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入梦
洗衣间位于一楼的僻静角落处,并未安装房门,仅以一道透明门帘稍加阻隔。与之相对的则是一间储物室。此处各个房间的门上皆张贴着&34;闲人免进&34;的警示标语,故而除了院内工作人员外,鲜少有人涉足此地。
仗着这得天独厚的地利条件,金善玲毫无顾忌地将贴身衣物尽数脱去,随后用少量水把有果汁的地方冲洗了一下,再将水拧干后用吹风机烘烤。
而张俊恩此刻正百般聊赖地伫立于门口,时而张望一下走廊外的动静,时而又仿若对她脚下的地板心生不满,不住用脚尖来回磨蹭,间或还狠狠踹上几脚。就在她全神贯注、自得其乐之际,猛然间浑身一震,如遭电击般悚然抬头,原来对面储物室的大门不知何时已然开启。
从屋内走出之人乃是福利院的一名负责人,眼见张俊恩在此,不禁面露狐疑之色,开口询问道:&34;你在这儿干嘛呢?&34;
“哦……我……我同……我同学在里面洗东西,我等她。”张俊恩的三魂七魄还没归位,说话也结结巴巴的。
那人并没有刨根问底,转而说道:“我刚好要找你们负责人,既然你在这儿,可以帮我搬点东西出去吗?”
“啊——可是,我……我要……”
“都是给你们的一些纪念品,就搬到操场上,也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况且也不重。”负责人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
张俊恩心想搬到操场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帮她搬出去再回来也是很快的。而且也很少有人过来这边,于是便同意了。
就在张俊恩帮着搬东西出去的间隙,程烨枫手里拿着不知从哪里找了一件印着义工字样,还没拆封的t恤走了过来。他并不知道此刻洗衣间内是什么情况,只是老远就听见吹风机发出嗡嗡的响声。
后来他回想自己当时大抵是急着把衣服拿去给金善玲换上,绝对不是有意要掀开门帘偷窥她的身体。
也许是吹风机的功率大,噪音也就大的缘故。亦或是金善玲做事太投入了,以至于她并没有察觉门帘被人掀起来,自己正毫无保留地被人看了个干净。
金善玲身体纤细,肌肤白皙如玉,一对酥胸已然初具规模,宛如羊脂白玉般温润细腻,看上去既丰腴又柔软。黑色的平角内裤紧紧包裹着浑圆挺翘的臀部,那细腿修长而又白皙……
程烨枫简直被这一幅活色生香的画面震撼到了,仿佛连时间都静止了一般。瞬间,他感觉浑身的血在燃烧,又如同有一股强大的动力将它们推上了自己的脑门,令自己短暂的失去知觉,甚至连呼吸都变得紊乱无章。
不知程烨枫是对自己这鲁莽又冒失的行为感到羞愧还是厌恶。须臾之间,他不假思索地退了出来,到走廊入口守着。
自己无意间瞥见姑姑这般模样,已经觉得是大不敬了,那可是他心底最珍视的人,绝不能再让别的人看见了。
此时此刻,他的脸颊火辣辣的发烫,全身上下亦是燥热难耐
刚才的那一幕,就像电影片段一样反复地在他脑海里重复播放。虽然他竭力地逼迫自己去想一些其他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此刻任他如何努力控制自己的思绪都无济于事。
那幅画面就像一把带着锋芒的刻刀,从此以后将她刻入他的脑海里再也挥之不去,而后又像一剂毒品注射进血液里,经过脏腑经络又流遍他的全身,再融入他的骨髓。
也是这一幕让他在之后的大部分夜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去想她,越想越难耐,越想越燥热。他在肖想着她释放自己中越来越难以自拔……
程烨枫伫立在走廊入口,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对金善玲的这份感情可能早已超越了亲情,而自己刚刚看到的那一幕,更是如烈火般让这份情感愈发炽热强烈。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想自己这么久以来对金善玲的情感,分开的时候想见她,在一起的时候,又喜欢静静地看着看。她受伤了,自己会跟着着急,她生气了他总会先找自己的原因,是不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或者还是因为自己说错话了?她的一颦一笑好像都能牵动自己的心。
还有之前出现的那种莫名的心跳加快,这些是不是代表自己对她心动了,喜欢上她了?
我喜欢上她了?我喜欢上善玲姑姑了?
究竟是怎么生出了这样的想法的,他自己也无从知晓。不过确实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如果金善玲知道了自己的这些想法,她会怎么想呢?会讨厌我吗?还是说她跟我也有过一样的情愫呢?
随即,他又以各种理由推翻自己的这些荒唐的想法。
不!她是姑姑,是我最珍重的姑姑,她从小就待我很好,我肯定是太依赖她了。以后得注意跟她相处的方式了,得保持一定的距离了。
可是自己一想到要跟金善玲保持距离,程烨枫心里又觉得难以接受,这些年他习惯了跟她一起在泡图书馆,也习惯了跟她一起玩耍。只是,每次看到她的笑容,听到她的声音,那份躁动的情感就会涌上心头。自己如何去平衡内心的情感去与她正常相处呢?
程烨枫觉得自己简直是要疯了!
就在程烨枫内心挣扎之际,张俊恩走过来,看到程烨枫手里的衣服,问道:“你这衣服是给善玲的?”
“嗯!麻烦你转交给她,让她换上吧!”程烨枫说着把手里的衣服递给了张俊恩,没有再说什么便匆匆离开了。
心大如张俊恩,看着脸色泛红的程烨枫,她竟一脸的莫名其妙地自言自语:“他有这么热吗?这么急,干嘛呢?!”
接过t恤的金善玲如获至宝地赶紧换上,把没吹干的志愿服叠好装进口袋里。一切就绪后同张俊恩一起到操场上集合,坐上中巴车回家了。
得知是程烨枫给自己找的衣服,金善玲还是小小的感动了一把。想起下午表演结束的时候,程烨枫对自己做的那个手势舞,心底涌起一股暖流,随着血液流遍全身。
小家伙还是那么的有心,真是没白疼他!
程烨枫的细心,金善玲是早就知道的。这么些年相处下来,程烨枫对自己的好,金善玲也清晰地记得。
虽然自己不论是年龄和辈分都大于他的,但在两人相处的时候似乎程烨枫照顾她的时间更多。
金善玲本想在回程的途中跟程烨枫道声谢,奈何那人不知发了什么神经,一句话也不跟自己说,上车后还直接坐到最后面。
金善玲冥思苦想了半天总结了一句:这人究竟是怎么了?自己好像没做什么惹他生气的事啊?
到了桃园社区下车后,金善玲有意等着他一起回家。而程烨枫像是刻意躲着她似的,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
程烨枫借口自己有其他事,要晚点回去,不能与金善玲同行。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现世报?上星期我发他脾气,他记恨?所以,以其道还之我身?可是,也不对啊!我发脾气那是有原因的,他应该也知道啊!就算他因不满我的做法而生气,那也不可能等到现在才来生气吧?今天我也没做什么可以让他生气的事啊!教手语舞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这是怎么了?金善玲莫名其妙地想,愣是找不到原由。
直到现在金善玲也不知道,那时候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程烨枫不理自己,而且持续的时间还挺长。她很懊恼,有好几次去易家找程烨枫,他不是没在家就是以自己有事不方便拒绝自己。
金善玲清晰地记得,程烨枫再次找她是快开学的时候。因为程烨枫要提前回学校,来跟她告别。而从那以后他回桃园的次数也很少了。
在程烨枫16岁的时候考入首都的一所舞蹈学院,而金善玲也在锦城上了大学。从此他俩就再也没见过面。偶尔的邮件往来或通电话也只是问问近况如何,比之前真的是生疏了不少呢?甚至之后还断了联系。
金善玲以为是他训练太忙了,也没想太多,毕竟大家都长大了,也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
次日,程烨枫被闹钟叫醒。
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头昏昏沉沉的。迷迷糊糊间翻了个身,突然他感觉自己难以启齿的地方一片黏腻。
他扶额轻轻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叹口气,又将身体翻回来躺平。这么多年他好像已经习惯了这件事,只要梦里出现那个人,他就一定会梦遗。
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喜欢一个人本就没有错,而对自己喜欢的人有任何想法或是欲望也是人之常情。
又躺了差不多一刻钟后,程烨枫起床洗了个澡后便准备下楼做早餐,不料,易辰已经起来了,而且早餐都快做好了。
易辰的本名是易稼辰,是易稼轩的亲弟弟,因为从小受程烨枫的影响,他对舞蹈十分的痴迷。也有着很扎实的舞蹈基本功。
他刚学写字的那会儿,总是要把“稼”字写成禾家,不知是谁跟他开了一句玩笑:“你怎么把家分了啊?”气得他之后写名字就直接把稼省略了,易辰这个名字由此诞生。
大概是易稼轩从小就不喜欢带小孩的缘故,导致他小孩缘很差。他的亲弟弟跟他不怎么亲近,也不跟他住一起,反倒是跟程烨枫这个表哥亲得很,跟程烨枫在一起又听话又勤快。
有时候易稼轩会在他俩面前抱怨几句,“我怎么有一种自己一直遭现世报的感觉呢,你俩这不是在虐我吗?从前小枫你就跟着金善玲,现在辰辰也就只跟着你,就连让他跟爸妈住都不愿意。”
往往这个时候易辰会回怼道:“你也不找找自己的原因!”
“真不愧是跟着小枫长大的,说话的都一模一样。”易稼轩无奈地叹道。
听着程烨枫下楼的脚步声,易辰从厨房里回头跟他道了声早安后又问道:“哥,你昨晚睡那么晚,怎么不再多睡会儿?”
“闹钟响了,也睡不着。就起来了!”程烨枫道。
“哦,那你等一下,早餐马上就好。”易辰笑着说着又转过头去做早餐。
程烨枫问:“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坐着就好。”易辰头做着事头也不回地说道。
他正埋着头将菜板上的切成片儿的土豆整理好,准备切丝。切丝的动作并不快,但成丝的状态不错,又细又均匀,简直就像是用刮丝刀给刮出来的。切完,他又将土豆丝放在盆里漂水。
无糖八宝粥加土豆丝和全麦面包,算是不错的早餐了吧!毕竟这也是易辰学了好久的。
虽然是让程烨枫坐着等吃就好,可程烨枫似乎并不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看易辰的早餐还需要一会儿时间才好,他便先将室内的绿植浇了一遍水,然后又将所有的家具擦了一遍,最后再打开两个拖地机楼上和楼下同时运作。
程烨枫有一个习惯,他喜欢自己收拾屋子。但在做这些家务时,他总是会戴着手套,也会时常做些手部保养。也正因如此,他的手修长又白嫩,特别的好看。
易辰已将做好的早餐端上餐桌,看到程烨枫正拿了一张毛巾在擦楼梯。
“哥,早餐好了!”
“嗯!你先吃,我马上就好。”程烨枫道。
“没事儿,我等你一起。我先去把厨房收拾一下。”易辰依然笑着说。
哥哥没来,他怎能先吃呢!
能和程烨枫一起早餐总是愉快的。而且,这么多年,易辰也习惯跟他一起吃饭了。
吃饭这件事,总是自己一个人吃的时候没觉得怎么样,吃啥啥香。一旦有人陪你吃上一段时间,就再也不习惯自己一个人吃了,总觉得会少了些许味儿。
人就是这么的贪婪!
……
两人吃过早餐一起去了风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