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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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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前几个贵女便拍着手,咯咯咯笑了起来。锦瑟锦华忙不迭上前,将自家主子扶起。

    因为前几日刚下过雨,芳径之间春泥未干,冯田田的一身天青色顾绣绫裙,已经溅上了不少泥点子。

    这是她最喜欢、也是最贵重的一身衣裳,是出嫁前娘重金托人买来的。然而,如今的她根本顾不得心疼衣裳,因为已经有人等不及要来取笑了。

    一位她叫不上名字的贵夫人走上前来,笑着从侍女手里接过猫儿,掏出锦帕精心擦拭着:“哎哟,宁三嫂子,你瞧你,我家雪儿性子最是乖巧,从不伤人的,你躲什么呀,它还能吃了你不成?”

    旁边不知是谁低声附和起来。讥诮与奚落,不断地飘进耳朵:“真是小家子气,连这点阵仗都经不起,区区一只小猫儿也能吓破胆。”

    “想当年昭和贵妃面圣选秀时,贤妃养的乌花点梅的爱犬突然受惊冲上前来,贵妃娘娘仍旧怡然自若,深得先帝嘉奖,这才叫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哩!”

    “嗬,她算哪根葱,也配同贵妃娘娘相比,你瞧那畏畏缩缩的样子,不在大殿上尿裤子,给父母蒙羞,就该谢天谢地了……”

    “……那可不是。”

    几个贵女窃窃私语,咥笑不已。冯田田徒劳地整理着脏兮兮的裙衫,又羞又恼,却又一时找不到反驳的话语,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宁三奶奶,”一个彬彬有礼的声音适时响起,宛如一股清流,“我家主子说,都怪下人们不经心,天晴了也没把石板路拾掇好,弄污了奶奶的衣裳,向奶奶赔不是呢。请奶奶随我到后堂换干净衣裳。”

    几个嘁嘁喳喳的贵女登时安静下来。冯田田宛如遇见了救星,道一声谢,便慌忙随那丫鬟去了。

    当冯田田穿着一身簇新的浅金桃红撒花褙子,水影红密织金线合欢花长裙,重新入席时,不巧又遇见那抱猫的贵女:“哎哟,宁三嫂子这下可算是脱胎换骨了,这样好的衣裳,只怕你生平都没见过罢?”

    心中不断回想刚才换衣裳时,屋宇的富丽,丫鬟的奢华,冯田田心乱如麻,根本不愿理会她,索性便不吭声。孰料这位祖宗偏不肯放,笑得越发刻薄:“宁三嫂子走路的时候,可得仔细喽,这次不是自己的衣裳——”

    “我看该仔细的是你。本就是你没看好自家的爱宠,扑了人家的衣裳。县君礼遇表嫂,把新裁的罗裙都借给宁三嫂子替你赔罪。你还是抱紧你那猫儿,再弄坏了,怕是把你卖了也赔不起。”

    那贵女终于闭上了嘴。冯田田循声看去,替她解围的女子面如满月,目若朗星,衣裳素淡,却神采奕奕。

    她在脑海里迅速搜索一番,此人原来是宁修筠同窗,镇国侯府袁二公子的夫人江氏——于是向她投去感激的眼神,江氏则抱以和善的一笑。

    寿宴很快开始,众人觥筹交错,争相祝贺,自不待言。约莫吃了一个时辰,国公夫人命撤下杯盘狼藉的席面,更换各种茶果点心,琳琅满目,美不胜收。众女眷复又作兴起来,猜枚行令,游园赏景,好不热闹。

    冯田田独个站在一旁,仔细观察,园中的贵女们大抵分为两撮。一撮簇拥着今天的主人公,成国公家众星捧月的两姊妹,嘉和县主林静初、阳和县君林浩初,其中自然少不了对自己冷嘲热讽的几个贵女;

    另一撮——数量上稍稍逊色,但也极为可观——则环绕着方才为她解围的袁二奶奶江氏。只见她被一堆人围拢着,应接不暇,却笑意盈盈。

    “阿璃,你的第二卷什么时候才肯动笔呀,你别逼我跪下求你!”

    “就是就是,你这丫头真真是越来越懒了,一直拖着不更新,好歹先透露一下结局不是,小珠儿是选状元郎呢,还是小将军?我都快急死了……”

    “二嫂嫂,我新作了几首小词,有几个字觉得还欠工稳,我都圈出来啦,你快替我推敲推敲!”

    冯田田很想走向江氏那一边,但她只是粗认几个字,根本不懂吟风弄月,惟恐再次被人捉弄。她不由得止住脚步,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悄然流连,静静听着她们谈笑。

    “宁三嫂子!”一个葱黄裙衫、松鬓扁髻的女孩子笑嘻嘻地伸手招她,“过来一起玩嘛——我二嫂的《从军行》,你看过不曾?”

    冯田田被她的天真烂漫感染,一时忘了方才的屈辱,羞涩一笑:“还没有呢,你可以借我一本吗?”

    “当然了,我这里有抄本,”袁家姑娘一拍胸脯,“赶明儿我让他们送到你家,任何人没看过这本小说,我都会伤心的哟!”

    “幺儿!你又卖弄。”江氏捏了捏女孩子的脸蛋,轻声嗔怪着,眉间却是掩饰不住的得意,“白白让人取笑。等我回过母亲,看她怎么罚你。”

    袁家姑娘撇一撇小嘴,撒娇似的揽住嫂子的胳膊:“那也得你舍得!”

    眼睁睁看着亲密无间的姑嫂俩,冯田田忽地想起远在淇县老家的娘,鼻子不由得一酸。江氏见了这个楚楚可怜、如十五的月儿一般姣好的姑娘,越看越喜欢,紧紧牵着她的小手,两人一起闲步花阴。

    “你还记得我吗?上次筵席上,我抱怨喉咙里总有痰咳不尽,吃药也好不了,你随口说了一句拿艾条灸后颈。我回去试着做了几日,还挺管用呢!真是太感谢你了。”

    得知自己的无心插柳为她人带来了便利,冯田田也由衷高兴,微微一笑,“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艾灸的功劳,俗话说,百病皆从寒上来嘛。”

    “我叫江璃,表字凝玉。”江璃自报家门,“我只知道你姓冯,上次走得急,还没有顾得上问你的名字。”

    “我叫冯田田。”

    “莲叶何田田……甚好!”江璃由衷赞叹一声,思绪似乎飞到了杏花烟雨的楚水吴山,“和你的人一样美。”

    冯田田见缝插针,立即请教她诗句的出处。袁家姑娘满脸惊诧:“是《江南》呀!嫂子你不知道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江璃见小姑惊呼,本欲喝止,但见冯田田几乎是竖起耳朵听她吟咏,也就没再打断,而是轻轻叹了口气,解释道:“此诗出自汉乐府相和歌辞,是一首民歌。”

    这一声叹息令冯田田的心骤然缩紧,意识到这是连八九岁女童都耳熟能详的诗,而她却两眼一抹黑,不觉自惭形秽。

    望向江璃,见她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什么鄙视的意味,又转怨自己多虑:袁家姑娘才八岁,童言无忌,又怎么会是故意贬低她,只不过是惊讶罢了!

    “凝玉,我、我想向你学诗,不知、不知你可有工夫?”冯田田磕磕绊绊地讲出自己的诉求,心里不断给自己打着气:冯田田,这是唯一一个或许还肯教你的了,你快说,别总是怯生生的!

    本以为江璃会像宁修筠一样不耐、像宁二奶奶一样推脱,但出乎意料的是,江璃竟微笑了,“只要你有恒心,当然有工夫。你要常来找我玩哟!”

    冯田田初时不解其意,旋即忆起之前隐约听锦瑟和刘妈提起,江璃的婆婆袁夫人约束儿媳甚是严苛,江璃和大嫂想出一趟门,很久都不能如愿。

    不过,如果自己频繁上门拜访或是下帖相约,想必袁夫人也不能次次都阻拦吧!她去上十次,总该有一次能见着她的……想到这里,她很高兴自己也能帮到江璃,于是爽快地一口应承下来。

    “那就好,——你可曾上过学,都读些什么书?”江璃一本正经,“我要先了解你目前的积累,然后再据此安排适合你的日课。”

    冯田田的父亲冯显是举人,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只教了她柴米油盐鸡鸭鱼肉等等常用的字,约莫有百余个,往后便收了书本,不准再学。

    倒是不识字的娘亲璩氏,趁冯举人外出做官,当掉陪嫁的一只金镯,央着乡里一位年老的女先生,把《三》、《百》、《千》细细地讲过,又督促她背熟。不然,冯田田连字都认不全,笔都握不住。

    “你会《三》、《百》、《千》,那就已经有一两千字在腹中了,不必再发蒙,可以直接开始学诗三百和离骚。”

    “我试着读过离骚,但根本读不懂……”冯田田头痛不已。这些个古书,密密麻麻,艰深古奥,她屡次强迫自己一行一行看下去,却总是不知不觉便睡去。屡次受挫以后,她深受打击,索性把书丢在一边。

    冯田田黯然神伤,自嘲地笑了笑,“你瞧我,竟像个睁眼的瞎子,什么也不懂……”

    “别这样说自己,你想一想,这世上九成的人都是文盲——我是说,他们从来没有读过书,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而你能识文断字,是不是已经很难得了?”

    冯田田默默点了点头,觉得仿佛也没那么难过了。二人谈了一会儿,约定好日课和下次上学的日期,便愉快地分别了。

    回到宁府,冯田田便直奔宁修筠的书房,却被守门的李妈和小厮李福拦下:“三奶奶,爷吩咐过,不许任何人进书房。”

    冯田田想起那荒唐又旖旎的一夜,心底便早猜着八九分,紧咬樱唇,一个字也说不出。锦瑟见她羞愤难言,近前一步问道:“李妈妈,连我们奶奶也不能通融么?”

    李妈叹气:“锦瑟姑娘,不是我有意要拦你们,实在是爷没说奶奶可以例外,还是请奶奶回去罢。有什么话,吩咐我一声儿,等爷回来了,我一定尽早告知。”

    “你有什么事?”

    冯田田心头的小鹿乱撞起来。是宁修筠!他自外赴宴归来,换过一身素朴的宝蓝色云纹团花湖绸直裰,一张俊脸白里透红,顾盼神飞。

    她看得痴了,直到锦瑟在身后戳了戳她,才支支吾吾道:“我、我想借本字书。”

    宁修筠淡淡道:“锦瑟去取罢。右边架子上第二排,有一套《兴宁字典》,编排简明合理,方便初学者查阅。”

    “多谢夫君!”冯田田赶忙道一声谢,愣神的片刻,麻利的锦瑟已经将字书找了出来,她又是一阵惆怅,知道没有理由继续赖着不走了,最后望了宁修筠一眼,道,“那、那我先回去了。”

    宁修筠应了一声,转身便进了书房,没有再留给她一句话。

    不过,当淡淡的芸香钻进心里,冯田田很快便振作起来。因为江璃今日给她留了任务,让她依注预习两章离骚并且熟读。为了便于朗诵,冯田田决定将原文抄一遍。尽管她的字很是蹩脚,但她尽量不去注意,而是继续奋笔疾书。

    在一年的努力都告失败后,冯田田渐渐明白过来,宁修筠是一个贵公子,哪里会缺绣花女和煮饭婆。

    她想得到宁修筠的心,却只知挖空心思去做一个善于烹调刺绣的贤妻良母,无异于南辕北辙,适得其反。只要她与他一日无话可谈,他就一日不会喜欢她,而只会鄙夷她,厌弃她。

    被迫娶一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无知村妇,对他来说,想必也是痛苦而无奈的罢……那么,如果她也能谈掌故、作诗词了,他会不会感到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呢?

    她知道,自从有了夫妻之实,他恨她趁醉自荐枕席,对她愈加疏远。她愤怒过,伤心过,却终究无法恨他。

    偷来的欢情虽然并不像话本上那样美好,却使她更生出一种奇异而微妙的感觉,她愈加认为,她此生做定是他的人了,而他亦如是……锦瑟端着红烛走上前来,映衬着她桃花一般的面庞分外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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