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开场
2010年,初春,尚江市,聚茗茶社。
“哎呦我去,这茶可真够苦的。”周昱捧着杯热茶抱怨道。
“是不是茶叶放多了?”程末随意接了一句,头也不抬地继续整理前台,“你怎么想起喝茶了?”
“看你天天喝,我就好奇呗,想看看这玩意到底有多好喝。”
“感觉怎么样?”
“又苦又涩,就这我爷爷还当宝贝一样藏着掖着,”周昱晃了晃装茶叶的小铁罐,“我费了半天劲才找到,回头还得偷偷放回去。”
程末直觉不对劲,凑过去一瞧,发现这茶叶虽然看起来细直光滑,有上等绿茶的样子,但色泽上却有问题——暗沉偏褐、略有白毫,除此之外,还有一股潮湿阴霉的气味。他用手捻了几片,意外地看着周昱:“这个茶受潮变质了。”
周昱神色一呆:“不可能!我变质了它都不可能变质!”
“你就没觉得味道不对?”
“我又没喝过茶,我哪知道它该是什么味。”
“是毛尖吧?”
“对,上好的信阳毛尖,我大姑父孝敬我爷爷的。”
“那就对了。”
“真的变质了?”
程末点了点头。
周昱看着一罐茶叶,觉得十分可惜:“那还能喝吗?”
“不能,扔了吧。”
“啧,爷爷肯定舍不得。”
“那也没办法,万一喝出病来岂不是得不偿失?”程末淡淡一笑,“你还打算让你爷爷知道你偷茶叶的事?”
“对啊,我不能不打自招啊,”周昱望着程末,“那怎么办?”
“这样吧,你把受潮的茶叶倒了,再买新的放进去,然后放回原位,我保证你爷爷看不出来。”
周昱想了想:“行,也只能这么办了。”
“而且天时地利你还占了一个人和,乔叔今天心情好,兴许就不跟你收钱了?”
周昱一拍桌子:“对啊,我怎么给忘了,今天是乔小顺‘荣归故里’的日子啊。哎,乔叔人呢?”他左顾右盼地开始找人。
“去机场了,说是飞机三点到。”
周昱看了眼落地时钟,正好四点半:“这个点,人应该已经接到了。不知道小顺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这个乔小顺,他真的大学四年都没回家吗?”程末问出了自己一直很好奇的事情。
“对啊。”
“为什么?”
“小顺当年报志愿的时候要报警校,但乔叔想让他学医,结果父子俩就因为这事吵起来了,谁也不让谁。最后小顺一声不吭把志愿给填了,等开学的日子到了,他就自己买张火车票、拉着行李箱,上学去了。乔叔他倔得很,一开始都是跟我问东问西,打听小顺的情况,过了大半年,他俩关系才慢慢缓和。后来,小顺一到寒暑假就去找实习,也就没时间回来了。不过现在好了,直接回家就业!”
程末是去年暑假经周昱介绍才开始在聚茗茶社兼职的,这大半年下来,他偶尔听人——主要是周昱——说起乔老板有个儿子在外地读警校,但从来都是一听了之,今天听周昱这么一说,突然产生了点好奇:“这个乔小顺,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哼,就是那种从小很听话、成绩很好,老师喜欢、同学也喜欢的别人家小孩,奖状贴满墙……他大学也是年年都拿奖学金。”
“有这么一个发小,你挺惨的。”
“可不咋的……”
程末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一个品学兼优、独立自主的好学生形象。突然,他余光看到一辆红色马自达停在了店门外。
“乔叔回来了。”他说。
“这么快?”
“应该是从机场直接过来的,”程末看到一个年轻人坐在驾驶座,继续道,“而且还是你发小开的车。”
乔傅生下车后推门而进,语气里掩饰不住的高兴:“周昱,小顺听说你在店里打工,就直接要过来看看,你俩去叙叙旧吧。还有啊,今晚我打算早点打烊,待会儿你们收拾收拾就可以下班了。”
“好嘞。”周昱应了一声,随即跑出门外。
“乔叔,新货已经整理差不多了。”程末身后的博古架上,茶砖、茶饼,还有刚到的绿茶,码得整整齐齐。
“好,待会儿早点回去吧。”乔傅生说完便去了二楼。
店门向阳,这会儿被近傍晚的阳光照得门楣生辉。上路多年的马自达窗膜几乎褪至透明,令程末一眼就能看到车里的人。乔小顺正在通电话,侧面看去从额头至鼻尖、再到下巴,利索干净、赏心悦目。
看来那人不只是成绩好、人缘好,桃花应该也不错。
门外二人有说有笑,乔小顺像是在揶揄周昱身上的枣红色中式衬衫加黑色围裙的工作服。
店门被推开,两名西装革履的男士走进。看到有客光临,而且是商业大佬的打扮,周昱于是紧随其后:“两位楼上请,二楼有雅座和包间。”
聚茗茶社位于一条古文化旅游街的入口旁,游客和闲逛的市民大多直接在一楼厅堂就座,而其他谈正事的客人则会首选安静的二楼。
“不了,我们就在一楼,”其中一人指向靠窗的、视野开阔的位置对同伴说,“我看就坐那儿吧。”
人家爱坐哪坐哪,周昱也没多说,随手拿起两份价目单,跟上去招待。
“你是程末吧?”程末一抬头,乔小顺正在眼前,两人隔着一米高的柜台四目相对,“我爸提过你,说有个很懂茶的大学生在店里兼职,帮了他不少忙。”
很清亮的嗓音、俊气的五官、再加上挺拔的身姿,令程末觉得,这人往那儿一站就是立体的正义感。
程末淡笑:“这么确定就是我?”
“感觉吧。”
“其实算不上很懂,只是经常喝,比别人了解的多一点罢了,”相比之下,程末的声线就显得低沉了些。
“一壶碧螺春!”周昱将价目单放回台面,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乔小顺,聚茗茶社继承人;”他揽着程末肩头,“这位是程末,s市人,我大学室友。虽然他一天宿舍都没住过,但这个室友我还是认的,
“我先去准备茶,”程末客气道,“回头再聊。”
周昱拍拍对方肩膀:“眼里有活,小伙子不错。”
“晚上有事吗?”周昱回头问乔小顺,“搓一顿?”
乔小顺无奈道:“有,家庭聚餐,十几口子,我爸两个星期前就张罗好了。”
“我说怎么提前打烊了呢……”
转身进工作间的瞬间,程末莫名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好像有目光在牢牢地盯着自己。下一秒他回头望去,三三两两的茶客各顾其事,并无异样。
自己又多疑了?
华灯初上,在十字路口与周昱道别后,程末径直出了闹区,沿着江边的景观步道不紧不慢地走着。
江边小风嗖嗖,带着凉意,和他的心情一样。
半个小时后,就到了以大平层江景房为卖点的景畔公馆,身着整齐制服的年轻安保只瞧了程末一眼便自动放行。走进金碧辉煌的大厅,程末乘坐电梯来到第六层、也是这部电梯的顶层。走出电梯首先入眼的空中花园,设计考究、错落有致。穿过成团成簇的景观植物,程末又换乘另一部电梯上到22楼,才到达地方。
“嘀——”
指纹直接开门,一进门,满屋的暖气便包裹住他,室内却是一片乌黑。
程末并不开灯,熟门熟路摸黑走进主卧,脱了羽绒服往床上一躺,拽过被角一盖,闭目补觉。昨夜熬了一宿,茶店还没打烊时他就已经有些困倦了。
这一觉很不踏实,梦里火光冲天,他被熊熊烈火包围着,满身是汗,他急着想逃离,可四面围堵的火舌不断蹿出,一次次将他逼退。
赤红、灼热,周遭只剩下两种感受。
火围得越来越近,奇怪的是,那火舌打在身上,不烫、不痛,更像轻抚,像一只小虫在身上攀爬、游移,带来一阵轻痒。沉重的困意令程末睁不开眼,他无意识地微微蜷缩起身体,那触感便消失了。
没多久,一阵凉意从腹部传来,并且一点点蔓延、一寸寸扩大……
程末猛然睁眼,一旁的台灯幽暗地亮着。廖宇坐在床边,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人依旧是那副衣冠楚楚的模样,身上的风衣还带着夜晚的冷气。
“醒了?”廖宇随口问道。
程末发现自己状况相当尴尬,廖宇的一只手轻佻地从衬衫下摆探进,停留在锁骨处轻抚,半截小臂都隐没在了布料下。
“穿这么多睡觉,你刚刚热得出汗知不知道?”廖宇轻言细语道,“怎么,瞧不起我这里的暖气?你当是你那个老鼠洞?”
廖宇财大气粗,他的这套住所装了进口的中央空调和全屋地暖,连露天大阳台都没放过。
廖宇浅笑一声,微微俯下身,亲昵地问:“刚刚梦到什么了?脱你衣服都没醒。”
程末这才发现原本穿着的毛衣已经被扔到了一边,上身只剩一件薄薄的衬衫。又因为廖宇那只胳膊的缘故,腰腹暴露在外。
。
“下午怎么不接电话?”
“静音了,没听到。”程末并不给好脸色。
“不知道回一个?”
“没电了。”
“得,你就犟吧。”
。
夜已深,黎明尚远,夜晚的戏码才刚刚开始。
。
他停下片刻,轻啄程末的脸颊,低声问道:“今天又去茶店打工了?”
。
瞧着程末被汗湿的发梢和微皱的眉头,廖宇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能在机缘巧合下认识这么一个对味的人,他一直觉得自己很走运。
不愿意又怎么样?这人就像苍鹰,熬起来,才有意思。
圈住细腰,廖宇得意地加了把劲。
“很香。”
——
醒来时已日上三竿,阳光穿透窗帘,变得朦胧,被窝里的人被晒得暖洋洋的。
半个小时前廖宇撂下一句“我晚上晚点回来”,便神清气爽地出门了。程末愣怔怔地望着白色屋顶,丁点儿也不想动。正想再眯一会时,手机响了起来。他从床头柜摸到手机,打开一开是周昱的短信:“晚上搓一顿?给小顺接接风,就我们三个。”
拇指放在按键上,并未按动,就在他犹豫的时候,又进来一条短信:“一定要来。”
程末想了想,回复:“好。”
——
这里灯红酒绿,是夜生活的聚集地。一千多米长的距离,宽阔的六车道主干道横贯其中,两侧是数不清的酒吧、ktv、夜店,大小不一,风格迥异。
在地图上这条路叫光复路,实际上没什么人这样叫它,大家都习惯称它为十青街,这称号源自于矗立其中的地标性建筑——十青大厦。每当提起这,常会有人拿着酒杯狂妄取笑——
“哪个当官的起的傻x名字,脑子进水了吧!”
有人说,这里就是尚江的性器官,白天死气沉沉,晚上热情洋溢。
晚上五点多,十青街名声最响的场子——“拾一”nightclub里人还不算多,陆肖站在一个视野极好的角落,以便客人随时招呼。不远处的卡座里几个学生模样的女生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时不时就往陆肖这边看两眼,看完了又笑着收回视线。
袁亚冷不丁从旁边冒出来,打趣道:“哎呦喂,这长得好看就是有用啊,你这张脸都快成活招牌了。”
陆肖没理他。
袁亚贱兮兮地靠近,胳膊肘怼了他一下,小声问:“有没有想过傍个富婆什么的,我有路子的,事成了你七我三。”
陆肖转身就走。
皮条客没做成,袁亚急忙拉住他:“哎哎哎,开个玩笑嘛,真经不起逗。”
陆肖不待见袁亚口无遮拦的一面,但也没有法子、只好忍着,就像不喜欢自己的长相。
与外貌相反,他是个不喜欢出风头的人。
“女人不喜欢我这样的。”陆肖认真地说。
“你就是太木头,不懂得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袁亚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哦。”陆肖坦然接受这份评价,并没有因为被揭短而难堪,毕竟说的是事实嘛。
“我要是能靠脸吃饭,还当个屁的服务员,说不定现在已经存款无数,也可以跟陈奕群一样,一三五宝马、二四六卡宴了,啧啧啧,想想都开心。哦对了,他又买新车了。”
“什么新车?”“
“是辆跑车,日本的,叫什么370,反正就是贼拉风的那种。前几天他请了一帮人来寻乐子,还特意把车开来了……正好那天是你轮休,你没见着。不过,”袁亚幸灾乐祸地一笑,“炫完就倒霉了。”
“怎么了?”
“据说当晚就被人在隧道里别了一下,差点出事。”
“谁干的?”
“不清楚,我也是听来的,陈奕群当时在隧道开得好好的,见路上没什么车,心血来潮就飙起来了。结果不知道从哪冒出一辆车直接超了他,超就超吧,完了还别了一下。那种速度你是知道的,一个急打方向,车直接贴上墙,还转了好几圈,车头都冒烟了,气囊也弹出来了。”
陆肖多少有所耳闻,那帮人追求刺激时,半夜在城区都敢飙到120……
“他死没?”他很认真地问。
袁亚一脸意外:“我也就猜他骨折、脑震荡、植物人什么的,结果到你这连命都没了,真是人狠话不多!他没啥事,就受了点轻伤,估计这会儿已经好了。现在他天天发飙让手底下去找那辆车呢。”
“难得让他吃一回哑巴亏。”
还没到热闹的点,袁亚闲来无事,索性多聊几句:“你那个朋友呢?好久没见他来了。”
“什么朋友?”
“总是一身黑、带着鸭舌帽,喜欢一个人坐在吧台的那个。”
“他呀,”陆肖不答反问,“你问他干嘛?”
一个月前,那个人随和又随意地递给袁亚两百元钱,只是让他跑腿去马路对面的便利店买个指定牌子的口香糖,从此财迷心窍的打工仔袁亚便记住了这号人物。
“他是不是很有钱啊?我看他出手很阔绰的。”
装模作样的暴发户不少见,深藏不露的真富豪可难得一遇。
“不清楚,我跟他不是很熟。”
“切,不愿说拉倒,我看见你们说话来着,还藏着掖着,干活去了……”袁亚悻悻离去。
“嘀——”
是短信的声音,陆肖拿出老旧的按键手机,看了眼发件人——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短信写着:晚上九点半,我在“拾一”后门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