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封笺
见字如面:
世界终归要看到你的辉煌,才肯承认你的天才。
蜗居在蜗居,小小的空间铺满了白纸,不,那上面布满了字迹。如群蚁排衙,不同世俗的混乱。有的人不需要什么努力就能够得到他想要的有的人打拼了大半辈子也高不成低不就。飘向北方,飘向远离家乡的地方,将自己塞在一方拥挤的房间,只有一根风筝线牵着自己的理想,努力的不被风吹散。这世界并不很好,山在、树在、大地在、岁月在,独我不在。
向前进了半步的是天才,但比天才进半步,你就是世人眼中的疯子。众星捧月,众叛亲离,不过是半步的距离还怎样追寻一个更好的结局?遥远的距离,我拨下你的号码,静默着忘记了要说什么,只是明白我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便只为了拨动心中的弦,颤动了一池春水。我说“春风有十里,无一不是你。”但十里之外呢?你离了我远不止千里,当真是千里迢迢,总不得见。
写下明天的故事可以叫预言,写下后天的就是幻想,而我写下了每一天,昨日的回忆,今日的工作,却不敢多写以后的幻想,我怕看不到明日的希望,我怕明天的世界没有太阳,我怕华章无人鉴赏,我怕不够资格站到你身旁。大多数人说吃文字饭的人是没出息的,我说“去你妈的。”那可是梦啊,哪怕是一场幻影,在消逝之前,也能留下最好的慰藉。
木心先生说“十月小阳春,是走访情人的天气。”文字便是读书人的第一情人,她似乎曾经抛弃过我,但我从未放弃过她无论出租屋还是胶囊宾馆,蜷缩在黑暗中文字就是最好的光亮。任由才气肆意发酵就像飞天袖间落不到底的花朵,美则美矣,空虚飘零,孤芳自赏。不被世界认可的天才还叫天才么?死了之后的天才还叫天才么?
顶一世疯子的名头,不退半步就是道。这半步的价值,是天才中的天才,凡人中的疯子。守住了道,是疯魔,守不住道,也是疯魔,作他人或自己眼中的疯魔,任君自取。上帝欲使一个人毁灭,必先使其疯狂,可是我已经疯了这么久了,为什么还是没把我人道主义消灭?不疯魔不成佛,为什么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成佛?身边同行的好友都登上了自己的殿堂,而我在梦中也搭不出一座通天塔。我的光芒,终归照不亮这片土壤么?是你不愿,还是你不愿我?
我想杀死一只知更鸟,从而获得对抗世界的勇气,小时候打架时,手里攥着的石头,是否就是对抗的筹码呢?真是后悔当时没有抓住一块大一点的石头,那样的话或许就能在荆棘丛生的人生砸出一条路来了,或许将这个讨厌的世界砸的稀巴烂也说不定吧。长大真是令人讨厌啊,真怀念提起拳头就能获得周围人尊敬的时候,他的心里有再多不爽,也必须称赞你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