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风刀霜剑
一柄寒剑,一袭蓝衣,少年执剑立于苍穹之上,睥睨天下。
少年长居城中,不喜外物,不论世事,却唯独只对练剑感兴趣。他曾一剑斩神宫,博得天下英豪折腰,也曾一剑入世号百鬼,换取天下太平。而如今的少年却早已弃了手中的剑,舍了身前的名声,甘愿居于城中,慵懒度日。
但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竟会被一群王八羔子追的屁滚尿流!
“小子,有种你就别跑!站在那儿让你爷爷砍一刀!”身后那肥头大耳的屠夫一边跑一边喘着气。
“呸,不跑等死吗,我又不傻!”温泽翻了个白眼,轻轻一跃,立在树顶,冷道。
“哼,没想到啊,堂堂镇南将军府的小公子竟是个贪生怕死无情无义之人。可惜了镇南将军的一世英名,怎么偏偏有你这么个不成器的弟弟。”屠夫冷笑道。
“我哥是我哥,我是我,无论他名满天下还是籍籍无名我都会义无反顾地站在他身旁,可他的功名从来就只属于他自己,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也没必要为了这功名而勉强自己。”
“天下第一也好,剑道废修也罢,只是我不想要,不是我做不到。”
此话既出,一股强大的威压訇然落下,阵阵寒气从高空压下,四周草木的表皮竟都结了一层霜花!
屠夫单手撑地,吐出一大口鲜血,眉眼中的凌厉逐渐被震惊与不解代替:“风刀霜剑?!你,你是……”
“呵,真是可笑,坤生同我说时我还以为他得了失心疯,被打怕了,如今看来你的确不简单。”
“温家,果真不养闲人。”
那屠夫说着就拔出了身后的大砍刀,这刀是千钧砍刀,刀刃锋利,仅仅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屠夫便破了这片霜花。
“也不过如此。”屠夫冷哼一声,又道,“只是如今你手中无剑,拿什么赢我?”
“手中无剑和有剑不用那是两回事,”温泽挑起眉头,苦口婆心道,“再说了,咱们干嘛非得打打杀杀的呢,有什么事当面讲清楚不就好了?”
“跟你讲不清楚!”屠夫说着就挥舞着手中的千钧砍刀朝温泽砍去,只轻轻一旋,温泽便退了好几步,身后的树林也訇然炸开,碎石纷飞。
“我说,你也太没用了,连这个废物都搞不定。”蛇女从一旁的树林中走了出来,冷笑道。
她的身旁还跟着坤生。
“你来?”屠夫白了蛇女一眼,干巴巴道。
“喂,先前你们三个埋伏我就算了,怎么今天还三打一,好歹是前辈,要不要脸?”温慢吞吞地向后挪了一步,随时准备跑。
坤生呡着唇,脸色有些发白,不过,他还是极为淡定地开了口:“若真要论起辈分,温小公子的辈分自然是在我等之上的,所以,我们三个晚辈合力围剿前辈也算不上胜之不武。”
温泽:“……”得,这蹩脚的理由……
“行,那就打吧。。”温泽颇为无奈地向前迈了一步。
可他这一个小举动却使那三人瞬间警觉起来,屠夫握紧了手里的砍刀,目不转睛地盯着温泽。蛇女眉眼犀利,势气磅礴。坤生毕竟被折了一只手,没甚威风,仅仅只是站在那儿,凑个数。
反正他又打不过,何必去冒那个险。
可下一秒,就在众人以为温泽要放大招时,他却忽然仰天长啸大喊道:“温羽凡,你丫的跑哪儿去了?!”
“你再不来,你欠下的一屁股债可就没人帮你还了啊!”
话音刚落,还未等温泽反应过来一道犀利的剑气便破空而出,直朝蛇女的咽喉处刺去,激起道道尘灰。
温羽凡蹙了下眉心,转头骂道:“能不能让人省点心,我刚到这儿就听见你逃命的声音,不嫌丢脸么?”
然而,不仅仅是温羽凡来了,平城的守城军也来了,他们一个个穿着银衣铠甲,手执长矛,威风凛凛地将整个树林给围了起来。
“妖道,死不足惜!”
“好啊,那你便杀了我,”蛇女轻蔑一笑,冷道,“反正你们也不知道如何破解八段逆仙术。”
温羽凡漠然垂下眸,收回了手里的剑,道:“也罢,我有办法让你开口。”
平城,地牢。
蛇女等一众人被关在不同的地方,这地牢共有三层,最下面的那层极少打开,也很少关着人,然而此次一来就来了五个,着实是把狱卒吓个不轻。
平城的地牢是按照主城的牢狱架构修建的,这最下面那一层牢房,十年都找不出五个人来。
穿过曲回的廊道,温泽最终停在了一扇牢门前,神色淡漠,看不出来他的情绪波动。
“乔姑娘,”温泽动了动唇,极为平静道,“哦不,或许我应该叫你张筱筱。”
乔楚渔静坐在黑暗里,牢房里只有一根很短的红蜡烛闪着昏暗的光,烛光摇曳,她这才开了口,像是下定了决心似的:“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如果我说就是刚刚呢,乔姑娘信么?”
“自然,”乔楚渔倒吸一口凉气,又道,“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为什么。”
温泽兀自叹了口气,这才缓缓道出缘由:“你的确很聪明,甚至是比你爹还要聪明。其实,一开始我也被你糊弄了,以为张娘子就是张筱筱,所以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张筱筱死了,而且死的很惨。但后来我得知张老爷有两个女儿,而当年嫁进蒋府的那位张小姐根本就不是张筱筱。虽然这些也并不能说明什么,但是你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张娘子的尸骨还在蒋宅。”
“再加上鬼盘夺魂,我足以可以联想到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张家大院里的那具莲花女尸其实是乔楚渔吧?当年你们在后山利用鬼盘夺魂术换魂,却没想到最后竟害死了乔楚渔,你害怕东窗事发就连同王有才一起害死了张筱,并嫁祸给张胜远。张胜远本就病重,再加上他又极好面子便将装着乔楚渔魂魄的尸体制作成了莲花女尸,藏在树下,并在多年后在你的劝说下买下了后山那块地。”
“但是,你没想到的是,张筱死后怨念极大,魂归阳间,于是,你和王有才便四处散播张娘子杀人一事,因此,张娘子无处申冤,被囚禁在了那一方天地里。”
温泽说着说着又叹了口气,道:“仔细想来,其实,王有才那晚是故意当着我面喊出‘筱筱’这个昵称的,毕竟张筱筱和张筱极易弄混,如果说他口中喊的是张筱,那么这一切似乎都解释的通了。”
张筱筱沉默了半晌,忽然开口道:“不,你错了,楚渔她,就是被张胜远害死的!”
“他为了所谓的长生不惜将我下嫁给那个终日混迹烟酒之地的登徒子!我自然不愿,凭什么,我凭什么要成为他的筹码!楚渔为了救我,不惜使用禁术同我换魂,她说,她有办法可以离开张家,我自然是信她的。我们说好了,等逃出了平城就一起去山间,去草莽,去大海,安安稳稳过日子。可是呢,你知道张胜远有多恶心吗!他为了所谓的长生听取那昏庸道士的胡言竟要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手!”
“哈哈哈哈,他就该死!姐姐也好,楚渔也罢,都是拜他所赐!”
“后来,楚渔被他关在一间房子里,成为了他的药引,姐姐也被他安排代替我下嫁给了那个混蛋。你知道吗,我自小都是府里最受宠的那一个,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待我很好。姐姐呢,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他送去了乡下,什么都不如我。”
“更可笑的是,她回来的时候都已经有了身孕,我听说她丈夫在跟她拜完堂后就出家了,成了道士,你说可不可笑!”
“够了!”温泽低声呵斥道,“张筱筱,你难道就丝毫不念及手足之情么,她可是你的亲姐姐!”
“亲姐姐?温小公子,你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事么,也配来评判我?”张筱筱丝毫不顾及她现在这幅惨兮兮脏兮兮的模样,只顾着大声嘶吼,“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遭人唾弃,只能嫁给那个登徒子!父亲就不会嫌弃我,拿楚渔作药引,这一切都是因为她!”
“是她毁了我的清白,害我沦为张家的笑柄,那是她罪有应得!”
失,失了清白?!
温泽抬起眸,眼底荡漾出一抹惊诧之色,心里不由得一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张筱筱会如此痛恨自己的姐姐!
“哈哈哈哈,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他们!”
温泽背过身,耳朵嗡嗡响了老半天。他颇为疲惫地离开了第三层地牢,正好撞见了审讯完毕的温羽凡,不禁撇了撇嘴。
温羽凡见温泽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眉眼弯了些许,柔声道:“怎么,打了败仗了,这么狼狈。”
“也不全是,”温泽兀自走到木桌边,坐了下去,给自己倒了杯水,又道,“只是张筱筱那边又出了问题。”
“什么问题?”温羽凡蹙起眉,不咸不淡道。
“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张筱筱就是凶手,只不过,张筱筱和张筱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她们姐妹的关系可不是一般的差啊。还有那个王有才,到现在都没消息,不知道是逃了还是怎么回事。”温泽撇撇嘴,呡了口水,又道,“也别光说我啊,你那边呢,交代没?”
温羽凡故作平静地端起水杯,然后缓缓开口道:“没。”
温泽啊了一声,似乎是没反应过来,他嘟囔道:“你不是说你有办法撬开她的嘴么,怎么,见到人家姑娘生的好看,不忍心?”
“滚,”温羽凡白了温泽一眼,“好歹我是个读书人……”
“呸,什么读书人,我可没听说过有一个干仨儿还欠一屁股债的读书人。”温泽慢悠悠道,“我要是你啊,早就闯荡江湖去了,天大地大,四海为家,总比待在那破城里面逍遥。”
“我现在不也是挺逍遥的?”温羽凡忽然道,“其实,在我掌管中城的这些年里我也见过不少江湖上的老前辈,他们都说温家的那位小公子极像他们曾经的一位故人。”
温泽怔了怔,他没想到温羽凡竟又提及了此事,这本是他不愿再提起的话题。
“千年前,剑仙陌离曾一剑斩神宫,断混沌,泣鬼神,睥睨天下英豪,当的上天下第一之名。二十年前,常州高楼坍塌,妖魔入世,血洗四海,然而就在此时,有一人于乱世中拔剑起,救苍生于危难之中,并在高楼之上留下了‘永陵’二字,故后人都称他为永陵公子。自那一战后,他身受重伤,世人都以为他死了,因此,人们也不再提及此人。”温羽凡漠着眼,仿佛是在讲一个故事一般,“而那日,在东熙街头,你用的那套剑法正是风刀霜剑。”
“你难道就不想解释一下吗?”
温泽扯了扯嘴角,一脸的生无可恋。解释你个大头鬼啊,他有什么好解释的?总不能告诉你陌离也是他,二十年前的那个二货也是他!
到时候,十条命都不够他挥霍的!
“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温泽兀自叹了口气,道,“实不相瞒,这套剑法呢是我在梦里学到的。就有一日啊,我喝醉了,梦里呢就忽然出现了一个人,他说我仙缘不错,想要收我为徒,我当时喝醉了,就答应了下来,然后就在梦里学会了这套剑法。”
温羽凡:“……”
“诶,你生的哪门子气啊,我说的都是真的!”
……
幽深的夜里总是能听到那么几声鸟叫声,窗户纸也糊不住外面的华彩。温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还在想今日之事。
实在是睡不着,温泽就穿好了衣裳,干脆到外面赏月去。
平城有个十里八乡都出名的酒肆,叫十里香。那儿酿出的酒的酒香可以飘到十里开外。你如果单纯地认为它是一间酒肆那就大错特错了,它们那儿也擅伙食,尤其是以香酥子鸡最为出名。
鸡,是养了大概四五个月的鸡崽,这样的肉吃起来才会有嚼劲儿,浇上汤汁后才会更入味。
不过掌柜的是个认死理的人,只有亥时才提供这道菜,而且只做二十五份儿,多一份儿不多少一份儿不少。
温泽要了一壶酒和一只鸡,就这么孤零零都往客栈走去。
可忽然,一只苍白的小手抓住了温泽衣裳,声音很轻:“我,我看到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