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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第章 梦的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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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盛有些诧异:“三天前你还否决得那么坚定,改变心意这么快?”

    余笙笑了笑:“总归赶不上时间的变化,你尽管去跟那个人说就好,余家已经派人前去派对,但切记要他们隐瞒,我也不会从正门进场。”

    “怕见不得人?”

    “时机不对,我并不能暴露我的身份,因为这会影响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姥爷在一旁忽然开口:“笙儿,宋瑾今日有过来过。”

    余笙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是吗?我竟然不知道。”

    余盛似乎想起来什么,对姥爷颔首抱歉道:“我要带小妹去外边买一些东西。”

    姥爷摆摆手,无所谓地说:“去吧,你姥姥还在厨房里熬汤,估计没个一时半会儿也熬不出来。”

    江南苏州的夜晚,只有水声的潺潺,他们有些人喜欢在门外的那棵大树底下吃饭,邻里邻间还会交换自己的饭菜,他们有说有笑,孩子们在一边聚着玩游戏,一条大黄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等待着人们的喂食。

    “我前些天参加了一场盛名在外的拍卖会,”余盛在自己身边开口:

    “拍卖会都是有私人隐秘性的,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然在会场上看到了宋瑾。”

    余笙没有说话,宋瑾一般很少出现在拍卖会这些场合,他有和自己说过,拍卖会的流程太过麻烦,他最是不喜,麻烦的事情。

    大哥继续说着:

    “他拍下来一件很漂亮的黄宝石项链,起拍价是五百万,最后他三千万的价格成功拍下。”

    余盛从手机里给她找出来那件黄宝石项链的图片,给余笙看。

    这串项链果然漂亮极了,璀璨的黄宝石就跟一颗明月一样,周围是钻石与黑钻缀饰,余盛告诉她,这项链的名字叫做永夜,是已经过世的卡拉索设计的首饰,曾经被亨利伯爵夫人所珍藏。

    余盛在这里待的时间并不长,在得知余笙会参加宴会后,又匆匆赶飞机回bj,临走之前,难得展现出了一番关怀:

    “在苏州这里好好待着,我可不想再从bj飞到苏州来给你收尸。”

    姥爷本想给她请一些造型师化妆师来给自己点装,又遗憾地说这里没有那些高定礼服,还想让司机载着余笙去珠宝店把镇店之宝给买下来。

    余笙笑着拒绝了,给自己挑了一件素雅的淡青色旗袍,最近天寒,又是小雨连绵,又在外披了一件白色绒毛披肩。

    旗袍上绣着瑞祥的桃花,用金线缝制出桃花的边线,又加以白色的线缝制出形状,显得素雅至极。

    她用一根白玉簪随意地绾了一个发型,连妆都没有化,而是呈现出一种大气素雅的大家闺秀的气质,红唇微抿,眉眼如黛,一股清雅的韵味从中而生。

    姥爷欣慰地点点头:“不错,这才能看得出来,笙儿是我们苏州的孩子。”

    余笙则有点担心,这样的装扮是否太过招摇,一旁的司机感叹地说道:“小姐生了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模样,无论是穿什么,哪怕您就简单地披一个麻袋进场,定能艳压四方。”

    她没有从正门直接入场,而是选择了小门,主招待人在那里早已等候自己多时,她是一个挺漂亮的小姑娘,但并非是举办这场宴会的主要人物。

    “是余笙余小姐对吗?我是这场宴会的主要负责人,我来带您进入会场,请随我来。”

    她并不想太过招摇,从暗门进入后,就一直在一个较为阴暗的角落处,举着盛满威士忌的酒杯,像是一个紧盯着自己猎物的猎人,安静地巡视。

    这场宴会很有特色,与以往自己所参加的那些金碧辉煌,绚烂璀璨的会场不同,这个会场是以黑白色简约风为主,中心处摆着一架钢琴。

    自己还是来得早了,她是掐着点来的,宴会早已开始,可自己要等待的人物还没有出现。

    其中来过不少熟人认出她的身份,来到这里和她热络会谈,其中大多都是谄媚讨好的话语,余笙很有礼貌地一一回应。

    又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的内心不免有些雀跃,还有几分自嘲,自己还是太过大意,竟然是轻信了温阮的话。

    这场宴会的主办人是一位名叫苏沐的人,据说他是电竞队出身,竟然转身经商,倒是不可思议。

    余笙找到他,他是一个很有礼貌绅士的人,得知余笙要离开后,还送给余笙一份伴手礼。

    余笙笑了笑:“像苏先生这样的人,日后的某一天必然会成功,飞腾黄达也是迟早的事情。”

    苏沐也回以一个淡雅的微笑:“那就静候余小姐的佳音了,余家能够前来,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荣幸,能够接待你们这样的贵客。”

    “不必去划分三六九等,你日后也能成为这样的人,”余笙缓缓说道:“这场宴会,我在等一个人,可是还未曾等到。”

    就在话落下的那一刻,会场的大门突然被人打开,所有的灯光都聚集在门口,给予主角最为闪耀的光环,在场的所有人无不表现得十分热情,都想要上前,与这位主角能够有几些相交。

    余笙面色苍白,就在刚才,她给自己编织了一场最为美丽的梦,可就在下一秒,一块无比沉重的巨石把这场美梦砸得稀碎,碎片滑过她的心房,造成永远都无法治愈的伤痕。

    她会永远永远记住这个时刻,记住他现在的光彩耀人,还有身旁佳人的温柔如玉,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颈上那串引人注目的明黄色宝石项链,显得格外讽刺。

    她冷笑一声,随后迈着步伐不紧不慢地走到一旁,在经过苏沐时,她轻声说了一句:“他们很相配,是不是?”

    也许是周围人感受到了余笙所散发出来的冷意,不知不觉地,就为她腾出一条小道,她在最前面,带着最甜美的笑意,鼓掌欢迎:

    “宋先生身旁的佳人可真是明艳四方,与宋先生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周围人也纷纷附和:“是啊是啊,郎才女貌,般配得很。”

    余笙的笑意更甚,她的眼眸平静,丝毫看不出现在的心情。

    ------题外话------

    追妻火葬场要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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