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给大爷唱个曲
苏长林来到酒店大堂,舞台恰巧播放着拉斐叶创作的协奏曲《缪斯》,这让台下不少心思雀跃的莺燕都在私底下猜想,这是否是那位娱乐圈龙头的某种暗示。
要知道,这位九门提督的探花郎可是至今未婚,虽说从他立足香江开始便一直绯闻缠身,可正室的位置还空着呢,再者,俗语都讲男人四十一枝花,这位长林影业的董事长更了不得,皮囊,权势,金钱,哪一样不是她们渴望拿到手的东西?天晓得那个姓霍的贱胚子是不是早就爬上探花郎的绣床了,否则以她的资历怎有可能成为《铜雀》的女主角?
那些隐藏在桌面底下的算计,这些只懂勾心斗角的金丝雀自然是不大懂的,里面的弯弯绕绕只怕说出来,她们也没那个胆量去听,这可不是女人间的闲言碎语,兴许一个不小心听去命就没了,那条通往出海口的大江底下躺着多少条蝼蚁的尸骨只怕没人能说清。
明明前一刻还经历过一场生死角斗,此刻却能云淡风轻出现在舞台,笑容温煦,不得不说这位长林影业的董事长确实拥有足够的底蕴站在那群倨傲的香江人头顶。
他此刻站在讲台上,姿态熟稔,淡淡笑道:“首先,我想祝贺霍仙姿小姐,她替我们长林影业夺回了第六个金玉兰奖杯,也是公司成立以来最年轻的金玉兰‘影后’,因此,我决定将下一部电影《天驱》的女主一角交给她来饰演。”
这无疑是个足够轰动神州娱乐圈的重磅新闻,无论是霍仙姿将担任新电影的女主,还是那部从未在任何渠道发布过的《天驱》,但接下来的话似乎比前者来的更加震撼:“这部新电影不仅仅有我们公司旗下的著名导演参加拍摄,还有一位意想不到的编剧,李氏集团的继承人。”
大堂里的众人一阵愕然,坐在沙发角落里的李轩辕更是差点没将喉咙里那口红酒给喷出来。
电影编剧?
这老狐狸玩的什么把戏?
众人顺着目光望去,被评选为新晋“影后”的霍仙姿身旁坐有一名年轻的英俊青年,眉目倨傲,神情玩味。
那个敢在宝格丽酒店大门玩漂移的跋扈份子就是李家那位“太子爷”?
那些个原本对李轩辕和胭脂露出鄙夷神色的男女立马收敛目光中的冷傲,恨不得狠狠给自己一个大耳光,白白让这条金龟婿被霍仙姿那个贱胚子钩了去。
苏长林走下舞台,丝毫不在意其他人的错愕目光,随手拿起一杯红酒,与李轩辕碰了碰杯口,低声道:“陈敬之已经拿下了李氏集团三分之一的股份,不出意外,下一个目标就是我。”
李轩辕冷笑道:“九门提督的探花郎就这胆量?我听说你在琅琊武榜的名次不低啊。”
苏长林喝下一口红酒,轻笑道:“少爷高看我了,一个跛子如何登的上武榜,文榜倒是勉强有个名次,只是和陈敬之比还差了些。”
李轩辕狐疑道:“你要站在我这边?”
苏长林没有开口,用手轻轻摇晃桌面那支高脚酒杯,神色平静,良久后,轻声道:“少爷不妨先将《天驱》的剧本写完,之后我们再来谈这件事。”
李轩辕挑眉道:“这算你给我出的考题?”
苏长林点头道:“如果少爷能给我一个优秀的剧本,我可以考虑多出一份力。”
多出一分?
李轩辕有点儿迷惘。
苏长林神秘笑道:“如果你觉得一个陈敬之就是最棘手的麻烦,我认为你趁早离开李氏集团会是个更好的选择。”
他起身离开,留给李轩辕一个高大的背影,这个在李家众人眼里能够比肩李宝相的娱乐圈龙头给李轩辕留下的印象似乎已经不单单是神秘,而是深不见底。
第二天,山海庄园的大门处一早就聚集了大量的访客,都是昨晚得到消息的娱乐圈人物,不乏名气大的导演和演员,估摸都是来商量那部压根就不存在的电影剧本《天驱》的,只不过当时的李轩辕还在湖边凉亭练习梅花桩,抽不开身,也就懒得搭理那群势利眼的狗腿,直接吩咐陶管家将人赶走。
如果认为这些人吃了一次闭门羹就会打退堂鼓,那也太小瞧这群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好些年头的家伙,这不,曾在黄浦电影节上荣获神州一级导演称号的罗维鸣就另辟蹊径,不知从哪打听到李家“太子爷”和霍仙姿的隐秘关系,以商讨剧本的名义,将这位神州历史上最年轻的金玉兰影后一同找来,这才过了陶管家那关,被一名身穿红妆的清秀女子带入庄园小院。
不过这位在娱乐圈大名鼎鼎的导演仍旧没有见到李家大少,不是李轩辕不想见他,而是他大脑里压根就没有一点《天驱》的剧本思路,这时候让他去见导演不是等于自曝其短?
好在他的期望也没落空,李轩辕让胭脂传话了,说是剧本写好后就交给他导演,罗维鸣喜出望外,走出庄园时耍了个小心眼,没有与那位绰号“霍小娘”的年轻影后打招呼,径直离开,将她独自留在李大公子的独门独院,用心可谓深远。
李轩辕带着霍小娘到湖边散步,坦然道:“你看不出罗维鸣这狗东西把你当枪使?他目的是达到了,可你呢?被卖了还要替他数钱?”
霍仙姿抬起好看的桃花眸子,浅浅笑道:“你以为我傻吗?如果你不是李轩辕,不是那个会耐心听我唱歌的家伙,我才不会答应他来这里,我不笨的,你就是喜欢小瞧人,这个坏习惯可不好。”
李轩辕一下就乐了,卷起她额头前一缕秀发,嬉笑道:“知道你还敢来?就不怕我心急,真把你一口吃了?你不记得我在学校的绰号?”
霍仙姿抿嘴笑道:“一等风流李伯虎嘛,我怎么会不记得,当时连我心目中的偶像舞雩学姐都跟你传过绯闻,不过我清楚的,那些事其实都是你故意找人宣扬出去的,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
李轩辕轻轻调侃道:“没想到啊,原来我的身边还藏着你这样一个扮猪吃老虎的高手,那我是不是应该再夸赞几句,来满足你内心的虚荣感?”
霍仙姿白眼道:“你才是猪呢,我可不是那种需要华丽言辞来填补自尊心的女人,再这么说我就要踹你了,我踢人可疼了。”
“好,不说不说。”李轩辕轻笑道,“带你逛逛如何?老头这幢山海庄园可不是谁都有资格进来游玩的,里头的风景好的很。”
霍仙姿靠近李轩辕,轻轻踮起脚尖,凑到耳畔,低声问道:“你说的老头该不会就是那位李阎王吧?你的祖父?”
李轩辕点了点头,缓缓道:“别怕,老头去了燕京,没个十天半月回不来,你就算在这住上几天几夜都没问题。”
霍仙姿气呼呼道:“谁怕了?还有,谁说要住这了?流氓。”
李轩辕将脸凑了上去,笑眯眯道:“我可没说要让你在我房间过夜,庄园里院子多的很,你随便挑,喜欢哪间挑哪间,明天我再带你去逛天目峰,看江东百里河山。”
霍仙姿挑挑眉毛,将信将疑道:“你说的真话?要是骗我,我可要请你吃板栗了。”
小妮子左手叉腰,右手扬起,伸出两根弯曲的指头,模样倒也唬人。
李轩辕退后一步,没好气道:“我堂堂李家大少爷,又不是人贩子,骗你能多吃几两肉?”
李轩辕瞥了瞥这妮子胸脯,这里几两肉吃起来会不会很有滋味?
霍仙姿没有察觉到李轩辕那一抹视线,狐疑的望着他,最后转过身,指着李轩辕的院落小楼,眨眼道:“那我今晚就住那。”
李轩辕顺着她的目光眺望过去,皱了皱眉头,小心提醒道:“霍小娘,就不怕我半夜跑你被窝去?”
霍仙姿抬手握成拳状,轻轻打在李轩辕肩膀,然后转过身,沿着湖边走廊蹦蹦跳跳,似一只幼小白兔。
李轩辕远眺那道身影,暗自叹息道:“多娇艳的花啊,怎么就想不开呢。”
夜晚,注定无法入眠的李轩辕倚靠在窗口,一个人喝着一壶酒,酒名“竹叶青”,产自梁州莲花村,村中有句老辈人传下的谚语:“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犹未毒,最毒妇人心。”
房门被悄无声息打开,一道优柔身影缓步走入,手上紧握一枚寒光凛冽的短刀,刃口虽薄,锋芒却打磨的异常光滑,吹毛断发兴许夸张了点,可李轩辕觉得,即便是一头深山老林里的野猪霍小娘都能用这把刀抹断它的脖子。
“真是个狠心的娘们。”李轩辕望着那道身影,不由得哀叹。
他清楚,那女人是真想杀了他,否则也不会将那把短刀打磨的如此锋利。
霍仙姿有些讶异,但又觉得似乎所有事都在情理之中,毕竟是李家的“太子爷”,没这点心机和后手如何能在虎狼环伺之下的江东活到现在。
她的选择本身就是一场豪赌,她的身体就是最好的赌注,她穿上了最华美的裙子,梳上了最诱人的发髻,打算在那个花花公子吃下自己后一刀抹了他的脖子,然后死在他的身旁,谋杀李阎王最宝贝的孙子,她如何都是逃不掉的,死了也干脆,就当还他好了。
其实她并不厌恶这个花花公子,只是家没了,最疼爱她的爷爷和父亲都死了,她不觉得待在这样的世界有什么意义,唯一的念想就是再看看那个愿意听她哼上几句蹩脚曲子的家伙,然后亲手杀了他。
只可惜她的赌运一直不好,她赌输了,踏进房门的那一刻她就已经知道,她杀不了他,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
“杀人很有意思吗?”李轩辕叹息道,“是很痛苦很恶心才对。”
霍仙姿冷笑道:“说的好像你杀过人一样,你这种公子哥除了仗着家世欺负人还能做些什么?”
李轩辕放下酒壶,嘴角轻轻抿出一个阴鸷弧度,向前挪出一步,在霍仙姿愕然惊恐的眼神中陡然消失不见,继而如同一缕幽魂出现在她的身后,趁势夺去了手中那柄锋利的短刀。
他讥笑道:“谁说我没杀过人?在亚伯拉,老子亲手宰了一批来打劫的土匪。”
他将那柄短刀放在指尖,接着屈指将它掰碎。
是碎,而非断。
霍小娘吓的面无血色。
李轩辕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神色狰狞道:“别让我亲手杀你。”
霍仙姿看着一地碎片,眼神空洞,继而脸色惨白,空手断白刃她不是没有见过,他们霍家的一位老拳师就能做到,可能伸伸手指便将刀刃掰成碎片的,她还是头一次见着,似乎她看了这个男人三年仍旧没有看透他一丝一毫。
李轩辕坐回窗口,肆意喝着酒,安静道:“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见几个人,所以别想着就这么死了,为家族报仇什么的,不是你这样一个傻丫头该做的。”
他在另一支青花瓷杯中倒上酒,只有七分满,留有三分余地,放在霍小娘手中,哈哈大笑道:“来来来,给大爷唱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