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前往水龙之森
“你打算去哪里?”
我收好刻着“伊芙妮”的身份牌,就听佩恩向我问起接下来的计划。
“我打算去水龙之森。”
我倒也不打算隐瞒。毕竟我提取过佩恩的记忆,他不是一个贪心到会背刺我的人。虽然但是,他的嘴是真的很毒。
“你去水龙之森干什么?那里又没有龙。”
“我又不是要进森林。”我扯谎道,“那里比较荒凉,好藏身。”
“算了,虽然我觉得会有更好的出路,不过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慢走不送。”
佩恩说完,向我挥手告别,就再不说话了。我整理好行装,从意犹未尽的艾儿手中接过土豆,又想起来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你知不知道怎么重生断肢?”
“很不容易,而且我没听说过那种魔法。不然这世上怎么还会有那么多断胳膊断腿的人呢。”
这倒也在我预料之中,于是我最后说了一句“谢谢。”便戴上兜帽,转身离去。
关上门之前,我听到艾儿问佩恩:
“不能让公主姐姐留下来吗?”
“……如果留下来,她身边所有人都永远不会安全,想杀她的人太多太多了。”
我冷笑一声,再没有犹豫,把门轻轻关上。
芙德罗艾。
无论我如何否认,这都是我今生必须背负的名字之一。
真是可悲啊,仅仅作为一名公主出生,这辈子就都不再是自己的了。
这和前世差距可真大。
我低下头,发现土豆正抬眼望着我,眼神里有三分悲伤,三分不忿,还有四分感同身受。
这小家伙真是通人性。我这么想道,心下开始嘲笑那个奴隶商看走眼了:这小狐狸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白狐狸。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化形成美少女贴贴。
我想象着那副场景,便开始姨母笑,直笑得土豆瑟缩成初见时的那一团毛球。
土豆:这吸血鬼疯了。
不过好在昨晚给她好好洗了个澡,现在她的毛发雪白无瑕,整个一团棉花糖一样,看得人喜欢到心都化了。
可爱,想rua。
我忍住rua她的冲动,出了城门,便全速向着目的地飞奔而去。
水龙之森在黑森林以东大约七百公里的地方。我每天除去打猎、睡觉和给土豆做饭的时间,再除去应对拦路魔兽的突发状况,一天能有三四个小时赶路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更何况我不是每时每刻都能跑出全速的,再加上土豆在第一天就开始抗议我跑步赶路:跑起来把她都颠吐了。
这样满打满算,七百公里怎么也得走上个十天。
好在途中几乎不需要翻山越岭,否则只会更累。我和土豆一鬼一狐,就这么忽快忽慢地赶着路。
出发后的第七天晚上,我醒得很早,在附近的草原上抓住了一只弯角羊,会放电的那种。
这种羊会使用雷魔法放电来护身,通常是通过那两根导电的羊角放电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它的身体里就不带电。
于是乎,在吸血的时候,我的舌头都被电麻了,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结果在恢复正常之前,我被土豆笑话到无地自容。
“李债笑!债笑吾就皱你了(你再笑!再笑我就揍你了)!”直到我发狠吓唬她,土豆才收敛了动作,但是小肚子依旧一抽一抽地颤抖着,腿都有点站不直了。
下次一定要先杀再吸。我暗自下定决心,手上却是不停,开始拆卸这只羊。
经过数日对猎物的拆解工作,我逐渐摸索出了一些关于这项技艺的窍门:例如何种剥皮方式能够既迅速又完美地完成任务、如何操作才能避免内脏受损等等实际上,类似这样的难题大都能借助暗魔法轻松化解。与亲自动手相较而言,其效率之高着实令人惊叹不已。
这便是魔幻世界所带来的便捷之处么
我回想起最初自己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去剥皮的时候,一旁的土豆投来的那充满疑惑不解的眼神,分明就在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
你不会用魔法吗?你这个野蛮人!
每每思及此处,我便感到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罢了,反正我是个一个月之前还不会魔法的小白,爱咋咋地吧,不丢人。
一个小时之后,我看着大快朵颐的土豆,思索着过一会儿怎么跑能平稳到她不会被颠醒。
我们就这样走走停停,一路来到了水龙之森外的小城罗尔。
这里在一百年前还只是个小镇,然而在一百年前的某一天,有一小拨冒险者在水龙之森里偶然发现了一种极其纯净的水魔法的结晶,经过实验,人们发现这种水魔法结晶可以提升人的水魔法适性,就此引发了一场热度空前绝后的“淘晶热”。
热度有多高呢,简单来讲,即便水龙之森里面的水魔法结晶仅仅被开发了几个月便消耗殆尽,但百年前那小小的罗尔镇依旧凭借着这笔横财发展成了如今的罗尔城。至于之后渐渐衰败的历史,其实也在意料之中:毕竟水龙之森里没什么稀缺资源,于是罗尔城最后就沦落到了现在这般高不成低不就的田地。
并且在那之后的五十年,水魔法的领域经历了一次大跃进,而那个时代里的每一个种族的代表魔法师无一不具有水魔法适性。
这个如今显得十分萧条的小城罗尔曾经的辉煌就是如此耀眼,在这弹丸之地上所承载的历史就是如此沉重。
然而这水魔法结晶并不是我来到水龙之森的理由,至少不是核心理由。
我来到这里的原因涉及了两个被我提取到的记忆。
首先,我从吸血鬼美男的记忆中得知,所谓的魔法至尊,是两千多年前的一个不知名的人物,最大的特点只有两个,一个是空前强大的魔法,一个是全能的魔法适性。
其次,在吸血鬼美男的记忆中,王族掌握着两条龙的位置,一条是水龙,就在水龙之森中心的湖中沉睡;另一条是雷龙,在北方的天雷谷里沉睡着。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我从佩恩记忆中获知的信息,也是他藏得最深的秘密:他在十五年前协助政变,灭杀掉了一个国家的皇室,仅仅是为了能分到一块这个皇室传承下来的水魔法结晶。
至于这个皇室,自然就是原身芙德罗艾所在的那个德尔皇室。
所以作为佩恩唯一的黑历史,也是他不得不从冒险者一线退居下来的核心原因,原身芙德罗艾的存在是不被他,以及许多既得利益者所允许的,这也正是为何芙德罗艾被囚禁在高塔十五年之久,也是为何一个区区痴呆皇女私奔,就会被全国甚至邻国大肆通缉乃至劫杀。
芙德罗艾,你是真的惨啊。
希望你下辈子投个好胎,最好别太傻了。
所以我利用佩恩这十五年心中不断增长的忏悔之意,以及可以让他光明正大重回一线的,猎杀吸血鬼的功劳,换了我身死的官方认证。
而且不怕他反水。如果他反水,那么所有人在追杀我的同时也会收拾他这个叛徒。
反观我就没这个顾忌,我不求名不求利,寿命到点不死也得死,大不了我就转世跑路,谁怕谁。
可惜了,我能读佩恩的记忆,佩恩不能读我的记忆,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被算计了,被卖了还帮着数钱那种。
嘛,至于他在我可能的掉马之后死不死,我的评价是该死,好死,最好去死,就当帮原身的爹妈报仇了。
然而原身芙德罗艾的水魔法适性是不是通过结晶得到的,这一点我并不知晓,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晶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可以让人获得魔法适性。
再结合水龙之森中有水之元素龙沉睡的事实,不难推测这结晶和水龙很可能是有关系的。得到了结晶就能获得魔法适性,得到所有魔法适性就能复制魔法至尊的第二个特征。
因此,前往水龙之森就毫无疑问成了我的第一选择。
退一万步讲,就算获取魔法适性的结晶和龙族没有关系,我也可以通过提取龙的记忆来得到更多信息。
毕竟龙的寿命长到离谱,它们甚至有可能经历过魔法至尊存在的那个时代,可以算是历史的活化石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如果提取了龙那长达几千年的记忆,哪怕只经历一次,我还能不能保持自我不被同化。
理论上讲危险性很高,所以最好还是别搞那劳什子的记忆提取,能谈判就谈判吧。
我可不想把自己洗脑成一个老古董。
来到罗尔城之后,天色已近正午,我顶不住困意,带着土豆找了家旅馆住下,进门之后随手用暗魔法把窗帘拉起来,扑在床上倒头就睡。
等到我从酣睡中醒来时,拉开窗帘一看,太阳堪堪西坠,光芒柔和到连我这只吸血鬼都不觉得烫。
正当我站在床边看着落日发呆的时候,土豆开始在我背后“嘤嘤~”地叫起来:我今天早上急着赶路没给她做饭,土豆大概被我饿得够呛,已经忍不住想要用小爪子挠我了。
我一时间觉得她急切的样子十分好玩,便决定先逗逗她再出发:
“土豆你怎么了?要抱抱吗?”
土豆气得直哼哼,嘴巴一张一合,向我比划起来,表示她饿了。我假装自己没看懂,径直凑上去趁其不备一把抱起,开始撸她的大尾巴。
一边撸一边嘴上还不忘记欠揍道:
“果然是想抱抱了。来,让姐姐吸两口。”
土豆尖叫着抵抗,一口咬住我那只在她浑身上下不安分的手,发出低低的呼噜声威胁我。
然而。
“抵抗是没有用的,抵抗只会让你显得更好欺负欸嘿嘿。”
她生起气来也好可爱,可爱得让人想往死里rua,想把雪白的毛揉成一团棉花糖吸一整天。土豆的叫声很像人,确切地说,像一只可可爱爱柔柔弱弱的小萝莉在向人撒娇,哪怕她实际上是在喊着“再不放手我咬死你”。
我现在才明白纣王当年是怎么想的,于是如今“批判理解成为”的三大阶段被我一步走完。
没办法,狐狸如果都像土豆这么可爱,可以想象,如果成精了就更顶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