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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下谁人不识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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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秦子牧与荆轲,已能各自练习,互不干扰。

    对于这种枯燥无味的反复训练,两个人都乐此不疲,当然汗水不是白流的,秦子牧只要稍加实战,就已经能跻身于高级剑手的行列了,这与他的起点高是分不开的,一开始便由荆轲教授,荆轲的剑法当属上乘,让秦子牧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秦子牧最喜欢其中的三式:流影倚风、飞云逐日、万蝶穿花,这三式是荆轲最后才传给他的,也算是荆轲自己多年来实战经验的精华。

    其中流影倚风,是故意示弱,引敌来刺,倒地后仰,反手挑敌手腕,致敌剑脱手。只要敌剑脱手,自己就是不用剑,取胜的把握就大多了。

    飞云逐日,名字好听,招式好看,招如其名,用来杀人效果很好,若是与人切磋技艺,最好还是不用,因为飞出去的云是收不回来的。

    万蝶穿花,经过阳光的反射下,剑光飞舞,成千上万的蝴蝶在花丛中穿梭,剑锋凌厉,却又绚丽之极。可惜的是,蝴蝶穿过之后,百花凋零。

    秦子牧感觉,招式并不是固定不变,每一招在临场对敌时,又有多种变化,多招式变化如不多加演练,否则难以掌握。飞云逐日是针对一人的,万蝶穿花好像是针对周围一片,攻击的范围比较大,当然这还需要实战的检验。

    …………

    秦子牧一直用荆轲的剑练习剑术,长剑弹出剑匣,只觉寒气袭人。

    剑呈柳叶形,沿锷磨成圆锋锐角,锋利无比,中央一道血槽,剑柄用麻绳缠着,因为汗水的浸渍,麻青色已渐变成黝黑色,拿着比较顺手,且长短适合。不知道用其他的剑,在使用垂天之云的时候,是否仍旧有这样的效果。

    秦子牧无时无刻不梦想着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剑。

    这天早上,两人早起锻炼,正在用木剑对打,忽听隔壁传来悠扬的琴声,并且边弹边唱:

    “园有桃,其实之肴。

    心之忧矣,我歌且谣。

    不知我者,谓我士也骄。

    彼人是哉,子曰何其?

    心之忧矣,有谁知之!

    …… ……

    有谁知之!盖亦勿思!”

    一曲歌罢,慷慨激昂之声,余音回荡,让人仍觉意犹未尽。

    “搬来一月有余,竟然不知道邻家那位是如此雅士,”秦子牧感慨的说道。

    “只是一位卖牛肉朋友而已,”荆轲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听他话中之意,竟是相识。

    “每天我们下酒菜的肉食,是隔壁送的?”秦子牧惊奇的问道。

    “便是他了,名字叫做高渐离!”

    “高渐离?”秦子牧瞪大双眼,仿佛看到什么震惊的事情。

    荆轲见秦子牧惊异的表情,疑惑地问道:“你认识?”

    “虽不认识,但久闻大名。”秦子牧感慨的说道,要是没听说过才怪呢,你的好友,《史记》上记着呢。

    荆轲没有听出秦子牧的病句,不认识竟然知道对方的名字,“是时候给你引荐了,”荆轲道,“我来到蓟州城之前,便与他是好友”。

    “ok,与他相识,何其幸哉。”秦子牧接连认识两位风云人物,心情大好。

    “哦,何为欧克?”

    “赞许的意思。”秦子牧笑道。

    “当然,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荆轲肯定的说道,话语中透露着自己所结识的皆是英雄豪杰的自豪感。

    …………

    秦子牧与荆轲走进后院,景色焕然一新,茂密的竹林,虽叶已凋零,但竹身挺拔青翠,竹林旁树枝腊梅,正迎寒怒放。

    “你们老板呢?”

    “在客厅,荆公子请。”

    “跟你们老板交流一下音律。”秦子牧笑道。

    荆轲有些诧异,你难道还懂音律?荆轲到来,高渐离十分高兴,亲自出门迎接。

    白皙的脸庞上没有一根胡须,身材修长,屠牛的高渐离竟然是一位文艺范帅哥,与自己的想象相差十万八千里,不是应该五短身材,满脸胡子,大黑牙,这才是屠夫的本色啊,这样的帅哥,拿起屠刀来什么样啊。

    “高兄!”荆轲双手抱拳。

    “荆兄弟,好长时间没来了。”

    “在下秦子牧,久慕渐离兄大名。”秦子牧深施一礼,来到这个世界,接连认识两位名人,还都是大帅哥,属实高兴。

    高渐离心道,我哪里有什么大名,市井屠夫而已。咦,竟然还有比我高渐离更帅的人,真是天理不容。罢了罢了,幸得你是我好友的好友。

    咦,这不是琴?秦子牧发现了在屋檐下的类似琴的东西,感情刚才的音乐,就是用这家伙演奏出来的。

    “当然不是,这是筑!”高渐离发现秦子牧连筑都不认识,有点失望。看他竟然妥妥的纨绔子弟,原来不懂音乐啊。

    秦子牧走到“筑”的跟前,发现它通体用木制成,呈长棒状,尾端稍细,全长一米多长,琴面平直,琴头一端背面有椭圆形空槽,琴尾背面呈斜角形。旁边放着一块竹尺,看来是打击乐器啊。

    “秦兄,演奏一曲?”

    “不会,”秦子牧朗嘿嘿一笑,回答很干脆。

    高渐离又扭头转向荆轲,“不用看,你早知道的吾亦不会。”荆轲回答的同样干脆。

    高渐离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心道:不会你跟我的手下说来谈什么音律,荆轲你这都是交往的什么朋友,不是很着调啊。

    秦子牧看了高渐离一眼,说道:“虽不会击筑,但会其他乐器。”

    刚一进后院,秦子牧就发现墙角有片小竹林,秦子牧从小就被母亲逼着进音乐特长班,学的横笛,上小学的时候参加过市里的少年组乐器比赛,获得过一等奖,老家的村头也有一片竹林,秦子牧经常自己制作笛子,有时还送同学一根。

    秦子牧炫弄各种笛技,一首《春江花月夜》缓缓流出。

    高渐离由不屑转为惊讶,又由惊讶变为敬佩。

    荆轲虽是不精通音律,倒也听得入迷。

    院子里干活的下人们也是常听到主人奏乐的,听到秦子牧笛声,隐隐觉得奇妙无比,都露出崇拜的目光,听得如痴如醉。

    一曲结束,此时耍酷是最适宜不过了,秦子牧贱兮兮的笑道:“雕虫小技而已,莫要崇拜。”

    “来,贤弟当与愚兄合奏一曲,”高渐离抓起秦子牧的衣襟,便往内堂走,顺手夹起屋檐下的“筑”,目光里透着热切,仿佛看到多年未见的女友,眼神再也舍不得离开。

    一个大音乐家,竟然同时也是一位卖牛肉的屠夫,大雅与大俗,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俗,生活中市井,隐居于山林,无处不在,雅,庙堂江湖,亦是遍布于四周的世界。

    “今有幸听你二人合奏,吾当舞剑以助兴,”荆轲现在是没落的贵族,以前的时也是钟鸣鼎食。

    好吧,秦子牧心道,天下第一刺客给自己舞剑,我要用点心了。笛声悠扬婉转,凄冷低凉,笛声中,秦子牧回到了另一个世界,看到了漫天大雪的家乡,高渐离音律天赋极高,才听了一遍,已能与秦子牧合奏,筑声响起,高昂悲壮,与笛声一高一低,互相应和。

    荆轲腾身而起,剑光飞舞,时而舒缓,宛若蝴蝶穿花,时而急促,如流星飞逝,一片剑光宛若光幕,寒意森森,将荆轲笼罩其中。

    …………

    秦子牧终于见识到了高渐离的屠牛技术。

    因为高渐离决定把秦子牧也当做自己的朋友,为了显示对朋友的重视,要给他们炖一锅热牛肉吃,当然是新鲜的牛肉才好吃。

    秦子牧觉得自己交到了一位好朋友,在这个世界朋友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更高兴的是以后吃牛肉不用花钱了。

    高渐离好像在完成一件艺术品,手中匕首翻飞,左突右窜,潇洒自然,不一会一张完整的牛皮扒了下来,怎么像新龙门客栈里的分羊肉的伙计,这么厉害,他的匕首甚是锋利,像剥衣服一般,轻轻一滑骨肉立时分离,眨眼工夫,牛肉切好了,再看他身上,竟然不沾染丁点血丝,真是令人惊艳。

    荆轲看着秦子牧那瞪大的眼睛,露出浅浅的微笑,仿佛那是好友做的再简单不过的事,更是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美酒、美味当前,秦子牧趁机又拜高渐离为兄长兼师傅,学习他的刀法,与自己后世的匕首战法结合起来,不断研磨。

    接下来的日子变的简单、快乐而又舒适。弹琴、吹笛、练剑、练拳。

    ……………………

    一个月前。

    燕国王宫内:

    御花园花团锦簇,百花齐放,夏风阵阵,清爽宜人。相国子之亦步亦趋,紧跟在燕王后面。

    “大王您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德显诸侯,仅仅一个“德”字,就足以堪称三皇五帝以来,大圣贤之王,到时自会名垂青史!”相国子之低下肥胖的身子,跟在燕王哙后面,一脸谄媚。

    听到相国子之的马屁,燕王哙表面一副风轻云淡样子,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尧舜禹的禅让之举,至今为人们所传颂,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自己在位三年,无功无过,没有什么拿出手的流芳千古事业,若能通过禅让王位这一善举,为“德”字再增添一笔,让自己贤名远播,到时候德行声名远近皆知,岂不是一段美谈!

    想念至此,燕王哙双袖一挥,背至身后,昂首挺胸,轻飘飘踱步而行。

    “相国你认为我若行禅让之举,传位于谁最好呢?当然公子平夕是不行的,(公子平夕是燕王哙的长子,姬苌平)”燕王的神情稍微一顿,因为话外之意公子平夕是自己儿子,倘若他做了燕王,那就不能算是禅让了。

    这一句话,让相国子之,心怦怦跳的厉害,全身血流加速,一股子难言的兴奋传遍全身每一个毛孔,骨头轻了几两。两个拳头攥了又松,松了又攥,掌管一国诸侯一方的机会,就在眼前。

    子之心道,“谁最好,当然非我莫属了,我是大燕左相国,每天辅佐燕王你处理政事,工作起来也算是废寝忘食。嘿嘿,但话可不能说的太明显。”

    废寝忘食这个词用到子之身上显然不太合适,肥胖的身躯,紧跟几步已经气喘吁吁了,吃得太多,走路要托着肚子,这种情况怎能称得上“忘食”的境地。

    “如果大王真有这样的想法,自然要传位给德才兼有,能使燕国百姓安居乐业者,”子之的肥腰竟然奇迹般的弯地更低,亦步亦趋,紧紧地跟在燕王身后,谄媚的笑脸开了花,一褶子肥肉在愉悦的跳动,“到那时,燕王您的美德将传遍诸侯,天下皆知,可谓名垂青史啊。”

    嘿嘿,只要你敢传,我就敢接,一想到边境之中,自己刚刚提拔的两位将军,子之顿感底气十足。

    子之深知,将军们也是凡人,权利、美女亦或金钱,你总要喜欢一样吧,古往今来的英雄,很少能逃过他们的诱惑。

    燕王心炽热立时起来,这是自己从小的梦想,燕国是一个小国,兵力薄弱,土地贫瘠,领土从没有扩大过,到时候自己却能获得齐桓公、晋文公一般的美名,这不正是自己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吗?

    …………

    三个月前。

    太子宫中:

    太子宫中,初春才至,枝头已有几点浅绿,点缀在其间,带来无限生机。

    “兄长,你真的任由子之那老东西,在父王面前谄媚,说什么禅让,根本就是觊觎我们燕国的王位罢了!”一身如火的红纱长裙,遮不住那妙曼的身姿,燕国公主姬凤舞峨眉轻蹙,绝美的容颜忧愁密布。

    “呵呵,怎么会?谅他也没有这个本事,”公子平夕一副气定神闲的姿态,“兄长我早有准备,小妹你就放心吧。”

    “奥,既然早就有所准备,可否告知一二……”公主姬凤舞激动地一下站了起来。

    “天机不可泄露”,姬平夕立时回绝了公主进一步探寻的可能。

    “兄长知道你的护卫四凤,难得既有武力,又颇有姿色,多次跟你讨要,你都舍不得。”姬平夕故意岔开话题。

    “你想什么呢,她们是我从小长大的姐妹,那点微末的武技起不了作用,我还要扩充我的护卫队,我已经跟父王说了,父王已经同意。”

    “既如此,我们兄妹二人互不干涉,我自有良策对付那老贼,小妹无须多问。”

    兄妹之间还遮遮掩掩,故弄玄虚,有那个必要吗,对此姬凤舞很是不屑,说道:“我不管你,反正我,我是不会任那老东西胡来的。”

    姬平夕说道:“是啊,父王已经允许,可你在父王还没允许之前,就已经在城门张贴了告示,招揽各国游侠剑客,你以为做兄长的不知道吗?”

    公子平夕故弄玄虚,让姬凤舞一股子闷气,她气愤的说道:“你不知道相国子之也在招揽门客吗?,哼,我就是要把人都抢过来。”

    “哼,他能选到什么人才,一帮鸡鸣狗盗之辈而已。”

    “你在这故作神秘,二哥沉迷酒色,三哥在边关又不肯回京,你三位兄长真是,真是……不说算了,我走了!”姬凤舞甩袖而去。

    望着那摇曳多姿的妙曼身影,公子平脸上阴晴多变,阴险、贪婪、竟还掺杂几丝猥琐,各种表情,交替出现,只有兄长的大义凛然荡然无存。

    姬平夕喃喃自语,“凤舞啊,什么时候能让为兄尝尝燕国公主的滋味啊,就连父王也不知道,你不是他的亲生女儿这个秘密吧。唉,可是燕国第一美女呢……”

    谁能想到姬平夕竟然对自己妹妹,有一种畸形而又狂热的恋情。

    谁又能想到,姬凤舞竟然不是燕王哙的亲生女儿?

    不多时,太子的后宫密室中,长相有几分公主模样的宫女,身着一身如火长裙,她跪坐在地上,皮鞭像一条毒蛇,带着尖锐的风声,恶狠狠地撕咬着那柔弱的娇躯,很快她被公子平夕抽打的衣衫不整,白皙的皮肤上渗出道道红印,倒在地上发出声声哀嚎惨叫。

    黑暗的地窖中,火光闪烁,公子平夕的影子投到地上,露出森森白牙,样子格外的狰狞,扯下那宫女破碎的衣衫,将之摁倒在地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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