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归京师
顺王杨潇,当今圣上六皇叔,因湘王之乱而被殃及,贬为庶人,发配岭东。随后东夷人侵犯临朝边境,杨潇以戴罪之身参军入伍。后来,在与东夷人的一次战争之中,为了保护主帅,不惜以身犯险,冲入敌阵,被东夷战马踩断了双腿。
最后,那位主帅联合征东各将军上表朝廷,称赞杨潇作战勇猛,战功赫赫。
当时,应真帝沉溺美色,在枕边之人的吹捧下,感念手足之情,便恢复了杨潇亲王之位,并封地岭东平江,以示亲情。同时,他也下旨其无召不得进京,希望杨潇能在封地安享晚年,不再插入朝堂的纷争之中。
张岁和走后,杨潇伸手端起桌上那盏尚有余温的茶杯,细细地品了一口。茶水在口中流转,带着淡淡的清香,仿佛能抚平他内心的波澜。
趴在他大腿上的小猫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动作,它慵懒地伸了个懒腰,然后调整了一个更为舒适的姿势,再次陷入了甜美的梦乡。那小小的身躯随着呼吸微微起伏,仿佛与这宁静的时光融为一体。
九年前,湘王起兵谋反,被忠国公平叛,顺王与湘王来往的书信也被心腹之人呈至先皇御前。
一时间,杨潇成为了众矢之的。最后,落下个附逆的罪名,被废为庶人,发配岭东。
在去岭东的路上,杨潇的心中充满了不甘与愤懑。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离上京越来越远,那座曾经熟悉而繁华的皇城,如今已遥不可及。
天无绝人之路,七年前东夷举兵侵犯临朝疆域,岭东各郡招兵买马,他以戴罪之身参兵入伍。在战场,杨潇不畏生死,以命相搏,作战英勇,却得不到奖赏。
杨潇并不在乎,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回京的机会。因此,他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那个能够让他重返京城的机会。
这一等,便是四年多,将近五年。
东夷举全族之兵力,攻下平江七郡。杨潇再披战甲,重回战场。这一次,他不再只是为了战斗而战斗,而是为了那个等待已久的机会。
他把握好时机,用一双腿换了征东主帅的人情。虽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果不其然,征东大军班师回朝之后,先皇下旨,恢复他亲王之位。只是,他还是没能重回上京,就藩平江,无召不得进京。
他已经等了将近七年的时间,不能再等了。
先皇驾崩,幼主继位,奸臣揽权,他再一次迎来了得天独厚的机会。
刘世德掌权期间,他的人便暗入上京,隐姓埋名潜伏在各个角落。上到达官显贵,下到贩夫走卒。
然而,世事难料。刘世德的倒台,宋太后的垂帘听政,“质子”的入京伴读,宋祯掌管镇抚司……一桩桩一件件都在杨潇的预料之外,但又不得不加以防范,重新布局。
直到元青被抓,并且被送进了夜行卫的那一刻,杨潇知道,他不能再等了。他必须提前安排回京的计划,否则一切都将前功尽弃。
张岁和,就是一个关键。
张岁和,三朝元老,德高望重。可惜他的子嗣凋零,孙辈之中,仅有一个张言玉。名字好听,人却是个耍混的。文不成,武不就,整天游手好闲。
若非只有这一个孙辈,张岁和一定会将其赶出家门,省得成日败坏门风。
下个月的科考,是杨潇与张岁和交易。不管杨潇用什么手段,只要张言玉“名正言顺”的上了榜,张岁和便安排杨潇回京。
安排杨潇回京的风险不小,可若不是太后命吏部、北镇抚司、夜行卫和靖武侯一同参与考场事宜,他也不会冒那么大风险与杨潇联盟。
在考场上动手脚,任北镇抚司和夜行卫怎么查都不会查到远在平江,并且毫无存在感的杨潇身上,也不会有人将当朝太师与顺王殿下想在一处。
“无白,去安排吧。”
“是,主上。”
破庙
因庙里只有王成志一个读书人,其他人对他也是高看几分。
“王大哥,你…你可以…教我认字吗?”狗儿在自己娘亲喝完药休息了之后,小心翼翼地捧着手中那半块已经干硬得几乎咬不动的馒头,这是他节省下来的口粮,他希望能用它换来一个识字的机会。
“我我不白学”狗儿急忙说道,生怕王成志误会了他的意思,“我拿这馒馒头给你给你吃。”
因为太过紧张,狗儿说话结结巴巴的,说不完整。
王成志放下手中的书本,看着狗儿递过来的半块已经发黑的干馒头,面露不忍。他拒绝道:“你有心想学,那我便教你,馒头不必了,还是留给你娘亲吧。”
狗儿的手在空中顿了顿,然后慢慢地收了回去。他眼中满是惊喜,声音微微颤抖着问:“王大哥,你……你真的愿意教我?”
“只要你愿意学,我就愿意教。不过,我每天能教你的时间有限,最多只能半个时辰。”王成志还得准备科考,不能花太多时间在别的事情上。教授狗儿半个时辰,他也算是巩固一下最基础的知识。
狗儿连连点头,仿佛怕王成志反悔一般:“谢谢王大哥!”
“你可有大名?”王成志一直听这里的人喊他狗儿,有些好奇他的大名叫什么。
狗儿闻言,抬手抓了抓头皮,脸上露出几分赧然之色。“我…我大名就叫狗儿,我娘说贱名好养活。”
其实在农村,周围人大都是这类名字。从前,狗儿并未觉得自己的名字有何不妥,但现在被王大哥这么一问,他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王成志又追问道:“那你姓什么?”
狗儿微微低头:“我姓李。”
王成志沉思片刻,开口道:“我送你锦佑二字为名,前程似锦,承天之佑。”
“李锦佑,李锦佑…”狗儿低声呢喃着这个名字,然后笑着在庙内来回跑:“我有名字了!我叫李锦佑!我叫李锦佑!”
李锦佑的叫喊引来庙内其他人的侧目,听到原先的狗儿有了正经的名字,不少人心生羡慕之意。
狗儿娘被儿子的欢笑声吵醒,她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儿子一脸兴奋地跑来跑去,脸上满是疑惑之情。李锦佑见状,立刻跑到娘亲的身边,一把握住她的手,眼中闪烁着激动的光芒。
“娘,我有名字了,王大哥给我起名叫李锦佑。”
狗儿娘不识字,也不知道这个名字有什么含义。但是她知道,自己儿子有了个正正经经、体体面面的名字,不用再被“狗儿”“狗儿”的叫了。
她挣扎着坐起身来,扶着李锦佑的手,蹒跚地走到王成志面前。她紧紧抓住王成志的衣袖,泪水夺眶而出,声音哽咽道:“谢谢,谢谢王公子,谢谢您给我儿子起了这么好的名字。”
王成志倒是不好意思起来了:“婶子不必如此,只是取个名字而已。”
他刚说完,李锦佑说道:“娘,王大哥还准备教我识字呢。”
此言一出,狗儿娘身子一颤,瞬间便跪倒在地,眼中闪烁着泪光,“恩人啊,你真是我和狗儿的大恩人啊!”
他们是乡下人,没了田地和家宅,只能四处流亡。本以为她和狗儿也就那样了,却没想到狗儿还有了识字的机会。只要狗儿能识字,那就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
王成志见状,急忙上前一步,双手扶住狗儿娘的双臂,想要将她扶起来。“婶子,您快起来,王某何德何能,能受您如此大礼。”
狗儿娘说什么都不起来,还拉着一旁的李锦佑也跪下,“快,谢谢恩公。”
李锦佑二话不说地跪了下来:“谢谢恩人。”
王成志有些束手无策了,“婶子,你快起来,只是些举手之劳的小事而已。”
狗儿娘被扶了起来,眼中的泪水依旧止不住,李锦佑也跟着站了起来,眼眶也红了起来。
清心殿
宋清欢自进了皇宫,便一直跟着各位女官嬷嬷学习诗书礼仪。今日得了空闲,本想好好休息一番,却没想到太后光临。宋清欢急忙起身,整理好仪容,恭恭敬敬地迎上前去。
“听女官和教习嬷嬷说,清欢近日功课做的很不错?”宋郁揽着宋清欢,语气温和。
宋清欢低垂着头,态度谦恭地回答道:“回太后,清欢愚钝,只能算得上中等。”
宋郁闻言,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洋溢着慈祥的笑容,“你这孩子,何必如此自谦。才月余的功夫,能有这样的进步已属不易。切莫心急,要循序渐进才是。”
说罢,她话锋一转,问道:“下个月便是科举考试,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大事。清欢对此可有何看法?”
教书的女官在私下回禀过,宋小姐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虽然大多数偏小孩子气的想法,但也并无不妥。
宋郁心中存疑,便想试探一番。
宋清欢心中叹息,她原本藏拙,应对了女官提问的问题,没想到太后还是对她有了些许好奇的心思。
“科举考试乃是国家之根本,选拔贤能之士,为国家社稷贡献人才。清欢并没有任何见解。”
宋郁察觉到宋清欢言语中的敷衍之意,以一种平和的口吻开口道:“清欢有任何想法但说无妨,这就算哀家验查清欢近日的功课学的怎么样了。”
宋清欢沉思片刻,还是没有说什么。
宋郁轻叹一声:“如今的临朝,早已不复往日的光景。清欢,你若没有足够的才能和智慧,怎能与皇上并肩作战,共同扶持这岌岌可危的杨家江山?”
世人皆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宋清欢注定要成为一国之母,与皇上共同面对风雨飘摇的江山社稷。
“回太后,清欢确实没什么看法。但是,历来科举考试都是吏部特意安排考场座位,并且试卷上的姓名从不遮掩,让主考官和房考官一眼便知道是谁的试卷。
清欢曾听闻前朝周戾帝时期,科考试卷分为三摞。一摞是王侯之后,一摞是将相之裔,一摞是布衣出身。前两摞试卷必定中榜,而后一摞便是送到柴房,成为引火之物。”
宋郁静静地听着宋清欢说的话。
“科举舞弊,官官相护。那些出身贫寒的学子,即便才情出众,也往往因为无权无势而难以出头,更何况状告无门。而那些有权有势的子弟,则能够因着家族庇护,轻易地通过科举,获取高位。听说当时不少学子血溅皇城宫门,以求公道。”
“你说的这些,哀家已有考量。如今吏部、北镇抚司、夜行卫,再加上一个靖武侯,四方相互掣肘,想来定不会只让一方有利。”
然而,宋清欢却摇了摇头,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深沉的忧虑:“太后此举只是确保各方利益平衡,不会让任何一方独占鳌头罢了,并没有真正的考虑到百姓的利益。”
“哦?你且说说看。”宋郁微微挑眉,对宋清欢的见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吏部、北镇抚司、夜行卫、靖武侯,这四者皆代表着上位利益,他们之间的制衡,不过是达官显贵的一场权力游戏罢了。
清欢认为,此次科考应该彻底打乱考场,并且收集试卷与批改试卷的人分为两拨。监考官收集试卷时,要将考生姓名遮掩好,然后再由太后和陛下信得过的人随即分发到各个主考官和房考官手上。”
宋郁听完宋清欢说的话,眼中溢满了对她的欣慰。
“清欢此法,确实不错,稍后,哀家便会召集袁赫平(吏部尚书)、宋祯、江则与楚珩入宫,共商此事的详细安排。”
宋清欢微微低头,谦逊地回答道:“清欢只是粗略提出了这个想法,具体实施起来,恐怕会遇到不少难题。毕竟,此事牵涉甚广,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极为繁杂。”
“你这般年纪,能想到这个办法,已是聪慧过人。清欢,哀家没有看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