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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第章 没有力气再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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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权利让我去听你的解释,”她缓慢地说:“可我也有权力,对你的解释保持怀疑的态度。”

    说完这句话,她头也不回地向后走去,人生的道路道阻且长,自己能够将年少时美好的时光记住便已经足矣,不能再奢求太多了,上帝早已给了自己惩戒。

    但没有几秒钟,宋瑾再一次拉着自己的手,他的力气很大,余笙一时没有挣脱开来,他头一次为自己低下头:

    “笙笙,别走。”

    余笙红唇微弯,勾起一个讽刺的笑容。

    一个清脆的响声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响起,在这寂静的夜里,扰起了还在睡眠之中的萤虫,它们点着如星光一样的灯火,慌乱朝远方飞去。藲夿尛裞網

    白皙的脸庞上浮现出一个明显的红印,他没有躲,这张宛如艺术品的脸有了这道瑕疵,格外惹人生怜。

    余笙这一巴掌用尽了力气,她在美国有受过专门的训练,若不然光靠着谋略也不会成为组织的主要领导人。

    “宋瑾,你真让我觉得恶心,”红唇微启,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依然不愿意放开自己的手,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墨眼在黑夜之下,余笙看不到藏匿于他眼眸之下的感情,余笙讽刺道:

    “我看不起你,宋瑾,我想要的东西,你给不起,我不想要的,你自恃为珍宝所赠予我。

    我只是想要一份不掺加任何杂质的爱情,我容忍你太多太多次。

    你想要利益,你急于求成,我理解,但我也有资格去厌恶,放弃。

    我恶心你,看不起你会为了利益去利用任何人,我甚至都无法保证,你是否爱我,是否已经放弃了温阮。”

    宋瑾还在企图解释,余笙早已经选择不再听取他任何的话,她抽出手,缓慢攀上自己脖颈的那条天鹅项链。

    戴了这么久的项链,她从没有想到,原来这条项链这么容易就会被自己扯下。

    她只是随手一拽,就轻松把项链拽了下来,冷着脸,奋力将这条项链扔在他的脸上,红唇勾起一个淡淡的笑容:

    “虽说它的材料不过是以银与碎钻制作而成,自然比不过温小姐所佩戴着的永夜,但好歹也是我过往云烟里唯一具有代表性的东西。

    宋瑾,你不缺金钱,我也想不出有什么能够送你们的。

    不如就把这条项链曾予你们,就作提前给你们的新婚礼物。”

    刚好一辆出租车在旁边经过,余笙拦下出租车,正欲上车时,她最后看了一眼宋瑾,看着这个自己曾经深爱过的人,俯下身子,卑微地把地上的那条项链拾起。

    可这条项链终究被岁月侵蚀,在他拾起的那一刻,突然碎裂开来,崩裂在地上,他似乎失去了什么最为宝贵的东西,那双犹如艺术品的手狼狈地在地面上四处翻找,却再也找不到。

    不远处,一个明黄色的身影提着裙裾朝他身边缓步走过来,永夜的光芒果然名不虚传,哪怕是在这样黑暗的地方,也有着自己的光亮。

    不知道为什么,从这一刻开始,她厌恶起了明黄色,讨厌起了永夜这样的黄宝石。

    璀璨华贵的永夜与自己这条不知名的天鹅项链,赫然成了明显的对比。

    直到现在,她才明白。

    原来,他给自己的爱竟然这么廉价。

    她在远处,看着她与他相靠,温阮那只如玉一样的手轻搭上他的背部,目光温柔,当真是世界良配。

    “姑娘,去哪?”出租车司机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出声问了句。

    余笙回过神来,也不愿再看像这样的场面,自己也该退出了。

    她们都认错了,误以为把对方的依赖当作爱,尤其是余笙,他们之间可以是最好的友情,但不会是最次等的爱情。

    哪怕是友情,等一方有了心爱之人时,另一方都要主动退出,这算是基本的原则。

    真的该放手了,算是对自己过去二十多年做最后的告别,她不会再去参加宋瑾的人生,在剩下的时间里,她只想拿到自己想要的,然后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再往后的话,她就算不准了,但离开宋瑾,会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去木渎古镇,麻烦了。”

    她在这里太孤独了,没有人愿意接纳她,她自以为最能够在自己背后保护的,却是第一个背叛了她。

    余笙现在只想靠在家人的旁边,安静地喝上一壶香茗,吃上一笼甜点,在夜色凉亭里,静静地听着过往的风声。

    姥爷姥姥都习惯早睡,当看到余笙一脸疲倦地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都不免有些吃惊,姥姥连忙把她扶到屋子里。

    水轩庭榭,青苔在周围的礁石遍布,红色的锦鲤在小池塘里已经睡去,她和姥姥步上这座小石桥,朝着房间的方向走去。

    再向左方一点,是一棵很老很老的梧桐树,她和宋瑾小时候最喜欢爬到上面,在风吹树梢的时候,吃上一块香甜的和菓子。

    如今触景生情,但她的一颗玲珑心早已满是伤痕,不再感受到哀伤。

    她靠在姥姥的身边,低声疲倦地说:“姥姥,我好饿。”

    姥姥心疼地握着她的手:“我的好乖孙,你这是怎么了?姥姥这就给你去熬玉藕排骨汤喝,呀,怎么还有眼泪掉出来了?乖宝,哭吧哭吧,姥姥在这儿呢。”

    姥爷在一边沉默地看着她,晚间风凉,两个老人的身影在月光下格外的瘦削,姥爷随后沉重地问她:

    “笙儿,告诉姥爷,发生什么了?”

    余笙淡然一笑:“没有发生什么,只是最近真的太累了,弄得我处理不过来,我果然还是没有我大哥的那份魄力。”

    姥姥心疼得不行,眼睛红红得:“哎呀,早就说过了,许余两家又不是没有钱,养着你又不是不行,你一个被宠的大小姐,怎么能去做这些事情,多累啊。”

    姥爷走到她的身边坐下,他理解自己外孙女现在的心情,过了许久,他有些不确定地问:“是和你大哥今晚所说的事情有关?”

    “姥爷,你有听说过永夜这条项链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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