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儿媳
又过了三年,福安长成了大小伙子,个头已和父亲一般高了。
立冬过后,沙民们又有了空余时间考虑儿女的婚事。戚彩莲自然也不例外,他正四处托人给福安物色姑娘。这孩子心野,得找一个能干的女人管着。
提亲的事被福安得知后,他跑到母亲跟前,叫她不必操心,说已经有喜欢的姑娘了。
戚彩莲自然不信,儿子一向大大咧咧,说话不着边际。福安却认真地说,如果母亲一定要操心,就托媒人向阿土叔提亲,让小娟做他的妻子。
“不行!如今,小娟已经长大,是时候和你阿土叔成亲了。这件事她娘临终前嘱咐过的。”戚彩莲断然拒绝道。
“不可能!姆妈,你在骗我吗?”
“这事你阿土叔、你爹都晓得的。”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小娟,除了她,这辈子我再也不会娶别的姑娘了。”
“你要弄清楚,活拆婚姻是一件伤阴鸷的事。再说你阿土叔和我们是故交,他这么大年纪了,好不容易把小娟养大,眼看就要拜堂成亲了,你让我们如何去提亲?”
“两人相差这么多年纪,小娟未必会肯。不肯就不是活拆,就不会伤阴鸷。”
“两人一直住在一起,不但感情好,还有秀芬的遗嘱,你和她是不会成功的。”
“感情好未必就能做夫妻,小娟叫阿土叔叔。我晓得,在她心里,她把他当成了养父。”
“就算小娟不喜欢阿土,也未必会喜欢你。她心气高着呢,你不识字,说话做事又没有心计。”
“她喜欢我的!”
“这么大的人了,除了抢潮头鱼、抲野鸭,你晓得如何经营店铺和土地,如何管理工人吗?”
“俗话说得好,大毛蟹会打洞,小毛蟹也会打洞。你不用担心,成家后我自然会向父亲学的。”
“照你这么说,世上就没有愚笨之人了。福安,我们就你这么个儿子,苏家的兴旺,我们的晚年就看你的了,你得处处用心才是。但不管怎么说,以后再也不能去抢潮头鱼了。这是在用生命开玩笑,你爹也说了,如果再去玩命就打断你的腿。”
“家庭兴旺……不能抢潮头鱼……。“咦,这话怎么跟小娟说的一模一样?姆妈,是她让你来劝我的吗?”
“没有啊!她也是这么说的吗?”
福安说是。
“你觉得她说的有没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可是,抢潮头鱼实在太刺激了,姆妈,你们女人没有抢过潮头鱼,自然体会不到其中的乐趣。但小娟说抢潮头鱼和她之间只能选一样。”
做娘的问道:“那你选哪一样?”
“当然选小娟了。我喜欢她,更不想死在江里!”
戚彩莲点点头。“看来,你们俩早就偷偷地好上了。但先人留下的遗言是不能违背的。小娟知书达理,该不会忤逆娘的遗言吧!”
“这个我就不晓得了。我只听她和巧珍说过,都民国了,婚姻得自己作主。”
晚上睡觉时,戚彩莲向丈夫谈起了母子俩白天的对话。昌之听了先是一阵诧异,说想不到福安看上去没心没肺,倒蛮有眼光的,小娟这孩子我喜欢。接着却是一声叹息,道:“只是太残忍了,阿土盼了两年、也苦了两年,好不容易要和秀芬成亲了,人却殁了;后来又盼了八年,苦了八年,供小娟上学,像女儿般的爱她、疼她,要是再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你让他情何以堪?但如果和阿土成亲违背了小娟的意愿,同样也很残忍。这一点,秀芬在信里倒是提到过。我晓得,作为报答,她想把女儿嫁给阿土,同时,又担心小娟不愿意。”
女人道:“这都是兆丰给害的,要是没有那件下作事,秀芬也不会死,夫妻俩开开心心地看着女儿长大、嫁人,该有多好啊!”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说了也是枉然。我看,这事还得问问小娟,她若打定主意和福安好,我自然喜欢,但不知你意下如何?”
戚彩莲道:“倒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长得也周正。”
“模样周正与否倒在其次,我看中的是人品、聪明才智和她强健的体魄。和人相处时,她总是面带微笑,说话慢声细语,做事也是明明白白,从不婆婆妈妈。这种性格的儿媳妇与婆婆自然极好相处。”
“我外甥女雅琴模样端正、性情温和,姐姐有意将她许配福安。姐姐家在当地小有名望,苏家虽然称不上富贵,在沙地也算得上大户。福安是独子,娶小娟这样的孤儿,门不当,户不对,恐会遭人议论。”
“雅琴这孩子确实不错,可惜她缠了一双小脚。说句你不爱听的话,小脚女人一旦遇到天灾人祸等急难之事,不但照顾不了家人,反而还要拖累人家。”
戚彩莲对丈夫关于小脚女人的理论虽然十分反感,但事实摆在眼前,如今又废除了缠足陋习,只好闭了嘴。得承认,丈夫的眼光的确比她长远。
昌之继续说道:“幼时经历的苦难是一笔用之不尽的财富。小娟吃过很多苦,倘若以后有什么磨难,她一定有坚韧的毅力应对。她将是一位好儿媳、好妻子、好母亲。古人说,贤妻旺三代,小娟若能成为福安的妻子,必将会给苏家带来兴旺。”
“原来你早在观察她了。”
“我们就这么个儿子,我自然要擦亮眼睛,慎之又慎。”
女人道:“本来我是不赞同的,但既然你这么说,福安又喜欢她,我还有什么话说呢。但我得提醒你,秀芬是要把小娟嫁给阿土的。”
昌之道:“这个我自然明白。明天我得找阿土聊聊,摸一下底细。”
“这事只能顺其自然,可千万不要夺人所爱。”
“要是福安和小娟成了,我们和阿土之间就是女儿亲家,关心他的婚事我义不容辞。”
“倘若成了,得赶在小的之前把阿土的婚事办了。”
“那是自然。哪有大麦不割割小麦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