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云朝雍京
这是一个国,名为云朝。
夕阳的余晖透过层层的白云间隙洒在气势磅礴的城门上,此刻虽说已是傍晚时分,然而城楼处仍然摩肩接踵,人头攒动,百姓皆秩序井然地排在两旁,热情高涨地讨论着些什么。
突然,禁卫军从城内齐步而来,而后形成两队,各自围住城门两旁的百姓,给中间让出一条较为宽敞的道路,而那道路中央有一个身着玄衣面目威严的男子缓步而至,他瞧着年轻,整个人却都发着上位者的气势。若非久坐高位,绝养不出这般气度。
众人皆翘首以盼地望着城外的方向,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后,远处开始传来马蹄声,片刻之后,只见一队浩浩荡荡风尘仆仆的军队正在往城内而来,那些将士的脸上虽然充满了疲惫,但仍难掩激动喜悦的神情。在外行军两年之久,如今终于得胜回朝,他们自然是比谁都激动的。
在这军队的最前方有一个清俊挺拔的少年坐于马上缓缓而行,显见身份是不一般的。果然,他们才到城门口,等待许久的百姓们就立刻跪在地上高声大呼:“参见大将军!恭迎将军得胜回朝!”
而那原本面目威严负手而立的玄衣男子,瞧见那少年将军,眼里也不禁露出几分笑意。少年翻身下马,动作很是潇洒俊逸,此时他身后的将士见到那男子,也都有些吃惊地俯首而跪,“参见吾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千军万马的呼喊声响彻天际,天地之间唯有少年与男子二人并肩而立。而众人也都习以为常的样子,仿佛将军见了帝王却不行礼,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诸位平身,各位将士辛苦了,想来家中父母妻儿已盼着你们许久了,都先各自归家去,好好休整一番,明日再论功行赏!”皇帝心情极好,大手一挥,说出的话便也很是通情达理。
说完这番话后,他与少年将军皆相视而笑,一同往城内走去,身后传来百姓与将士的高呼声:“恭送吾皇,恭送将军!”
“阿深,今晚吃什么?”少年的声音如泉水般清泠,虽已有两年未见,但他们之间,从不需客气的寒暄。
“知你今日回朝,我早晨便已备好了你爱吃的饭菜,不过想来现在应该都凉得差不多了,一会儿我再给你重新做过。”云深嘴角噙着笑意说道,跟方才那个一脸威严肃重的帝王浑然是两个人。
少年应了一声:“好。”
两个修长挺拔的身影被夕阳拉得很长,有时还会交织在一起,他们缓步而行,就如同平常的百姓一般归家吃饭。
承乾殿
“朝暮,给我一个菜碟子。”尊贵无双的堂堂帝王一边翻炒着锅里的菜一边喊道。
双手环胸靠在门窗处的白朝暮拿起手边的菜碟扔了过去,“这两年那些老狐狸可有为难你?”
“哼,凭他们也想为难我?”云深接过菜碟,将锅里的菜盛到里面去,“朝暮,你可太小瞧我了。这两年那些人在朝堂之上的势力,都已被我拔除得差不多了,他们见大势已去,辞官的辞官,退位的退位。如今的云朝已是一个全新的云朝了!”
“那便好,云朝的江山总算是定了!”白朝暮这一场仗打了两年之久,自他成了护国大将军后,行军十年来,还是第一次在边疆待这么长时间。
不过这场仗打完了,云朝最大的心腹之患也算是解决了。如今敌国元气大伤,云朝却兵强马壮,朝堂上的几股势力又被拔除干净了,百年之内,云朝再无人敢犯。
两人端着饭菜一同往殿内走去,虽说一个是帝王,一个是将军,但他们二人相处时,素来不喜欢有多余的人在场,因而如今承乾殿的宫人早已都退下了。
“后日便是花灯节,你可要随我出宫去瞧瞧?”云深夹了一块肉顺手放进了白朝暮的碗里,“多吃点,想来你在边疆两年,定然怀念我这高超的厨艺。”
他得意地笑着自夸,若是宫人见了他这模样,定会大吃一惊,甚至要怀疑眼前这人,到底还是不是他们那素来不苟言笑严肃至极的皇上了。
“我在云朝十余年,这雍京城还有什么节日是我没去瞧过的?”白朝暮夹起那块肉尝了一口,不留情面地点评了一句:“两年未下厨,手艺果然是生疏许多。”
云深撑着下巴挑了挑眉,语气极具诱惑,“我听闻那日雍京最有名的美人会在长乐桥上献舞,我曾偶然见过那美人一面,冰肌玉骨,颇具异域风情,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尤物。你就不想去看看?若喜欢,我可以······”
“不想。”白朝暮毫不留情地答道,他曾见过的美人不计其数,仅凭相貌而言,凡间女子,甚少有令他惊艳的。
见以美人为诱这招行不通,云深便强硬地耍起了无赖,“你去了边疆两年,我就也有整整两年不曾偷偷溜出宫凑热闹了!不行,我不管,后日你必须得陪我去赏花灯看美人!”
“我去沐浴。”见他这般做派,白朝暮仍不为所动,放下碗后,便径直起身朝偏殿走去。
“哎!白朝暮,你还没回答我去不去呢!”
他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明日你上朝声音放轻点,别吵我,我便同你去。”
白朝暮虽贵为将军,却并没有自己的府邸,而是跟云深一起住在这承乾殿。起初众人也曾有过异议,不过没什么用。
“我保证明日整个承乾殿比冷宫还寂静!”云深顿时高声保证道。
雍京是云朝的国都。自云深继位来,云朝的国力一日比一日强盛,雍京便更是越发繁华了。因而即使此刻夜幕已悄然降临,但整个城内外仍然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此时就正有几个男女刚入城。
“这雍京城倒还是挺繁华的嘛!”九歌看着灯火通明的城内不由得赞了一句。
这三千凡世里有许多朝代古国,但到了夜晚仍然歌舞升平的,一般都是十分强大繁华的国家才能做得到。
“青龙白虎镇东西,朱雀玄武守南北。这云朝属西方,那这次的神兽便是白虎了!而白虎又乃是战伐之神,是权势与尊贵的象征,他在云朝,这雍京城自然便是繁华盛世了。”惊诀细心解释道,许是连他自个儿也没发现,他待九歌已越发耐心温和了。
“原来是这样,惊诀哥哥你知道的真多。”九歌笑眯眯地称赞道,反正不管惊诀同她说什么,她都是高兴至极的。当然了,即便她此刻高兴至极,也不妨碍她贬一贬长欢,“比苏长欢聪明多了。”
长欢顿时便笑眯眯地答道:“我记得仙界史书第一篇记载得便是众位上古神祗以及四大神兽的事迹,怎么?我们才貌双全的公主殿下竟没看过?”
仙界史书记载的第一篇史料,上至几万岁的老仙君,下至三百岁岁的小仙童都是听过看过的,因为这段过往,是每个上仙都要铭记的仙界起源。
“你……哼!我才不与你说!”九歌心虚地将头扭到一边去,仙界史书她自是看过的,不过她对这些典籍从来不感兴趣,又如何记得住。
突然,她余光瞟到一个摊子,兴致勃勃地冲了过去。众人一瞧,原是些由青竹编织的小玩意,做工颇为精巧。她兴趣盎然地拿起一只竹蝴蝶,“惊诀哥哥你瞧,这蝴蝶跟真的一样。”
惊诀掏出银子,“喜欢便买。”
见生意来了,那摊主顿时便眼睛一亮,反应极快地接过银子,喜笑颜开地对九歌道,“小娘子,你夫君待你真好。”
九歌微愣,脸颊倒是飞上了两朵应景的红云,说出的话却是半点不害羞,“现在还不是呢,不过迟早会是。”
这下,脸颊飞上红云的人,却是变成了惊诀。还不待众人反应,九歌便拉着自个儿心上人跑去别的摊子瞧热闹了。
长欢不禁哑然失笑,鲜衣怒马少年时,最是意气风发。她正要跟上他们二人的脚步时,清越却递了只栩栩如生的竹蜻蜓与她,她讶异道:“我已不是小姑娘了,这小玩意……”
清越抬手轻抚了抚她脑袋,“在我这里,你永远都是小姑娘。”
长欢微怔,这话中语气如此宠溺,似是毫不隐瞒他早已知晓她的身份。
“二位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那摊主眼力见儿颇好,瞧着又要做成一桩生意,好话说了一箩筐。
清越正要付钱时,却僵住了。
见状,长欢一下子便看透了。他素来是个极清冷克制的神明,若非必要,从不入凡世。既从未在凡间生活过,自是不会带黄白之物。她忍得好辛苦,才勉强没笑出声,掏出银子递给摊主。
待他们走远了,还听得到那摊主同他人嘀咕,“长得挺人模狗样一男的,竟厚脸皮吃小姑娘的软饭。”
长欢再憋不住,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清越那一贯泰然自若的脸上,可疑地染上了一抹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