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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芙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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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出闹剧过后,只见一名女子以轻纱蒙面,缓缓走上了徐蓉早已命人搭好的戏台。

    那女子赤着脚,洁白的脚踝处戴着一串银铃,一步一响,叫人魂牵梦绕。

    女子身上穿着的舞衣单薄得很,衬得她愈发清瘦。

    女子身着一袭红衣,轻纱覆面,任谁见了都想掀开她那层轻薄的面纱,一睹芳容。

    乐声四起,女子翩翩起舞,脚上的银铃发出阵阵声响,和着节拍。

    衣袂翩翩如轻云出轴,眼中含情如脉脉春水。舞姿媚而不俗,皮相艳而不妖,就如那清水芙蓉一般,未曾沾染半分风尘之气。

    这样的一位姑娘,试问又有谁能不动心?

    能有如此气质,舞艺极佳的舞姬,除了醉红袖的芙蕖姑娘,几位世家公子们也再猜不出旁人了。

    “阿姐当真是疼我,还当真将芙蕖姑娘请了来!”徐牧看得眼睛都直了。

    只不过芙蕖姑娘一向是个极有原则的,一曲舞毕,拿了钱便打算回去。

    却不想刚打算乘着马车回醉红袖,便与刚刚赶到的凌修明撞了个满怀。

    “如今才刚开春,怎的穿得这样少?”凌修明看着芙蕖那微微泛着红的双足,又瞧见芙蕖身上穿着的舞衣甚是单薄,便将自己的披风解下披在了芙蕖身上,“如今天还有些凉,自己多保重。”

    芙蕖扭头看向别处,以她的身份,见了侯爷既没行礼问安,如今又甩脸子给人家看,换作是别家侯爷,早就没她的活路了。

    可如今在她面前的是定远侯,仗着是旧相识,芙蕖也多了几分肆意妄为。

    “芙蕖一介舞姬,配不上侯爷厚爱。”说着,芙蕖便要绕开凌修明走,“我穿些什么同侯爷又有何干系?侯爷莫要挡了我的生意。”

    凌修明一时间被芙蕖堵得说不出话,只是将人轻轻抱起,放上了马车,只给芙蕖留下了一句“地上凉”便转身回了禁卫府。

    要说起凌修明同芙蕖的缘分啊,还要从十三年前说起……

    十三年前,芙蕖七岁,凌修明十四岁。

    那一年,芙蕖家中惨遭横祸。

    山匪劫财,潜入了扬州城中的陶员外家,夺其财,害其命。

    事后,他们一把大火将员外府烧了个精光。

    当时年仅七岁的芙蕖被陶夫人从府中的一处狗洞中送出了府,慌乱之中塞给了她一只镯子,嘱咐她若是爹娘出了事便去京城投靠亲戚。

    年幼的芙蕖点了点头,那一晚,她躲在巷中,看着火光连天的员外府,想着身陷其中的爹娘却不能哭出声响,又是何等的痛彻心扉。

    第二天,芙蕖听说了自己的爹娘皆被山匪所杀害,她一个小姑娘,只身前往京城投靠亲戚。

    可谁知那亲戚见陶家惨遭横祸,再无利可图,竟将那镯子据为己有,将芙蕖赶了出去。

    芙蕖饿了好些天,身上原本洁净的衣裳满是污泥,灰头土脸的,像个小乞丐。

    芙蕖身上除了那镯子也没银钱,便只能同那些小乞丐们抢剩饭剩菜吃。

    芙蕖也是爹娘宠大的,自然是打不过那些孩子,时常被他们围在一起欺负。

    那一日,十四岁的凌修明恰好要去军营练兵,恰好便遇上了被小乞丐们欺负的芙蕖,一时心善,将人救了下来。

    问清原委之后,又带着芙蕖去了她那亲戚家,替她将镯子又买了回来。

    凌修明怕她一个小姑娘孤身一人在这京中受人欺负,便给了她许多银两,让她先找家客栈住下,待他从兵营回来时,再替她找个好人家照顾她。

    可待凌修明从兵营出来,再去客栈找她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小丫头。

    凌修明也没当回事儿,只当是小丫头拿着银钱去了别的地方,这事儿便也不了了之。

    可缘分这东西,实在是奇妙得很。

    过了两年,九岁的芙蕖在街上买零嘴,不知哪家公子的马儿发了狂,在大街上横冲直撞。

    待芙蕖反应过来之时,早已来不及躲闪。

    也就是那一瞬,她忽觉得被人揽入怀中,那人硬生生替她扛下了马蹄的重击。

    芙蕖抬眼一看,那正是两年前给她银两的那位公子。

    算起来,这是他第二次救她了。

    凌修明受了那样重的一下,倒也没倒下,抬眼看清了芙蕖的容貌,道:“原来是你。”

    事后凌修明才知道,原来那一走后没多久,芙蕖便被人打晕了卖进天仙院。

    所幸芙蕖年纪尚小,还在学艺,并未挂牌接客。

    凌修明也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急忙去天仙院给芙蕖赎了身。

    再后来,芙蕖去了醉红袖。

    不为别的,只为能有一技之长,混口饭吃罢了。醉红袖的姑娘卖艺不卖身,不过当然也有不守规矩的。

    相对于京中别的舞坊,醉红袖的确是个不错的去处,于是芙蕖便进了醉红袖。

    芙蕖说干这一行的必得有个艺名,先前在天仙院名唤芳兰,可芙蕖却对这个名字不甚喜欢,要让凌修明再给她取一个。

    “那便叫‘芙蕖’吧。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舞坊内鱼龙混杂,只愿你莫要忘了本心,委屈了自己。”

    芙蕖显然很喜欢这个名字,于是,便这样进了舞坊。之后凌修明依旧做他的少将军,芙蕖在舞坊拼了命地学艺,只为能在醉红袖中占有一席之地。

    之后两人再见,便是凌修明十七岁时,凌付老将军战死。芙蕖悄悄从醉红袖溜出,站在人群中看着身穿孝服的凌修明在自己眼前走过。

    那一刻,她是心疼的。

    这样好的一个人,老天为何总是处处与他作对,芙蕖心想。

    后来凌修明去边关的那几年,两人一直都有书信往来,日子久了,便生出了情意。

    待凌修明二十岁那年回京之时,他刚适应了在边关独当一面,而她则在凌修明回京的那一日,上台跳了她的第一支舞。

    那一次,两人并未见面,之后的几年也仅仅都只是书信往来。

    如今凌修明再次回京,当年意气风发的少将军如今满身军功,一时风光无限;当年那个孤苦无依的小丫头如今名动京城,成了醉红袖的头牌,京中无人不知芙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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