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三百六十行
张掌柜的酒馆没有招牌,县城的酒馆大都没有招牌。
瓦匠铺、打铁铺、裁缝铺,都是如此。所以他们的大门时常敞开着,人经过时,只消从外头看上一眼就能明白店里有什么。毕竟这里的人可不会因为一块漂亮的招牌、一个响亮的名字,就决定光顾。
酒馆的大门也是敞开的,路过的人却几乎没有往里头看一眼的想法。
谁也不知道原因。
店门外头的旌旗上,平日里是正面写一个“酒”字,背面写一个“张”字。大家也就都知道这是张掌柜的酒馆,不是什么王掌柜、李掌柜的酒馆。
不同的是,今日的旌旗上多贴了个令人不明就里的图案。
一朵被斩断的黑云。
那五个黑衣人已在正中靠里的座位坐下,叫了一壶酒和三两下酒菜。即便是坐着吃饭,他们也不曾摘下披头的斗篷,好像是生怕让人看到他们的脸。
“这帮武林人士,神神秘秘,不知道要搞什么鬼。”
张掌柜心生惧意,赶忙打消了外出拉人的念头,心下暗道:“今日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管他做什么,只要不差我酒钱,都随他去。”
时至晌午,门外刮起了暖风,阳光灿烂得令人不能直视。
门口进来了今日第一位客人,那是位瘦瘦高高的少年,套着蓝色长衫,手里头提着一节兵刃。那兵刃长相颇为怪异,前端看着像把飞鱼钩,后端拴着细细的一根长索,索链另一头藏进袖子里。
那蓝衫少年四下张望一番,随后找了一处靠近门口的座位坐下,店小二赶忙迎了上去。
“客官,今日有位大善人请客,太阳落山前随便吃喝。”
“哦,我知道了。”
“那您看要些什么?”
“有酒就好。”
跟着又进来一人,是位手持长剑的英俊男子。那一袭白衣胜雪,整洁得竟挑不出一块褶皱,裙摆处镶着淡淡的金线,看着颇为贵气。
店小二尚未开口,他便好似已经知道了今日有人请客,挑了角落里最偏僻的桌子落座,跟着点了一壶好酒,便不再说话了。
然后是八个黑壮汉子,看着都有三十来岁,个个虎背熊腰,走起路来步步生风,径直占下了正中最大的一方长桌。这几人不由分说,开口便直接要了几壶酒和五大碗牛肉,看来也是知道今日之事的。
接下来陆续进来的人,竟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有挂着布袋、摇着铃铛的落魄道人,长得一副瘦骨嶙峋的模样,鬓发虚白,起码也有七十多岁了。
又有一男一女进来。男的那位穿破布烂衫,面容黝黑、长相猥琐,看着约莫有四十岁,身型倒是健壮得很;女的肤如凝脂、白白嫩嫩,穿的是绿袄红裙,年纪应该不到二十五,无奈她身材却胖得出奇,足有她男人两三个大,便是天仙般的皮囊都挽不回这油腻的印象。不过说实在的,这样的搭配在远近村子里倒是极为常见。
跟着是卖豆腐脑的中年驼背、青衣的书生、膀大腰圆的商贾、黑衣短打的剑客、砍柴的、种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酉时将至,店里头已经坐满了人,没有一张空桌子。
短短一日之间,这小小的张家酒馆,仿佛是齐聚了人生百态、世间三百六十行。
这些人很有默契,显然都是受邀来此,但是一整天下来,除了同行之人,各桌之间都没有说过一个字。
“这帮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望着店内座无虚席,张掌柜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相反,他只觉察到周遭诡异的气氛。
没有酒后疯语;
没有划拳吆喝;
没有唉声叹气……
安静的酒馆,安静得让人害怕。
酒馆点起了灯。
张掌柜笑呵呵地凑近正中靠里的那张桌子,拱手道:“各位大爷,小店今日做的可还让您满意?”
其中一人起身,连连招手,“满意!去,把伙计们都叫出来,大爷统统有赏。”
张掌柜喜笑颜开,转身吆喝一声。于是店里打杂的、做饭的,共八个伙计齐齐围了过来。
“伙计都在这儿了?”
“没错。三个厨子、五个杂役,加上我,九个人都在这儿了。”
“好,你们今天做得不错,这是赏你们的。”
话音未落,只见他伸手向怀里去掏,众人眼神便不由自主,直勾勾地往那人手中瞧去。
这九人尚未看清掏出的是个什么玩意儿,忽然耳旁响起飒飒风声,跟着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柴房的门猛地推开。
一具具胖的瘦的躯体,像是屠夫扛着生猪一般,被随意抛掷在干草堆上。
“为什么不杀了他们一了百了?”
“宗主的命令,不要多生事端。况且我已重创了他们的风府穴,醒来后什么都不会记得。”
“你仔细检查过?这店里没其他人?”
“加上掌柜的,一共九个人,不会有错。”
柴房的门重重地关上。
黑暗。
杂乱干燥的草堆里,一直有一双眼睛在注视。岁月的风霜已经让这双眼睛黯淡得没有一丝光芒,藏在静谧的空间里,即便睁得再大,也不会让人有所察觉。
刚才那些话,一字一句,已被他听的清清楚楚。
直到门被重重关上,脚步声已远走,四下一片死寂,张镜潭才缓缓从草堆中探出半个身子。
宿醉,他已经在此昏睡了十来个时辰。
叫醒他的,不是太阳,而是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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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仗剑,马蹄飞奔。
万千尘沙扬起,却掩不住这天地间的萧索。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楚天涯脱口而出这句诗词,突然觉得颇不合时宜。因为现在不是深秋,眼前也并非长江,只有戈壁滩上一棵枯死的老树。
自五宫山下来,他已经连赶了两天一夜。
戈壁的夜晚太冷,稍不留神就成了那秃鹫、豺狼的盘中餐,所以他不能睡。
但再铁打的人,体力也是有极限的,楚天涯觉得那个极限已经离自己很近了,他必须停下休息,然后刚好遇见了这棵老树。
数着年轮,看它粗壮的盘根,想必这老树享年已上百岁。
“太可惜了。”
楚天涯胸中莫名生出悲怆之感,望着滚滚风沙,自怀里掏出一只银壶,略微抿了一口。
涩。
一望无际的金色荒野,了无生机,这地方唤作“野狼窟”。但是曾几何时,它并不是这样,相反,还是远近闻名的乐土。五十年前,这也曾是一盘绿洲,溪水蜿蜒路过条条村庄。数以万计的百姓在此安居乐业,称其为【朱颜镇】。这里盛产名贵的金丝楠木,价比黄金,因而人们世世代代均以伐木为业。
人们质朴友善,虽常年大量伐木,却能不忘本心。每年三月上旬,众人纷纷停工,赶上山头种上幼苗。如此循环往复,山林倒是愈加繁盛。后来,风雷皇帝大兴土木修建虬龙殿,恰巧金丝楠木又是修筑殿宇的绝佳材料。
遮天蔽日,铁甲入林,漫山绿野化作一片荒芜,不过用了四年光景。
乐土变焦土,是贪婪的代价。
“想必你是见过昔日的朱颜镇的,可叹!看在你曾养育了一方百姓。这一杯,我敬你。”
楚天涯手中银壶微倾,酒浇在这老树根上,立马便渗了下去。
“我一路走来,尽是黄沙漫天,不曾见过一个活人。想着你若是个人该有多好,美的丑的、胖的瘦的,都无所谓。至少好过我一人在此畅饮,纵是美酒也了无生趣。”
楚天涯忽的笑了,因为他心头倏然闪过了两个人影,那是他踏入江湖最初的朋友。他脸上的喜悦溢于言表,他知道自己此刻正在见他们的路上。
“朋友”这两个字,光是想想,就让人温暖。
远处,雷声轰鸣,黄沙铺起的帷帐中,一条黑影显现。
这不是雷声,是有人来了。可这周遭没有人烟,来的又会是什么人?
黑影渐渐清晰,渐渐变大,原来是一辆马车,一个人。
这并非寻常的马车——车厢通体由精钢打造,密不透风。铁门、铁窗、铁索,看着如同监狱一般。这戈壁酷暑,若是人待在这里面,只消一刻钟便能丢掉半条命。马是一匹好马,拖着如此重物,竟还能喊出这般响彻云霄的嘶鸣。
楚天涯叹了一声,感到颇为惋惜,暗自念道:“可惜了一匹好马,没能遇到好的主人。本应驰骋天际,无奈却沦为平庸的牲畜。”
他又望了一眼那铁厢,眉头皱了一下又随即舒开。
“想来这里头不是装人的,只怕是什么稀罕的宝物。”楚天涯这样想,“这人也忒有意思,自己晒着太阳拼命赶马,却让宝物坐车。这下,到底谁才是主人?”
他觉得好笑,又想起顾青衣、庆朝皇陵、梦春楼。
滚滚车轮呼啸而过,并没有靠近楚天涯,只是从他身前数十丈一溜烟跑开了。
那钢铁“囚车”此刻只剩下黄豆大小,楚天涯望着那笔直远去的车轴印,思绪一下子跑开了。
烈日如灼,风沙扬起,有一抹鲜艳的亮色在空中飘动。
楚天涯看在眼里,只轻轻一踮脚便是数丈高,轻松取到——到手一看竟是一团绸缎,一撮樱红、一撮俏粉,像是来自女子的衣裙。
戈壁、铁车、女子。
楚天涯恍然。
“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