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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狼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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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黑色的天空低沉沉的,乌云一层层的翻滚着。万物萧条,落叶纷飞,让秋的悲凉渗入人心。秋雨愁绪恼人心,置身于秋雨里,满眼都是水的世界,冰凉的雨滴打落地面,溅起朵朵水花。在秋雨中狼狈穿行,雨水夹杂着寒凉,让冰凉的触觉深入骨髓。

    此时的刘寄奴早已酒意全消,但头脑中还在一遍遍重复着昨晚的事。他刻意地想去忘记,却使自己的记忆越来越清晰。

    刘寄奴信马由缰的走了一夜,不知现在身处何地,也不知该去往何方。如今功未成名未就,哪有面目回去见姨母一家。一阵微风吹过,早已湿透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本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举目四望,遍地萧条,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一户人家。又走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来到一个小镇。之所以说他小,是因为在大路的两侧只有两排高矮不一的店面,人客稀少。店家也各个无精打采,仿佛几天没有休息似的。真是秋风秋雨断人魂。

    刘寄奴找到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兴隆客栈。一家三口借此维持生计,丈夫是掌柜的,妻子是厨娘,十多岁的儿子是小伙计。刘寄奴推门而入,掌柜的见他浑身湿透,赶忙招呼儿子生火,并给他安排房间。刘寄奴换好衣服后,下楼吃了几个馒头和一只烧鸡。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想吃到牛羊肉都是一种奢望。困乏到极致的刘寄奴回到房间倒头便睡。

    由于心情烦乱,又淋了一路的雨,到了第二天早晨,刘寄奴已经病得头晕眼花,浑身热得像火炭一样。掌柜的听说客人病了,赶忙让伙计去找大夫。刘寄奴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

    “这位客官是外感风寒,急火攻心,我开出方子,你一会儿去抓药,这药要连吃五天。”大夫对小伙计说道。

    小伙计送走大夫,紧接着就去抓药。刘寄奴连吃了五天的药,病情不但未见好转,反而越发沉重。掌柜的赶忙又请来大夫,留着山羊胡的大夫摸摸刘寄奴的脉搏,又翻了翻他的眼皮,转身冲着掌柜的摇了摇头,

    “毒火攻心,已经没救了,趁早找地方埋了吧。”

    掌柜的还想让大夫想想办法,大夫一边收拾药箱,一边说:“我已经尽力了。”说完,提着药箱走了。只留下焦头烂额的掌柜父子。

    当天夜里,掌柜的一家三口来到刘寄奴的房间。三个人战战兢兢的把刘寄奴的包裹和衣服翻了个遍,只找出二两多银子,

    “客官,不是我们贪财,您这点钱还不够买药的,再说,您到了地下也用不着了。”掌柜被吓得结结巴巴的。

    掌柜的带着儿子用草席把刘寄奴包裹起来,一旁的掌柜老婆身体不自觉的发抖。

    “客官,您做鬼后不要来找我们,我们已经尽力给您治病了,是您该命丧在此啊!如果您死在我们店里,那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闭嘴吧!怕别人不知道还是怎地?”掌柜的何止住自己老婆的唠叨。

    趁着夜色,掌柜的带着儿子把刘寄奴抬到了几里外的乱葬岗。刘寄奴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刚出生一个月,就差点被老爹扔到乱葬岗,如今竟被客栈的掌柜扔到了这里。

    “爹,你说他会不会再醒过来?”小伙计指着草席说道。

    “还醒个屁,身上都凉了。这里有这么多人作伴,他也不孤单了。”

    掌柜一边说着,一边把草席扔到了一堆尸体旁。

    “走吧,快回去,这味道太难闻了。”掌柜的招呼着儿子。

    “爹,他的那匹马怎么办?”

    “明天我牵到卧龙山,卖给大公子。即使送给他们,也比被燕国的蛮夷抢去好。”父子俩的声音渐渐远去,直到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刘寄奴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自己的双腿,他不知是在梦中,还是已经死去,正在遭受阴曹地府的惩罚。“啊!”一股钻心的疼痛使他喊出了声,他腾的一下坐了起来。那只野兽被他吓得后退了好几步。原来这既不是梦也不是阴曹地府,而是人间的乱葬岗。借着月光,刘寄奴瞪着惊恐的眼睛仔细一看,对面站着的是一只饥饿的灰狼(估计狼也吓了一跳,吃着吃着,把人还吃活了)。灰狼呲着一口森白的牙齿,两只眼睛像绿灯笼一样直直地盯着忽然活过来的“大餐”,口中还发出阵阵低吼声。刘寄奴被吓出了一身白毛汗,瞬间清醒了许多。突然,灰狼张开血盆大口直扑刘寄奴,到嘴的大餐它怎会轻易放弃。刘寄奴用双手死死掐住灰狼的脖子,然后用双腿夹住狼的身体。人在遇到危险时,常常会爆发出超强的能量。刘寄奴用尽全身的力气,猛的一翻身,将灰狼压在身下,然后,他用左手死命掐住狼的脖子,右手使出吃奶的劲,猛砸狼的脑袋。灰狼一边吼叫着,一边四腿乱蹬进行反抗,刘寄奴的前胸被抓出了几道深深的伤口,但他此刻已感觉不到疼痛,他的内心只有恐惧。刘寄奴拼命的抡动拳头,直至把狼头打得粉碎。刘寄奴仿佛虚脱了一般,瘫倒在灰狼的身上,汗水早已湿透了全身,但他却浑然不知。

    温暖的阳光使刘寄奴慢慢苏醒过来,经过昨晚与饿狼的一战,让他压抑心中的怒火彻底释放了出来,而且又出了一身大汗,身上的病竟阴差阳错的被饿狼给“治”好了。

    刘寄奴看看身下脑浆迸裂的灰狼,又望望刺眼的太阳,他笑了,他放声大笑,接着,不自觉的流下了眼泪。埋在心里的痛苦、郁闷和恐惧终于全部爆发出来。他放声大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既然上天给了我重生的机会,那我就要把人间搅个天翻地覆。”刘寄奴在内心默默发誓。现在,对于四、五天未进食的刘寄奴来说,最要紧的是找到吃的。因为现在的他,连爬的力气都没有了。举目四望,除了已经腐烂发臭被饿狼、野狗等啃食得惨不忍睹的死尸外,只有半人多高的荒草。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刘寄奴的左手触碰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对,灰狼。

    “狼啊狼,昨天我差点成了你的大餐,而今天你却成了我的食物。”刘寄奴小声嘀咕着。

    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即使吃烂菜叶都会觉得是美食,更何况是狼肉。刘寄奴吃了些狼肉,逐渐消除了腹内的饥饿感。人是铁,饭是钢,填饱了肚子,刘寄奴立刻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

    刘寄奴强忍着疼痛站了起来,他必须尽早离开这里,在这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他找了一根小臂粗细的树枝做拐杖,如果有野兽来袭,也可以用来防身。刘寄奴走了有半天的功夫,终于走到了大路上。他看了看太阳,决定沿着大路向南走,因为他觉得向南的土地都是晋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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