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鱼叉
一大早,太阳还没有出来,村庄是安静的,鸡鸭已经开始躁动,偶尔会听到一两个早起的人的咳嗽,传得很远。一片两片的薄雾被早晨的寒湿撕成了透明的白纱缠绕在村庄后面的杨树林里。不远处的河堆像一把出鞘的利剑指向遥远的东方,天边那淡绿的外壳一下子被挑开了,鲜红的蛋黄缓缓地溢出,即将满地流油的当儿,却被什么东西给兜起了。
俊国起来以后,径直向陶花家走去。
这一夜就这样迷迷糊糊过来了,不晓得什么时候,他好像睡着了,又好像没有睡着,一切都在恍惚之中。按照往日的习惯,俊国在临睡前会处理一些当天的事情,或是家务事,或是学校的事。要是当日没处理掉的事,拖到第二天,就会影响第二天的事情,这样循环下去,就会越积越多,始终皮不茬清的,那是庄上一些“拖拉怂”才会干的事情。上床以后,他还要静静地躺着看会书。这才是一天下来最享受的时刻,躺在温暖舒适的床铺上,伴着爱妻均匀的鼾声,把自己的所有心思置于书中的字里行间流淌,就会忘记所有的忧愁和烦恼,寂寞无助的心空会立即产生无穷的变幻,有一种力量更会不知不觉会向他的体内悄悄注入。他看书没有任何目的,只是一种个人的喜好,多年养成的习惯,这是他有别于庄上的农民唯一的习惯。除此,他一年到头,总要跟农民一样为田间地头的事情而奔波,为收割栽种的事情而劳作,耗费许多心力。读书这种享受不受物质条件的束缚,也不受时空的限制。每到这个时候,他便可以得到全身心的释放,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是自由的,奔放的,热情四溢的,总之是一个文弱的读书人不可忽缺的东西在潜滋暗长。人的血管里一旦流入了读书人的血液,他的人格便不再卑劣,清高和执拗便会像两把刀子,把他的脊梁骨调理得越来越坚硬。认准的事情,更是二十头牛也拉不回来。虽然这种东西或许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所谓的好处,甚至还会令他失去一些宝贵的东西,但是,一旦拥有这些东西,他便可以直起腰杆,藐视所有的曲折和坎坷,坦然地面对生活给他带来的诸多不公和无情的挑战。而人,一旦失去了这些,就会像那出麸面一样,白是白了,但一点筋道也不会有。
看了会书,关了灯,合上眼睛,还要放一会电影。这是他在乡里的中学读初二的时候,教数学的马士富老师传授的一种学习方法。本是让学生在睡着之前,闭上眼睛,自己给自己放一会电影。当然,电影的主题是,当天在学习中遇到的难题,解决了吗,是怎么解决的……这种习惯,或许稍有些想象力的每一个人都会有。人在睡着之前,总要想一些东西。什么都可以想,因为没有干扰。还因为再隐晦的东西,在黑暗中想象,也不会叫人发觉。所以不会难堪,不会因为自己的思想肮脏而脸红每天晚上,俊国会在这个当儿把班里的学生“背”上一遍,一进教室的门,第一排靠墙的是哪个,旁边的是谁,直到教室里最后一排右首靠墙的同学。他不光是简单背诵这些学生的名字,还要依次回忆这些孩子在白天的表现,有什么异常,或是惊人的地方谁谁进步了,谁谁注意力不集中了,哪个哪个作业马虎了,哪个哪个背书打结了……班级里三十六个学生,从头到尾,一个不落,全活生生地在他面前蹦跳,个个都是主角,人人都有故事……最终,他便会在这些鲜活的面孔中间,美美地地睡去……
今夜,为了女儿的来信,他没有往日睡得那样安然。
鸡叫头遍的时候,他醒了,脑子陡然变得清醒,那个让他始终不得其解的困扰一下子变得豁然开朗。好像有什么高人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推了他一把,所以他的眼睛还没有睁开,那个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最简单也最快速的方法便出现了。那样清晰,清晰得就像新年里刚掀笼的蒸糕,拿出来就可以吃。他知道,或许他刚才睡着了,但即便睡着了,他的脑子却在不停地运转,为了儿女上学的七百块而苦思冥想。就像磨坊里推磨的驴那样,眼睛虽然被蒙上了,四只蹄子却在不停地运作。像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曾有过,他是清楚地记得的。那都是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一觉醒来,那些俗事的纷扰,杂务的纠缠,令人晕头转向的人际关系,崎岖的山路,徘徊的十字路口再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五彩斑斓的路,犹如天助。他是个纯粹的唯物论者,才不信那些鬼神之类的东西。或许在别人心里,定会以为那是神明的意旨,在扶持一个善良的、充满正义的、心中几乎没有一丝杂念的人。他知道,这一切全是他苦苦思索的结果!虽然不是所有的问题光靠脑子就能解决的,但是思路一旦明确了,人就不会迷惘,不会在十字路口徘徊,就不会焦躁得六神无主,就像捆住四脚的牲口那样,坐以待毙……
所有的亲友,能借的都借遍了,旧债未了,现在就是遇到再难的事,也无从下口了。俊国便想到了陶花。不是因为陶花是自己的同事,也不是因为她男人丁国璋在他手里念过书,是自己的学生,而是因为他家会放债。村里的农贷员蔡三明着是在后庄的信用社点上上班,暗地里也做着放贷的勾当。正经的贷款需要填写各种各样的表格,还要担保人之类的东西,审批下来还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这就半点对不上急着用钱的人的路数。再说了,要想用到蔡三的贷款,就得给人家做一回孙子。只有那些有头有脸的主顾,蔡三才会像迎接上大人一样。那场面简直就像接待第一次上门的新亲那样浓重,让从他家门槛出来进去的人连半点借钱的羞怯也没有。像俊国这样的手头,连他家的门槛恐怕也难得进。所以俊国也学庄上人那样,干脆去找私人放债的。
既然去找私人的,又何必找蔡三。兜兜转转,真不是人受的!
不去求蔡三,就只好去找陶花。
你放你的债,我借我的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到时连本带利,一起奉上。利息高是高了点,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各不相欠。俊国于为人处事上,和许多穷人的思维一样,宁叫钱吃亏,不叫人受罪。天下一个巧字,谁都想讨,你得有那副好牙口。俊国当然没有,所以才不想去东挪西借,给人鞠躬作揖当孙子。退一万步讲,人情大如天,别以为好借好还,人情债要是欠下了,不是一代两代人能够还清的。俊国一老本分,走的还是老路子,这世道人心
因为种植棉花,又会养猪,男人还兼着村里的计生专干的肥差,陶花家终于成了庄上响当当的冒尖户。丁国璋,这个差点没被饿死的孤儿,发迹得叫那些总想着靠勤劳的双手来发家致富的农民兄弟一头雾水,他们根深蒂固的在骨子里流淌了不知多少辈的东西,不得不有些动摇了。一个谁也不拿正眼相看的曾经的破落户也能发迹!就连整日整夜在村口路边的草垛旁睡着的几个懒汉,也蠢蠢欲动了
没娶上陶花的时候,丁国璋在庄子里简直就是个幽灵、魔鬼、恶棍。明晓得他不走正道,却又从没见他明着害过人。整天在庄子里游手好闲的,谁都不想遇见他。没事了,老和二和平在一块儿喝酒,醉了就谁也认不得,逮着谁骂谁,不分男女,长幼。十足的危险分子,庄子上的蛆虫,谁见了都感觉呕心。但是,谁也不愿意得罪他,也不敢去得罪他。为什么要得罪这种人呢,一个擤鼻不上墙的人!何况他手里总要拎一柄带着倒刺的锋利无比的鱼叉!这柄鱼叉简直就是他的命根子,连睡觉都放在床前,要是他凑巧有一天睡在床上的话。而且,他的鱼叉的叉齿上从没空着过,不是倒挂着血淋淋的野鸡,就是盘绕着几尺长的火链蛇,或是……这些曾经的神气活现的生灵,一旦遇着一头丁这个来自庄上的幽灵,那柄鱼叉就成了它们的永远的噩梦……秋冬到来的时候,连毛球球的刺猬,他也不放过,说这玩意可以烧着吃,不光是香得叫人抬不动腿,吃了还可以治胃病。丁国璋,这个一头丁,这个没跟没跘的家伙!恐怕哪个也保不准,他的鱼叉会在你睡着的时候,指向哪里……
庄子的南边是河堆,河堆的北侧是小沂河,有几十米宽,横亘在河堆与庄子之间。小沂河是个神秘的地方。河口叫密不透风的苇柴箍着,野鸭和水鸟在水面上嬉戏,不时会有耐不住寂寞的大鱼,跃出水面,可是它还没来得及把围塘里的一切看得分明,便匆匆落入水中苇柴丛里是野猫、黄鼠狼和火链蛇的世界,白天没人敢涉足这里,晚上就更不用说了。
天一落黑,被鱼塘主雇去看鱼塘的和尚蔡四在茅草小舍里喝了点散酒,就呼呼入睡了。小舍就在鱼塘旁边,借着天地之间仅存的一丝微光,这里的苇柴稀疏得可以看见落在苇梢的蜻蜓。青蛙发出整齐的鼓噪,以为这样摇旗呐喊,便可以吓走正在向它们靠近的火链蛇。风刮进芦苇荡里,就像一个醉汉跌进一个无底的深渊,马上便传来阵阵烧心的呻吟。只有野猫的叫声,让睡熟的蔡四毫无顾虑,放心地一觉睡到大天光——偷鱼的贼借他十个胆也不敢光顾这里。野猫攻击人的时候,可是没商量的。一只黄鼠狼那松软的腰身就像一匹缎子一样,从狭长的小路这边滑到那边去了。它们这样忙碌,不晓得惦记上庄子里哪一家的鸡圈了。
借着月色,可以看见一条瘦削而又骨劲的汉子,手持一柄鱼叉,正和一只雪白的野猫对峙。那只野猫把身子尽量地压低,两只瞪圆的眼睛里射出一股幽幽的寒光,龇牙咧嘴地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那是在为即将发起的攻击吹响的号角,一般的对手早就被它的叫声吓得失去起码一半的战斗力。它在等待眼前的对手的一个慌张,一个闪失,一个匆忙的出手。一有机会,它便会猛扑上来,给对手一个致命的打击。可是今天的对手却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竟然出奇的冷静。这只浪迹于此不知多久的野猫,晓得遇着对手了。于是它一个俯冲,做出一个要扑过来的狠劲,却并没有直直地扑过来,而是忽然一个右闪……右面是通往芦苇深处的小径。左边也有一条,是通往村庄的。没有沙,没有石,也没有泥土,俱是些被踩踏的苇柴零碎地堆积成的小径。只有这些灵巧的畜生才会在这样的磕磕绊绊的小径上健步如飞,来去自如。要是一般的对手,准会被野猫的这个恶狠狠的俯冲给吓得向后退上几步,或者急切之间把手中的鱼叉飞掷过去,野猫便可以借此闪过,趁机逃之夭夭。可是,那野猫今天遇着的可不是人!也不是鬼。他是来自庄上的幽灵——丁国璋。当野猫向他扑过来时,他却并不害怕,单要等这畜生靠近了,才肯出手……许多时候,人们不是输给了对手,而是输给了自己。更准确地说,是输给了自己的胆怯。只需有足够的胆气,你就赢了一半。一见那畜生并没有向自己扑过来,转身要逃,一头丁瞅准机会,猛地一抖手,那手中的鱼叉便箭一般射向野猫。要是老天只给野猫零点一秒的时间,它便会钻进那片柴桩,一转身便可逃之夭夭。可惜,老天也在呼呼的风声中沉沉地睡去,哪有空闲去顾及它鱼叉射中了野猫的后腿,那野猫发出痛苦的哀鸣,回过身子要做垂死挣扎,最终拖着鱼叉欲要逃走,哪里晓得那鱼叉的竹柄早被一根结实的尼龙绳子牢牢地拴在一头丁结实的手臂上……
一头丁本是来偷鱼的,却遇着了野猫。收获了野猫,鱼塘里的鱼便可以安然无恙。他也不贪,只要稍有暂获,或是野鸭,或是野鸡,或是火链蛇……只要它的鱼叉不空过,他便会得意洋洋地回家睡觉去了
走过蔡四的小舍,那鼾声简直快要把那低矮的茅草小舍给顶破了,这让一头丁很不服气,就把鱼叉从窗洞口伸进去。当然,鱼叉的一头撅着已经被他折磨得断了气的野猫。可惜没心没肺的蔡四睡得太死,要等到第二天早上去沟边洗脸的时候,才会察觉他的脸上不晓得哪来那么多殷红的血……
还是不要扯得太远吧。到这里,我们只是大致地了解一下丁国璋的过去,到底是有点小小的坏,稍稍的讨人嫌,与杀人放火,明火执仗之类是毫不相干的。但汪圩人其实是过日月的人,谁不期盼有一个安稳知足的甜蜜蜜的小日子呢。所以丁国璋在庄上人眼里,到底还是令人生厌。屙屎也要离他三尺地,这话说的一点也并不过分。至于他的父母的亡故,而叫他小小的就成为孤儿,那一份微微的同情,早叫这无事生非的小子给败泄光了。他和那些殷实子弟不一样,其实他什么也没有。仅有的庄上人对他的那一点点同情心,也只有这些,可以供他挥霍浪费了。这些看似一文不值的东西,却是庄上人对他仅存的爱心,其实是无比尊贵的。在他成人之前,就被他给败光了。需要更正一下的是,在庄上人眼里,一天没结婚,都是小孩。所以丁国璋的成人要比别人要晚好几年,要遥遥等到三十一岁。遇到陶花,两人进了洞房过后,他俩才真正叫作大人。够大的了,他结婚的时候,庄上和他同龄的都儿女一大趟了
事情若是按常理的话,庄上便会多出一个和尚,庄头的草堆边只会增加一个脱下裤子就掐虱子的懒汉而已。
汪圩人把讨不着媳妇的一律叫“和尚”,多少有些抬举的意思。
至于丁国璋的人生的转折点到底在哪里,他是怎样逃出做和尚的魔咒的,我们还是等他喝得醉醺醺的时候,让他自己来显摆吧,这样或许更真实,也更加的可信些。因为丁国璋到底是个把“明人不做暗事”常常挂在嘴边的,叫他侃空撒谎,那是绝对办不到的。至于暗事,也就是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或许也做过一两件,但在他心里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在他心里,他所做过的,可全地地道道的光明正大的事。
至少,他就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