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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下谁人不识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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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小队特种兵秦子牧,独自去非洲执行任务,回国途中,飞机遭遇闪电风暴,引起时空错乱。

    …………

    秦子牧再度睁眼,已身处一个冰雪天地的世界。

    狂风肆虐。

    一望无际的荒野,白茫茫的一片,晃人耳目。

    鹅毛般的大雪,仍在空中飞舞,寒意肆虐。

    秦子牧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雪地里,不知过了多久,衣服上铺满积雪。

    积雪没过脚踝,他徒步走了十余里地,仍旧没有走出这片雪原,体内能量便要消耗殆尽,阳光下雪地格外刺眼,竟有一些头晕。

    秦子牧正站在雪地发呆,虚弱的身体已开始有些摇晃。

    咦,骑马的!白马白衣,由远及近,慢慢朝他过来。

    来到他身前,才看清马上之人,一身白衣,轻盈飘零,剑眉朗目,头上发髻高高挽起,雪青色发带,随风飘扬,发带中间镶嵌红宝石,身背剑匣,有半米多长,当然剑匣不是空的,外露着油黑发亮的剑柄,红色的剑穗在白雪世界格外妖冶,一派古装戏剧里的侠士打扮。

    马上之人,本来微笑的嘴型慢慢变成了“o”型,心说,这么奇怪打扮的人,还真没见过。当下,在马上微微欠身,拱手抱拳说道,“在下卫人庆卿,不知阁下是……”

    啊,卫人庆卿,是荆轲?

    “噗通,”秦子牧浑身乏力,软软的倒下,好不容易盼着来个路人救命,没想到是个神经病,还荆轲?角色扮演的么。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身体素质这么好的秦子牧竟然冻晕了,看来他在雪地里躺了不少时间了。

    一阵肉香,钻入鼻孔,睁开眼睛,秦子牧发现自己竟然真的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土墙斑痕累累,青砖地面,房屋的中间一张古铜色几案,案旁的火炉上炖着一锅烂肉,香气四溢,还带着几丝暖意。

    一时间,秦子牧从懵圈中渐渐冷静,各种思绪,飞沓而至,难道真的穿越了?“认识到现状,接受现实吗,想家、暂时回不去了、生存、习惯……”

    难道,眼前这个人真是战国荆轲?

    抓住这根救命稻草,能够让自己尽快适应周围这个环境啊。秦子牧心念至此,起身致谢,“荆大侠,久闻阁下大名,自幼喜好读书击剑,为人慷慨侠义,且剑术卓群,游行天下,还无有敌手。”

    “略懂一二,略懂一二矣。”荆轲嘿嘿一笑,竟是十分谦虚。

    荆轲同样在端详这位落魄少年,身材魁梧挺拔,身高不在自己之下啊,俊秀的脸庞,透着一股坚毅,主要是打扮非常奇特,上身某名牌羽绒服(当然,荆轲没见过),手腕上的护腕闪闪发光(带着一块手表呢)。尤其是,这小子出口不凡,把自己夸得,真是,怎么说呢,浑身舒畅啊。对了,他怎么能对自己这么熟悉呢。

    “贤弟至燕国何事?”荆轲问道,“也是因为招贤令?

    “招贤令,齐国兵退了吗?”秦子牧并没有先回答荆轲的问题。历史上燕昭王招贤令的事情,也是有记载的,秦子牧一时不知自己处于什么时期。

    荆轲微皱眉头,疑惑地说道:“与齐国何事?现在的燕国举国之力招贤纳士,所以我才投奔至此,希望有一番作为。”

    秦子牧心里道,你的作为倒是不小,差点把秦始皇给干了,他顺着荆轲的话语,赞同到道: “吾亦认同,大丈夫当有一番作为,燕王当是一代贤王。”

    “不过,这招贤令却不是燕王发布的?”

    “那是谁?”秦子牧疑惑的问道,莫非时空转变,出现了偏差?黄金台,千金买马,都是另有其人?

    “是燕王哙的公主姬凤舞,凤公主殿下。”

    “姬凤舞?一个女人?”历史上还有这一号人物?这一个世界亦或是另一个自己不知的平行世界,与以前所认知的历史有所差别。

    …………

    初冬时节,暖阳爬上屋顶,阳光洒满小院,让人觉得些许暖意。

    秦子牧换上了一身荆轲的衣服,因为身材相仿,大小合适,竟然颇有古代侠士的风味,这下倒也能与周围的环境相称了。

    有酒有肉,边吃边聊,这种生活很是惬意,秦子牧暂时忘记了离家的烦恼。

    秦子牧知道,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掌握一门高超的剑术是不会错的,因此,酒正酣时,秦子牧说道:“兄长,想跟你比试一下,可敢?”

    “哦,你也会用剑。”荆轲惊奇的问道,看来这个新收的小弟,不可小视。

    “剑术我是一窍不通,只是曾经见过人舞剑。”秦子牧说道,“我要与你比试的不是剑术,而是徒手搏斗。”

    秦子牧说得倒是实话,他只是在全国武术大赛上见过舞剑表演,只记得剑舞的招式繁杂,眼花缭乱,舞剑的女选手更是漂亮,尤其是那身材,真是,真是,妖娆多姿,惹人爱怜。

    “原来是掌法、拳术,好!”本来就性格豪爽,习武成性的荆轲,借着酒劲,一听秦子牧要与自己比试拳法,立时豪气云天。

    秦子牧一看,荆轲原来也是一个嗜武成性的人,立时满脸的兴奋,小眼放光。

    “走”,荆轲首先来到了天井中间,“嘎吱嘎吱,”庭院里仍有残雪未化。

    荆轲暗暗思量,“一个连剑都不会用的人,拳法肯定也不会好到哪儿去的,我一定要让着他点,不要他输得太难看”。不过看着那张不亚于自己的帅气脸庞,又觉得有必要让他见识一下自己的厉害。

    当然,这只是荆轲的一厢情愿,出身警察世家的秦子牧,他的擒拿格斗可是排在在猎人学校的第三名,自己的特种兵生涯,让格斗技巧融在血液之中。

    秦子牧却要先热热身,活动一下手腕脚腕,做了两个俯卧撑……

    天井中央,荆轲随手将貂皮大衣,扔到了地上。

    秦子牧暗道,“这么贵的东西,说扔就扔了,不想要的话送给我也可以啊,真是的。”

    其实,貂皮衣服也是荆轲祖传的,它只是用来装酷的,皮毛脱落不少,已经有几年历史,看来侠客也混的不怎样啊。

    看着秦子牧摇头晃脑,扭腰甩胳膊,这让荆轲很是不解。倒是荆轲自己,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秦子牧心里道,既然这样,我可就不客气了,总是要你知道点厉害,才不会小瞧于我的。

    秦子牧与荆轲摆开了架势。

    “好了,开始!”,话未说完,秦子牧一个箭步冲上去,右手迎面就是一拳。

    荆轲眼疾手快,一个侧身,抬左臂去挡,突然秦子牧身形下沉,原来拳是虚的,来了个抱腿跪裆,抱起荆轲右腿猛的向上一掀,荆轲大惊失色,没想到秦子牧的动作如此之快。

    “噗通”一声,荆轲被摔了个仰面倒地。

    抱腿跪裆,是擒拿讲究技巧的,插裆要深,下盘要稳,借势发力,一击必中。

    竟然是一招制胜,坐在地上的荆轲溅起一屁股雪花,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了惊奇的神色,事情发展大大出乎了自己的意料,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荆轲刚才还想着要怎样手下留情,让着自己这位小兄弟呢。秦子牧伸手拉起了倒在地上的荆轲,笑呵呵的说道:“兄长可服气乎?”

    荆轲眉毛一扬,面色青白,撇嘴道:“哼,侥幸而已。”

    幸好是十冬腊月,身上穿的衣服很厚,没有摔疼。荆轲拍了拍身上的土,眉毛一翘,洒脱的说道。

    “再来!”

    荆轲心道,自己云游四方,即使不用剑,也曾徒手搏斗几个小地痞,打得他们抱头鼠窜,一个小毛孩,剑都没摸过,怎会如此,一定是自己太轻敌了,这次一定小心。

    “兄长,这次可不要放水啊”,秦子牧笑呵呵地提醒道。

    何为放水?不过看那意思也能明白个大概,荆轲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手下留情了。

    两人又拉开了架势,经过刚才的较量,荆轲改变了策略,稳住下盘,脚踏中宫,“呼”的一拳,拳带风声,照着秦子牧的右肩而去。

    “来得好!”秦子牧大叫一声,不退反进,一个垫步,冲了上去,“这招叫“夹颈别肘””,话还没说完,只见秦子牧左手挡拳,跨步上前,右臂夹住荆轲的脖颈,用力一甩,“噗通”,又是一个仰面朝天。

    实际上,他们的这两次比试也就在电光火石之间,若有第三者在场,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会大声惊叹,咦,荆轲怎么又倒下去了。

    不用秦子牧来搀,自己站了起来,又是匪夷所思的一招制胜。连“再来”两个字都省了,从晃动的眉毛就可以看出,荆轲仍是不服气。

    …………

    “咦!”,荆轲见秦子牧身形晃动,时而左侧、时而右侧,脚下亦是忽左忽右,忽前忽后,步法杂乱无章。这小子搞什么,打就打吧,怎么跳起了舞,荆轲哪里知道,秦子牧运用的是拳击与散打的步法,本来就无章可循,晃动的上身自然是用来迷惑敌人的。

    “拳本无法,有法也空,一法不立,无法不容”拳法本来就没有定式,恰当的战略、战术,临阵应敌自如,能巧妙地使用避实击虚,虚实并用,以柔制刚,刚柔相济是擒拿格斗的基本精神。

    可能是秦子牧的做法正好和古代的格斗要领保守元一、以静制动正好相反。搞得荆轲很是不适应,打就打吧,晃悠啥啊。

    终于晃得荆轲烦了,亦或许是有些眼晕,他一直盯着秦子牧怎么出招呢,竟然在那儿跳起了蝴蝶步,当下不在犹豫,朝着秦子牧面门跨步就是一拳,这次加了小心,若是秦子牧再栖身前来,这拳就变虚的了,改拳为掌,砍他的颈部,没想到秦子牧一个滑步,闪了过去,荆轲步步紧逼,一连几拳,秦子牧只是闪退,荆轲发现秦子牧身影晃动时机之准,每次拳风从他身边擦过,总是差一点就将他击倒。

    对敌切忌心浮气躁,秦子牧避开荆轲锋芒,看过准时机,又是侧身挡拳,栖身靠前,这下荆轲有了防备,心说再也不能被你掀倒了,秦子牧这次没用擒拿中的抱、缠口诀,而是侧身踹向荆轲的足三里穴。(擒拿的特点是不用兵器,只采用各种徒手格斗的手法,利用人体关节、穴道和要害部位的弱点,使对方身体局部产生剧痛而束手就擒。足三里穴在外膝眼下三寸,胫骨外侧约一横指处,经属足阳明胃经,足阳明之脉所入为合。击中后,下肢麻木、腿脚不灵。)

    “噗通”,双腿一软,荆轲跪倒在地,不出手则已,出手必中,这是秦子牧早在特种部队就养成的一贯风格。…………

    “这是什么拳法,我想跟你学。”荆轲已经彻底折服。

    “擒拿格斗术,不过我想跟你学剑法,”秦子牧笑嘻嘻的说道。

    “好!”荆轲望着秦子牧,有一丝佩服的目光,“我看咱们不如结为异姓兄弟,可否?”

    “兄长,小弟这厢有礼了!”哎呀,竟然与千古传奇人物结为了兄弟,这是怎样的感觉,两人关系更进一步,秦子牧喜于言表。

    冷兵器时代,学点一技之长吧。当下,自己只是一无名小卒,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

    暖阳升起,阳光洒落处温度升高,屋顶上的积雪开始悄悄融化,慢慢变薄,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时候,突然一阵旋风忽来,便有雪花飞翔,宛若可爱的精灵,在空中曼舞。

    当然,大部分时间冬季的蓟州城特别的冷,荆轲与秦子牧两人却忙的不亦乐乎,身上热气腾腾。

    “擒拿主要是利用人体关节、穴道和要害部位的弱点,使对方身体局部产生剧痛而束手就擒”,秦子牧给荆轲解释。

    “何为关节?”荆轲虚心请教。

    “骨头与骨头连接的地方,比如你的腕、肘…………”说完,秦子牧拿着荆轲的手腕、肘部活动了一下。

    “穴位可曾听说过?”

    “略有耳闻,但闻其祥。”

    “有108个要害穴,其中有72个穴一般采用按摩手法点、按、揉等不至于伤害人体,其余36个穴是致命穴,俗称‘死穴。郑重说明这36个穴是致命穴平常按摩无任何不良影响。所谓致命必有意外的重力,非正常力道,或危险物品造成为必要条件。”

    看荆轲听得这么认真,秦子牧又继续说道:

    “死穴又分软麻、昏眩、轻和重四穴,各种皆有九个穴。合起来为36个致命穴。生死搏斗中,做为‘杀手‘使用。”

    “都有那36穴,各在何位置呢?”

    “百会穴在头顶正中线与两耳尖联线的交点处,…………”

    边讲边指,荆轲摸着这些奇怪的穴位,觉得与其他地方没什么不同,不由感叹真是神奇。

    “来我给你找一下感觉,”秦子牧嘿嘿的笑着,拿起荆轲的胳膊,反手一拉,摁住肩膀的天宗穴,荆轲“哎吆”一声,被秦子牧扭翻了身子,弯腰趴了下去。

    “用刁、拿、锁、扣、……等招法,进行擒伏与解脱。”

    不等荆轲发问,秦子牧解释道“拿,握捏对方肢体关节,使其内旋和外旋,称里拿和外拿;缠,双手抓握对方肢体远端,使关节扭屈,有小大缠之分……”

    有了目标,生活变的更简单、更直接,秦子牧的目标是剑术达到荆轲的水平,荆轲的目标是徒手搏击能达到秦子牧的水平。

    边讲边练,秦子牧觉得自己是一个不错的老师,当然,荆轲学的非常认真。虽然荆轲在练习中没能击败秦子牧,但是他觉得自己已经进步飞速。只是有一点不好,秦子牧不让自己练习他身上的穴位,到底实战中这些个使人酸麻的穴位起作用吗?

    中午的太阳,给人一丝暖意,秦子牧迫不及待的拉着荆轲来到了庭院中间。

    荆轲的剑术可以说是实用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轻快敏捷、潇洒、飘逸,但又隐隐约约中透着一股杀气,看的秦子牧眼花缭乱,一套剑法下来流畅无滞,浑然天成。

    既可以用来表演,又可以用来杀人,真是艺术与实用的完美结合。

    西周时期的人们在农历的十一月间庆祝丰收和新年的到来,这被认定为是新年的习俗起源。但这时的年没有固定在某一天。战国时期,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燕国有自己的节日,腊月二十三,被定位自己的“春节”,(虽然那时人们还不称为春节,但风俗与当今类似)这几天人们欢度春节,走亲访友,启香祷告,祝愿来年有个好收成。

    春节将至,蓟州城内,家家打扫庭院,门前挂上嫣红的桃木,准备过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

    不过,秦子牧与荆轲却丝毫没有节日的气氛意思。两人也不需要走亲访友,上午秦子牧学习荆轲的剑术,下午荆轲学习秦子牧的擒拿。

    这天上午,秦子牧正在庭院练习荆轲所授的剑术,忽听得外面人声鼎沸,什么情况?这么热闹。

    公主出游打猎!

    一辆青铜战车,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晃人双目。

    战车两侧雕镂着栩栩如生的金凤,正欲展翅高飞,正中间最耀眼的是一位身着红色武士服的女子,头戴花环,蒙着面纱,身材修长,腰间佩戴美玉,青纱罩衣随风舞动,飘飘若仙,想来应该是燕国公主姬凤舞了。

    战车一侧的御者细看之下竟然是也是女子,她虽扮做男装,仍旧是柳眉淡扫,俏丽动人,有几分英姿飒爽之气。

    青铜战车四角挂着铜铃,叮当叮当,清脆悦耳的声音传遍大街小巷。

    战车后是二十余名骑兵,骑着高头大马,昂首挺胸,一个个趾高气昂,身着青铜铠甲,光鲜亮丽,手拿长戟、矛、楯,紧跟着是步兵,腰佩长剑,身背弓弩。

    队伍经过,竟然没有尘土飞扬的情景,原来人们早就在自己门前打扫干净,并且洒了水,乖乖,这是怎样的待遇。

    两侧大街上满满的人,人们放下手中的农活,老人、小孩……大家都伸着脖子,表现出狂热的姿态,看来姬凤舞不但是燕王最喜爱的女儿,蓟州城的平民百姓也非常喜欢这位美丽的公主,大家并不觉得她是在招摇拉风。

    秦子牧突然发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一名护卫,而且是公主的护卫。

    没错,就是像刚才那般,不用上战场,只需要每天跟着拉风的公主出来装逼,领着薪水,下班后三五好友喝酒吃肉,弹琴吹牛,那种生活真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啊,吾向往之!比起以前刀头舔血的生活,身体绷紧一根弦,总是处于高压状态,每天累成狗,还是这种铁饭碗才是人生的真谛。

    “这是出城的必经之路吗?”秦子牧问身边的一位小伙。

    “不是,”小伙那狂热的表情刚刚从脸上退却,转身对秦子牧道,“公主殿下每次出猎都会选择不同的街道,便是让大家都有机会见识到公主殿下的凤仪。”

    秦子牧心道,“什么凤仪,皇帝的新装吗?我怎么没觉得多么了不起,要是耍酷的话确实不错,给个满分吧。不过一身武士服的妞儿,英姿飒爽,更有一种活力之美,一个个身材婀娜多姿,放到后世,也是标准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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