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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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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袍将李望昆走到沙盘前,指着一处凹下去的坑洼说:“陛下,此地为狼山坑,地势险沉,臣看可以在此施计屠敌。”

    此沙盘是陈瑾之手下踏白最新勘探绘制,有着最为清晰准确的模样。

    陈谨之看着狼坑不语,这狼坑到深夜总会传出狼叫,又地势低,像一个凹下去的深坑是为狼坑。

    这狼坑地势险,是整个西北高原中上平地的一处深坑,若在这里设陷,那也要敌方必走此路才行。

    若是引敌军来走此路,也要费一番功夫,不是嘉选。

    陈瑾之要等,这天愈冷,敌军的粮食衣物就越紧缺,定会来犯。

    若来犯他们再反抗,必先打一场胜仗,再故作乘胜追击追人到荒凉的草原中,引他们一度认为我军落下风重新出击才好。

    到时候是我军真正出动的好时机。

    陈瑾之摇头:“不急,那个地方现在不是最好的战场,你们先把沙盘中地形位置熟记。”

    “望昆,去把每个营的营长集结出来,朕有事安排。”

    此战要入荒原凉地装模作样,战士们必少不得分散来走,以狼烟为号,若只是高位将领熟读方位图还不够,他要全部营长都熟,特别是本地选出的精锐。

    还有入荒原后怎么分散,怎么隐蔽都是一件重事。

    灵州带来的弓弩城炮体型大,若带进去恐有险,但也无需带多入内,此地天气常年变化不大,要是来一出鬼神之说的雷战,不乏趣味。

    陈谨之换去华袍着上轻袄黑衣圆领袍,同李密,李望昆,马跃长,游修鲤,白溪浅,康卓衡,程徽佩等武将安排事宜,后带着那队选出的精锐出城。

    此次出征的人马有十五万,其中十万是新兵,只能带上战场练胆,壮我军气势,要入险境之地,得用他以前亲自带出来的人,以及被特选出的本地兵士胜算才大。

    他从不打无准备的仗,现在就是要带上这批特选出来人中的营长去亲自勘探,犯险,熟悉熟悉。

    再让这些人回来回来分次带队,传述经验。

    一队四百多人的严整军队带着粮食精弓摸着黑出城,他此举不仅是为了练兵更为测奸。

    他已让人放出消息,若是想他死的定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要知道平常他都是千骑万牙拥护出行,此次如此少护卫。莫不是一个好机会,而且还可推托给人。

    城门被重新关上,沉沉的黑夜却不寻常。

    风仔细得刮着每个骑兵,仿佛在亲近他们,与他们倾述西北的荒凉、壮阔。

    陈瑾之带头在几座光秃秃的褐黑色峦山停下,天还未亮。

    他气势威严迫人,嗓音洪亮昂扬:“诸位将士,此地是塞外狼居胥山,前朝名将英雄曾于此扬名天下。我大周儿郎亦是铁骨铮铮,威风凛凛不逊人的雄霸之师,朕望诸位紧随朕攘除外夷勒石燕然,更甚封狼居胥,赢得满山周旗。”

    带出来的兵多是生长在代州附近,他们听完士气满满,只齐呼“勒石燕然,满山周旗,勒石燕然,满山周旗。”

    陈瑾之寥寥几句将在矗立在寒风中已久的将士喊出热血,举起十分精力迅速融入巡山当中。

    突厥可汗颜利施早收到消息,听说大周的那个没用小皇帝来亲征,心里只觉是机会来了,若他将人擒住,威胁,那大周岂不是能长驱直入。

    所以他这段时间派了数不胜数的耳目去探查,没想到今晚下半夜竟在狼居山附近发现一小队汉人足迹,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很快,狼居胥外来一队轻骑人马。他们是皮绒裹身,皮貂围帽,胡靴胡刀。

    陈瑾之早知如此,正盼着他们来。此来的人马不算多,看来代州里面的事还没传出来。或者说代州内还算干净。

    奇士袁君走近微微弓腰回禀:“陛下,一切已准备就绪。”

    陈瑾之于山上背手俯瞰,淡声点头。

    袁君回令,叫士兵都于山体中藏好,准备。

    突厥兵一股股流入山中,隐于个个山角内的士兵屏住呼吸,用夜色掩盖身影,待突厥兵全部入山开始冒头。

    陈瑾之首开一箭,从山顶用银弓射下重重一箭,串起两个突厥兵挂至山石上。

    夜色中就近看见的大周兵卒感到无比佩服,士气大涨,但没有出声,只是眼神交流,示意,很快就举起匕首杀人。

    突厥人被陈瑾之那一箭吓到,头尾分截,大周士兵早知计划,趁此出来悄摸拉下缀在后面的人抹脖子。

    至半山腰,突厥人才发现自己的人好像少了一半,开始谨慎起来。

    陈谨之唤人上来,用第二招。这里是狼居山西脉二狼山,散落的大石较多,正好用来石滚突厥兵。

    在山脚时不宜滚石,那样太容易避开,可半山腰就不一样,地势陡,坡度大,乱避还会掉下去,那样也会是个死。

    大周士兵往山上撤,到提前踩点好的位置隐藏,过会儿,山上的滚石大的墩墩滚落,小的如冰雹砸下。

    突厥兵再受重创,带头来的突厥部领头不敢再上。

    带着剩余的一百多人撤去,亦没察觉些许踏白在后面尾随。

    等突厥兵走后,大周的士兵与陈瑾之在半山腰汇合,现下他们的士气已被大大鼓舞。

    他们没想到竟然还可以这样打,没有一个兄弟受伤,还揍得突厥人节节败退。

    还有他们陛下未免太厉害,瞧着陛下起初开的那一弓真是气壮山河,力大无穷,且百步穿杨。

    陈瑾之对着他们轻笑,鼓舞他们,承诺回去还会封赏,又带着人去探附近许多高山险岭,寻水。

    再回雁门关时已是第三日午间。

    因着是冬初,外面风雪不急,现在更是停了,沈云怕冷,只躺在锦被皮毯中窝着不出去。

    地上落了点雪,泛着微白,陈瑾之回来草草吃点东西就洗干净自己跑来找沈云。

    他前晚本想安排完事就回来赖在沈云身边,可转眼又想他时时都赖在沈云那里,沈云要担惊受怕他会做什么,提防着人,休息不好,精神气也养不回来。

    便作罢,提前亲自带人去熟悉地形地势,让沈云休息好。

    现下他进来,奔着床去,看到炕上绣着飞鸟花纹的红被有个小凸起一点都不意外。

    陈瑾之偷偷摸摸爬进被窝中搂着沈云,心满意足闭眼睡觉。

    可沈云受不了,陈瑾之刚从外面回来带一身寒气,冻得她直哆嗦,她从人的怀中挪出来抬眼瞪着陈瑾之,表示自己的不满。

    陈瑾之毫不在意,还叽叽歪歪起来:“我都没有对你动手动脚,你为什么还要跑。”

    沈云听着不太妙,这是翻旧账还是说现在她从他怀里溜出来的事。

    她想逃避,连忙爬起来,却被陈谨之拉回怀中。

    陈谨之就算是在寒风刺骨中忙了快两日,回来精力依旧很充沛。

    虽然他很想做些什么,但沈云肯定是不同意的,现在是白天她还没困,若强行把人留下沈云肯定会跟他闹,但要是装可怜那可就不一样了,沈云好像比较吃这一套。

    他拉着人,依依不舍:“我好冷,我在外面忙了快两日,今日才回来,你能不能别赶我走,也别走啊,我就想抱你睡一觉,什么都不做,真的,我会很乖。”

    沈云听得久久没回神,这狗皇帝是在干什么,又求她?不会又想做什么事吧?她不自觉的想起那天狗皇帝拉着她手做那事,她害怕,想怕。

    以至于人跳脱着要走,陈谨之被她这动作惊到,猛然意识到沈云可能是怕自己又像那天晚上一样,赶忙开口解释:“我不会那样做的,你不要走好吗,我害怕。”

    狗皇帝说他会害怕,鬼才相信。

    一个亲手杀了自己父亲谋权篡位的人会怕才怪。

    沈云满脸写着“我不信”,看得陈谨之连忙改变策略,开始演戏,掉晶莹豆子:“我小时候是被皇后崔氏带大,我不是她的亲儿子,我的阿娘是后宫中的浆洗宫女,皇后她又是世家嫡女,觉着不得不留我在她面前养是辱没了她,便经常拿绳来绑着我,将我扔进那冰冷的井中泡去,想洗干净。那的井水好冷好冷,那井里面也黑漆漆的好吓人。”

    沈云被扯回怀中,跪坐在炕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从他眼睛中找出虚假成分,可是一点东西都没有看出来 。

    这狗皇帝也太会演了吧。

    沈云呆呆坐着不说话。

    陈瑾之心念微动,她眼睛透亮透亮,看得他想扑过去亲。

    他也坐起来,跪着,挪得更近沈云,拉起人的小手晃起来:“雾雾,你不要走好不好,我不会那样。”

    他的眼泛起清凌凌的点点水光:“我好久都没和你说话了,我那么乖,你不要走嘛。”沈云里面穿着单薄的内衬,跟陈瑾之拉扯这么久觉着冷来,她绝情离开被窝去寻衣服穿。

    她还是不会相信狗皇帝能那么老实,这么久不对她不动手动脚,做这些不过是为了博可怜,留下她。

    还有他去外面也是去忙自己的事,才没空顾及自己,若是有时间,不来她这里晃晃她都不相信他是真的狗皇帝。

    陈瑾之看着沈云什么都没听进去,绝情甩开他的手,决绝抬脚起身下炕,心中突然生出想抓住人的脚踝,把人拉回来的想法。

    但他很快又压下了这个美妙的想法,沈云可不会喜欢同这样的他亲近。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人离开。罢了再给人一些时间。趁着现在去休息会儿,安排吐蕃那边的事吧。

    陈瑾之自己说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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