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十七口
当汽车甩出尾气时,季翔的坏情绪升到了极点。看到那辆尾号908的大巴,季翔磨蹭了一会儿才背着包踏上车门。
漆黑狭长的眼眸一扫,一脸的冷淡样儿,那厌世的眼神却在扫到车尾第二排的位置时生生顿住了。
那一刻,季翔才算是被张鸣远说的那句话安抚到了。
人嘛,不能太悲观,说不定这也是件好事呢?
季翔心绪飞驰。靠窗位置一个长得像奶油小生似的男生朝着他拼命挥手,季翔背着黑色的运动包,穿着一双简约板鞋走过去。步子又稳又慢,像是要确定些什么东西。
大巴已经发动了,车内留的位置并不多。他们上车晚只能坐后排,留给季翔的也就只有最后一排的座位。
苏元夫手里拿着那张留给他的车票,扭头对他说:“你就是莫老师的外甥吧?我好像见过你,好脸熟!”
季翔点头,没有接话。脑袋上扣着一顶棒球帽,露出的下巴微尖,皮肤薄薄的很白,唇瓣艳得像蔷薇花。
这又冷又拽的大帅逼长得未免过于好看。苏元夫忍不住多盯了会儿,觉得人眼熟,却又觉得帅哥应该都长一个样,实在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想了半天,他觉得应该是跟某个男明星长得像吧。
毕竟这气质这长相,确实很有当爱豆的潜质。
季翔的视线从上车开始就落在眼前的女孩身上,直白又热烈到连旁边的苏元夫都感觉到烫背。于是趁着大巴拐弯行驶出火车站的时候,苏元夫扭头对他说:“这是我们的大三学姐,安越。”
然后又顺带介绍了坐在更前面一排的两个女生:“这是大二的姜菀菀,童茜。我叫苏元夫,大一的。”
时间很赶,只能在大巴上简单地介绍一轮。于是他也简单地甩了两个字:“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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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越没想到这辆大巴气味这么重,难受得一上车就戴上眼罩休息。坐了近三十个小时火车的苏元夫这会儿却回满了血,但他照顾人的经验不足,也不知道晕车还能怎么办,于是安静如鸡地坐着。
但长途汽车在路上行驶时,又是午后,容易令人昏昏欲睡。不到半个小时,整个车厢内的人已经睡了一片。
苏元夫的意识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能听见侧后座男生点手机屏幕的声音,也能闻到他衣服身上干净的肥皂味。
好像是柠檬味的,闻着十分清冽,钻进鼻孔让人浑浊的大脑恢复了丝清明。
然而摇摇晃晃的车活像一巨型催吐工具,要使劲儿把人摇吐才罢休。坐在前排比较抗震的人都已经崩溃,拿出黑色的塑料袋吐个不停。这味道一在封闭的车厢内弥漫,原本就已经憋成了猪肝色的苏元夫脸色更加难看。
他也快受不了了。
身后忽然有人踢了踢椅背,但不是踢他的。很快,苏元夫就听到了两人压低了嗓音的对话。
“装不认识我?莫芷女士说的联系人应该是你吧?”
大帅逼的声音清澈,压低时却带了些磁感,低低沉沉的撩拨着。
然后就是他们学姐微弱又无力的声音,但听着依旧给人感觉不好拿捏。
“没有,我晕车,不想碰手机。”
“那微信怎么没回?你怕不是忘记了前几天才刚从我家出来。”
安越没回答。苏元夫的耳朵却竖得要直戳车顶。
听听这多么令人浮想联翩的对话!不继续偷听下去都对不起他占的这个位置。
苏元夫一边偷听,一边脑海循环播放阿杜的那句“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
似乎也是考虑到车上还有其他人,安越声音放得更低了些,但没有直面他刚才的问题。
“你走了,瞳瞳和谁住?”
“哦。她好着呢,和爷爷奶奶一起。”
然后又是持久的沉默,但两个人的沉默不代表车厢的沉默。一个陡坡震得前面好几个人又吐了起来,那混浊酸臭的气味从浓郁变得浓稠。
安越的脸色很白,此时她已经无暇顾及其他人的情况。
身后的大帅逼手搭在他们的椅背,语气听起来依旧又冷又拽:“瞳瞳说你很会讲故事,我听听看,不然总觉得有点不服气。”
“…没有。”安越现在根本就不想说话,气若游丝的,“比起我说的,我还是更好奇你的故事。”
坐长途汽车本身就是一种折磨,对于晕车的人更是。还不能玩手机,一玩手机怕是想把满月时喝的奶都吐出来。
苏元夫觉得听人故事还不错,于是一边装睡一边竖起耳朵等待下文。
“我的?”男生语调轻慢,顿了顿,语气听起来有点为难又很正经,“我的这不好吧?限制级的内容不太好讲。车上人这么多,我怕一下车就被抓起来,说我公然传播淫秽……”
“呕——”
话还没说完,季翔身旁的一个大妈也缴械投降了,结结实实地吐了出来。好在准备了塑料袋,没有波及他人。但坐在旁边的季翔脸色剧变,话也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的,感觉下一秒也要跟着吐。
他没说什么淫秽的内容,但是这辆车已经开始变得污秽不堪。
安越抖着肩膀笑个不停。季翔横了人一眼,表情说不出的委屈。
终于有人受不了,离开座位去和司机打商量。这从火车站到麦岭还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希望司机把车开稳点儿,这么开下去,还没到目的地不吐死一车人,也要被熏死了。
司机接了那人给的一包烟,打着哈哈说收到收到。车速果然正常了点。
季翔长时间的沉默,让安越稍微有了那么一点同情心,于是清了清嗓子,开始和他说话——
“我的故事,其实也没什么故事,就是些民俗传说。”
“嗯。”
“听说过拴娃娃吗?”
“什么。”
“一种生育习俗。每个家庭为了求子祈福,会在特定的日子到庙会买泥娃娃回家,所以叫拴娃娃。”
“我好像听说过这个。”
“他们会把带回家的娃娃当成活人一起生活,给它做衣服、一起在餐桌上吃饭,会给它取名字。它有着和人一样的地位。因此等生下孩子之后,真正的孩子还要叫那个娃娃大哥——它才是第一个孩子。旁人也会称它是‘大爷’,会叫它——‘大爷,吃饭了’、‘大爷,穿衣服了’。所以你能在电视剧里看到,大部分对男子的称呼都是喊人‘二爷’的,‘大爷’都是神的孩子。”
听起来就是单纯的民间信仰。安越说话又总是温温和和的,像白开水一样,不会刺激,但又不会乏味。只是那话里总有种莫名地诡异感,让人鸡皮疙瘩渐起。
“哦,你听说过食人俗吗?”安越又问。
“没有。”
“食人俗吃的就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所以一开始的拴娃娃不是那些泥娃娃,是真娃娃。第一个孩子是要献祭的,所以会被他们的父母吃掉,相当于祭奠给了神。后面改了这个风俗,才用拴娃娃代替。”
“……”
安越继续波澜不惊地吐着字,俨然不顾身后身旁的人都已经脸色发白。
“有些现在听起来很浪漫纯朴的习俗,其实在远古时期都是血腥又残忍的。他们的父母并不觉得这是件违背伦理的事,因为在他们的文化里,神性高于一切。”
……
苏元夫当时的第一志愿并不是社会学,甚至不是z大,是后面被调档调过来的。大一萌新,还未到正式接触到田野,就在车上被安越的故事吓了个遍。
说完拴娃娃,安越又讲了些其他的。好在现在是法治社会,有很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一致的民俗也都改得人道了些。那些充满祭祀神秘感的东西,如今听来还真的就只是遥远的传说。
古文明和现代文明,像是存在于两种不同的世界。
有些坚强的人在车上还没吐,但车一停反倒吐得满脸发青。苏元夫踩着虚浮的步子下车时,发现整个车厢就只有安越一个人神清气爽的,还下车去买了几瓶水回来,完全没有刚上车那会儿的烂泥样。
其实苏元夫也还好,没吐,但整个人的精神看着不太好,活像被人疯狂蹂躏了般。
再抬眼看看那个新来的大帅逼,除了脸上带点赶车的疲倦,也没多大问题。
唉,真的是个坚强的勇士,只有自己是弱鸡。
几经周折,五个人又搭了辆拖拉机才到了目的地。麦岭只是个小镇,而他们真正要去的地方,还要更偏,是个叫那坡的村子。
四周都是高耸的山,入眼的景色在他们眼中都是新奇的。翠绿的青山和草木,金乌夹在山峰中,连人带物都浸泡在温柔的橘黄色中。空气也极好,吸一大口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清洗了个干净。耳边有鸟叫,还有拖拉机咳嗽般的哐哐哐声,以及大爷夹着浓厚乡音的搭讪。
苏元夫听不懂,姜菀菀她们也不懂,季翔更不用说了。他只是临时被丢来这边变形的,加上刚才被安越的“恐怖”故事吓唬过,一路上都没再和人说过话。此时和他们一样坐在拖拉机后面,低着头看手机冷淡得像个自闭又叛逆的儿童。
“mangadaeujmbanjdougeijbaezla(壮语:你来我们村几次了?)”老大爷和他们搭话。
安越:“goudaeujhaujlaibaezla(壮语:我来很多次了。)”
老大爷:“mwngznyinhnaeuzmbanjdoubaenzlawzyiengh(壮语:你觉得我们村怎么样?)”
安越:“giggyaeu"ndei,couhdwglizyienhsingzgyaedi,torngojmboujndeibraingeijlai(壮语:很漂亮,就是离县城远了点,路也不太好走。)”
老大爷哈哈笑了几声,又和她说了些什么。苏元夫他们三个虽然听不懂,但不妨碍他们凑热闹,用普通话和老大爷鸡同鸭讲了大半天。大爷也是个不拘小节的糙汉子,隔着语言的鸿沟也阻止不了他炫耀拖拉机上按的后视镜。
好像是他儿子帮改造的,又大又亮,还插着小红旗,贼拉风。
把人送到村口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老大爷给了他们几个柿子,红彤彤的,捏着软,正是熟到刚刚好的状态。
老大爷对着安越又喊了声:“你那个朋友不太爱说话啊,但他已经看了你十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