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你怎么会在这里
仿佛从非常遥远的地方传来了一个断断续续的呼唤声:
“岚岑……岚岑……”
她睁开眼睛,发现眼前站着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说熟悉,这个男人她许多年前就见过。她和他曾是高中同学。说陌生,这个男人不但长高了而且长壮了,下巴上面已经露出了青青的胡子茬。他身穿警服,头戴警帽,肩披警徽。显得英姿勃勃,气宇轩昂。他,就是祝祥福。
看见祝祥福,崔岚岑脑海里立刻闪现出一丝不快的感觉。她非常清楚的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在他那年轻英俊的外表里面包藏着一个丑陋不堪的灵魂。应该说,她和他在上高中的第一天就认识了。那天,祝祥福在学校门口拦住了她。当时学校刚放学,她和几个女生约好了一块去逛街。就在她们经过学校门口的时候,只见几个站在学校门口的男生对她们喊:
“喂,别走了。过来陪大哥玩玩!”
她们见这几个男生不怀好意,就没有理他们,继续往前走。
“嘿!臭娘们,反了你们啦?”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追上来,在她们面前兜了一个圈子,刹住车,单腿支地,拦住了她们的去路。
“怎么回事?不理人了啊?咋这么牛?”
他恶狠狠的问。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是我们大哥。祝哥,祝祥福。大哥说话,全校的男生女生没有一个敢不听。你们连理都不理,吃了熊心豹子胆啦?”
追上来的几个男生在旁边帮着腔。
“我才不管他是谁呢!想理就理,不想理就不理!”
崔岚岑毫不畏惧地说。
“嘿!你想找打呀?”
一个男生挽起袖子要上来打她。
“慢着!”
祝祥福拦住了他。
“我看她长得不错。就是她了。就让她当我的老婆。”
听他这么一说,旁边的几个男生立刻七嘴八舌的叫嚷起来。
“行啊大哥,你眼力真不错!我看全校就数她漂亮了!”
“大哥,啥时候吃喜酒入洞房啊?可别忘了我们弟兄几个!”
“大嫂!我们以后该跟你叫大嫂了吧?”
“什么大嫂?她上面还有两个哪!只能叫三嫂!”
“那不能叫三嫂,只能叫三姨太!”
崔岚岑气得浑身发抖,脸色发白。
“臭不要脸!臭流氓!”
她狠狠地骂了一句,就转身跑走了。
从那时以后,祝祥福就带着这几个人天天緾着崔岚岑,污言秽语天天往她耳朵里灌,非让她答应做他老婆。崔岚岑气得没办法,告到学校。可是学校也拿祝祥福没办法。因为他爸爸在县政府当官,学校有事还得求着他爸爸。所以,崔岚岑只好忍气吞声。祝祥福以为崔岚岑好欺负,反而愈加肆无忌惮。一天晚上,崔岚岑做完晚自习,独自一人回宿舍。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一轮明月高挂在天空,清凉的晚风徐徐吹来,崔岚岑走在校园里的一条林荫小路上,听着沙沙作响的树叶和此起彼伏的蝉鸣,心里感到十分欢畅。这时,一个人影突然从路边的树丛窜出来,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一只手把她拦腰抱起拖进树丛。崔岚岑拼命挣扎着。可是那人身高力大,一下子就把她压在了身下。借着月光,崔岚岑终于看清了那人的面貌。他就是祝祥福。她气得在他手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哎哟!”
祝祥福大叫一声,疼得跳了起来。崔岚岑趁机爬起来,从书包里摸出一把锋利的剪刀,高高举在头顶。祝祥福抬起手看了一眼,只见一道鲜血流了出来。
“好!咬得真好。我喜欢。”
说着,他用舌头舔了一下手上的鲜血。
“你想干什么?”
崔岚岑愤怒的问。
“干什么?”
他把流血的手举到她面前。
“我想让你咬我一口。看见没有?这就是你咬的记号。它留在我的手上,会跟我一辈子的。我会爱它的。我会经常去亲它。”
说着,他就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亲了一口。
“无耻!”
崔岚岑一边骂着,一边向后退了一步。但祝祥福立刻跟了过来。
“你不要过来!”
她用剪刀指着他。
“你过来我就扎死你!我早就知道你不怀好意。这把剪刀就是为你准备的”。
祝祥福一听,仰面大笑起来。
“你以为我会怕这把剪刀吗?”
话音未落,他一个箭步冲到她面前,夺下剪刀,把她重新压倒在地上。
“你要死还是要活?”
他用剪刀指着她问。
“要死怎么样?要活怎么样?”
她问他。
“要死你就不服我,要活你就给我当老婆!”
“当然要死。”
“为什么?”
“因为我宁死也不愿意服你。”
啪!祝祥福狠狠地抽了她一个嘴巴,随后站了起来。
“告诉你!”
他指着躺在地上的崔岚岑说:
“别以为你长得漂亮就有什么了不起。你早晚都是我的人。我非你不娶!”
说完,他就扔下剪刀转身走了。
第二天,学校里传来消息:祝祥福退学了。他爸爸把他送去当兵了。自从祝祥福走后,崔岚岑总算结束了一场噩梦。她恨透他了。她永远也不想见到他。听说去年祝祥福复员回到县城,高中同学曾为他举办了一个欢迎宴会。所有在县城工作的高中同学都参加了,只有崔岚岑一个人没有去。因为崔岚岑一见到他,就会想起那些噩梦般的往事。
祝祥福望着从昏迷中醒来的崔岚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分别五、六年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的站在她的面前。她变了,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这是一种透着女性成熟的美。就像一只挂在树梢的已经成熟的苹果,鲜嫩丰满,垂涎欲滴。祝祥福压抑着内心的冲动和渴望。他知道,崔岚岑对自己的印象并不好。虽然他从来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因为他从来就不想做一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但是此时,他知道要想实现自己的目的,就必须想办法改变崔岚岑对自己的看法。
其实,改变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看法并不是很难的事情。许多我们认为是根深蒂固的看法往往在一夕之间就会彻底改变,其变化速度之快连我们自己都会感到瞠目结舌。这是因为,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健忘。人的记忆就好像是一台电脑的存储器,不管曾经存入了多少坏印象,只要你能把好印象不断的输进去,那些坏印象就会被自动删除。另外,人还有一个弱点,就是误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可以被改变的。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发现许多人在变化。有的人变好了。有的人变坏了。但这一现象并不能说明每一个人都可以被改变。许多人一生都不会发生变化。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遗憾的是,许多人被改变的事实往往让我们看不到许多人不能被改变的事实。于是,尽管有的人根本就没有发生变化,我们还是自以为是的认为这个人变好了或者变坏了。一般来说,善良的人是不善于发现和利用人类的这些弱点的。因为他们不需要这样做。他们习惯以善良之心待人。卑鄙的人则是善于发现和利用人类的这些弱点的。因为他们需要这样做。他们只能以卑鄙之心待人。祝祥福恰恰属于后者。
复员回来以后,祝祥福从同学那里得知:崔岚岑不仅一直没有结婚,而且至今连一个正式的男朋友都没有交过。这个消息让祝祥福感到非常高兴。因为他知道,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根本就找不出一个与崔岚岑年龄相近同时又让她看得上的男人。虽然崔岚岑同样看不上自己,但自己的长相和身材在女孩子眼中绝对无可挑剔。这就是他的机会。他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由于崔岚岑不愿意见他,使他无法直接接近崔岚岑。所以,他就想方设法从崔岚岑的父母那里寻找接近崔岚岑的机会。
他首先通过当镇长的爸爸对崔振田承包果园给予支持。又是送农药,又是批贷款。在获得崔振田夫妇的好感之后,他又让爸爸领着自己上门提亲。本来事情进展的十分顺利。两家已经约好,大年初一借拜年之机让他和崔岚岑正式见个面。他想,虽然崔岚岑心里可能不太愿意,但在父母的压力下不能不来。只要她一来,自己以后就有接近她的机会了。如此这般发展下去,他不信最终不能抱得美人归。可是大年初一这一天,他在家里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整整等了一天也不见崔岚岑的人影。直到天黑以后,他开着车到崔家一打听,才知道崔岚岑因为和父母闹别扭,已经离家一整天了。谁知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他垂头丧气开车回家的时候,却在半路上遇见了崔岚岑。
祝祥福是一个非常善于把握机会的人。他知道,他和崔岚岑的这次偶然相遇绝对是一个事关两人未来关系的绝好机会。他一定要好好的加以利用。所以,他先把昏迷的崔岚岑和那个不知名的男青年送到镇医院,然后又把崔岚岑的父母接到了镇医院。他要让崔家的人都知道,是自己亲手救回了崔岚岑。他是她的救命恩人。
“你怎么会在这里?”
看见祝祥福站在自己面前,崔岚岑挣扎着要起来。
“别动。这里是医院。你看,正在给你输液呢!”
祝祥福连忙把她按倒。崔岚岑这才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自己的父母都站在祝祥福身后。
“岚岑,可把妈吓坏了!都是祥福把你救了,要不你就没命了!”
看到女儿醒过来,张喜凤高兴得不知该说什么好。
“是啊!咱要好好谢谢祥福。是他开车把你送到医院!”
崔振田在旁边插话。
“要不是我刹车踩得及时,当时就撞着她了。我以为什么人呢?仔细一看,才认出是岚岑。”
祝祥福不失时机的为自己摆着功劳。
“他呢?”
崔岚岑突然问他。
“他?他是谁?”
祝祥福不明白她的意思。
“那个和我在一起的人。”
“噢,你是说那个男的吧?”
“对!就是他。”
“你放心吧!我把他也送到了医院。”
“他现在在哪儿?”
“就在隔壁的病房里。”
听到这话,崔岚岑像疯了一样从床上跳下来,拔掉手背上的输液管,连鞋都顾不上穿,就光着脚冲出了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