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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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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他?他在哪里?”郑千秋一听见冯睿的名字,原本沉寂冷静的眸子里都带了某种洛思源看不懂的光彩。

    洛思源说:“他被押过来以后,还是贼心不死。他假装妥协,认真学挖掘机,结果学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趁着别人不注意,开着挖掘机跑掉了。”

    郑千秋表情古怪,该说错过就是命运吗?

    他来找冯睿,冯睿也来找他,可惜谁也没有遇见谁。

    洛思源继续说:“第四区的管理者们很快发现他逃跑了,于是赶紧派人去追。”

    “追到了吗?”

    “嘶”洛思源似乎是压到了伤口,疼得呲牙咧嘴,“后来,他们在距离这里四十多公里的沙漠中发现了被冯睿偷走的挖掘机。当时挖掘机已经一滴油没有了。但是,没有发现他的人。”

    “什么?”郑千秋一下子愣在了原地,半晌才追赶上担架上的洛思源,抓住担架的边缘,“人呢?”

    “我不是说还没找见吗?谁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没有带什么东西吗?比如说水和食物?”郑千秋又问。

    “我怎么知道?第四区的水和食物都是严格分配的,他上哪里去找多余的啊?不过说不定呢,谁知道他有什么手段。”

    “那你有关于他在哪儿的线索吗?”郑千秋语速很快。

    “没有。唯一的线索你也知道,他想去驼峰市,应该是往那个方向走。还有,他没有逃走之前我和他聊过一阵子,我感觉他情绪有些激动有些压抑。”

    疯子!

    真是个个都是疯子!

    三百公里的沙漠说走就走?

    冯睿平时明明那么聪明,可是这一回是犯了什么毛病?

    郑千秋又气又急,可是又一筹莫展。

    “谢谢,我去找他了。”郑千秋对洛思源说。

    这个混蛋!

    郑千秋心里骂道。

    茫茫沙漠,找一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冯睿为了躲避来自第四区的追捕,必然不会在这两点之间走直线,因此他可能会选择从这里抵达驼峰市无数条道路中的其中一条。

    这也是郑千秋一路上根本没有碰见冯睿的原因。

    那么,他会选择哪一条呢?

    郑千秋来到了第四区的管理站,见到了第四区的区长苏幕。

    “我来帮你们找回冯睿。”郑千秋看门见山地阐明来意。

    所谓管理站,就是一排排临时搭建起来的彩钢房,苏幕裹着头纱,在彩钢房里煮着茶,回过头,轻笑着:“你是他想要留在驼峰市的原因?”

    “是。”郑千秋说。

    她为郑千秋斟了一小杯茶,然而郑千秋此时根本没有喝茶的心思。

    “嗯,”她颔首嗅了嗅茶香,热气氤氲了她的面容,像是一层轻纱,“需要我做什么?”

    “我需要知道冯睿临走前带了什么东西,以及你们是在哪里发现那辆被他偷走的挖掘机。”

    “这个简单。我们后厨发现少了两箱啤酒,一共二十四瓶。后来,我们还发现丢了三个空油罐子,旁边还有一堆空酒瓶子。他应该是把酒瓶子里的酒转移到塑料油罐里了,这样方便携带。”

    她放下了茶杯,拿出了一张地图,用笔标出了发现挖掘机的位置,然后张地图递给了郑千秋。

    郑千秋无论怎么算,都认为冯睿很难依靠二十四瓶啤酒在沙漠中行走三百公里。

    若是职业冒险家,凭着丰富的经验和强健的体魄,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冯睿郑千秋心想,这家伙虽然野外生存能力比自己略胜一筹,但是身体素质远没有自己好,这么玩简直是作死。

    “你们能不能派直升机或者是无人机去找他?”郑千秋问。

    苏幕摇摇头:“我们没有只有一架直升机,而且一直有任务,不能派给你找人。不过,我们可以协调一下,多给你三天。现在是周一,你可以周六再去驼峰市上班。三四天已经是极限了,再多给你几天也没有意义。”

    郑千秋明白这话的意思。如果三四天内冯睿都没有走到驼峰市,那么死亡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郑千秋经过苏幕的允许后,在地图上写写画画。他在思考,假如自己是冯睿,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走?

    首先,得假设冯睿是在理智的情况下进行规划路线,否则,能猜透一个疯子的行事逻辑的只能是疯子。

    其次,无论冯睿怎么规划路线,都不可能与最短路线偏差太大,如果他还想活命的话。

    再次,这条路线并不会太复杂,比如说拧成一条麻花,也是不大可能的。

    冯睿的酒量也就是一般般,简而言之,喝多了会变傻。对此冯睿也是心知肚明的,他当时应该会考虑到自己喝醉后的思考能力,不会设置过于复杂的行走路线。

    郑千秋忽然又想起了以前的事情,那时候他趁着冯睿喝醉,把冯睿的各种白痴言行记录下来,然后在他酒醒后两人一起拿着视频吐槽。

    平时,郑千秋觉得冯睿喝醉以后脱下了精明的外壳,看上去傻乎乎的甚是可爱,但是他现在宁可冯睿喝醉后仍然像平时那样头脑清醒。

    等等,郑千秋忽然想起来,背着二十四瓶啤酒勇闯三百公里沙漠,可不就是冯睿清醒时的决定吗?又想起这事儿了,真是来气。

    “沙漠这么广阔,又没有什么地标,他会不会迷路?”苏幕问。

    “冯睿方向感相当好,而且手表内嵌迷你指南针,迷不了路。他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物资。”郑千秋说。

    “行,你去找他吧。我们会提供足够两个人坚持四天的物资。”苏幕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等等,你们这儿有没有多余的大喇叭或者是音响?”郑千秋问。

    “有。”苏幕点头,也没有问郑千秋要这个做什么。

    “谢谢。”郑千秋由衷地感谢她。

    “不谢,毕竟我也不想看见一条鲜活的生命陨落在沙漠里。”

    十几分钟后,郑千秋开着满载物资的出租车,驶向了沙漠。

    混账、笨蛋、疯子、蠢货郑千秋在心里把冯睿骂了一万遍,如果见面了他一定要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沙漠已经完全陷入了黑暗,唯有月牙儿将冷冷的余晖洒在一望无垠的沙漠上。

    天地如此辽阔,辽阔得郑千秋以为这片看似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沙漠就是全世界。

    仿佛整个世界中一片死寂,只有他一个活物;又仿佛这片土地上生机勃勃,只是所有的生灵都被掩埋在了沙子里,你知道它们的存在,可是却又看不见又摸不着。

    本来平时这时候郑千秋已经快进入了梦乡,眼前重复而又单调了景色有一种催眠的效果,更是让他感到精神疲惫。

    他停了车,把苏幕给的高音喇叭安装在出租车顶,播放起了冯睿平日里最喜欢的歌。

    这个喇叭还是从原来某个村子口扒下来的,据苏幕说,村喇叭可比普通的大音响响亮多了。

    果然,郑千秋一打开大喇叭,震耳欲聋的歌声响彻了整片沙漠。

    晚风卷过沙丘,沙浪像是再伴随着歌声在空中飞舞,黄沙盘旋,视野一片模糊,半晌,沙浪消弭在月色中。

    郑千秋之所以放音乐,是考虑到了冯睿发现出租车之后的反应。

    不出意外,他一定会想方设法把自己藏起来,这样郑千秋想要找到他真是难上加难。

    而播放他最喜欢的音乐,是对自己身份的一种证明。

    冯睿喜欢的歌曲一向很小众,其他人碰巧播放并且还被冯睿听到的可能性近乎为零。

    音乐让郑千秋强行提起了精神,他盯着指南针和里程表,一刻也不敢松懈。

    他根据冯睿可能的行走路线和行走速度,规划了几条最有可能遇见冯睿的路线,期盼自己所有的努力能取得最圆满的结局。

    已经接近早晨七点,东方的墨蓝色像是掺杂了牛奶,不知过了多久,又像是倒入了浓郁的红茶,让东方泛着淡淡的橙红色。

    偶尔几缕未尽的云丝宛如牛奶,在橙红色中扩散游走。

    上帝如果真的存在,那么他一定是一位伟大的奶茶师。

    郑千秋实在是坚持不住,趴下方向盘上休息了四个小时,然后继续爬起来,揉揉因为进了沙子而发红的眼睛,继续向着前方前进。

    冯睿啊,假如我最后发现的是你的尸体,我一定会恨你一辈子,郑千秋心想。

    如果说此时郑千秋对冯睿没有一丝埋怨,那是假的。

    突然,他看见前面有一个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风将他的白色衣衫吹得时而鼓起,时而落下。

    鼓起时,郑千秋看见白衣上有大片大片黑褐色的污渍。

    隔的距离有点远,郑千秋看不清那是不是干涸的血迹。

    白衣!

    冯睿走时穿的正是白衣!

    郑千秋打了一个寒颤,头脑有一瞬间眩晕。

    不,不要!

    他跌跌撞撞地撞开车门,向着那个人跑去。

    郑千秋这下看清了,白衣上的的确确是已经结成快的血。

    血渍将白衣的半边染成了黑褐色,宛如黑暗中大片大片盛开的红色牡丹花。

    当郑千秋将那人翻过来时,他的呼吸都几乎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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