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程末
“该谁了,快点!”
“同花顺!”
“不好意思了啊……天王炸弹。”
“卧槽,疯子今天什么狗屎运……”
门从外面被打开,交谈声落入来者耳中。管锋第一个注意到门口的动静,放下了扑克牌。另外两人察觉后,也从娱乐中回过神来。
短暂的目光交接后,那两人是一脸的不可置信。来者也不言语,只气定神闲、面带微笑地进屋,身后还跟着一名矮了约半个头的年轻男子。两人都西装笔挺,捯饬得能直接参加商务晚宴了。
在突如其来的沉默中,是上下打量。
“我艹!”某民航小开梁尔晋反应过来,几步上前一巴掌拍在那人肩头,冲屋里二人说:“都过来看看,这人长得也太像廖宇了!就是脸老了点。”
老?
廖宇胳膊肘直接怼上去:“十年没见,你是哪一年瞎的?”
“哎哟卧槽,连声音都像!哈哈哈。”
“可算来了,怎么晚这么久,”管锋起身张罗着。
“谁让你选了这么个地儿,又远又堵。”廖宇回。
“天地良心,这可是我千挑万选选出来的地方,你不早点出门,自己撞上晚高峰怪谁?”
这是一家私人会所性质的餐厅,包间的装潢就是纯粹的土豪金风格,光是圆桌正上方的进口水晶灯就价值几十万。可老板似乎还嫌不够,于是整套的ktv设施和棋牌设备都给置办齐了。
“好好好,我的问题,都怪沈小礼开车太慢了。这地儿真不错,内有乾坤,一看就高端大气上档次!”
身后的年轻人:?
廖宇脱下厚外套交给助理沈小礼,示意他随便找个地儿呆着,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在心里骂了千百遍。
“也没晚多久,”另一个带着细框眼镜、模样斯文的人说道,“我说疯子这几天怎么穷追不舍地非要让我跟二斤来尚江,原来真正的贵宾在这等着呢。你俩是什么时候有联系的?”
管锋:“有大半年了,去年夏天他来这里参加一个市政活动,然后我俩就撞上了。”
廖宇:“当时我还以为看错了,我做梦都没想到疯子竟然会走上仕途。”
梁尓晋惊讶又带着些不悦:“那这大半年你俩捂得够严实啊。”
管锋:“我们想专门约个时间大家聚一聚,没想到你俩一个比一个忙,结果就拖到现在。”
严裕:“提前透露一声总可以吧。”
“嘿嘿,”管锋一乐,“我要是提前说了,还能有现在这效果吗?看你们俩,眼都直了。”
“哎,打住,我眼可没直,”几人落座,梁尔晋也勾着廖宇的肩膀回到沙发,“你说的是严裕那闷骚鬼吧?”
严裕一笑:“谁让廖宇变化这么大,一开始还真没认出来。”
梁尓晋:“可不是,看这皮鞋亮的,看这西装熨的,还有这头发,得摸了有二斤蜡吧?啧啧啧,人模狗样的现在。”
哪里还有当年流里流气的样子。
严裕:“我还记得‘劳改预定人员’就是廖宇他爸当年亲口说的。”
“行,你们就损吧,”廖宇拿起一瓶高档白酒,开封后给自己倒了一杯,“今天咱们久别重逢,就当是……忆往昔了。”
蒸馏酒的醇香立即四散开来。
梁尔晋:“你这几年干嘛去了?我们最后还是听你哥说你出去闯荡了,闯荡就闯荡呗,有必要连招呼都不打?老子都怀疑你是不是挂在外面了。”
“当年犯了错,我是关完禁闭就被扔上火车。本人可是直接被押到火车站的,根本没机会跟你们打声招呼,”廖宇明白,梁尓晋是个直脾气,这顿解释不能少,“等两年后我回北京,你们出国的出国,南下的南下,都没影了……当然,这不是理由!失联这么久主要还是赖我!我自罚三杯,当赔罪了!”
说罢他举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连着三杯,杯杯见底。
“既然酒也喝了,这事就翻篇吧,”严裕打圆场道:“现在在做什么呢?”
廖宇的脑子里并没有“摆起气场”这个概念,但早在他进门的刹那,严裕就嗅到了一种上位者的气势。他的第一反应是:来者不凡,是个平日里发号施令的主;第二反应才认出这个不凡的主竟然是曾经最不着调的发小、那个儒雅入骨的廖望的弟弟!
“卖房子,误打误撞进入这行了。也算老天爷照顾吧,几年下来混得还不错。”
管锋:“打住,你那事业版图都从北京开拓到一千公里外的尚江了,这叫‘还算不错’?你别在这膈应人,低调也不看跟谁。”
梁尓晋:“哟,敢情已经是出人头地、事业有成了?”
“光尚江这里,江边那两栋写字楼,还有市中心的起航大厦,还有高铁站边上那一片正在建的高层……”管锋说了一个前阵子新开楼盘的名字,继续问道,“有印象吗?”
“我知道啊,我手下一经理就看中那儿了,前几天还问我有熟人没。我记得开发商叫什么……都都地产。我还纳闷呢,这什么破名,一听就不靠谱,别回头再给烂尾了,”梁尓晋冲廖宇一乐,“敢情那是你的盘?”
梁尓晋把两个“都”字念成了dou,廖宇一听不乐意了:“都什么都,那念都(du)都(du)地产。”
“怎么起这么个名儿?你是怎么想的?”梁尔晋笑道。
“还不是因为廖安,”廖宇无奈道,“公司创立那会儿,正好我外甥女出生。廖安死乞白赖地非要我用她闺女乳名当公司的名字,她那脾气,我能不答应吗?”
“好像确实不能。”梁尓晋满脸理解。
“我有点好奇,当年你犯什么错了后果这么严重?”严裕问。
“我妈的遗物被我弄丢了。”
“遗物?”梁尓晋想了想,问,“是那条项链?”
“对。”
“怎么丢的?”
“可能是揍一个小孩的时候弄丢的,”廖宇想了想,又补充,“还附带两百块钱。”
小孩?梁尓晋摸不着头脑:“你没事揍小孩干嘛?”
“一个偷东西的小乞丐,揍一下怎么了。”
“欺负弱势群体,罪加一等,要是我,可就不只是逐出家门这么简单了。”
“拉倒吧,混账事你小时候可没少干,”廖宇突然反应过来,“你tm还是老样子,想着法占我便宜。”
“哈哈哈。”
四人中廖宇年纪最小,这方面他就是吃亏。
房间另一侧,服务员已经陆续摆好了大半的菜肴,廖宇起身招呼道:“各位大哥,移个驾吧,今晚这一桌可是专门按照你们以前的口味点的……”
——
“就是这个味儿!”乔小顺拿着一根烤串,边吃边感慨,“我都想它好几年了。”
普通的白色塑料桌,普通的不锈钢方盘,余下的四十九根羊肉串烤得是外焦里嫩、滋滋冒香气。给剩下的半串撒上辣椒后,乔小顺一口全部捋下,差点烫着嘴角。
店就是很朴素的小馆,兴许是赶上了周六,屋里的客人满满当当。老板于是又在门外加上几桌——用的都是夏天大排档的装备。乔小顺他们来得晚,只有露天用餐的份了。
“我就猜到你会来这家,但我没猜到的是,”周昱盯着乔小顺一脸无奈,“你为什么不提前订个座?”
“这种小店,哪有什么订座,再说了这不有座么……”
虽说已过立春,但太阳一下山,空气里还是泛着凉意,令人手脚都放不开,尤其是像周昱这样减衣服比窜天猴还快的。
“而且还透气,”乔小顺补充道,“是吧程末?”
“身上不沾味,挺好的。”程末回。
周昱:“……”
乔小顺一手拿着串,一手倒了杯啤酒,和周昱的酒杯轻轻一碰,宽慰道:“行了,喝点,一会就暖和了。”
周昱拿起酒杯,一口闷。
这条街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餐馆,到了夏天便是热闹的大排档一条龙。程末路过这里无数次,真正坐在其中还是头一回。他拿起一串羊肉,多看了两眼。
上一次吃这东西是什么时候?已经想不起来了,因为程家的家教不允许。小时候他只有馋急了才会偷偷买一两串,然而最后一次偷食时被逮个正着,后果极其惨痛,导致他再见到烧烤摊都绕道走。
“看什么呢!”周昱突然说道,“我们一起喝一杯吧,好歹是小顺接风宴呐。来,小顺,祝你终于打道回府,也祝乔叔终于不用再当留守老人!”
“既然下周你就入职了,”程末举杯说道,“祝你以后厚积薄发、未来可期。”
“收到!”乔小顺爽朗一笑,
“砰、砰——”三只杯子相继见了底。
见到程末手中可怜兮兮的一杯雪碧,乔小顺问:“你真的不喝点?啤酒,度数很低的。”
“你不用劝了,他滴酒不碰的。”周昱一手一串抢着说。
“不了,我酒量太差,沾点就醉。”程末解释。
“不喝那你就多吃点,敞开吃,不用替周昱省钱。”
周昱:“……”
得,花钱挨冻。
“你俩一个系吗?”乔小顺边吃边问。
“不是,他是国际贸易,我旅游管理,同宿舍还有俩注册会计。八成是新生分宿舍的时候,分到最后几个系发现,咦,还有落单的,一合计就打包塞一屋了吧。”周昱回,“但是程末不住宿舍,他的床位现在都成公共货架了。”
“那你是自己租房子住?”乔小顺随口问道,用筷子把一份盖满蒜蓉的烤茄子一拨为三。
“对,清静些。”
“那倒是,有周昱在就安静不了。”
乔小顺心想,程末第一眼就给人一种家境优越、品学兼优的印象,就差把这几个字印脑门上了,不适应宿舍的局促与吵闹也能理解。打工,八成是在体验生活。
“我怎么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小顺我跟你说,程末他挂科数量跟我可有的一拼。”
“咕咚”一口啤酒咽下,乔小顺难以置信的眼神看向程末,仿佛在问:真的?
程末:“他说的没错。”
“真看不出来啊……不过挂科也算一种回忆……”
乔小顺一直以来引以为豪的观察力首次失误了。
“换个人就‘回忆’了?谁当初笑我笨蛋来着,还说:‘那么简单的试卷,猪都能考60分!’”
“那你俩关系还这么好?”程末不咸不淡插了一句。
周昱一摆手:“这两码事,从小就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只要不谈成绩,一切都好说。”
程末:“以前我也有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表弟,但是我们关系很差。”
乔小顺顺口接道:“表弟就表弟呗,怎么还‘以前’?”
周昱突然横插一句:“小顺,你工作是什么岗位,女生多吗?”
“刑侦大队,你说呢?你可别打鬼主意,你那点伎俩也就哄哄没出校门的小女生……”
周昱从初中到大学,恋爱不断,前任无数,正好与乔小顺相反。
“我是在为你着想,真是狗咬吕洞宾……”
论促进友谊,路边小馆远比高档餐厅来得有效。三个年轻气盛的男生边吃边聊,消灭食物的效率是很高的,好在菜上得也快,不至于半途冷场。没一会儿工夫,桌子上垒得层层叠叠,挤得满满当当。周昱也不像先前那般冻冻索索,似乎温度随着饱腹感一并上升了。
附近的夜市熙熙攘攘,卖小吃的、摆摊的、闲逛的,热闹之极,带来的人流也让烧烤店生意更好。
“我去趟洗手间。”程末起身欲离开。
“快去快回啊,不然一会儿可剩不了多少了。”周昱脸色泛红,明显已经有些上头。
“你是猪吗,吃这么多……”乔小顺接话。
等程末走远,周昱突然有些正经起来:“小顺,我忘记跟你说了,以后在程末面前最好别提他家里的事。”
“为什么?”
“他现在没家,就自己一个人在尚江上学。”
乔小顺不明白,问道:“他是孤儿?”
“不是,都成年了好吧。”
“那是什么情况?”
“一两句话说不清。”
“不说就算了。”
几秒后,周昱还是没忍住:“我还是告诉你吧……”
——
满桌的佳肴,动了,又好像没动。
“哎,待会我带你们去个地方,是尚江数一数二的场子,姑娘个个都是百里挑一。”酒足饭饱后,梁尓晋荤声色气又笑眯眯地说,“不能让咱们廖总孤独寂寞了是不是?”
廖宇翘着二两腿淡定说道:“去没问题,这姑娘嘛,你们随意,我就不用了。”
“那不成,你最该好好挑挑,还有沈助理,到时候也放松放松,别拘着。”
沈小礼最不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跟着老板出差,今晚他原本只想远远坐着当个倒酒的好司机、在奢华大包里度过本分的一晚,但此时此刻显然不好继续装鸵鸟了:“不用不用,梁先生,你们尽兴就好。”
点公主这事他想都不敢想,女朋友知道会宰了他的。
廖宇也补充道:“你不用管他,他爱干嘛干嘛去。”
“二斤啊,不光是沈助理,”管锋脸上憋着笑,“廖宇你也不用管,他不好这一口。”
“不好这一口?”漂亮性感妞还能不喜欢?梁尓晋脑瓜一转,拍桌道,“懂了,喜欢清纯的是不是?这也有……”
管锋:“不是,再纯也没用。”
梁尔晋:“那喜欢什么样的?给个准话,廖宇失联前可是连女朋友都没处过,我还真不知道他什么喜好……”
管锋:“行了,要啥女朋友,人家喜欢男的。”
男的?
梁尔晋一愣,在确定自己没听错后一脸震惊,半天说不出话,视线在廖宇和管锋脸上交替扫过。严裕也是神色复杂地看着廖宇。主角耸耸肩,一脸无奈的表情,仿佛在说:事实就是这样。
默认了。
严裕心想,你倒是敞亮。
“我艹,深藏不露啊你!疯子,这事你早就知道了?”梁尔晋瞬间炸了。
管锋回:“也就比你们早几个月。”
梁尓晋看着廖宇:“我说以前怎么从没见你对哪个女生有意思,成天就跟我们混……”他想到什么,一拍大腿,“说实话,当年是不是对我有想法?”
“去你的,你以前多磕碜自己没点数?”
“那现在呢?”梁尓晋理了把头发,“就按你们这类人的审美,我是个什么水平?”
管锋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你就别担心了,我能证明,廖宇对你这款的不感兴趣。人家在尚江有伴呢,他那位你也见过。”
“我见过?我怎么不知道?”
“就昨天,茶楼里上茶的那个服务员,还记得吗?你还说了句什么气质不错来着。”
廖宇眼神一变,很意外。
“我说的是模样一般,但一身贵气……不是,难道是那个人?”
“没错。”
“那你不告诉我?我还寻思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竟然会想起去喝茶。”
“这不刚巧路过嘛,我就突然想起来廖宇说过他那小情人在那打工,我也好奇呗。”
廖宇眉头微微一皱:“他见到你,什么反应?”
管锋:“没什么反应,毕竟只是好几个月前见过一次,他压根就没认出我。”
廖宇语气一变:“那你好奇个什么劲……”
管锋:“一个富家少爷变成打工仔,还不值得好奇?”
梁尓晋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说清楚点,什么富家少爷?”
管锋话锋一转:“这个人,严裕应该知道。”
“我?”严裕游离的思绪被拉回。
管锋:“s市,程氏集团曾经唯一的继承人,程与铭的独苗。”
程氏,独苗。
严裕是s市人,几年前也回到了出生地发展自己的事业。他猜到了什么,脱口而出:“程末?”
程与铭,是曾经在s市以及周边商圈中赫赫有名的人物;他的独子,自然也一时间万受瞩目、风光两无。
但也只是曾经。
——
夜市旁边是地下淘宝城的入口,入口旁有一个公共卫生间。程末刚从一个月前才投入使用的亮堂宽敞现代化卫生间出来,便撞上一桩传统高危见不得光的勾当——扒窃。
当时他站在回到地面人行道的最后一格台阶上,只是随意一瞥,就注意到了电线杆旁那个矮小瘦弱、目光游移的男人。
叼着烟、装作无所事事,是个正在寻找目标的三只手。
真正的偷窃只是一瞬间的事。
程末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正打算一走了之时看到那个扒手若无其事地尾随上两名女生,仅跟了四五步,便伸出一只手,用两根骨节分明的细长手指从后方迅速探进其中一名女生的硬面单肩包,也就一秒左右,一个方形的钱包被轻松夹出,并在视线中一闪而过、进了扒手的口袋。
一气呵成,悄无声息。除了程末和贼,无人知道。
灯光弥漫、人头攒动,失主还在跟同伴有说有笑,行人依旧来来往往。小偷得手而退,四下寻找着合适的验赃场所。
文明社会哪里最隐蔽?被窝和厕所。于是程末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小偷朝自己身后、台阶下方的卫生间走来。
要管这个闲事吗?他有点动摇。
算了吧,反正自己从不以见义勇为自居。出门逛街还不把背包拉链拉上,应当有个教训。
可老天爷又偏偏让自己撞上这事,巧合到了这份上,不帮似乎说不过去。
小偷沉浸在得手的喜悦中,双手插兜、低头快走。这种包他认得,是个高档货,相好的屋里挂了不下五六个,当然都是山寨地摊货。但是刚才,他一眼就瞧出来那个妞背的是货真价实的正品。跑不了,是笔大单!
程末看着小偷越来越近,人还在犹豫,右手却不自觉地活动了两下。待时机差不多,他直接走上前……
“砰——”相撞来得猝不及防,当然这是单方面的。
程末人没啥事,站得好好的。小偷却直接摔倒在地,左肩泛起一阵麻痹,后背传来一阵剧痛,他张口就骂:“狗r的没长眼啊——”
“对不起、对不起,光顾着看手机了……”程末连忙绕到小偷头顶,弯腰,从后方将人搀起。
“嘶——”扒手起身后抱着僵硬的左臂倒吸一口气,不敢动弹。
程末此刻心里有些担忧——这是骨折了?不会讹上我吧?
“还好吧,用不用送你去医院?”他试探地问,顺手帮对方拍了拍上衣、掸掉灰尘。
惯偷,除了手指灵活外,也抗打经摔。片刻后小偷动了动胳膊、直觉无碍,便一把推开程末:“tm滚蛋!别挡老子道!”随后又继续向洗手间走去。程末见状也不过多停留,转身离开。
反正东西已经到手。
此时此刻,他的口袋里正安静地躺着两个钱包。
没办法,时间太紧,没功夫细分,只能将在一左一右两个衣兜摸到的形似物件全顺了回来。
程末边走边拿出两个东西,仔细看了看,将其中一个又脏又旧、还夹了张黄色小广告的黑色钱包顺手扔进了垃圾桶。
四周的路上,已经看不见失主的身影。
——
看到严裕的反应,廖宇一顿,问:“怎么,还真认识?”
严裕:“如果你们说的是程与铭那个母不详的私生子的话,那我确实知道,不过算不上熟,打过几次照面而已。”
梁尓晋:“程与铭这个人我听过,有两把刷子,硬是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变成了大集团。
管锋:“再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嘎嘣一下翘辫子了。”
梁尓晋:“不过,程氏家大业大,他儿子再不济也不至于去打工吧?”
廖宇:“他现在和程家没关系了。”
严裕:“看来传闻是真的了。”
梁尓晋:“什么传闻?”
“就是因为‘家大业大’,所以程末才被赶出了家门。”严裕瞧了眼廖宇,见他一脸无所谓、并没有止话于此的意思,便继续道,“几年前程氏风头正盛的时候,程与铭几乎去哪都带着程末,亲自栽培他。当时谁都看得出来他对这个儿子有多重视和疼爱,所有人也都认为程氏会交到程末手上。但是两年前程与铭突然发生了车祸,人送进医院了也没抢救过来。”
他顿了一下,又继续道:“程与铭是从上一辈那里接手程氏的,实际上一直有另外一种说法——是他抢来的。程家的其他人一直视程末为眼中钉,结果就是老子前脚一走,儿子后脚就被人扫地出门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报应,赶走人家儿子后,程氏就开始走下坡路……”
曾经,他和众人一样,很期待看看这位准继承人日后究竟是英才还是庸才,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廖宇这会儿有些意外,他当初只是仓促调查了一下,只当程末是与本家情分太浅、没有联系的必要,才索性直接搬出来,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些隐情。
不过细想也是,一个不知道哪来的私生子,眼看就要分走自己的那杯羹,搁谁谁愿意?更何况是一帮成天在生意场上打转的精明商人。
“从光鲜亮丽的富家少爷一下子变成打工仔,这落差,够他受的。”梁尓晋自顾说着风凉话。
生来平凡与甘于平凡,是两回事。
严裕想了想,委婉地问廖宇:“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从未听说过程末性取向另类的传闻啊……
“就是萍水相逢,”廖宇像是想起了什么糟糕往事,眉头微皱,“在酒吧里偶然认识的。”
梁尓晋突然发现华点:“不对啊,他都跟你好了,还用得着打工?”
“这是两回事……”廖宇模棱两可说道。
梁尓晋左右一想,说:“难道是这个程末心高气傲,不要别人的钱?”
“……嗯,对,差不多就那样,”廖宇决定转移话题,于是喊道:“沈小礼!”
坐在边边认真听故事的沈小礼一个激灵:“在,老板!”
“去加几道菜。”
“好嘞!”
关上门,沈小礼理了理脑壳上的子弹头——这是女朋友刚给他选的新发型——心里嘀咕:桌上一堆菜还没怎么动呢,又加菜!钱多就能这么浪费!腐朽的资本主义!等自己有钱了全攒着,都给媳妇花!
——
桌上的餐盘个个空空如也,乔小顺难以置信地说:“所以他父亲一死,其他家人就把他给赶走了?”
“都到这份了哪还算什么家人……你也不给程末留点。”
“……最后那两串谁吃的你自己没点数吗?什么家庭啊这是,钱就真的这么好吗?”
“我不知道啊,我没钱,这问题你得问比尔盖茨去。”
“啪——”
周昱刚想再说几句,什么东西从眼前落在桌面上,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什么问题?”程末拉开椅子坐下,好奇地问。
在掩饰背地里家长里短的一面上,两人相当有默契:“啊,没什么,瞎聊呢。”
“钱包?”周昱拿起桌面上的浅黄色皮质钱包,一翻一转,“还是女款的,人民警察就在眼前,老实交代,哪顺的?”
刚喝下一口雪碧的程末突然被呛到,咳了好一会才缓缓解释:“捡的。”
乔小顺猜测:“会不会是小偷扔掉的赃物?”
“我看不是,钱还在呢,身份证也在……”周昱翻着钱包,将身份证微微抽出一半,惊奇说,“哟,刚成年啊。”
“你不也刚成年?”乔小顺习惯性怼了一句,又问,“程末,你在哪捡的?”
“夜市路边。”
周昱将身份证放好,合上钱包,放在乔小顺面前:“来,拿好,物归原主这个重任就交给你这位新晋人民公仆了。”
聚餐结束,程末乘公交离开,周昱和乔小顺以消食为由,决定散步回家,于是三人在公交站分道扬镳。
裕光小区,距离大学城五分钟路程,是上世纪留下的老旧小区。墙体都已经斑驳不堪,几棵歪脖子树和零星的菜地就是所有的绿化,拆迁是它如今的主要价值。程末自己租下的住处就在这里,景畔公馆只是廖宇的房产,他不来,他不去。
4号楼302室门前,程末掏出钥匙正要开门,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归属地s市。
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他想了想还是接通了。
“喂,哪位?”
“是我。”
虽然已有两三年没联系,但程末还是一下子就听出了这个吊儿郎当的“我”是谁。
预感很准,意外很大。他顿了一下,问:“有何贵干。”
“我r,你tm还是那么假,装个什么劲,虚伪……”
“说脏话就是真实了?认知有问题就去做脑部ct。”
“我艹,你tm跟我说话就不能态度好点?”
“宋大少爷平时听到的恭维还少吗?有事直说。”
“后天,就是下周一,中午十二点,你去机场接我一下。”
程末愣了一下,问:“你要来尚江?”
“对。”
“宋安桀,你来尚江要干嘛我不管,总之我跟你没有见面的必要,你爱去哪去哪。”
程末刚要按断通话,手机里传出一串急语:“你别挂我电话我还有重要事情跟你说不然你会后悔的听到没有!”
手指悬空片刻,终究没有按下去。程末将手机再次放回耳边:“说。”
“嘿嘿,”宋安桀语气很嘚瑟,像先发制人的偷袭者,“你不知道我是去尚江干嘛的,但是我知道你是去干嘛的。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我们这种家庭长大的,没有善茬。”
“别太高估自己了。”
“你tm……好,我不跟你计较。你才不是去上什么狗屁大学的,”宋安桀口吻有些认真,有些得意——
“你,是去报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