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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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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睿突然扒住郑千秋的肩膀,踮起脚尖,“啵唧”一声,在郑千秋靠着手机的那一侧脸上,来了一个响亮的吻,然后在郑千秋耳边吐气如兰:“嗯,秋千哥,你轻一点。”

    牧晶晶眼睛陡然睁大,脸涨得通红,舌头打成了蝴蝶结:“对对对不起,打扰了。”然后颤颤巍巍地挂了电话。

    郑千秋敲敲冯睿的脑门儿:“很好玩吗?”

    冯睿搞怪地做了个鬼脸。

    郑千秋只能再次拨打过去。滴滴只响了两三秒,牧晶晶就接起了电话,吞吞吐吐地说:“你这么快吗?要不然待会儿再说?”

    郑千秋沉默了三秒,才意识到“这么快吗”是什么意思,而在一旁听戏的冯睿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

    郑千秋故作正经地咳了一声,说:“刚才那是冯睿在搞恶作剧,闹着玩的。”

    在郑千秋承诺包吃包住包玩包机票后,牧晶晶才犹犹豫豫地接受了婚礼邀请。她说:“刚才小鸡子说他想跟着我来,可以吗?还有,要不要邀请一下小哑巴?”

    “当然可以。”

    时过境迁,当初的几个孩子已经长大了,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

    牧晶晶高中毕业后就出去打工了,现在手里攒了一点小钱,目前正计划和几个朋友凑钱开一家奶茶店。

    小鸡子在翎尾市福利院一住就是四年,一直和牧晶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听说去年还考上了本市的一所二本大学。

    小哑巴则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小哑巴拥有惊人的绘画天赋,连城里的老画家见了都连连说好。好心夫妇不愿浪费他的天赋,呕心沥血栽培这株好苗子。这不,前几天又带着他去北国看画展了,估计婚礼当天才能坐飞机过来。

    婚礼那天风和日丽,和风吹拂着大片大片嫩绿的青草,也带来了远处人工湖的潮气。

    草地起伏平缓,十几座别致的凉亭伫立其上,每座凉亭里都有一张圆形木桌,桌上摆放着瓜果和茶水。

    瓜是刚摘的甜瓜,茶是上好的西湖龙井。

    已经有客人陆陆续续来到了庄园,入座凉亭,说说笑笑,好不快活。

    今天宴请的客人,不见得非富即贵,却全部和郑千秋他们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同时也对郑千秋感情上的选择保持尊重的态度。

    对于有些对同性恋或者是对冯睿的出身有意见的达官贵人,郑父郑母连请帖都没有发,毕竟在这把酒言欢的日子里,何必请个扫兴的家伙来呢?

    郑千秋和父母坐在凉亭中说话。说起来,这场婚礼还是他父母张罗举办的。

    他本以为自己和冯睿是同性,无法领证,所谓婚礼更是无稽之谈。

    但是郑父郑母却十分固执地认为,既然郑千秋已经认定了下半辈子和冯睿过,那就应该有个仪式感,至少要让熟人家里对郑千秋有想法的姑娘们断了念头,免得耽误了人家的青春。

    对于这个理由,郑千秋哭笑不得。但无论如何,这场婚礼都是他梦寐以求的。

    庄园里的人忽然骚动起来。郑千秋猛的一抬头,原来是冯睿来了。

    今天的冯睿英气逼人,量身定制的黑色西装衬托出他愈加挺拔的身材,宝蓝色的领带别在领口处,显得年轻而富有朝气。他头发抹了发胶,梳得一丝不苟,一双眼睛黑亮亮,含着笑意,望着郑千秋。

    在场的人都知道,郑千秋有一个来头成谜的同性恋人,却从未见过人家的真面貌,只得暗中猜测此人是多么容貌出众或者手段了得,竟然能轻而易举让郑千秋死心塌地。

    至于为什么他们知道,这位就是郑千秋的男朋友,自然是因为他和郑千秋穿着一模一样的新郎服。

    众人看着冯睿的目光或是好奇,或是嫉妒,但是冯睿毫不介意。小场面而已,这种类似的情景他在桃花源村经历了可不止一次,早已熟门熟路,对于众人的心理活动也了然于胸。

    他对别人兴致缺缺,旁若无人地走向了郑千秋,两人交换了一个吻。

    “养鸡场的土皇帝,变成我们郑府的小王子了。”郑千秋调侃道。

    近一年来,冯睿一直沉迷事业无法自拔,身穿落着鸡毛的工地服,脚踏粘着鸡屎的黑胶鞋,鸡鸣而起,鸡眠而归。

    “我的公主殿下,让你久等了,我对你致以深深的歉意。”冯睿右手抚胸,对着郑千秋一鞠躬,左手从背后变出一只沾着露水的玫瑰花来,放在了郑千秋的鼻前。

    郑千秋一愣,意识到冯睿是在回敬他那句“小王子”的调侃。

    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缓缓走来,看到这一幕掩嘴而笑:“没想到是个又英俊又有趣的人呢。”

    冯睿立刻回头,然后看着郑千秋。

    郑千秋知道冯睿这是在用眼神询问他,说:“这是林湾,我妹妹以前的朋友。”

    林湾眉眼弯弯,声音听上去娇滴滴的:“哟,郑千秋,你记性这么差啊,你忘了,我原先还追过你呢。”

    冯睿像一只炸了毛的猫,看着林湾的眼神立刻变得很不友好。

    什么意思?这是要当面挑衅吗?

    郑千秋觉得,如果不是他握着冯睿的爪子,冯睿也许会忍不住出手挠上林湾一爪子。

    林湾笑得花枝乱颤,对冯睿说:“小弟弟你放心,我有男朋友了,对你老公没兴趣。我这会儿来呢,是要告诉郑千秋一个惊喜。”

    “是她?”

    林湾却没有回答,咯咯笑着走开了。

    一旁的郑父郑母眼睛一亮,抓住了郑千秋的胳膊,嘴唇抖了抖,终于忍不住开口:“千金要来?”

    郑千秋在心里暗骂林湾不给个准信,万一妹妹没有来,岂不是让二老失望了?

    他给郑千金打过电话,郑千金明明说过这段时间军队里事务繁忙,训练严苛,很难抽开身来参加哥哥的婚礼。

    “阿姨,也许郑千金是想要给郑千秋一个惊喜呢。如果今天她真没来,过段时日也一定会回来和我们见面的。到时候我俩就第一时间悄悄通知你们。”冯睿安慰道。

    安薇拉叹了口气:“不谈这个了,大好的日子,多扫兴啊。你呀,还叫我阿姨吗?你当初不是说羡慕郑千秋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吗?只要你不嫌弃,以后我们两口子就是你的爸妈了!”

    冯睿完全没有料到当初随口说的一句话,时隔四年,安薇拉还记在心上。这四年来,安薇拉对他照顾有加,让他体会到了有母亲的感觉。冯睿顿时感到鼻头一酸,轻声唤道:“妈。”

    安薇拉顿时眉开眼笑:“看我多有福啊,白白捡回来一个你这么一个儿子。”

    距离宾客来齐还有一段时间,郑千秋拉着冯睿的手在草坪上散步。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庄园的某个角落里,一个戴着鸭舌帽的人影站在樱花树下,默默地看着庄园里来往穿梭的身影。

    微风吹动樱花枝,在他眼前摇曳。浅粉色的花苞轻触着他的鼻尖,花香尚未彻底绽放四野,却已然有了淡淡的芬芳。

    他突然一把握住枝头,狠狠一撅,扔在地上,将一个个小小的花骨朵踩成了一地花泥。

    在他的心目中,能配得上郑千秋的人一要出身名门望族,二要长得美若天仙,第三还要德才兼备。

    一个养鸡场的土老板,他配?他也配和郑千秋在一起?

    趁着冯睿上厕所的间隙,华子安走向了郑千秋,说:“你真打算与那人共度一生?”

    郑千秋察觉到了他语气中的不忿,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怎么?”

    郑千秋知道华子安对冯睿有意见,本来不想邀请他参加婚礼的。

    可是思来想去,好歹是认识将近二十年的哥们儿,人生大事不邀请他实在是说不过去。

    华子安直接挑明了说:“他配不上你。”

    “你怎么也变得这么物质了?”

    郑千秋爹妈都不介意门不当户不对,你华子安一个外人瞎凑什么热闹?

    华子安说话时甚至都不想提起冯睿的名字:“那个人除了一张脸看得过去,还剩下什么?一个养鸡场的土老板,天天窝在臭烘烘的鸡圈里,没家世,没钱权,没品味,没修养,没风度,你到底看上他哪点了?”

    郑千秋笑了:“子安,我不需要一个白璧无瑕的配偶,我需要的是一个能哄我睡觉的恋人。”

    “可是”

    郑千秋打断了华子安的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子安,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我不希望冯睿成为我们兄弟之间的一道隔阂。”

    华子安一时无言,眼睁睁看着郑千秋越走越远,看着冯睿从厕所中出来,看着郑千秋为冯睿掸去的肩上的灰尘。

    “秋千哥!”牧晶晶在向郑千秋和冯睿挥手。

    都说女大十八变,牧晶晶已经由四年前的黄毛小丫头,出落成了十八岁的漂亮大姑娘。

    牧晶晶走到离冯睿一米前的地方,定定站立:“睿哥哥,秋千哥哥,恭喜你们。”

    “谢谢。有时间带你去参观参观我的养鸡场。”冯睿真诚地说。

    冯睿看到牧晶晶身后不远处的凉亭里,一个黑色的身影缩在柱子后面,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

    “那是谁?干嘛呢?”

    牧晶晶摊摊手:“除了小鸡子,还有谁?当年你当众摁着他的头道歉的情景,他到现在还念念不忘呢,见了你怂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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