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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吃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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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子有些灰心,小倩处处挤兑他,让他没了信心。

    这个二货,头脑真的很差劲。

    姑娘如果处处针对你,那是对你有好感,不然根本就不搭理你,或者保持着非常客气的距离。

    像这样针锋相对,小倩明明就是心里有这个强子。这就是丑男美女的相处方式。如果强子能长得像龙哥那样,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你长成这样,人家姑娘总得看上你点什么吧?那就是本分老实,知道疼人。

    你不主动,等人家追你?刚才说为了哄狗开心,这脑袋?新词儿叫智商,简直差的太远了。

    就像那个小柯,你追着绿你的人去杀,根本杀不过来,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

    其实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本人。潘金莲给武大郎戴了绿帽子,如果她的丈夫,是威武高大的武二郎呢?

    行了,我也別替人着急了。我自己也糊涂着呢。我是公狗,也是男人,但是现在我只能算作雄性了。

    因为女人或者母狗,我都没法适应。

    我占着狗身,却想好好做人。让我和女人亲热,肯定有悖伦理,让我和母狗亲热,我当然不肯堕落。

    秋鸽招呼大家坐好,四个人围着圆桌,三只狗站在旁边。

    小倩嫌外面冷,不愿意去拿我们的食盆,央告秋鸽,拿了一个洗菜的塑料盆给我们。

    很快开锅了,一团团的热气冒出来,让饭厅充满了人间烟火的味道。我抽着鼻子一闻:

    羊肉,牛肉,猪肉,鱼,粉条,白菜,豆腐,嗯,还有螃蟹,这在过去可是希物。

    海鲜容易腐烂,从沿海运到京城,那早就臭了。除了皇上,谁肯买了冰块,千里迢迢去运螃蟹呢?

    崇祯爷也不会那么做,听说他老人家节俭得很。

    那时候海边的人,入秋打捞了螃蟹,暴晒以后装在筐里,用海盐一层层卤上,那样就不会变坏。

    京城的鼎香居就能吃得到,但是没有大个儿的,都是一两寸的小蟹。吃不到什么肉,主要就是借借味儿。

    把松香炭烧红了,放在红铜锅子下面,架上烟囱。最好不用骨汤,会遮掩螃蟹的鲜味儿,用清水最好。

    等水开了,螃蟹的鲜香也就释放出来,整个酒楼弥漫着散不去的香味儿。有时候还有三五百步远,就能闻到鼎香居的海鲜味儿。

    现在人吃的确实好了,豹哥做着非法的买卖,肯定有钱,不知道普通百姓能不能吃得到。

    桌上的酒有三样,马尿酒,也就是啤酒,根本不入流,算不得酒。葡萄酒,这酒还行,但是档次低的就难以入口了。

    当时京城的达官贵人,在家里偶尔会喝点葡萄酒,最有名的当属“波斯美人”。我喝过几次,入口轻柔,果香四溢,就是不够厚重。

    正式场合肯定不会喝葡萄酒,常喝的酒有:

    金花酒、麻姑酒、秋露白、饼子酒、景芝高烧、枸杞酒、天门冬酒、古井贡酒、竹叶酒。

    现在桌上就有一瓶开了封的竹叶青。

    那边四个人推杯换盏,我们这边的菜也很丰盛。盆里放着一个大螃蟹,一堆煮熟的牛羊肉,还有豆腐青菜。

    可是食盆只有一个,我让它们俩先吃,它们不肯,尽管愣头青的口水,都已经流到地上,它态度坚决,绝不先吃。

    愣头青平时性格粗犷,嘴上不服气,但是做事的时候,每次都很有分寸。在它心里,非常敬佩我和珍珠,把我们俩当成了哥哥。

    按照小倩的想法,这么大个塑料盆,足够我们三个同时吃饭的。

    我当然不能接受,珍珠受过训练,也不喜欢三个脑袋挤在一起吃饭。就连大大咧咧的愣头青,经过这些天的磨练,也觉得那样实在不雅。

    但是总不能这样等着,我象征性地吃了几口青菜,然后说早餐吃多了,吃不下去了。珍珠当然知道我的想法,也简单吃了几口,把位置让给了愣头青。

    愣头青性格直爽,你说吃饱了它就信,而它自己没吃饱就会说。它是直来直去的作风,永远一眼能看透。

    它大快朵颐,螃蟹壳子被它咬得嘎嘎响。

    豹哥放下酒杯说:

    “你们看见没有,它们三个谦让着吃饭呢!小毛驴不吃,它俩也不吃,最后小毛驴和珍珠,只吃点儿青菜,把好吃的都留给了愣头青。”

    强子的注意力都在小倩身上,一直忙着给小倩夹菜,被怼了好几次,仍旧笑嘻嘻地往人家碗里夹。小倩面前的碗里,堆满了好吃的。

    这小子有戏!

    小倩说道:“豹哥观察得真仔细,这三只狗快成精了。”

    豹哥笑着说:

    “你们仔细看看,就能发现小毛驴是绝对的老大,让兄弟死心塌地尊重。那天它下场斗野猪,救回来两个兄弟,我就看出来它的大哥气质。

    而珍珠,它身上带着一股正气,我猜它原来是受过训练的警犬,行事稳重,气质非凡。

    这个愣头青,朴实忠诚,率真大胆,甚至可以说有情有义。”

    “哈哈,让你说的,好像这三只狗像桃园结义的弟兄一样。”秋鸽乐的放下筷子,拍着桌子说道。她又对小倩说:

    “就你怕冷?赶紧去外面,在狗窝门口,把它们的饭盆拿来。”

    “我去,我去!女孩子确实怕冷,小倩你多吃点儿。”

    强子开窍了,颠儿颠儿跑出去了。

    豹哥一番话,让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样的人物,不是大善就是大恶。他的城府极深,又博学善言,就算是我变成人,也不见得是他的对手,何况我是一只狗。

    按理说,他是我的主人,对我照顾得很好,我应该对他无比忠诚才是。可是我的人性还在,没办法欺骗自己,只希望他不要做得过头,不然我难以说服自己不和他为敌。

    我真希望不要有那么一天,不然就是拼了命,我也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我刘二是人,是个不怕死的爷!

    吃完了饭,强子送小倩回去了。豹哥拉着秋鸽坐在沙发上。

    “秋鸽,今晚我得出去一趟。那些偷来的孩子,必须今晚送走,有人接应,送去我就回来。”

    “真是造孽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呢?”

    “你还觉得我是个好人吗?我们做的就是违法的事,严格讲我们就是黑社会。和虎哥相比,我只不过没有乱杀过人,没有恶意伤害过人,但是也谈不上好人了。”

    秋鸽有些伤感,拉着豹哥的手说道:

    “要不我们离开这里,随便干点什么,我去当上班族也行。”

    豹哥说:

    “别傻了,我们知道的太多。没人拦着我们,但是我们不能走。不然柳公子不会放过我们,下场会很惨。”

    “你要和虎哥一起去吗?那个死太监会不会对你下手?”

    豹哥搂着她的腰,摸着她的银色短发,安慰道:

    “别担心,担心是最没有意义的事情。我不怕他,他要是活腻了,我就送他上路。”

    “让小毛驴它们三个跟着你,我现在觉得,狗比人可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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