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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推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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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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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 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附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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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西汉汉武帝为解决诸侯国问题而推行的法律,其主要内容是不许诸侯招结宾客,限制诸侯王的活动,并且诸侯王只能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

    ……

    西汉初期,政治破败,经济萧条,汉高祖刘邦一方面为解决汉初政治、经济的困窘局面,为稳定边疆局势,大力铲除了异姓诸侯王,另一方面错误地认为秦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没有实行分封制,因而有分封了大量同姓诸侯王,这就加剧了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膨胀了诸侯势力,形成了西汉的王国问题,威胁了汉朝的中央集权。

    到汉武帝时,国家实力相当雄厚,同时面对前朝问题,汉武帝决定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大一统,而附议法就是他为解决王国问题和推恩令一起推行的措施之一。附议法颁布后,诸侯王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中央集权大大加强,为汉武帝大一统局面的开创创造了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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