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白露:鸿雁来第章 玄鸟归(4)
(4)
沈放等了三天。
三天里冷静沉稳地帮李直梳理、誊抄着账册,可心思却又全然不在那一页一页的文字和数字上。
崔显的狂草不是正经的狂草,而是毫无章法的天马行空,比教他的第一任夫子天同老人的狂草还要狂妄。沈放第一次见到时,心下暗想,幸亏天同老人不曾遇到崔显这个家伙,否则一老一小两个人怕是要一起狂到天上去了。
奈何再狂妄的老者,也在那几年里被皇权拘在了他的书房里,日日盯着一个连窗台都够不着的小毛头读书识字。
沈放后来想,那几年,天同老人一定过得很不开心,一滴酒都没得喝,还得端着夫子的名头以身作则,舍弃了一辈子引以为傲的一手狂草,手把手地一笔一划天圆地方地教他写字,写得方方正正规规整整。
去年路过沉青山的时候,他绕道去了天同老人归隐的草堂,站在草堂的山门前,隔着竹林影影绰绰的斑驳光影远远地看了一眼,似乎听到了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看到了有袅袅炊烟缓缓升起,他目送着那炊烟升入天际,须臾又散开,后弥散于天际,无影无踪。
离去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把带来的一坛酒放在了篱笆边的竹林下,摘走了一朵篱笆上缠绕的的月白色蔷薇花。
此生,他想,怕是再不能见天同老人一面了。
李直刚开始还帮忙着一笔一划地誊抄,后来看了眼自己写的账册,又看了眼崔显的账册,最后又看了眼沈放誊抄的账册,索性搁了笔,一心一意地给沈放磨墨,抛着手里的漂亮小滴壶,有些酸,又有些艳羡和敬佩地问道,“沈放,你这一手字,不去考个状元郎太可惜了。”
“状元郎靠写几个字就能当得上?”沈放笑道,“我小时候是夫子逼得紧,写不好就得饿肚子没饭吃,哭断气儿都没人理。”
“唉,穷苦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李直似乎是想岔了。
沈放顿了顿笔,没去辩解。
天同老人待他极其严苛,可严师出高徒却是有一定道理的,那个胡子花白的老者板着脸,瞪着眼,“写成这样,以后出去别说是我教的,太丢脸了,老夫一生清名,晚节就要不保,偏生要葬送在你这小兔崽子手里!哭啊,继续哭,人都被老夫打发走了,哭死了都没人敢给你一口水喝。”
李直吸溜了下鼻子,扔了小滴壶,揣着手,老神在在,“等抄完了你辛苦再写几篇字呗,我拿回去让家里那几个小讨债鬼临帖用,这手字真的,太漂亮了。回头让你嫂子给你包包子吃,全肉馅儿的,想吃多少包多少。”
沈放笑着应了,客气谦让了一回,话音不曾落,窗外传来文竹的声音,“放哥,放哥你不吃给我吃啊,别不要啊,李嫂子包的包子好吃得做梦都流口水。狗剩儿,快求求放哥,肉包子唉,要吃肉包子。”
门帘子被顶开,文竹抱着狗剩儿进来,撅着嘴,极其不满地瞟了沈放一眼。
狗剩儿尚不到四岁,一双脏兮兮的爪子趴在文竹脖颈上,吸溜着两条鼻涕,瓮声瓮气地看着沈放,“放哥哥,我也要,要吃肉,肉包子。”
狗剩儿奶声奶气地三个字、三个字地往外蹦,听得李直乐了,指着狗剩儿朝文竹嚷道,“文竹你把他收拾干净,脸洗干净了,我就让你嫂子给你们包肉包子去,瞧这两条大鼻涕。”
文竹抱着狗剩儿,闻言转头就跑,不一会儿就回来了,牵着狗剩儿洗净白嫩的小手,一路小跑着飞奔而来。
文竹不但把狗剩儿收拾干净了,把自己也拾掇了一番,背上还有模有样地背了柄镖局操练场的大刀,李直扫了眼,乐呵呵地问道,“文竹,打定主意学刀法了?”
文竹反手摸了摸刀柄,带着一抹羞涩揉着鼻子笑着没说话,沈放的目光却落在狗剩儿的腰间,袍带上别着一根歪歪扭扭的木棍。
沈放朝狗剩儿招招手,蹲下来问道,“这个,是你防身的兵器?”
“他缠着非要,可还没刀把高呢,”文竹替狗剩儿答道。
“剑!”狗剩儿脆生生地吐出一个字,小手按在那木棍上,摆出一副江湖剑客的姿态,再次一脸严肃地强调,一本正经,“是剑。”
“行行行,狗剩儿小侠,剑,飞天遁地打遍顺达无敌手的剑,”文竹起了身,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小心翼翼地问道,“放哥,你会不会做木工活啊,比如刻把木头剑什么的?”
“你放哥的手那是要写字的,写文章,要进京考状元的,做什么木工糙活,找崔显去,那混球不是玩木头刀长大的么,“李直正督促着沈放写字帖,没好气地瞪了文竹一眼。
“问了,崔显哥说他只会木头刀…… ”文竹撇着嘴,声音很低。
“什么叫只会木头刀?”
奈何背后说不得人,说曹操曹操就到,崔显进来,正听到这一句话,抱了膀子没好气地数落念叨着文竹,“你不是要跟我学刀法么,拜师也得有个拜师的样子,茶呢,还叫哥,改口叫师傅,要叫师傅知不知道,没规矩,我崔家刀法门下,怎么出了你这么个笨徒弟。”
崔显恨不得上手去拎文竹的耳朵。
“剑!”一旁的狗剩儿似乎对剑有执念。
“我爹说了,刀用来杀人,剑用来扬名,名儿那玩意儿是虚的。这世道坏人太多了,就得学会杀坏人、保护好人,学什么剑,扬什么名儿,能当饭吃不成?狗剩儿,你还得再长长,你太小了,木头刀都抗不起来。”崔显叼着一根草,居高临下地拍了拍倔强小毛头的后脑勺。
果真和字一样狂。
“放哥,你使啥兵刃?前天我遇到的那个大侠,背着大刀的样子太威风了。”文竹还纠结在小屁孩狗剩儿非要在腰间别根木棍当剑的执念里。
“屁话,你师傅我背大刀的样子就不威风了,甭废话,麻溜的,滚出去好好练,上趟茅厕放个水的功夫人就跑没影儿了,今天没练完不许吃晚饭!”崔显揪着文竹的衣领,一路拎小狗崽子一样地给拎了出去。
“剑!“狗剩儿朝着文竹的背影执拗地喊了一嗓子。
“这可怎么好,”李直笑着直不起腰来,顺势就弯腰抱起狗剩儿,“这孩子是文竹从猎兔子的陷阱里救出来的,那会儿才刚学会走路,不知怎么就掉进去了,抱出来问了一圈,谁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娃娃,就想着边养着边打听,看看谁家走失了小娃娃。一晃眼,都这么大了,就见天儿地赖定文竹了。小东西人小心可不小,管天管地,连你文竹哥学刀还是学剑都要管。”
“其实崔显说的也有理,”沈放回到书桌前,选了支笔舔了几下墨。
“崔显是在镖局长大的,他爹生前也是镖师,那一手家传的刀法使得出神入化,崔显小的时侯,还不到刀把儿高,就舞着把木头刀满院子疯跑,直到手里的木头刀能一刀劈开树叶,才开始一招一式地跟他爹学刀法,这一辈小的里面,他是个拔尖的,所以狂,也有资格狂。”
沈放一边听着,一边在纸上写了“刀“和”剑“两个字,看了眼狗剩儿,极其认真地说,”狗剩儿,刀和剑,都只是兵刃的一种,不管是使刀,还是使剑,最重要的,是一颗侠肝义胆的心,懂了么?”
李直将狗剩儿放到椅子上,往小毛孩儿嘴里塞了一枚半青不红的枣,笑着说,“还侠肝义胆,他懂个屁哇,快快,沈放,受累再写个十来张,只要是字,写啥都行。”
侠肝义胆。
宋延。
他的侠肝义胆,是宋延教的。
可三天了,宋延没找来。
路过吗?
还是已经走了,离开了?
沈放有着扔下笔,去门外把镇子角角落落里再搜寻一遍的冲动。
宋延啊,好久不见,可曾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