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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教育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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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以教政大臣、源亲王浅民(从一品下)为首的教政、吏务、财政等部高级别官员的多轮的会议商讨,并报泉皇四世御批,决定下发《官立学校改革方案》、《朝廷教育费用拨付方案》、《泉联入仕初选考试管理条例》。

    《官立学校改革方案》中规定:今后学校只划分为官立和非官立两种,其中非官立学校中分为皇家办学、民商办学两种。自即日起,官立学校分为直立、部立、州立、府立、县立(镇立),任何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学校不得再使用官立名号、官府要在一年内全部逐步撤出管理,并划清资金界限。直立学校即为朝廷直接设立的学校,由教政大臣设官直接管理,名单如下: 泉联大学;泉联中学、泉联天生中学;泉联第一初等学校、泉联第二初等学校、泉联第三初等学校。各州、府立学校由各州府学政官负责管理,各县(镇)立学校由知县(镇)事负责管理。上级学政官员可监督管理下级学校事宜,教育督察使司总督全国学校教育事宜。各官立学校招录学生一律以《皇朝选学录》、《官立学校生员名额录》为准,有官员敢于违反者,轻则罢职,重则刑罚。

    《朝廷教育费用拨付方案》中规定: 各级官立学校皆有朝廷财政补贴,地方官府统筹办学。直立学校全由朝廷财政供给;州立学校由朝廷财政负责一半,州府统筹负责另外一半;府立学校由朝廷财政补贴三分之一,州中负责补贴三分之一,府内自负三分之一;各县(镇)立学校,皆由朝廷、州、府财政按办学优劣给予适度补贴,其余皆由县(镇)自行统筹。

    《泉联入仕初选考试管理条例》中规定:各级文武官员子弟按评等优良中差给予入皇家官学待遇,正四品以上官员子弟评等良及以上者、正六品以上官员子弟评等优者可皆入高等教育之皇家政治学院学习,后由吏务根据成绩授予正八品上中下官职,并报泉皇陛下御览。正八品以上文武官员子弟评为优良者、从九品下及以上正序文武官员子弟评为优者皆可以官学生身份自由入读皇家军官训练学校、皇家礼仪学校、皇家文化学校、皇勋体仁学堂,业后可按成绩等次授予正九品以下官职,或选入皇家政治学院深造再读。未满足上述条件之官员子弟,皆由各地方官立塑才学堂收容补习,学有所成者,可再参加评等考选,不成者皆可免费补习至成年。

    为方便新政具体落实,源亲王决定让三名大臣级(正四品以上在任官员方能称大臣,有直接奏本到御前的权力)官员分管南、中、北三大区域,教政副大臣为李明为(正三品中)负责南行诸州教育新政实施,教政副大臣何洛平(正三品中)负责中行诸州,教政协理大臣陈从臣(从三品下)负责北行诸州。同时,为淘汰冗员,决定撤掉三大区的学政总知系统,正五品以上官员由教政大臣办公室安排任职,其余官员由教政大臣请三区处置使妥善安置。凡有特殊情况者,可向教政协理大臣陈从臣(从三品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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