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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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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真相大白,安陆县的几个主要官吏稍稍一合计后,便由狱椽行开始当堂“读鞫”,也就是宣读判决书。

    这一来,喜便见识到了秦律的缜密,整个案件分成几个部分,每一种罪名单独列出,都有对应的处罚。

    首先被定罪的是供。

    他所犯下的是在学室中欺凌书的“贼伤人罪”,还有杀害书的“贼杀人罪”,最后就是诬告喜的“诬告罪”。

    这三项罪名里,单单是一项“贼杀人罪”,就妥妥地是死刑,三罪并罚,供被处以髡、黥之后,再处以磔刑,

    等剃了头发,脸上刺字之后,再当众处死,分裂尸体后看透,悬首张尸示众光想想那血腥的场景,喜的头皮是一阵阵的发麻。

    宣读完供审判之后,接下来就是该给右县尉护论罪了。

    “右县尉护,身为安陆县寺官员,本该持二尺简牍,向治下百姓宣讲律令,却知法犯法,包庇凶犯,制造伪证,诬告他人。

    四罪并罚,当处以髡、黥、戍边!但念其有爵位在身,削除四级爵位赎罪,改为髡、黥,服城旦之刑。”

    有限维护奎在上,呆呆地听着自己的判决书。

    他是成年之后在秦军中服役,在多次战争立功授爵,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大夫”,

    因从军中转入地方任职,依照秦律的规定提爵一级,也就是说,

    从军队转业到地方任职,原本的爵位自动提一级,也从“大夫”升为第六级爵位“官大夫”。

    身为一个原本的楚国人,能在现今的秦国获得如此高的爵位实在是不容易。

    但是在右县尉护看来,既然已经不用的在军中为了爵位搏命,那也该静下来来享受享受了。

    然而天不遂人愿,自己的儿子供因为常年跟着他的爷爷生活,

    在他爷爷的宠溺下养成了无法无天的脾气,于是便学室闯下如此祸事。

    可终归是自己的儿子,他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去世,

    所以也就起了回护的心思。原本以为凭着他在南郡的家世,解决这一个案件再轻松不过的事。

    却偏偏碰上以县丞恕为首的一党的铁面无私的秦人官员,

    事发后,他一边在安陆县中上下打点,一边派人通知出任郡司马的族兄。

    可他忘记了这是在秦国,至少在明面上,没有人敢公然收受贿赂徇私枉法,

    秦律黑白分明的标注着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更何况还有县丞恕等一群从小受秦律熏陶的官员盯着!

    但到最后,还是让他找到了一丝缝隙:买通了县狱负责存档的小吏,

    从小吏的口中得知供在犯案时,身上的刀笔遗落在了现场,并被已经被列为案件的重要物证。

    于是他连夜找到了自己的儿子供,让供矢口否认自己的刀笔有所遗落,并有重新制作了一支供随身携带的刀笔。

    只要一口咬定县寺的证物中的刀笔不是供所有,那么这场官司就能赢!

    但谁曾想,案件正按照右县尉护的预期发展时,儿子供在喜巧妙的诘问中败下阵来。

    一向心性稳定的供,居然在一个刚刚进到学室学习不到半年的喜的手里翻了船!

    若是只是这些,还不足以让县寺定供的罪,最可恨的是自家的隶臣苟,居然在关键的时刻背叛了他,

    最终导致功亏于溃!

    宣读审判还在继续,供父子二人的罪行得到了惩罚,其他的帮凶自然也不会被放过。

    接下该接受审判就是禽了,只听狱椽行读到:

    “学室弟子禽,受他人蛊惑,诬告同为学室弟子的喜,盗取他人财物,诬告反坐,削除学室弟子之籍,处以髡、鬼薪半年之刑。”

    秦律规定髡、耐之刑可以用钱赎买。鬼薪、城旦之类的处罚,爵位在“上造”以上,可以用爵位赎,改为从轻处罚。

    城旦、鬼薪之类是一种劳役,相当于劳动改造,但这种劳动改造的苦,是身为后世人的喜无法想象的。

    宣读了禽的处罚,按理说应该轮到了郡司马元,但因为郡司马元的户籍所在地是在郡城,依照秦律必须户籍所在地进行处罚。

    再加上,郡司马元任职的府衙高于安陆县,所以在此就没有对郡司马元进行处罚。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隶臣苟的处罚没有宣读了。

    鉴于隶臣苟是郡守腾亲自带来的,对于隶臣苟在其中有没有立功表现,县寺不好做出判定。

    于是,狱椽行和县丞对视了一眼,县丞恕当即明白了狱椽行的意思。起身走到郡守腾的面前,说道:

    “隶臣苟是否在此案中有立功表现县寺不好判定,还请郡守大人示下!”

    安陆县官员对于此案的判罚,郡守腾心里是相当的满意,

    本就存心来安陆县巡查一番的他,不打算干涉安陆县官员的判案,

    于是便将隶臣找到自己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随即便静静地等着他们对隶臣苟的判罚。

    得知了事情经过的县丞恕,招右县尉阳和狱椽行二人稍稍商议后,只见狱椽行再次走到大堂中央,朗声宣读:

    “隶臣苟,因揭发案情有功,处以罚没军中服役!”

    县寺这样的处罚看似对隶臣苟很不利,实际是给了隶臣苟一个改变身份的机会。

    隶臣苟原本的身份是右县尉护家中的私奴,想要改变自己的身份极其的困难,除非的主家大发善心解除奴隶的关系。

    否则他的一切都是为右县尉护所有,甚至是他的命!

    现在县寺判他罚没军中服役,也就是说他的身份已经从私奴转变为官奴,秦律规定官奴是可以以爵位为自己赎身的。

    也就是说,只要隶臣苟在军中获得爵位,就可以恢复自由之身!

    这对于隶臣苟来说,也是一个小小的奖励。

    听完宣判的隶臣苟,一脸的激动,当即跪在地上,向县丞恕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

    就在隶臣苟庆幸自己有机会成为自由人的时候,右县尉护却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我不服!”

    回过神来的右县尉护,声嘶力竭地吼道:

    “我不服,我要乞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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