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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最喜欢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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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沉的夜色虽然危险,但某种意义上又让人安心,人躲在漆黑的空气里,仿佛无论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别人都不会知道。

    林望姝骤然发现,她居然无法狠下心来像当年那样对他说谎。

    她惊觉自己的神智又被他可怜的眼睛吸进去,搅得支离破碎。

    他明明应该恨她的。

    恨她践踏他的真心,恨她的自以为是,恨她的背叛。

    明明应该只有恨才对。

    “对不起。”林望姝拼命压下喉头的哽咽,下意识抓住钟御黑色衬衫的衣袖。

    “我不要听对不起,”钟御俯身握住她的肩膀,目光和她平视,语速都变快,“望姝,你说你喜欢我,只要你说你还喜欢我,我们就还像以前一样,我永远待在你身边,和你在一起。好不好?”

    他是那样急切而恳求,仿佛手中握住的是一根救命的稻草。

    林望姝抓着他衬衫的手逐渐用力。

    她知道酒精对于钟御身体的奇特反应,沉醉时发生的一切,对于明日清醒的他来说,连梦也算不上,只会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时间的轨迹里,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更何况,现在的她就只是一个虚无的幻觉而已。

    无论说什么做什么,梦醒便无痕。

    于是,她在钟御灼热而期盼的目光中,轻轻点了点头,然后开口:“好。”

    钟御的眼睛蓦地睁大,脸上表情有些不可思议。

    他小心翼翼地问:“望姝,你还喜欢我,是吗?”

    林望姝点头,眉眼微弯漾出笑意。

    她轻声说:“当然,我最喜欢阿时。”

    最后一个字的尾音还未落下,眼前骤然一暗,嘴唇传来柔软而炙热的触感,钟御已经迫不及待低头吻住她。

    他亲得很急很凶,一点都不温柔,单手强势地捏住她双颊,像是要吸走她周遭所有的氧气,动作毫无章法,像是青涩急躁的毛头小子。

    接吻的感觉陌生而熟悉,林望姝呆住一瞬,而后身体的神经细胞被一一唤醒,像是迎接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林望姝揽住钟御的脖颈,下意识张嘴回应。

    察觉到林望姝的主动,钟御的动作越发强势,两人的气息逐渐变得凌乱。

    粗重的呼吸声和唇舌交缠的水声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密密灼灼,暧昧的温度快要爆炸。

    尽管八年未见,可两人对彼此太过熟悉,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契合得无与伦比。

    被钟御亲的头脑发昏的时候,林望姝模模糊糊地想,她不算食言,这片刻痴缠只是天知地知她知的秘密,明早起来,连钟御自己都不会知道。

    待到明天醒来,春梦了无痕。

    -

    次日,清晨。

    钟御醒来的时候,脑子里一片宿醉后的昏沉,带着闷痛,像是被谁朝着后脑敲了一棍。

    酒店房间的窗帘遮光效果极强,屋中一片朦胧的暗,钟御按下床头开关,窗帘自动打开,刺眼的日光瞬间倾泻进来,照亮整个房间。

    肌肤泛起细密的凉意,钟御一怔,才发觉自己正裸着上身,昨日穿着的黑色衬衫随意地搭在床头,他随手拿起来,看到扣子不知道为什么被崩掉几颗。

    脑中拼命回忆昨天的一切,但断片断得彻底,只留下一片空白。

    他起身下床,从衣柜拿出一件新浴袍,然后去洗了个澡。

    洗完澡之后,刚从浴室走出来,门口适时响起一阵铃声。

    钟御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走去门口开门,门外的男侍者态度恭敬,身边停着一辆餐车,“钟总,早上好,这是您的早餐。”

    钟御瞥了一眼不锈钢餐罩,眉峰微挑,语气随意道:“进来吧。”

    他自从回国后就住在这里,酒店的服务员每天都会定时定点给他送早餐,房间也会每天定时清洁,很方便。

    除了这里,他没有置办其他住处,他对自己的房子没什么执念,左右不过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

    自己一个人,没必要住什么大房子。

    钟御松散地坐在沙发上,男侍者将餐车上的早餐端到他面前的桌子上,然后打开上面的金属餐罩,温声提醒:“现在的温度刚好,您趁热吃。”

    一股清香弥漫在空气中,钟御看向桌上那碗东西,目光一僵。

    那是一碗鸡汤小馄饨。

    汤底清澈,蛋皮金黄,小葱青翠,馄饨的皮薄得近乎透明,像几尾游弋在水中的鱼。

    汤面上浮现着星星点点的油光,蒸气丝丝缕缕往上冒,鼻尖不受控制地钻入带着温度的暖香。

    “钟总您慢用。”男侍者的声音响起,而后他收起餐罩,缓缓推着餐车走出房间。

    门口传来极轻的关门声,钟御始终坐在沙发上,一动未动。

    馄饨热气袅袅,明明离得不算近,却熏得他眼睛有些发涩。

    他已经很多年没吃过馄饨了。

    确切来说,是整整八年。

    酒店早餐以西式为重,偶有中餐,回国这段时间以来,后厨还从未做过馄饨。

    这是头一遭。

    钟御倾身向前,拿起勺柄,在碗里轻轻搅了搅。

    鲜热香气扑鼻,连昏沉的头脑都清醒了几分。

    一勺清汤入喉,实打实地熨帖了有些涩痛的咽喉,也暖化了生冷的胃。

    钟御舀起馄饨,一口一个,久违的滋味几乎让他有些恍然。

    可嗅觉和味觉都是记忆的引线,不碰还好,只要遇到相似的味道,记忆的阀门就会倏地被打开,让人骤然置身于渺茫而清晰的往昔。

    不刺眼的阳光、略带湿冷的空气、人来人往的街边、蒸腾着热气的早点摊、嗓门很大但又很热情的老板娘。

    还有一张小方桌,两只小矮凳,面对面坐着、额头抵着额头一起吃早饭的两个人。

    一碗馄饨,一碗甜粥,能吃很饱很饱。

    “阿时,你怎么每天都吃馄饨,你都吃不腻吗?”

    “因为我是个专一的男人。就像我每天看你,也永远看不腻,一辈子都看不腻。”

    “你真酸!”

    “望姝,我说的是实话,像我这样的男人可不多,你可是捡到宝了。”

    “不要脸。”

    “哈哈哈哈哈”

    他那时惯爱表白,爱看她被他话惹得脸红,轻斥他爱说酸言,只有这时候她才不是那副清冷自若的模样,薄红的脸生动得让人不知如何再爱才好。

    那样子是独属于他的。

    回忆戛然而止,钟御的勺子捞了个空,原来一碗馄饨不知不觉间已经见了底。

    他怔忡了一瞬,而后慢慢回过神来。

    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并不罕见,但凡碰到与以往有关的事物,他常常会不受控制地出神。

    海马体太发达,连最普通不过的日常都像高清电影一样,幕幕清晰。

    钟御自嘲一笑,起身去换衣服。

    走出两步,他视线不经意一瞥,看到地毯上躺着一个小小物体,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一缕晶莹的光。

    钟御走过去,弯腰将它拾起。

    看清那是什么之后,他整个身体蓦地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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