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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何其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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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想起了秦国的先祖就是死于与西戎的战争。

    【如果在孔子前那些尊奉周礼,接受周朝文化思想洗礼的人,可以称为儒生。那那个时候的儒家,可以我们称其为手拿诗书的武装殖民团。】

    北宋,苏轼,苏辙和章惇三个好朋友大眼瞪小眼,三人在等待科举成绩公布时,又来到了酒楼,一边喝酒一边听故事。

    经过光幕如神仙一般的操作,他们听懂了武装殖民团的意思。章惇说,“我觉得我们这位后辈可以说得文雅一点,叫武装开荒团就顺耳多了。”

    苏轼无语了,他们从楼上稍稍转头,可以清楚看到酒楼下儒生们的骚动。

    【在先秦时,儒家和墨家并称为显学。

    墨家大家都知道,那就是一伙有技术有武力的武装团伙。

    儒家呢,我们看《孟子·滕文公章句下》里:

    “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

    【孟子的学生彭更问孟子,“老师,我们每次出巡,后面跟着几十辆车,人也有几百号,到诸侯那里又吃又拿,这样好吗?”】

    【汉武帝的时候,董仲舒办学招收了一大批学生,他先教一批弟子,再以弟子教其他弟子。这样下来,有些弟子甚至三年都没见过他的面。】

    【所以为什么孔子被称为至圣先师呢,就是因为他第一个把教育带入民间。作为大儒的孟子和董仲舒,他的弟子,弟子的弟子,加起来就是一个巨大的利益相连的学术集团。】

    【如今的我们都知道,谁掌握了教育,谁就掌握了未来。战国后期的那些著名人物,李悝,吴起,李斯,韩非子,哪个不是出自于儒家。】

    李斯低声嘟囔着,“胡说八道,我们法家不也在搞教育吗。让那些官吏的孩子在各地集中学习律法,一个县一次性有几百人可以通过考核,凭啥光说他们儒家掌握了未来。”

    只是李斯也知道,这些孩子只学习律法,很难成为治理一国之才。像他与他的同学韩非,哪个不是精通儒道法等多家学说。

    【前面我们说过,历史给过法家和道家治理国家的机会。那么,我们不谈军事方面,而从社会面貌层面来看看,在法家和道家的治理下是个什么情况。】

    【在贾谊的《治安策》里有这么一段话: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毋取箕帚,立而谇语。…………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

    【说的是商鞅变法后,秦地的习俗日渐败坏。秦法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所以等秦民孩子长大后,有钱的就分家,没钱的就送孩子去当赘婿。

    借农具给父亲,就摆出一脸恩赐的神色。母亲借用一下簸箕扫帚,立马一顿臭骂过去。儿媳抱着孩子喂奶,还跟公公姘居鬼混。婆媳之间一有事就大吵大闹。他们只知道慈爱自己的儿子,贪财图利,已经跟禽兽没什么区别了。而在社会上,人多的欺负人少的,聪明的欺负愚笨的,胆大的欺负胆小的,强壮的欺负弱小的。简直乱到极点。】

    【上面所说的,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都会觉得三观炸裂,你一定觉得这样的社会没救了。然而商鞅变法后,秦国可是逐渐成为最强诸侯国,在一百多年后才灭亡。】

    【再来看《荀子·强国篇》中荀子在游历秦国后,应侯问他在秦国所见如何。

    荀子说,“秦地百姓质朴,音乐至正,衣着朴实,面对官吏非常驯服,如同上古圣王治下之民。

    官吏对百姓威严,而自身谦恭节俭,忠诚守信,处理事情也谨慎而不草率。如同上古圣王时之官吏。

    士大夫们,出门就去公家衙门处理政务,出了公家衙门就直接回家。从不结党营私,政务通明。如同上古圣王时的士大夫。

    而秦之朝廷,政务井井有条,事情都能得到很快处理,有时候悠闲得看起来像无事可做一般。上古治世也不过如此。”】

    【看到这里,你会有疑问,他们说得是同一个国家吗?】

    【其实是的。荀子看似在赞美秦国,但最后隐晦的表示了秦国必亡。为何呢?】

    【荀子认为,如果以“义”治国,那么可以王天下,义利结合治国,则可以称霸诸侯,如果只是以利治国,就必然会灭亡。】

    【利不只是给与利,还有剥夺你的利两重意思。】

    【看了贾谊的《治安策》你是不是以为秦国人都不孝顺父母,不赡养父母。其实不是的,因为在秦国,不孝是死罪。】

    【在睡虎地秦简中,有一则法律问答:

    有一位老人告状说儿子不孝,要求判处死刑。官员询问需要复核吗?上面回答无须,赶紧抓起来治罪。】

    【再诸如秦国人都不乱丢垃圾,是因为他们人人都爱护环境吗?显然不是,是因为乱丢垃圾可能会被斩手。】

    【那为何秦人会变成“禽兽”之国呢。这就要说说秦人的“告匿”制度。

    秦法规定“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如果你想活命,那么无论是他人还是兄弟姐妹,亦或者父母儿女,该出卖就一定得出卖,不然就只是多一条枉死鬼罢了。这样的社会,你又可以信任谁,你又可以讲什么仁义道德?

    所以刘邦为了逃命,可以将儿子女儿踢下车,这种事在秦人普通百姓看来稀松平常,不值得大惊小怪。】

    【总结一下,秦朝社会遵循一种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之所以社会没有崩溃,是因为秦法把应该道德约束的地方,全交给了法律。而秦人,就如同一群被法律约束的猛兽。】

    【试想下当今社会,如果把该道德约束的地方全交给法律,而且都是重罪,这样的社会该何其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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