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高墙积粮
房悦悦暗暗躲在侧厅的屏风后,攥紧了小玉儿送她的墨玉簪,眼泪像珍珠似的一颗一颗坠下来。童万里路过看见小姑娘藏在屏风后,便上前安慰,“要是舍不得就出去送送她,自己偷偷躲着哭干嘛?”
悦悦摇摇头,反手把发簪插回发髻,“她穿着男装走,就是不想引人注目,出了城门爹爹安排了玉氏的老人们一路随行跟她北上。我要是哭哭啼啼跟着她,万一被有心之人发现,联想之前房家拒了李家的亲,现在房家嫡女哭送一个男子远行,又徒生事端了。”
迟归踱步过来,在童万里身后站定,“你们姐妹也不是没有再见的机会,你不用这么伤心。”
悦悦嗯了一声,“借你吉言。”抬袖拭了拭眼泪,转身走了。
童万里撇撇嘴,看了一眼迟归,“你可真不会哄女孩子啊!”
迟归有点茫然,啊了一声,又实在想不到自己有什么错处,于是找补了一句,“那当然是你哄女孩子的经验比较丰富。”
童万里‘扑哧’一声笑出来,伸出一根手指摇摇,“别瞎吃醋”,拉着他手一路往房间牵,“快点收拾东西,咱们明天也要出发啦!”
正是人间草长莺飞的春三月,童万里想,他和迟归就是在这个季节相识的。两人一起做了很多努力,改写了小玉儿和房悦悦的命运,现在可以功成身退了。
童万里当时来房家的时候,只带了一个赶车的老仆从,来房家之后一直跟迟归混在一处,倒是不知道那位老仆从是怎么安顿的,奇怪的是,这要走了,老仆从又神出鬼没地出来套好马车,把童万里和迟归的行李都安置了,一早在府外等着自家少爷跟主家辞行。
童万里感觉凭空出现一个对自己了如指掌,自己却一无所知的仆从有点奇怪。迟归却很泰然若素,他跟着童万里一起走出房家的大门时顿了一顿,抬头看看天,又左右望望。
“怎么了,”童万里不明所以,跟着他一起左右看看。迟归想了想,指着马车道,“你到车上找找,有没有天冷的时候你经常用的那个手炉?”
童万里觉得有些奇怪,嘴里念叨着,“天又不冷了,带个手炉干嘛。”说着,他先探头进了马车,找了一圈后,在车窗对迟归道,“没有看到手炉啊,是忘了带,要回去拿吗?”
迟归眨了眨眼睛,扒着车窗对童万里解释,“我刚走出房家的时候,感觉有点奇怪,感觉一切都脱离了我的掌控,走向了未知。你还记得,当时你切出新的故事线时,曾经一度,你是可以调整你想要的环境。”
童万里回忆起那个雪落午后的寒梅,他点点头,“你的意思是,你现在没有办法做这个影响了?”
迟归缓缓点头,“我失去了这个能力,我刚刚想象了一下那个手炉出现在车里,并描绘了它应该出现的合理性,实际上它并没有。”
“这说明什么问题,”童万里有点紧张,“之前你有遇到这种情况吗?”
“遇到过,”迟归示意童万里也可以试试,“这说明我们就是进入了自己为主角的故事线,因为自己的故事是不能被自己改写的。”
“这不是很好嘛,”童万里放下心来,勾勾手指催促迟归赶快上车,“你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执笔了那么多人命运,终于可以好好书写咱们自己的故事了,这是好事啊。”
迟归想了想,也是自然,天长水阔,少不了还得陪着这童少爷在这里蹉跎个几年。
跟着童万里千里迢迢跑这一趟的老仆从是童家的家生仆,名唤乐山,从童万里爷爷那一代就服侍童家了,一路跟着当年的童太爷、童霆打了三十多年的仗。在战场上一路血拼厮杀下来明伤暗伤受了不少,如今年老,虽然体力精神头上不如年轻人。但是江湖经验丰富,带个公子出门还是绰绰有余的。
迟归并没有跟着童万里一起进马车,他陪着乐山大爷一起赶车,一路上听大爷计算脚程,识途看点很是老道,不知不觉学到了不少知识。
“过了代郡,我们就到了高家堡,到时候出示公子的令牌可以更换军马,那样不过一两天就可以回家了。现在虽是两匹马分担的拉车,但咱们脚程慢,一日不过百来里路,要到代郡还需要七八日呢……”乐山大爷缓缓道,途经溪涧,迟归跟着大爷一道去打水。
童万里跳下车,锁了车门,解了马套绳,牵了两匹马来饮水。自己跑到上游脱了鞋袜把手脚浸到溪水里。迟归看到,大声提醒,“溪水凉,你别贪玩。”
“没关系……” 童万里摇摇手,“都已经过了上巳节,春水不冷了~”
乐山大爷笑道,“家里太守、夫人具是管不住小公子的,他必不听你的话。”
迟归哼了一声,威胁道,“把鞋子穿回去,不然用针扎你。着凉了给你灌苦药!”
童万里想起迟归的飞针,钉在门上 ‘哆’的一声,现在回忆起都会脊背发麻,当即不敢再挑战迟大夫的权威,老老实实穿好鞋袜。乐山大爷看了个乐子,给迟归竖竖大拇指,“除了馨风小姐,也就你管得住他了。”
童家百年前获封雁门一带,以太守之名行郡王之实,紧守雁门天险,百年来打过羌氐,打过匈奴,几次三番跟鲜卑交手。晋国一应大家族跟随政权衣冠南渡之时,童家几近绝望地孤守着雁门关。渐渐地春天开市,秋冬筑墙,雁门郡杂混着各种北胡,与汉人做买卖通婚,买盐卖铁,雁门郡正式成为晋王朝遗落在西北的飞地。
到了童霆这一代,童家军里汉人血统的军士仅剩半数,战场上捡回来的匈奴和鲜卑的混血孩子,来不及随军队迁徙关外的羌族遗孤、羯族妇孺慢慢充编进军队。大家似乎慢慢淡化了国家的概念和民族世袭的血仇。那些无处可去,不知归属的高鼻梁,绿眼睛们统一穿戴上童家军的盔甲,为了守护雁门关这一隅生存之地而战。毕竟天下虽大,但是可以安居容身之处,对于他们来说,仅有此地。
童家本是诗酒传家的逍遥世族,在时代的洪涛中硬生生被碾塑成武将,为了生存,童家的家主上可以当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中间能是事必躬亲的太守,下面还要成讨价还价做买卖的商人。雁门苦寒,能种的作物只有豆类和高粱,每年的开春互市至关重要。北胡不事农务,连年战乱,男人都上前线厮杀了。妇女却是在大草原上撑起放牧,养马,徙居,养育后代的责任,成为了北胡几个族群真正的话事人。
最初的时候,是一位母亲来雁门关寻找她七岁的孩子。因为羌族被反扑的汉人一路截杀,男人战死的战死,逃命的逃命,大部队的迁徙裹挟着这对猝不及防的母子撤退。在雁门关,母亲把孩子遗失了。一年后这母亲独自一人,带着牛羊的皮毛和草原上的药材,来跟关卡的童家军交涉,想进关来寻找孩子。年轻的童霆知道了这个事情,在城门口接待了母亲,接受了母亲的礼物,并带她到关内的学堂找孩子。
当年童霆一年能从战场上捡到四五百个孩子,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几个月。乐山乐水负责集中这些孩子,教他们识字读书,做工手艺,好歹在乱世中能活下来。长大的孩子想跟着投军就投军,不想投军可以自己在关内营生,也可以出关找失散的家人。童霆新婚的夫人刘仁舒,自己还没有当娘呢,已经可以熟练地将没断奶的小娃娃拢在怀里喂羊奶了。
最终那位母亲找到了自己的孩子,童霆才知道她是羌族一个部落的首领,他提出了一个想法,居住在雁门关附近的牧民,在每年春秋可以将粮食皮货,盐铁牛马等物拿到关内买卖。童家军不能养活自己和百姓的话,迟早要被周围的胡族瓜分,童家能南下避战,但是这些关内的百姓大概难逃被掳掠的结局。
春秋市中盐铁战马童家军队自己就能消耗掉,有多余的草药香料连同皮草一起用些门路往南销卖,得了钱再买粮往雁门关囤。十几年的积累过程,后来有了房正坤的商路加持,雁门郡逐渐形成一个繁茂的中立地带。外族难以攻进来,雁门郡却也兼容并蓄吸纳流民,发展商贸,开垦土地,自给自足。
今年春天,拓跋珪跟刘茂山打的不可开交,两方都错过了休养生息的时候,母羊下不了崽,马儿吃不到丰茂的水草。注定了要是不能在这场战争中吞并对手的土地人民和资源,那今年冬天一定会过的很辛苦。一般能让靠草原吃饭的人经历了一场苦冬后还放弃一年中难得的春天打仗,如果不是势在必得,那就是随时准备南下抢掠了。
童霆知道,拓跋珪和刘茂山这两头狼虎视眈眈一直盯着雁门关不说,等慕容氏那几个叔伯兄弟内讧完,把慕容岭拉下马,燕国和周围的小氏族部落再一一联合,雁门郡四面受敌,日子只怕更加难过。
童万里的马车走到太守府的时候,童霆已经拎着他的红缨枪‘点钢’在门口等着了。童万里从窗户探头,看到一个魁梧的中年男子,着武袍,手提银枪立在太守府门口,眼皮就开始跳。乐山大爷‘哎哟’一声,愉悦道,“太守是想公子了,都接到府门口了,公子您下车吧。”
迟归小声问童万里,“你跟你父亲日常相处的怎么样?”
童万里垂下眼看了看迟归,扯出一个邪气的笑容,“怎么,你怕见公公吗?别忘了,我可是少爷……”
“少爷,也是爷!”
说着,童万里一振衣袖,披着如云的秀发探身出马车,如文士一般矜贵地冲童霆拱手,“爹好,我回来了。”
迟归先一步与乐山下马车,抬手去扶童万里的手,助他下车。童万里笑了笑把手递过去,迟归顺势替他拢起长长的袖口,以免他踩到绊住。
童霆睁大眼睛,斥道,“你小子跑到南方去不过几个月,就被房正坤养着娇滴滴的大小姐还是怎么了?穿的这都是什么衣服,头发还披弄下来晃晃荡荡,你不难受吗?”
童万里有些奇怪地抬眼道,“我去人家家里不穿文士袍,难道还大马金刀杀过去吗?我不跟你饶舌,我娘呢?”
童霆撇撇嘴,“夫人去买羊肉了,说是晚上给你煮羊汤做炙肉,一大早又起来和面做饼子。不知道你具体哪天能到,夫人说想让你吃上一口新鲜的。”
童万里一听,脸就笑成一朵花了,“娘最好了!”
童霆和童万里眼睛不像,高挺的鼻梁和唇形倒是一个模子印出来,迟归想总归是父子,童霆倒也不至于像童馨风说的那样威严。
“你提着枪堵着等我吗?”童万里经过童霆时纳闷道,“你是想揍我还是急着去军营操练?”
童霆粗声粗气道,“本来想着直接带你去军营的,你也好几个月没回来,估计枪提不起,弓也拉不开了。但你穿这身不太行,赶快去换身衣服随我走吧。”
童万里干脆摇头,“我不去,我坐车走几天颠成狗了,累死了我要洗澡睡觉。”
童霆一把撸住童万里的胳膊,扬声道“把衣服给他带上,枪也拿上,牵马过来!”童霆手劲很大,童万里被揪着手臂生疼,本来很不耐烦应付他这个便宜爹。但近看童霆的脸又肖像童万里亲爸爸年轻时的江湖气,不免让他心生亲近。回忆起以前自己在外上学,偶尔放假回家,刚到家门口背包都没放下,就被老爷子提溜着出去打高尔夫。然后瞒着他妈,爷俩提着贵酒跑到开了几十年的苍蝇馆子撸串,回来还要相互打马虎眼的那段日子,心里突然生出怀念之情。他甩甩童霆的手,无奈道,“行了行了,放放放,少爷跟你去成不。”
童霆严肃的脸破开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他拍拍童万里的后背,“我听说你把房悦悦的婚事搅了?你是自己看上那姑娘了?”
“瞎说,”童万里面无表情,“我也不算搅人家婚事,你知道房家夫妇俩本就各有打算。房正坤不同意的事,小姨一意孤行办不起来的。我只不过没有像她期望的那样帮她而已,童家不能作为别人压秤的砣。”
童霆不置可否,“那也不是刘家个个女儿都像你娘那样贤淑的,理解理解。”
两人说话间,乐山已经赶着马车去后院了,顺带着把行李去收拾规整一番,迟归无处可去,只能远远站着等童万里周旋。虽说只是站在一边吧,他也不显得局促尴尬,安安静静地等待,观察着童万里跟童霆的互动似乎很有意思,连带着表情都变得柔软了,没有见生人的紧绷感。
童霆其实第一时间已经发现了这个跟儿子一并回来的陌生人,他甚至都不需要特意把目光落在迟归身上就能完成不动声色观察他。迟归太过坦然了,不像一个唯唯诺诺的下人,也没有门阀的傲慢,不像一个平民对掌权者有天然的敬畏,也不像饱学的隐士一样出尘。他的身形不像武功高强的军士或游侠,也不像佝偻的农户。童霆的好奇已经冲到顶峰了,但他就是没主动提起询问迟归的身份。
童万里应付完童霆的话,转头就开始找迟归,看他站的不远,随即笑笑冲他招手。得到示意,迟归走上前来,对童霆施了一礼。
童霆仔细打量迟归,第一眼就是小伙子俊眉星目长得很是周正漂亮,正待第二眼再看,就听到童万里欠欠地说,“好看不,好不容易拐回来的,你儿媳妇。”
童霆不以为然‘哼’了一声,迟归皱皱眉,两人同时道,
“我信你的鬼话!”
“你是不是皮又痒了?”
童万里没个正形,迟归只得开口解释道,“我原是房府外院的家丁,表少爷觉得我于医道有些研习,便带我来此,以后军营里谋个差事罢了。”
童霆点点头,有点医术,不卑不亢让人摸不出深浅,长得还俊,不论是当军医还是当童万里的入幕之宾都随他喜欢吧。
“你的医术是连姑姑都甘拜下风的,你为什么委居房家咱俩也心知肚明,在老头子面前不要谦虚了吧,”童万里知道自己虽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但这俩人显然又是想岔了,便正色补充,“迟归不是下人,也不是过来谋什么营生的,我与他可相托性命。”
童霆老奸巨猾,迟归有没有本事将来找机会试试就知道了,他儿子又不是傻子随便捡个皮相好的男人就带回家,真上心还是的他还是能看出来的。说实话,晋朝之风男子多有龙阳之癖,也不妨碍娶女子繁衍子嗣。倒是君子相交,论心论迹更加高雅可贵,如果一定要叮着不放反而显得计较,不懂风雅了。他有些好笑的睨着童万里那不值钱的样子,心想,有本事你到你娘那边耍贫嘴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