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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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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晚上,老先生要是不喝上两杯,是无法入睡的。

    睡不着就想起一些死去的人。活着的也想。但活着的除了自己的家人,好像和自己越来越疏远。也是的,各人忙各人的事情,没日没夜地追赶着生活的马车,也够辛苦的……只有那些故去的,曾经的熟悉的面孔,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叩开自己的心扉,诉说着他们在世上没来得及倒出的苦楚,搅得他的灵魂怎么也不得安宁,有时半夜忽然趴将起来,赤着脚去拉开外屋的门栓……

    这令他很是痛苦,“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这样的,”他想,“细想来,除了年轻时也会胡思乱想,自己的这一生好像并没有做过什么缺德的事情。怎么会这样呢?

    “但,如果胡思乱想也算犯错的话,那就甘受惩罚……”他想,“那么,主持正义和公道的上天也会应接不暇,顾此失彼的!”

    喝了,睡了,就什么也不想了。一个苍老的灵魂从此找到了静谧的小屋,从此不在荒郊野外漂泊,这是多么令人开怀的事情啊!从此黑夜便不再漫长得可怕……甚至,他还对它有些小小的期待,因为漫漫黑夜到来之前,他会在熊熊燃起的篝火旁边,享受醇香的美酒,直到恹恹睡去……

    天黑以后,乡村逐渐地归于宁静。蚊子和飞虫豁出性命击打透着光亮的纱门。池塘睡着了。蛙声从来无所顾忌,不过现在也变得有气无力了……儿子蔡华和儿媳红梅,替老两口犯下的过错,惋惜了不晓得多少遍,也回到他们自己的屋里去了。儿子不太说话,尤其是媳妇在一边的时候,他才不会乱说。但是,今天的事情,嗨……!他越是不说话,做老的越是于心不忍,越要在心里狠狠地惩罚着自己。诶,这个忠厚而又老实的孩子!诶,我的儿子!

    直到现在,孙子和孙女大约已经睡去,因为不再有属于他们的一丁点响动。儿子和儿媳房间的灯还没有关。这两口子,可没有晚睡的习惯。

    下酒菜是再简单不过的了。要是说出来,谁都会觉得,把这个说成菜,是不是有点巴结讨好的意思呢。——一个薄如蝉翼的尼龙小袋里,装着数得清颗数的“鱼皮”花生。仅此而已。但你万不可望文生义,想到河里的鱼,宴席上的下酒菜,那就奢侈了。一种裹着薄薄的糖衣又极为酥脆的花生制品而已,因为糖衣是粗制滥造,又是极其廉价的东西,所以这样的食品比纯粹的花生还要便宜。是牙口不好的老年人下酒的上品,因为它酥脆得就像鹌鹑蛋的蛋壳。

    但这小尼龙袋子不是大大气气地放于桌面,而是紧紧地攥在老先生的手里。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总要把心爱的东西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好在他喜欢的东西早已屈指可数,除了钱,鱼皮花生……好像再也没法继续下去。这是非常不错的,有了爱吃的东西,又有了自己的爱好和追求,这会让一个寂寞的老年人过得更加充实的!

    他一仰脖子过后,把空酒杯按于桌面,才可以腾出一只手来,伸向那只小尼龙袋,摸出一个酥脆的鱼皮花生。那花生一落进嘴里,他的舌头便开始忙碌起来。即便再酥脆得碰不上手的东西,也要伴着残存的酒气,经过舌头的一番卷转,逐渐地粉碎,变软,塑形……最终滑向一个黑漆漆的无底深渊。稍一考较起来,这和面粉加工厂的机器的工作原理大抵差不多。

    这些硬碰硬的工作再也指望不上牙齿了,只好拿舌头去舔舐这让他痴迷了一辈子的美味。越是这样,不能尽情地像往日一样,享受它们,他的心里越是要和这些食物过不去,越要去拿舌头去折磨它们。嗨,细想起来,每一天也只有小酒这个好东西才会一如既往地顺流而下,像火一样灼烧着他的肝胆脾胃,直至五脏六腑,令他逐渐冷却的躯体,有了一些微微的荡漾。

    身材匀称的、皮子细腻得就像南方人的老嫚子把双手掖在围裙底下,出来进去不晓得多少趟了。那张薄薄的老嘴纠有八丈长,老半天了,现在好像已经习惯,要是叫她换一种表情,她一定会受不了的——那一对爬满皱纹的眉眼之间,因为嘴巴的牵引,早已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老头子在堂屋喝酒,她在厨屋伺候。心里却在嘀咕不下一千遍的那句话,“都怪我,要是那天去沟边淘麦子的时候,把门带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发生这样的事,一贯胆小怕事的她是不主张报警的,门牙被打掉了,咽到肚子里,也是一种处世之道。烟不出,火不冒,太太平平的,多好啊!可是这怎么能拦得住呢,别以为老头子六十有六了,有些东西看得还不如她这个妇道人家清楚。在老头子心里,警察抓小偷,就像猫逮老鼠一样手到擒来。他就没在意,自家的老猫因为日子越来越好过,几乎隔三差五都会有骨头啃,有肉吃,现在不要说痴痴地守在老鼠的洞口,就是老鼠在它面前大摇大摆地经过,它也懒得管这个闲事了。

    一想到晚饭前,拉着警报器的警车停在自家门前,她的心里还在不由自主地打着颤。派出所的人也装模作样地下来了,一个手里拿着照相机咔咔地忙着照相,一个问这问那,连一天总共去了几趟茅道都作了笔录。总之,家里的所有东西,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别人的眼皮底下,她的心里很不自在。再说了,你在明处,贼在暗处,你忙得屁滚尿流的时候,那人保不准正夹在人群里看你一家子发笑呢……

    来看热闹的人很多,无风三尺浪的庄上人,以为这里出了人命大案,有事无事都来了。一看是庄上的“肉头”为丢了一千五百块钱而兴师动众,大失所望,都以为这样兴师动众不值当。没看到更大的热闹,人都觉得冤枉了自己的腿。眼睛没得到满足,嘴巴必定是不会轻饶的。警车开走了,留下一股汽油味,和一路灰尘翻滚。庄上所有的大大小小的狗像听到了冲锋的号角,从各个角落冲出来,追在警车后面,在烟尘里狂吠……看热闹的人只好散去,可是还没到苇塘边,看看没有和这家人走得近的,终于有人憋不住,说,“钱多了,撒点出来救济救济穷人,也是不大发的!”

    “不什么子奥!他二婶,你怎么跟我想一块堆去了!”

    三个妇女一台戏。不管好话坏话,总是有人接的。

    庄子的正中间是一片苇塘,里面长满苇柴,密不透风。白天有鸭子在里面耍食。看不见,却听得到。

    稀饭和饼盖在锅里焐着,凉了便添把火。从锅屋到堂屋是斜线,有见方的青石铺着。堂屋是朝南的,厨屋向东,形成犄角之势。大儿子的住处和他家门挨着门,山搭着山,屋爪对着屋爪。两处房产,一样格局。只是儿子的厨屋是朝西的。这样,爷俩拢共的十间房产便形成一个大大的凹字,像极了一个张开的口袋

    老嫚子一直在从厨屋到堂屋进行着有规律的运动,就像堂屋条桌上摆在显眼位置的那口机械钟的秒针,一格一格在青石板上蹦跶着。老先生呢,必定是钟面上的时针,虽然也在动,却又看不出他在动。直到老先生把小酒杯倒扣在桌子上,把酒瓶塞子塞紧,老嫚子才结束她的规则运动,手脚开始麻利地收拾起来。

    每月九号,是乡里的小教发工资的日子。今天是六月四号了,要照以往的路子思想,老头子的工资已经躺在小本子上吃利息了。可是,那天上午偏偏是大闺女荣子一家三口回来了,来得还挺早,老头子的腿就给绊住了。他本是要去乡里领工资的,怎奈外甥子忠儿攀住他的衣袖,叫得他心软。也罢,那就下午去吧,反正上午下午都一样。中午必定是要弄上几盘拿手的好菜,再到东头房掀开拖到地上的床单,整出两瓶好酒来。女婿大毛好酒量,儿子肯定是要来凑热闹的。姊舅俩在酒量上也还称手,学校的如真一闻到滋溜味,才不会放过这解馋的好机会。老先生高兴得很,顶着酒劲,他已经第三次掀开他的床单了……

    那日喝了点小酒,一觉睡到自然醒,头脑清醒得可以进京赶考。闺女一家三口为赶班车去县城早就上路了。儿子和如真自是顶着酒气去上班。老先生可没忘记去乡里领工资的事。领来工资,必定是要存到银行的,可是“麻子不经老,阴天不经黑”,那天是个阴天,老天爷不架势,早早地就上了黑影,他只好揣着领来的工资回家。回得家里,他谁也没说,把钱放在一个极为隐蔽的地方,便出去溜达了。

    不晓得过了多少日子,(不是如龙老先生愚昧,上了岁数的人,其实最忌讳的就是数着天数过日子,眼瞎过吧,数他干什么呢,徒增烦恼罢了!)忽然想起这笔款子,便摸去西头房。西头房本是堆放杂物的地方,光线自然是暗的。除了这些之外,还放着一张床,专供回家的女儿女婿小住。在一个用来穿木的方孔里,(因为穿木没有在计划之内就位,所以方孔便空下来,遂成了他的藏宝洞)藏着他的一个泛黄的荷包。方孔在山尖里,位置够高,须把脚拃在凳子上,像他这样的大个子还得踮起脚尖,才可以把手伸进去,摸着里面的荷包。荷包是他的爱妻年轻时亲手绣给他的定情之物。几十年过去,身边的老物件,丢的丢,扔的扔,所剩无几了。尽管随着岁月的斗转星移,生活的风吹雨打,这只花饰早已模糊、色彩逐渐黯淡、轮廓几近残损的荷包,却一直被他珍藏着。不过,到了他们的风蚀残年,这只老东西里装着的不光是他们曾经的甜蜜的回忆,还装着他未及存下的私房钱。美好的爱情碎片好像越来越久远,越来越模糊。钱却不一样,它是一种活灵活现的存在。也只有它,才会令这个灰不溜秋的袋子鼓胀起来,就像一个吃饱喝足的汉子,精神倍增。

    当老先生的手伸进黑乎乎的挂着蛛网的茓木眼,那个曾经的爱情的信物还在,可是把它的线脚都撑得快要裂开的一千五百块现钞却不翼而飞了。那个瘪皮踉跄的荷包一下子变得垂头丧气,像是在眼泪巴巴地诉说,“亲爱的老头子,现在——不光爱情没了,连钱也没了,我只剩下一个空壳了……!”

    这做梦也想不到的结果,害得老先生一个立脚未稳,差点没从凳子上掉下来。高大的身子就像七八级风口下的业已成熟的高粱秆子,摇摆的时候,却又是大头落重的。幸亏老嫚子听到动静,及时救了驾。

    每天晚饭过后,他总要去家后的苇塘边转上一圈。听苇塘里的鸟儿的絮语。小鸟白天忙个不停,一到晚上睡得比人还早,所以只会偶尔听到一两声短促的唧唧声,在黑乎乎的苇柴丛中,叫人想起偷情的男女,在黑暗之中轻言慢语……好大的苇塘,一圈下来,正好腿脚有些酸软,便回家睡觉。

    今晚,他再也无心去听鸟,脚也不洗,和衣而卧了。接下来便可以听到一根老木头吱吱呀呀在床板上来回翻转的声音。灯是关着的,什么也看不见。

    “派出所的话是且听,且可以不听的。”老头子终于明白地想,“老嫚子的怀疑也是不无道理的,这工资拿回的十几天中,到底是哪一天让贼人得手的,其实不得而知。但是因为老嫚子在心里早已认准了二和平不是个好人,所以在她心里就是那天她去苇塘淘粮食时,门没有带好,叫他得了手!

    “不是有赛虎吗?赛虎怎可以闷在家里,虽说看门狗不假,可是现在赛虎早已成了自己的左右手,寸步不离的,老嫚子淘粮食的时候,我必定不在家,不在家的时候,不是在学校,就是在去学校的路上。老嫚子所说的这种可能是有的,但不是绝对的。自古捉奸捉双,捉贼捉赃。没有影子的事,只凭瞎猜,是要得罪人的,所以不能乱说,连派出所的人也不能告诉。幸亏老嫚子在跟做笔录的人说话时,谈到这一段,自己没有拿眼神去制止她,晓得自己的眼神早已射不出让她闭嘴的强光,所以只好取下眼镜,借助擦镜片的动作,拿胳膊肘把老嫚子满肚子的猜疑给挡回去了。要是她的猜疑传出去,损失的恐怕就不是一千五百块钱的事了。

    “可不是二和平,又是谁呢?这个游手好闲的家伙,除了好吃懒做,还会什么?不过,要是依着老嫚子的思想,那就太可怕了,五间房子也够大的,其间拐拐角角无数,他一个外人怎么会晓得我藏钱的地方?若要现时现翻,老嫚子也不是死人,总要听出一些动静,看出一些迹象。再说了,怎能轻易就找到那呢,自己也够用心良苦的了。那么,也只有一种可能了,那贼人早就踩好了点,一旦逮着机会,便下了手,这样就不易被察觉。那就太可怕了,说明这人有了这个心不是一天两天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真可怕至极!吓死人了都!。”

    老先生的后脊梁起了鸡皮疙瘩,他只好安慰自己一样,继续想:

    “最好不要像老嫚子猜想的那样,是这个人偷的,她那是妇人之见,不可以乱人视听的!不过……

    “这十一天里,小闺女回来过一次,一家四口来的,人家是个手头极殷实的;大约过了两天吧,在粮管所上班的二雨子也回来过,说是想吃他妈的锅拓饼了,晚饭后以后就骑上摩托车回单位了。人家是个双职工,媳妇在供销社,再好过也比不上他俩了……”

    老先生把十一天来,经过他家的所有骨骨节节不晓得捋了多少遍,连一条发情的母狗,两只起窝的猫也没有放过。当然在最值得怀疑的那紧要的几天里,他清楚地记得,喜鹊围着他家的屋脊、门前的树枝总是叫个不停,赶也赶不走。老嫚子还在一旁划劝道,“老头子别动,说不定嗯家要有什么好事发生呢?”去你的吧,还好事,好你个头啊!说来说去,还是怪自己,粗心大意,老天已经提醒自己了,还是没有提防到这样倒霉透顶的事情发生。……嗨,什么话也不要说了,还是自己太愚蠢,太迟钝,明明晓得有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出呢?

    “那么,是家贼吗?自古儿偷爷客偷主,一点也不奇怪,但愿是家贼,又但愿不是,不光是担心‘家贼难防’才不得已这样想的,那么就是……若是外贼,真不是一般的可怕了!”

    老先生陷入到了矛盾的旋涡之中,现在已经不光是谁偷的问题了,革命的焦点落在了内和外上,若是‘人民内部矛盾’,一切是既复杂,又麻缠的,还要牵涉到阶级感情的长远问题,解决起来棘手,不解决后果严重;若是来自外部,一切来犯之敌,须在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案子不是不会破,起码不是永远不会破,只是时候还没到,关于这一点,老先生有足够的耐心,甚至不惜余年,默默地只为这件事情的水落石出而坚持活下去。

    “可是也不能像老嫚子那样,看着这个像贼,看着那个也像贼,弄来弄去,竟满眼都是贼!尽管她的重点是二和平,但要是细想一下她所遇见的每一个人的行踪,竟每一个人都和这个失窃案有关,每一个人都怀揣盗心,每一个人都像一个活生生的贼!嗨,老嫚子连丢了一根针都会懊悔半天,现在也不晓得去哪里号丧去了……但是若要信了她的话,这往后余生就没法过了,你想一个清白的正直的人要是生活在一个贼窝里,还能活得成吗?尽管这贼窝只在她心里,是她假想的。不过,要是案子一日不破,就是见多识广的自己,也保不准受了这件事的毒害,变得神经兮兮起来!……但自己到底是个男人,怎会像女人那样,遇到一点事就苦巴纠脸呢?还说不可以报警,纯粹妇孺之见!简直一派胡言!你光晓得自家的肥猫不逮老鼠,你可晓得只要那老猫一叫唤,那些窟子里的老鼠骨头都吓得酥了,头都不敢往外露出呢?”

    “这个可恶的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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