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私人钱庄的筹备
想必和京中当官的老丈人,不无关系吧!
眼前这名胖商人在各方面,都符合自己心目中最佳人选。
适合作为皇权在民间的代言人。
要想扶持起京都商贾们,解决了货运、官吏盘削等致命问题外,商贾们还需要一家量身打造的钱庄。
这个钱庄不仅能兑换等额的银票,方便随身携带,还可以在全国各地钱庄兑换钱银,方便购置货物。
除此之外,北京城的大大小小商贾们,还需要借贷服务!
需要钱庄低利率的钱银借贷,方能度过生意场上的诸多困境。
只有大力地扶持起这些中小型商贾们,北平城的商业 才会蓬勃发展。
蝴蝶效应!
只有商贾们成长起来了,国库才能拥有源源不断的钱银进项。
朱祁钰原本打算用朝廷的名义,用朝廷官方原本就有的大明钱庄来帮助这些商贾的。
但是随着大明宝钞造成的恶劣影响,明政府在民间已经彻底丧失信用了。
许多老百姓和商人都不来大明钱庄存取钱银!
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扶持起一位合适的商贾,然后向其灌输大量资源,再用其在民间的名义广设钱庄。
最后,资金充裕的话,朱祁钰还是要花费庞大的资金,用明廷政府的名义,大肆回购大明宝钞。
以此来重新获取百姓们的认可,挽回明政府在民间的信用度。
毕竟简易货币的发行,会随着历史的进程,迟早替代现在的主流货币:铜板、白银、黄金的。
届时,这个以民间个人商贾名义所设的钱庄,才能正式与大明原本的钱庄合二为一,然后重新向民间发行新版的大明宝钞。(宝钞等同人民币的功效)
“秦航,尔可愿意为朝廷效力乎?”
随着天光威严的注视。
秦航伸出胖手,擦拭了一番额头的汗珠,他有些惊疑不定。
不明白陛下此番话语中,到底有何含义?
迟疑半晌,他决定还是先答应下来:
“陛下,小人愿意!”
闻言,朱祁钰微微一笑,倍感欣慰。
他端坐在龙椅上,朝着秦航柔声道出心中所想。
包括以他个人名义在全国各地开设钱庄等,为经商的商贾们放贷一事。
能用短短数十年,做到京都丝绸大佬位置的秦航,只需要轻微解释,便是明白陛下的深层次用意。
现如今明廷的大明宝钞在民间,已经完全失信。
目前内廷的财政状态,也无多余钱银大量回购宝钞。
短期内,更是无法重新获取老百姓们对于宝钞信任。
这个时候,明廷成立的钱庄!根本吸引不了来自商贾们、百姓们的存款(钱庄与银行类似)。
在没有商贾和百姓存钱的钱庄,又哪来的钱银放贷呢?
不能放贷,便不能刺激北平商业的蓬勃发展,这无疑和朱祁钰想快速发展起京都商业的想法相悖。
所以,皇家需要一个代言人。
需要一个在民间的代言人,来出面成立这个钱庄。
这个人必须要在一众商贾们中,拥有一定社会地位,且自身实力强劲的情况下,才适合充当明廷的代言人。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绝对的忠诚度。
这也是朱祁钰为什么会找秦航的原因,几乎所有的徽商,骨子深处,都有股炽烈的家国情怀。
远不是明朝末期,那盛产卖国贼的晋商所能比拟的。
“陛下,小人十分愿意,但是如此一来,小人便是没有多余精力经管族中生意……”
朱祁钰笑眯眯地凝视着秦航。
你这胖厮,想要赏赐明说便是,何须故作委婉呢?
当真以为,朕会不懂你心中那些小九九!!!
故意顿了顿,朱祁钰这才平淡地问道:
“尔需要何等赏赐?但说无妨!”
秦航微眯着小眼睛,没有第一时间就提出要求。
他也知道,在这个时候就提出一些赏赐要求,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但自己是商人,无利不起早,哪怕是为皇家办事,也是需要支付薪酬的。
沉默了片刻,秦航这才微拱双手,对着高堂下的那道淡黄身影恭敬说道:
“陛下能为了大明一众商贾们,重开海禁国策,实乃大义之举。
再者,陛下建设这钱庄!本就是为北平所有商贾谋福祉,草民不才,能被陛下委以重任,当舍身为国,不求蝇利”
闻言,朱祁钰认真地凝视起秦航,看着这位中年发福后的胖汉子。
心中对于徽商的好感度,再次上涨。
虽然明知道这厮行的正是欲擒故纵之法,但心底还是颇感欣慰。
商人自古便是无利不起早,哪有不看重利益的商人?
即便有,那也只是暂时的。
许多目光长远的商人,往往看中的,是后期丰厚的回报。
稍稍思索片刻,朱祁钰看向秦航的目光之中,渐渐绽放出一抹异样的神采。
“从此以后,你就安心为皇家效力吧,朕这里还有许多赚钱的门路,碍于天家的身份,不便与民夺利。”
“草民遵旨!”秦航立即回应圣听。
“钱庄的事若是办好了,朕将尔破格录入朝廷,入仕为官”
朱祁钰此言一出,对面秦航的那大圆脸上,再次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他呆呆地看向朱祁钰,难掩心中巨大的喜悦之情。
“入……仕为……官……”
他结结巴巴地重复着几个字,一时之间,竟然忘记了谢恩。
几个呼吸之后,这位胖男子这才猛地反应过来,朝着朱祁钰再度大礼参拜。
只是这次,不仅发自肺部,且磕头的力度着实吓了朱祁钰一跳。
“呯”
重重的响头磕下去,朱祁钰发现抬起头的胖脸上,一团鲜艳的颜色霎时印在秦航额头上。
“草民愿为陛下,为大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商人,自建国起,便不讨太高祖皇帝喜欢。
朱元璋打心里认为,商贾是一群只知道逐利的家伙。
明朝对商人穿衣方面有明文规定,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紬纱。
意思就是家中有一人经商,全家都不可穿戴绸、纱,只可用绢和棉布。
明初,四民顺序为“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为四民之末,即比奴婢的地位稍高一等而已。
并且朝廷承袭古制,规定商人及其后代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也就断了后人企图通过科举考试,入朝为官改变阶层命运的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