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笼子里的金丝雀
胭脂确实不是一个擅长舞蹈的女性,这一点,从舞台周围不断投来的讥笑目光就可窥见一二,也亏得李轩辕这厮能够对那些视线做到熟视无睹的地步,单是这份雷打不动的隐忍心境就足以勾动台下不少年轻女性的眼角,甚至一些养气功夫极高的阴谋家也不免好奇心作祟,纷纷猜测这个飞扬跋扈的年轻人究竟怀有怎样深厚的背景。
一曲终结,李轩辕没有继续留在舞台出丑的打算,自觉拉着胭脂走下阶梯,坐回大堂一侧的沙发上,喝着服务生端来的法莱西红酒,神色倨傲而晦涩,一袭红妆的胭脂则望向舞台,目光冰冷,微微翘起嘴角。
她的笑,不含蓄,也不妩媚,充斥着毛骨悚然的凉意,像是一柄寒光凛冽的长剑正要出鞘。
洞若观火的李轩辕毫不犹豫给了她一记板栗,轻声调侃道:“怎么,这就忍不住了?想偷摸着动手?要是这样,我以后哪还敢带你出去晃悠?”
胭脂沉默着低头,一言不发。
李轩辕抿了口红酒,望向舞台上形形色色的所谓“名流”,笑意平静道:“老师常说慎言慎行养清气,重情守义养人气,忍辱负重养志气,心系苍生养浩气,即便做不到也别想着当面寻人晦气,这可不是我们李家的做事手法,再给你家少爷一些时间,我倒要看看当他们这些个来自香江的绅士名媛被人狠狠踩在脚底时还能不能保持这份傲气。”
胭脂挑起眉眼,笑意嫣然,打趣道:“少爷,你不也说慎言慎行养清气,忍辱负重养志气,可你怎么也跟着恼火了?”
李轩辕拍了拍这丫头的大腿,白眼道:“给你三分颜色就准备开染坊了?一会让你走路回院子。”
胭脂立马噤若寒蝉,不敢再逾矩,趴在沙发上,活脱脱一株被雨水打焉的海棠。
李轩辕轻声问道:“你不妨猜猜霍小娘玩的什么把戏?”
胭脂摩挲着酒杯,嘴角轻扬,笑道:“欲擒故纵。”
李轩辕远眺那道背影,莞尔一笑道:“不愧是国内新晋的‘影后’,演技不错。”
胭脂适时补上一句,嫣然笑道:“可惜老鼠遇见猫的结局通常只能沦为它的点心。”
舞台上再度响起音乐,一首来自法莱西的著名钢琴曲,由音乐大师拉斐叶创作,号称风靡近半个西方世界的《莱茵变奏曲》。
李轩辕闭目凝神,仔细聆听这首评价颇高的曲子,半刻钟后,他呢喃道:“能在主题音乐演奏后迅速接上独立的三段变奏曲,并且让整个曲目的过渡阶段不会产生丝毫的差异感,给听众的感觉不仅是简单的丝滑,还有一种接近梦幻的朦胧感,难怪这首《莱茵》能被那些眼高于顶的西方作曲家评价为近代音乐史上最有可能超越《命运》的曲子,这种称赞确实没有任何水分。”
“没想到你还懂拉斐叶。”一个熟悉嗓音响起。
李轩辕不用转头也知道是谁,因为这道嗓音太过完美,接近天籁。
他给了胭脂一个眼神,后者缓慢离开后他抬头看向昵称“小娘”的霍家独苗,打趣道:“可惜了这副好嗓子,你其实更适合做一名歌手,而不是影视明星。”
本名霍仙姿的新晋影后坐到李轩辕身旁,淡淡笑道:“我唱歌总跑调的,嗓子好不代表有天赋嘛。”
“确实是这个道理。”
李轩辕不由得叹息一声,他还记得高中那会霍小娘曾趴在窗口,在夏日的午后哼着小曲,像只慵懒而惬意的云雀,他忽然想,如果这个傻丫头不是出生在霍家会不会过得开心些?又或者她那个利欲熏心的祖父没有踩过那道红线,会不会幸福些?
李轩辕微不可见露出一抹苦笑,自家种下的因自然是要自家承受结下的果,他李轩辕凭什么替别人惋惜?人要害他,他便害人,天公地道,这事谁也说不得什么。
“我知道你在高考志愿单上填的是黄浦大学音乐系,怎么后来去了香江?”李轩辕替她拿了一杯苏维翁红酒,神色平静道。
霍仙姿迟疑了一会,接过那杯红酒,轻轻抿上一小口,笑容凄惨,却被她很好的掩饰过去,随口找了个新话题,问道:“听说你去了圣三一大学?那你一定去过香榭丽娜吧,拉芙妮就是在那写下的《野蔷薇与风百合》。”
李轩辕点头附和道:“是个不错的地方,尤其适合你这样的小资女性,一本书,一杯咖啡,就能坐上一整天,需要的话,我可以和那位长林影业的董事长打声招呼,给你一个相对漫长的假期。”
霍仙姿沉思了一会,缓缓抬头,凝望着李轩辕的脸,狐疑道:“你该不会想让我做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吧?”
李轩辕微微扬起嘴角,不说话。
她忽然噗呲一笑,天真烂漫,扬起拳头捶了捶李轩辕的胸口,没好气道:“坏蛋,不是跟你说过,不准再打我的主意吗,再这样我真要生气了。”
李轩辕莞尔一笑,没有再作声,只是略微惆怅。
他想说,如果你愿意点头,我会找一间世界最精致的笼子来做你这只金丝雀的象牙塔。
宝格丽酒店顶楼,被誉为空中花园的酒吧寂静处,一道绮丽身影倚靠于栏杆附近,她长发漆黑如墨,以一根印刻道门符箓的桃花木簪绾起一圈青丝,手上握有一柄半开面的紫檀木扇,一袭大红牡丹旗袍,鲜红如血,她轻轻抿出一个弧度,笑意森然,像是修行了上千年的山中狐魅。
这种女人想必是极其不易让人亲近的,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随时随地都能将人切割成血淋淋的肉块,可即使是这样,仍有一道人影在缓慢走近她,一个本该站在酒店大堂接见晚宴宾客的男人,一个时常被拿来与公安厅长李宝相做比较的香江娱乐圈龙头。
苏长林!
他拄着一根一米见长的小牛皮楠木手杖,靠在扶手上,掏出一支zippo打火机,点燃香烟,深深吸入一口后,吐出烟圈,平淡道:“四年前,我在香江的北道口发现了那孩子,你猜猜她当时靠什么生活?”
身着鲜红牡丹旗袍的冷艳女人轻轻扇动手中那柄紫檀木扇,眸子低垂,嘴角微翘。
李凤鲤,在神州这片土地上,没有哪个女人的威严能有她这般慑人,那对漆黑的眸子总是散发着目空一切的清冷,举世无双的皮囊便是她看轻天下众生的资本,那双纤细而圆润的长腿,不仅吸引男人的目光,同样也让女性艳羡不已,她此刻脚下所踩着的jimmy choo高跟鞋无疑更加衬托出脚踝的玲珑和精致,整个人远眺过去孤高而清冷。
这样的女人不能不说是一朵生长在悬崖峭壁,只能供人抬头仰视的高岭之花,况且,她手上还掌握着李氏集团的绝对话语权,如此底蕴深厚的雌孔雀,只怕那些出生燕京的世家千金都只能稍稍仰望一下她项背的那缕青丝。
她轻抿着红酒,语气清冷道:“一朵从温室移出的玫瑰,要想躲避风吹日晒,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送入一块新的良田,霍曦宗这只老狐狸想必到死也想不透是谁出卖了他,那个丫头大概也不曾想过自己的亲生母亲会将她卖给青联帮的地头蛇。”
苏长林吐出一口烟圈,感慨道:“想要活着就必须将根扎入土壤,无论那抔土多么肮脏,不过,我倒是低估了那个丫头的魄力,在我赶到之前那条地头蛇就被她杀了,只用了一枚刀片。”
李凤鲤微微挑眉,略微惊奇道:“一枚薄薄的刀片就能杀得了青联帮北道口的头目?”
苏长林眯起眼眸,神情玩味道:“那丫头把刀片藏在了舌头底下,趁那个家伙转身开门的空隙切断了他的大动脉。”
李凤鲤讶异道:“一刀致命?”
苏长林轻轻点头。
李凤鲤冷笑道:“看来她早就发现了端倪,所以精心准备了这一手,打算杀人潜逃,好个貌似良善的霍家大小姐,霍家老儿要是有她这份果断狠心肠怎会落得如此田地?”
苏长林抬起头,皱眉道:“把这样一颗不稳定的棋子交给轩辕,你就不担心出差错?那丫头可是无声无息就挤掉了原本作为《铜雀》女主的苏婷芳,这一点,我也是后来才发现。”
李凤鲤神色坚定,轻笑道:“他如果连这关都过不去,如何接手公司?情之一字历来都是把双刃剑,他必须明白这个道理,再者,他前往亚伯拉地区的这三年里究竟有多少成长,我们一无所知,说不定轩辕这孩子还能给我们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苏长林将最后一截烟头掐灭,神情古怪道:“你就这么看好这孩子?认为他能成为‘神州同盟’寄予厚望的‘解铃人’?燕京那块比他出色的不少吧?”
李凤鲤忽然收起手中那柄紫檀木扇,脸色冰冷道:“你话里有话。”
苏长林缓缓立起身,拄着楠木手杖向旁边移动一个身位,哈哈笑道:“都老大不小了,还是这动不动就要跟人动手的泼辣性子,好歹也是琅琊武榜地字号的高手,就这般经不起玩笑?你这性子,他将来受的住?”
李凤鲤眉目间陡然生出一股凌厉杀机,冷声喝道:“找死?”
刹那间,桌面所有酒瓶应声爆裂,一袭鲜红旗袍的李凤鲤此刻妖艳如一尊神话精魅,手指轻轻一抬,再一点,原本散落地面的所有液体集体漂浮在周身,随着她纤手轻摇,慢慢汇聚成一颗硕大水滴,她凤眼微瞪,整颗水滴似被她气息牵引,随后直直激荡射出。
苏长林想要跳脚骂娘,看见那颗愈发靠近的巨大水球后立马变色,快步跑向楼梯口,将那扇铁门紧紧锁死,顾不得伤残的左脚,快步走下阶梯。
啪!
被锁死的铁门应声炸开。
那位纵横神州娱乐行业的巨擘抬头张望,骂骂咧咧道:“三十好几的老姑娘了,火气怎么还这么大,不过话说回来,谁被人戳了心窝子火气不大?我,袁洪亭,再加上你李凤鲤,我们谁又不是这条路上的过河卒?”
发泄一通的李凤鲤收敛气机,摘下头顶那枚刻有道家符箓的簪子,指尖轻轻摩挲着它的背面,零星可见一行秀气的簪花小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