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明君
“万兄!”孟云祥终于忍不住开了口,这一声大的,几乎惊到阿橙,只是下一句,便声如蚊蝇了。
“万兄在御书房……做的如何?”
阿橙点点头,咕咚喝了一口茶。然后放下杯子,转身侧对孟云祥,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若是……若是……”孟云祥脸色又绯红一片。
这世上竟有如此爱害羞又如此清秀白皙的男子,阿橙暗道自己毕竟是个假的,还是心虚胆小了些,不然也不用妆画,也不会每回出门前要耗费点时间,更不会忧心最近几日一直还没买到石脂。
忍不住轻轻叹息。
“万兄,你……”这声低低的叹息,似是刺激到了孟云祥,他又抬高了声音,却又犹豫了,半晌又说,“陛下其实是……是难得的一代明君。”
阿橙撇撇嘴,完全没掩饰眼角眉梢的不信。
“哦?”
“陛下登基时,才一十五岁,当时天下几乎大乱,各地权贵都开始阴奉阳违,不顾民生,观望着想造反。”
“陛下软硬兼施,硬是稳住了时局,也稳住了大凌的百姓民生……”
这一番慷慨激昂,听得阿橙有些意外,她还以为孟云祥这般犹豫,是要对她说昏君是多么昏君呢。不过她故意抬着杠,想逗逗这个又忠又呆的探花郎。
“可是那几年,很多百姓也受了些苦啊,我记得当时土匪都开始嚣张了。很多官府不再好好做事,只顾敛财和自我保全。”
当时阿橙才十三岁,正是花一般的豆蔻年华,为了以防万一,母亲都带她回林家住了阵子。算是她出生以来,在林家住的最多的时日了。
“但若不是陛下,大凌就会陷入持久的分裂和内乱中,到时候,百姓所受的苦,就不是几日或几月了!”
看到阿橙点点头,又补充说:“这些都是家父说的,我……学识浅薄,当时还考虑不到这么多。”
“家父说,陛下自从登基,所作所为,看似是任性妄为,实际上都是大有深意。当时陛下手中权柄尚未握紧,所以故意做些看似善恶不分、纯为私欲的事情,其实是因为……迷惑那些权贵世家势力。因为他们当时都在观望,若陛下表现的完全清明,反倒会祸心立起。而陛下,如打乱拳一般,倒让他们觉得陛下是个任性小儿,可以利用,挟天子来令天下,瓜分更多势力和富贵……”
孟云祥一口气说了好些话,阿橙忘了原本是想逗弄他,低头微蹙秀气的眉头,脑子里盘算着这些话和严帝的传说。
她对严帝最大的印象,便是战神天子的传说。因了她从小就最爱戏里的武生将军,曾经梦想着自己成为英姿飒爽的穆桂英,披甲挂帅,号令三军。后来看了一出将军夫人的戏,也想过嫁于将军。以致当母亲说指腹为婚的白时雨出身将门,她便不管别的,兴冲冲点头应允了。
但是除了会打仗,对于严帝其他的传说,她所知的,就没那么好了。如今听孟云祥讲来,一下子醍醐灌顶,想通了很多事情。只是……阿橙突然生了疑。
“你为何对我说这些?难不成是陛下觉得我对他不忠,派你做说客来说项的?”
柳眉微扬,凤目上挑,一脸审视和谴责地质问。
慌得孟云祥脸色又红了三分,不迭摆手。
“不是!不是!我只是想,想……想说陛下并非真的昏庸之人,不会做那等子……无稽之事。”
阿橙越发一头雾水,不耐烦地瞪视孟云祥,水波清濯的眼里,怒气蒸腾。
这书呆子不是探花郎吗?怎地说话这么云里雾里,弄不清根底。
“是,是因为近日,近日里有人说陛下的坏话。我怕万兄听到,心里不悦。”
“什么坏话?”
“就……说陛下耽于玩乐,不务正业……无视大凌江山社稷……任性妄为……也就这些了。”
孟云祥像个温吞的人吐葡萄皮,含含糊糊,半天才崩了一些话,却实在是令阿橙大失所望。
这也算坏话?“任性妄为”这种话绝对是实话,怎么算坏话。
突然想到,近期严帝所做的最是任性妄为的事,那便是点阿橙做状元了。心中豁然开朗,相见是朝臣们在说这个,被这个书呆子听到了,就觉得和状元郎有关,跑来胡言乱语一番。
真是个实实的呆子,亏得还认真听了这么久!
明白过来,阿橙不再感兴趣,因为中午喝过大补汤,方才又喝了茶,不免有些尿急。觑了眼孟探花,怕他这般呆的人听不懂“喝茶送客”的暗示,干脆直接明示道:“贤弟特来探望,又说了这么多肺腑之言,愚兄真是感激不尽。只是因我初来京中,家中并无奴仆,只有一对看门的老人家,无法待客,因此我就不多留贤弟了。待等添置齐全了,我再邀请贤弟来饮茶吃席。”
孟云祥倒也不介意被这般“送客”,站起告辞,又指了一旁的小包袱,说:“这是带给万兄病中解闷的书。都是愚弟看过的,不用再还我。”
这话说的阿橙又觉得有些好笑,倒是真心欢欢喜喜把他送了出去。
从净室出来,才打开了孟云祥带来的小包袱。
最上头,竟是小儿临摹字帖的《千字文》。阿橙回头看看不远处的严帝赐的《百家姓》,眉头跳动了下,恨不能把孟云祥那个书呆子叫回来骂一顿,再让他把这一破包袱书带走。
幸好,接下来几本,并不是字帖,而是一些中规中矩的史学书籍,竟是想让阿橙用这个来解闷子。
最后一本,额外还用一张纸包裹着,好奇打开,竟是一本《侠客游记》。阿橙细细检查了下,竟发现这本乃是很珍贵的一个藏本真品。之所以能确认,是因为阿橙其实也有一本这个。据传这个藏本,统共不过十来本,又经过近百年,仍保存下来的,三五本恐怕都无有,属于罕世珍品。
惊讶之后,心里又是一暖。这书呆子,因着仰慕才学,便连这样的稀罕物件都能送了出来,真的是一番挚诚的性子。
心里不免又有些内疚,无聊允了他的拜访,却又敷衍了下便草草打发,很是对不住他这样的知己相待。
叹了口气,把《侠客游记》又好好包裹起来,放进卧室匣子里。且不说她本就有这本,就算没有,这么珍贵的礼物,她也不能收,定要还回去的。
孟云祥午后来,却呆了没多久就走了,如今阳光正好,又还不算太热的季节。憋闷了几日的阿橙,怎肯继续呆在家里,就想着出去游逛一下。
她外出时常女扮男装,乃是为了方便。大凌虽对女人没那么严苛,并不会出行不便,但是若想象阿橙这般到处乱逛,胡乱搭讪,广泛交际,总归还是不太合适。
只是她如今男装是“状元郎”,是“半青道人”,若是被人认出,也颇麻烦。斟酌了一下,就洗漱掉脸上的妆画,重新还原了女儿身。
“这般被宁喜看到怎么办?”方嬷嬷担忧。
“我从后门偷偷出去。”
“万一宁喜有事要找,发现姑娘不在内院,可怎么办?”
阿橙略一思量,想到了办法。“让他继续去帮我买石脂。记得提醒他去南城找,就说有人说那边药铺子里有。我今日去北城就是了,刚好和他岔开。”
方嬷嬷回来复命,却想陪着出去。阿橙很少女儿装在外,她不放心。
阿橙犹豫了下,还是点了头。方嬷嬷也很久没外出了,而且,见过方嬷嬷是状元郎家下人的,倒是也不多。
“若真碰到认出嬷嬷的,就说我是嬷嬷的亲戚家女儿。”
貌若天仙的少女,本该也是金枝玉叶、钗环叮当地打扮着,可是阿橙进京来,女儿家妝扮的首饰都没带几个,衣服也是最素雅质朴的。倒是真的像是下人家的穷亲戚。
方嬷嬷瞧着,就觉得心酸,待到了南城的秀水街,就撺掇着阿橙去逛衣服首饰店。
“我又没什么机会穿……”
“难得咱们来京里,总要去看看和其他地方有什么不同不是。就当是当地土仪特产,买点做纪念罢了。”
阿橙并非不喜欢美丽衣妆,她最是爱这些了,从小看着戏班子里那些装样子的首饰头面,就喜欢的不得了,才七八岁,就爱把戏里皇后娘娘戴的凤冠放在自己头上,被压的喘不过气,也要戴着孤芳自赏一番。
只是后来更爱走南闯北,便只得舍弃了女儿家的这些,一门心思奔着掩饰了女儿身的男装道袍而去,即便随身带几件女儿衣服,也是最简朴不过的。
主仆二人在秀水街观望了下,直奔了看起来最高大阔气的锦绣楼。
进去发现,这锦绣楼一层,原只是展示的,要买东西,且要上二楼。阿橙就在一楼一点一点瞧过去。这里的首饰头面确实是精美绝伦,阿橙很快便被吸引住,原本只看不买的打算,也渐渐被打散。
等看到一个金叶头冠时,瞬间便有些挪不动步子。金叶头冠本是寻常,阿橙也有。但是这个头冠的金叶做的极薄,即便无有风,也有些颤颤巍巍,似是随时要落了下来,令人顿生怜惜。
“小姐好眼力,这个落叶冠,是天下有名的白娘子做的,仅此一件。”
锦绣楼里伺候的绣娘们很是知礼,待客热情但不逼迫,观察着阿橙面露痴迷,才凑近了介绍道。
“确实很美!”阿橙由衷地赞叹,动了心。“不知多少……”
“落叶冠我要了!”有人抢先道,声音甜脆中带着倨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