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你少爷都在当狗
阿泗:???
阿泗的脸上满是震惊和不可置信的表情。
少爷,只有这么几步路就能进屋子了,就算路不好走,又能有多不好走?
可毕竟是少爷的命令,阿泗不敢违背,他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去:“婉儿姑娘,我送你进屋子吧。”
婉儿:“不必、不必了,只有这么些路,我自己走就行了……”
是啊,只有这么些路,自己走就行了。少爷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非要我来送。
阿泗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张惹人讨厌的狗皮膏药。
可少爷说送,他不敢不送。
他感受着自己背后窦川的目光,硬着头皮瞎掰扯:“夜深了风大,我走你右半边,至少不会让风吹着你。走吧,婉儿姑娘。”
他不由分说就走到了小姑娘的右边,硬是把小姑娘给送了回去。
婉儿的脸红红的,低着头不敢作声。
等进了屋子,婉儿回头看了阿泗一眼。那一眼好像是有什么东西要说,但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她的脸蛋如红扑扑的苹果,透着一些稚嫩的羞涩。最终,她对阿泗挥了挥手,算作感谢。
阿泗走回来的时候,满脸都是不太情愿。
“少爷,您刚才那是何必呢?”
阿泗颇有一点怨言。
“我知道您想要讨好孟小姐,但是讨好孟小姐也不能把我们这些下人给推出去当牛做马吧?”
窦川看他一眼,不屑道:“你少爷我都在当狗,你一个下属,当牛做马一下又怎么了?你比我高贵吗?”
阿泗就不说话了。心中万千委屈。
窦川懒洋洋地靠在树边,目光望向了那扇紧紧锁住的窗户。
“哎,阿泗。”
“你少爷我要是托你办件事,你办不办?”
阿泗惶恐:“少爷,你直接‘吩咐’就行,什么叫‘托我办事’?我是下人,您是主子,但凡是您吩咐的事情,我一定——”
窦川:“你去追那个婉儿。”
阿泗:“不办。”
窦川看向自己的下属:“???”
什么意思?
前脚不是刚刚表达了忠心吗?
窦川不开心了:“我是主子,你是下人,这是你自己说的。”
阿泗:“下人也有下人的尊严。您给孟小姐当狗,行;但您不能派遣我去给婉儿姑娘当狗。”
窦川烦躁,指着楼上那扇锁了的窗户:“老子现在什么处境你又不是不清楚,老子快连当狗的资格都没有了!你还不帮我?”
窦川:“也不是非要你卖身。就是让你平日里多去和婉儿套套近乎,把关系搞好了,搞成自己人。日后说不定能让婉儿在瑰然面前帮我说一些好话,让瑰然回心转意。”
要搞定一个女人,就先搞定这个女人的闺蜜。
见阿泗还是不情不愿的样子,窦川又劝:“老子身边没什么可用之人了。其他人都长得歪瓜裂枣,也就你,五官样貌——虽不及你少爷我——但多少也让人看着顺眼,是讨女人喜欢的那种。”
阿泗:“少爷,这感情之事和五官样貌干系不大。您瞧瞧您,你这皮相算是出众的,可孟小姐不是照样没瞧上您么?”
窦川怒了:“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阿泗:“啊呸,我刚才、我刚才嘴瓢了,少爷您……您别过来啊……”
主仆二人一追一赶,在树丛中追逐。
回了自己的住处,窦川还是心烦意乱。
这一天天心烦意乱的要到什么时候?
自从孟瑰然对他不冷不热之后,他就没睡过一个好觉。
阿泗心疼主子,委婉地提醒他要不要去看一下中医。于是窦川就去找了一个老中医看。
一把脉象,人家说他是气血方刚、心火太旺,泄泄火就好了。
特么的他也得有地方可以泄火啊!
阿泗又是心疼主子,把主子拉扯到了一家歌舞厅里。
舞厅里多的是时髦的歌女,穿着极露的衣服,只要多花一点钱就能带走一晚。
窦川一个人在包间里孤坐,坐了半晌,喝了不少酒,硬是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看顺眼。
这个肥了,那个瘦了,这个说话声音不行,那个手指头不够好看。
总之,都不如瑰然好。
哪儿哪儿都不如瑰然好。
阿泗也是服了:“少爷,您是过来找乐子的,只要身段脸蛋差不多的就行了,为什么要管人家的手指头长得好不好看?”
窦川借着醉意,说:“你不懂。因为瑰然的手指头好看。”
因为她的手指好看,于是从此就只能接受手指好看的女人。
只要一想到那样纤细好看的手指,正一点点抚弄着他肌肤上发颤的颗粒,他就浑身燥热。
他曾经认真观察过孟瑰然的手指。指甲修剪得圆润,甲面又如珍珠一样泛着光泽,没有任何一点棱角。她的指甲就和她的长相一样温柔,也不知道是不是刻意修过弧度,好不伤到他。
可这里的这些女人呢?
这些女人们连她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哟,是金小姐来了啊?您不是混到那上流的交际圈去了嘛,怎么还来我们这个小舞厅?”
门外传来了对话声。
“我就是过来看看昔日的好姐妹。听说今日,窦会长也来了?他在哪个包间呢?”
“在末尾第五间。我们就说你肯定不是来看什么昔日好姐妹的,是来看窦会长的才是。”
阿泗把门打开一道缝隙。
就见一个金色旗袍的美女扭动着腰肢过去了。
而后面几个人低声哼哼:“切,当初金眉儿也不过跟我们一样是个唱歌女,只是运气比我们好一些,认识了一些大人物,跻身进了更高一层的社交圈里,说好听点是个‘交际花’,说难听点还不是……”
“别说这些了,免得被她听到得罪了她。金眉儿她是什么小肚鸡肠的性格你不知道吗?当初她傍上窦会长的时候,到处都在宣扬自己要做窦会长的夫人了。后来倒好,窦会长宣布要娶那位孟小姐!连个姨太太的位置都没有给她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