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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没水喝?饮血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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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命。

    轻飘飘的两个字,宣布无数人死刑。

    命不好,只能等死。

    这一晚,上万流民少了三分之一。

    三天过后,十不存三。

    司锦华从开始心疼到现在麻木,仿佛死人对她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

    她也曾想过救人,中毒不深的,确实可以救活。

    五脏六腑全被毒坏的,她爱莫能助。

    也许,等异能提升一点,她才能从死神手里抢人。

    救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无数流民跪在面前哭泣,救哪个,不救哪个,司锦华难以抉择。

    等她异能耗空时,迎接她的是流民谩骂。

    骂她冷心冷情,骂她没有同情心,诅咒她一辈子嫁不出去,诅咒她家破人亡。

    家破人亡四字一出,犹如一盆凉水浇下。

    司锦华突然懂了,为何四妹妹明明有能力,却不愿倾尽全力救人。

    她也曾嘀咕,四妹妹是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现在看来,她才是最聪明那个。

    司锦华不再怀有悲天悯人之心,面对别人求救果断拒绝。

    “四妹妹,我要向你道歉,不该骂你冷血。也许,冷眼旁观,才是最好的做法。”

    意识到错误,司锦华不扭捏,主动向她道歉。

    司遥眼里有笑意:“大姐姐,我们可以善良,但必须有底线。

    如果你想救人,尽管去救,有我和母亲兜底。如果不想救人,那就不救,他们不能把你怎么样。”

    司遥看出大姐姐善良,明明有能力,却眼睁睁看着别人死,心里一定不好受。

    司锦华重重点头,挑了几个顺眼的,或者愿意付出代价的去治疗。

    一是良心过不去,二是司遥说了,多使用异能,升级更快。

    不知不觉间,司锦华竟收获一帮拥簇,面对危险时,他们愿挺身而出。

    流放二十一天后,她们走过司州,跨过灵州,到达兰州地界。

    兰州地广人稀,植被覆盖较少,大都是广袤无垠的荒野。

    沙尘,荒凉,缺水,是司遥对兰州第一印象。

    逃荒队伍出现新的问题,没水喝了。

    虽说气温降低,但前段时间高温加上地动,又许久没下雨。

    兰州本就缺水,如今河流干涸,井水枯竭,快没有可饮用的水。

    司遥拿出地图告诉大家,要想尽快到达西北蛮荒,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一条是官道,路途遥远,胜在安全。

    另外一条,穿越骆驼岭和浮冥废墟,距离缩短一半,但危险成倍增加。

    其实骆驼岭并不仅仅是座山岭,还包括延伸千里的石林沙漠。

    得知司遥准备穿越荒漠,林掌柜急了。

    质问司家众人:“你们知道沙漠中的人多死于什么吗?”

    司冬毫不犹豫开口:“肯定是缺水和高温。”

    人小鬼大似的拍拍林掌柜:“你别怕,如今温度降低,咱们不会被晒死。多囤点水,省着喝,也不会被渴死。”

    林掌柜摇摇头:“不是这些,是溺死。”

    这话听的司冬大笑:“沙漠里又没水,怎么可能溺死。”

    见几人听不下去,想想司遥能力,林掌柜打算赌一把。

    都走到兰州,要是现在放弃,总觉得很亏。

    司遥不是傲慢之人,能听进旁人的话,详细找了当地人,询问沙漠可能出现的危险。

    “天灾将至,末日将来,只有西北蛮荒最安全”这句话传到兰州,当地人收拾收拾东西,于十天前开始逃荒。

    如今留下来的,要么是老弱妇孺,要么是别有用心之人。

    司遥花费大力气才得到有用消息。

    又采办物资,买了几匹骆驼。林掌柜身上有钱,也跟着买了一头。

    整整耽搁两日,几人才动身。

    前方就是狮驼岭,说是岭,不过是座小山峰,没什么危险,轻松度过。

    再走一天,一望无际的石林沙漠呈现在众人面前。

    入目皆是苍凉黄色,置身其中,犹如沧海一粟,又如不起眼的蝼蚁,身家性命掌握在别人手中。

    李淑婉第一次想要退缩。

    她不过是一后宅妇人,这辈子最大难题,就是如何打理嫁妆,管理后宅。

    古代闺阁女人很少有机会出门,除了司遥和林掌柜,这是所有人第一次见到荒漠。

    纵是司遥,也是乘坐龙舟从上空飞过。靠脚丈量土地,她也是第一次。

    李淑婉抿抿唇,声音紧张:“遥遥,不如咱们还是走官道吧,虽然远点,总归没有危险。”

    “是啊四妹妹,距离你说的末世还有四十天,咱们不急,还是走官道吧。”

    司遥抬头拒绝:“母亲,若连这点危险都面对不了,等真正末日来临,我们绝对活不下去。”

    她何尝不想带大家走官道,坐着马车喝着灵泉水,悠哉悠哉到达西北。

    但想想目的地,她们要去的地方本就在危险,若不敢面对,以后怎么艰难求生。

    司遥说的在理,几人不再反驳,司锦华信心满满:“有家人在,莫说是沙漠,就算是刀山火海我都敢闯。”

    春桃接话:“奴婢会一直跟着二少爷,不管你们去哪里。”

    既然大家做好心理准备,那就出发。

    当双脚踏上黄沙那刻,司锦仪陡然生出一股豪情。

    少年时期,他也曾跟同窗游学,去过很多地方,自以为征服大祁河山。

    如今看来,他还差得远。

    至少,荒漠他就没来过。

    怕什么呢?有家人在身边。

    司家人一马当先,后面跟着林掌柜和乞儿,还有幸运活下来的百姓。

    他们已经麻木,不管前方是什么,只要司家人敢走,他们就会跟随。

    太阳火辣辣照在脸上,司遥感觉温度又在攀升,应该到了沙漠深处。

    流民没水了。

    在出发之前,因为温度降低,饮水量不会太多,只准备了半个月的水。

    谁知才过去七天,居然没水了。

    “住手,那是我的救命水,别抢。啊,救命啊!”

    “求求你了,别抢我的水好不好,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呸,贱蹄子,看你灰头土脸,一摸都是沙子,你有什么可以取悦老子?滚开!”

    劫匪一脚踹开女人,咕嘟咕嘟喝光水囊剩余的水。

    女人舔了舔干涸嘴唇,那里起了好多皮,这点水,是她用命省下。

    渴了只敢抿一口,等水温了,才舍得咽下。

    “娘,我好渴。”

    闺女又在喊渴,她的嘴唇出现裂痕,干到出血。

    “我跟你拼了,你还我水,还我水。”

    女人发疯般挠向男人,她节省一路的水全被对方挥霍,失去理智,要和对方同归于尽。

    男人许是被吓到,不耐烦的扔掉水囊:“给你,什么东西,也不怕被水淹死。”

    水囊掉在脚边,女人犹如捡到稀世珍宝,拔开塞子张大嘴巴,可惜一滴水都没有。

    “娘,囡囡好渴,囡囡快渴死了。”

    “啊。”女人犹如饿鬼,爆发凄厉尖啸。

    她的包袱里有根银簪,是丈夫留下的最后念想。

    在最苦最难时候,女人都没舍得当掉。

    如今,她小心翼翼拿出银簪,锋利簪头对准男人不住比划。

    男人有点慌,强装镇定:“你干什么?不过抢了一点水,难道你要杀了我么?

    你别忘了,杀了我,你也活不成,你还有女儿要养。”

    女人呆呆看着女儿,她那么小,再不喝水,恐怕会渴死。

    刺啦。

    银簪没有刺向男人,而是划破手掌,鲜血涌出:“囡囡乖,快喝。”

    女童无意识吞咽,嘴里嘟囔:“娘也喝。”

    男人舔了舔干涸嘴唇,看向女童若有所思。

    今天气温又在升高,队伍发生暴动。昨日一幕刺激众人,鲜血充斥沙漠。

    没水喝,他们可以喝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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