蹲在法庭外观看席上翘首以待,这场受人关注的审判将会全场直播。
法庭庄重而肃穆,法官手持法槌严肃地坐在主位上,原告,被告,证人,受害者,辩护人和合议庭的众位都在座位上静待开庭。
时钟的指针指向九点,法官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奉清站在辩护人席上沉默而安静,她一周前回的南屿,提前去狱中探望过父亲,隔着铁窗,她看着父亲穿着囚服,鬓角已长出白发,他好像忽然苍老了许多,全然不似从前那个高高在上的奉氏董事长了。
奉清一颗心沉顿而难受,她问父亲有什么心愿。
奉启航抬头看她许久,看着他唯一疼爱的女儿,苍白笑笑,他唤她,“囡囡。”沙哑而疲惫的声音。
“照顾好你妈妈。”
奉清握着话筒点头,忍住不哭出来,她知道母亲爱他,自从他入狱后,母亲有多少个夜晚没睡好觉,她都看在眼里。
“还有,囡囡,”奉启航顿了顿,继续道:“我希望你幸福快乐。”
奉清咬着牙,指甲轻轻地扣在光滑的瓷砖上,扣得手指甲生疼,她不住点头,轻轻回:“知道了,爸爸。”
“我是想问,您有什么愿望吗?案件真无转圜的余地了吗?我会给您请律师的,如果爸爸您还有什么重要的线索,请一定要告诉女儿。”
奉启航握着听筒的那只手僵了僵,神色闪过一丝不自然,旋即他低头看着面前的一方地板,叹了口气:“没有了,我是罪人,我罪有应得。”
“我对不起你们母女。”
“囡囡,回去吧。”奉启航不再看她,丢了听筒,转身往监牢里面走去,陪守狱警跟在他的身后压着他往更深处走去,渐渐的,影子也看不见。
奉清看着再也看不见的背影,心好像被石头堵住,闷得厉害。她缓缓放下听筒,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监狱大厅。
而外面,阳光炽烈,常青树木投下一片庇荫,却无论如何也挡不住树枝缝隙间那炽烈的光。
…
她目视前方,背挺得笔直,在摄像头移过来的时候也没有胆怯一分。
她安静而沉默地听着法官宣布被告奉启航的一桩一桩罪行,白纸黑字,历历数来,罪不可赦。
法官问被告:“被告,你是否承认上诉罪行?”
“你有权保持沉默。”
奉启航双手带着镣铐,垂着头,一言不发。
辩护律师打感情牌,从慈善和资助小孩学业角度为他辩解,说他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才会做出那些违法犯罪的勾当。
甲方律师反辩,“慈善不是遮挡罪恶的遮羞布,也不能掩盖他违法犯罪的事实!”
奉清被这两道声音折磨得痛苦不堪,她抬头望向法官手中的法槌,轻轻开口:“我父亲精神身体不适,我申请由我来应对他的指问。”
医生拿出医院开具的证明给法官看了,他敲下法槌,威严开口:“准。”
她双手握着话筒旁的水杯,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还是难忍,被这么多人审判,落到众人鄙夷的地步,她这骄傲的一生中何曾有过这样的时刻。
在两方律师不歇止的争锋对辩结束了第一回合的审判。法官敲下法槌宣布休庭十分钟。
奉清捂着心口,心悸难受得厉害。她靠着墙壁缓了会,抬头看着父亲的方向,对他笑了笑,示意他安心。
奉启航在牢中心血管恶化,吃药缓解了很多,现在在这样高压的环境下却也忍不住头昏气血往上冲。
他勉力点了点头,对奉清笑笑。
手指扶着木座扶手,奉清恨自己为何如此软弱,竟然连面对大众的勇气都没有了。
她抬头往陪审团看过去,她看见顾芝兰担忧地看着她,还看见了很多平乐的村民,目光或鄙夷或厌恶,但都不重要了。
他们现在生活得好就行了。
“清清!”熟悉一声,奉清抬头望记者团外面看,远远的便瞧着姚霜霜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半年没见了,她还是那样,做什么事都急躁。
姚霜霜抱着瓶功能饮料走到她身边来,伸手抓住她手心,关切开口:“为什么不联系我?手机空号,联系方式也全都删除,什么事都自己扛着,难道真的不让我当你朋友了吗?”
奉清看着姚霜霜拉着她手不放,听声音都要哭了,声音也柔和起来,她安慰她:“不是好好的吗,不担心了噢,乖。我以为你在国外,所以没联系你,是我的错,对不起我的霜霜姑娘了。”
姚霜霜破涕为笑赶紧把饮料递给她,“快喝哦,你是不是又没吃早饭?”
早上赶得急,她确实没吃早饭,笑笑接过她的饮料,拧开瓶口喝了几口,她对她说:“好了,没事了,回去吧。”
法官敲了法槌,宣布再次开庭。
这次的环节是原告提供物证人证。
她看见顾芝兰上了证人席,还有那些白纸黑字的证词复印件,一颗心绝望而平静。
证物提交至末尾,奉清看着对面还有一个席位是空着的。忽然忐忑起来,她移开目光不敢再想。
半分钟后,池律从法院里面那条长长的甬道走出来,一身纯黑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身材高挑,手腕上戴了一块cartier的手表,进来的那一瞬间便吸引了全场的视线。
拍摄的记者转过镜头去给他特写。
“以上便是本次的证人和物证呈现。”
手指掐手心,疼痛让她清醒,她该知道,他们早晚有这一天。
奉清强迫自己抬头直视他,不卑不亢,面无表情。
距离上次相见已经过去了整整四个月,他们散入人海,再也没有了任何交集。
他还是那样,高高在上。
英俊瘦削的面容带了丝苍白,薄唇抿成一条直线,他看着她,漆黑深邃的眼眸里却总显得有情。
奉清嗤笑了声,他不是说恨她吗,这四个月内,他大半已经与那所谓的安氏千金成婚了吧,已婚之夫凭什么这样看她,还是他本来就是这样,对所有女人都这样,花心泛滥。
咬着牙,她移开目光,不再看他。
后面法官问她,“你父亲是否承认证词所述?”
“承认。”
“你父亲曾经在边境走私医疗器材获取高额利润?”
“是的。”
“你父亲非法开采矿物,对当地居民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
“是的。”
“我们还有一位证人,请他陈诉。”乙方辩护律师忽然开口。
手指抓着桌角,奉清再也忍不住,她抬头直视镜头,直视媒体,对着全城的人宣布:“我替我父亲认罪,他对上诉所诉事实供认不讳,我请求法官就此休庭,进行判决!”
池律怔了一下,看着她穿着黑西服更显瘦弱的身体,心疼得无以复加。她这样认罪伏法,是不想再听见他的指控了。
辩护律师还在阐述:“原告这种要求不符合流程,我申请驳回。”
“己方证人还有奉启航更大的罪状没有陈诉,请求合议庭和法官允许己方证人继续陈诉证词。”
他本该说的是十三年前他父亲因为奉启航骗钱而遭受的横祸。
奉清一手撑着木桌,一手捂着胸口觉得自己快喘不过来气了。
她也怀着一丝私心,她希望父亲能少判些时日,至少她要看见母亲和父亲相聚的那日。
可是池律怎么会呢?他那么狠,她难道能奢求他手下留情吗?
再说,他恨她,更恨着她父亲,心里该是巴不得她父亲这辈子都不能出狱吧。
命运像一只大手,随意拨弄她的人生,起转沉浮,她半点反抗不得。
池律看着她捂着胸口难受的模样,心也跟着牵引着疼,在这样吵闹喧哗的世界里忽然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奉启航会得到他应有的惩罚,而他的惩罚却还在继续。
法官:“证人,请陈诉你的证词。”
“我弃权。”低哑冷淡一声,在这偌大的法庭里,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