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第章 两生欢喜
宋瑾没有想到余笙会出现在这场宴会上,他的眼神复杂,他身旁的温阮反而更加贴在宋瑾的身上,柔软一笑:“我就替他感谢余小姐的话了。”
余笙微微一笑,对宋瑾淡然说道:“不知我可否借你身边这佳人一点时间?”
也不管宋瑾的态度是如何,余笙走到温阮身边,声音冰冷妩媚,就像毒蛇嘶嘶得吐着蛇信子:“温阮,你最好这一辈子,都不要去美国。”
她抬眼看了一眼宋瑾,宋瑾依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余笙,他依然天真地以为,余笙会懂他的所有。
余笙也确实明白,宋瑾并非是那种移情别恋的人,他不喜欢温阮,每一次的行为都带有自己的目的。
她走到宋瑾的面前,白莹的手抚向宋瑾的脸,宋瑾也很听话得低下头,他那双墨眼总翻涌着余笙理解不透的情绪,而现在,她也已经懒得去明白。
朱唇微启,说出美梦破碎前最后一句话:
“宋瑾,我不愿在外人面前处理这些事情,会影响两家的声誉,宋瑾,你真让我觉得恶心。”
他的瞳孔猛地一缩,眼中闪过不可置信,那只修长的手下意识地想要拉住余笙,却被余笙给躲开。
她浅笑盈盈,目光温和,恰巧这个时候有一位服务员路过这里,从其中拿了一杯红酒,石榴红色的液体微微晃动,就像扑向礁石的海浪。
“我代表京城余家,以及余氏集团,祝宋先生与温女士百年好合,共结连理。”
周围人纷纷震惊不已,他们从未想过,余家那个被隐藏得很好的三千金,竟然会在这场宴会上出场。
她美艳至极,眼眸妖娆妩媚,红唇如玛瑙一样红润,身上所穿的浅青色的旗袍与白绒毛披肩完美地勾勒出她曼妙的身材,恰好掩饰住她的妖艳相貌,倒是有了几分大家闺秀的清冷风格。
这场宴会宴请了各大媒体,所有的镜头都在第一时刻对准了余笙的笑魇,都想要获得这份独家的消息,余笙笑得十分甜美,与宋瑾微沉的脸色形成明显的对比。
这番话一出,其他的企业家与那些在圈内具有知名度的人都顺着余笙的话向他道喜:
“宋先生与温小姐郎才女貌,天造之合。”
“祝宋先生早生贵子。”
……
一番恭喜的话把余笙给淹没,他们纷纷走向前,余笙悄然往后离去,其中也有人把她给拦下想要攀结,余笙微微一笑:“方才那些哄骗你们的话竟然也信,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哪能和京城的余家扯上什么关系。”
天阶夜色凉如水,宴会还未结束,司机也没有来,她漫无目的地向前走,一连下了好几日的细雨,在今夜里停了下来,春雨方过,街道上湿润,隐有泥土的芬香。
她今日也有了闲心,数着围绕着微弱月光旁那些发着亮光的小星星,月光不耀则星明,星光盛则月不皎。
忽然,一双手直接把她拉入那个微凉的怀抱里,那股铃兰花的清香扑之入鼻,不过随之的那股浓烈的香水味道却让人想吐。
余笙挣开他的怀抱,她眸色清冷,嘴角挂着一个不冷不淡地笑:
“宋先生擅自出来,可是会惹得场内那位佳人生气,更何况这些记者的镜头,可是会怼着温小姐使劲儿拍呢。”
他眉头皱得很深:“余笙,我不知道你会来。”
余笙忽然一笑,笑容是那样讽刺,春日的花儿总是夹杂着特有的清香,这种香永远都不会在夏季出现,正如她的少年,早已死在自己的记忆里,再也不会出现。
“所以,你若是知道我会来,定然不会带温小姐出席,恐我会伤了她?”○
宋瑾总是这么冷静,她最讨厌宋瑾这一点,无论在什么时候,他总是会表现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总能以为,自己能算计所有人。
他一字一句地说:“笙笙,你明知道,我对她没有半点情谊。”
余笙没有任何表情,她依旧面部带笑,轻缓地说:“宋瑾,你放心,我不会对她做什么的,相反,余家与宋家是世代交好,余家也是有责任去保护未来的宋太太。”
宋瑾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沉静了一会儿,才缓慢开口:
“余笙,你不愿信我。”
“不是不信,”余笙一字一句,敛起笑容,淡然说道:“是我不能再信了,宋瑾,这一次,我并非是突如其来,而是思考了很久很久,才得出的结论。
你负我太多,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你从未负过我,而是我们从头到脚,都是不合适的。”
她想了五年,等了五年,在这五年里,她熬着无比痛苦的思念与恐惧,每一次的闭眼,都是宋瑾与温阮在一起过的时光,他们相依相偎,好像只有自己,才是最不应该出现的旁观者。
青梅竹马的感情,最好的时光依然是孩提时代,这句话余笙早该明白,可依然抱有那么几分痴恋。
如今温阮再一次回国,宋瑾再一次与她相伴。
她以为她能够忘怀过去的那段时光以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能够去相信宋瑾,但她太高估自己了。
余笙微微一笑:“宋瑾,我原先想,与你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可吹了一番冷风之后,我又清醒了几分。
宋余两家几代人的友谊不能在我们这里断送,我可以忘记这些年来发生过的一切,继续保持着友情。
但我也可以发誓,我们将永远无法回到过去那段时光,我们只不过是熟悉彼此的陌生人而已。
到时候我会嫁给一个爱我的人,你也会娶她,我祝愿我们两家会幸福和乐,直至天年。”
宋瑾他的心感到一阵锐痛,他忽然发现,在自己充满利益与黑暗的短暂人生里,最后那一抹亮光正在逝去,再也无法返回。
自己做错了吗?
他不愿承认,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考虑了对将来最有益的方式。
“余笙,如果是针对刚才那一件事情,我可以向你解释。”
余笙还是像当年那样,微笑着等待着自己无力的回答,可就是这双眼睛,再也没有对自己的温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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