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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曾有过两段婚姻,可这个24岁的姑娘死活要嫁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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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世上苟活了42年,总体来说是非常不成功的,事业无成,无家无室无后。

    我有过两个老婆,第一个出车祸死了,第二个跟别人跑了,有人说我命硬没媳妇运,所以24岁的沈小薇倒追我时,我是十分抗拒的。

    “我都可以当你爹了。”我拒绝她。

    她嘟着嘴,拍拍我锃亮的脑壳:“呀,我24岁有个新爹也不错。”

    她晶亮的眸子非常直接地看着我,看得我头顶冒汗。

    两年前,第二任老婆卫红给我戴了一顶有色帽子后,我就剃了个光头,发誓不近女色。

    哪成想,这亮闪闪的光头变成了五光十色的舞台,把一个年轻轻的漂亮姑娘招来了。

    那天,我正悠哉地坐在湖边钓鱼,撑着一把大花伞,带着一副蛤蟆镜,叼着烟吞云吐雾。

    突然不远处扑通一声巨响,有大鱼出没!

    我正想来劲,听到有人喊救命!

    我扔了钓鱼竿,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便跳了下去。

    见义勇为的我,捞出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

    大伙瞻仰遗容般围着晕过去的沈小薇。

    她双目紧闭,湿濡的脸上全是水,脸色像月光一样白,有人说这姑娘是摘湖里的荷花脚打滑掉进去的,也有人揣测是失恋自杀。

    120赶来时,我便走了。我没想到,她就这样缠上了我。

    2

    “摘荷花?又不是采花大盗。”沈小薇不屑地撇撇嘴,“轻生?我才不会傻到为了爱情不要命。”

    后来沈小薇坐在我面前,悠闲地啜着一杯奶茶。

    “那你说说,那天怎么跑湖里去的?”我瞟着这个短发丫头。

    “我手机掉湖里了,我下去捞手机你信不?”沈小薇一脸不羁。

    “不信!”我摇着光头。

    “这不就结了,反正我说什么你都不信,就不要再问了。”

    “好吧,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别人告诉我,救我的那个大叔是个秃子。我在湖边转悠了几天,嘿,还真让我逮着了。”

    我心想现在的孩子怎么都口无遮拦,我必须跟她解释下:“我这个秃,不是病,而是主动型的。”

    “你这个秃是一种病啊。”沈小薇眯起眼睛,左左右右地打量我。

    我被她看得心里发慌:“什么病?”

    “没毛——病!”她哈哈大笑。

    从那以后,沈小薇天天来缠我,说救命之恩要以身相许,要做我的女朋友。

    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怕她父母知道后找上门来跟我拼命,大家都是同龄人,我不能祸害人家孩子。

    可沈小薇不依不饶。

    我在花卉市场卖花草,她常常来店里找我。

    我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地营业,她还坚持不懈。

    我一见她就躲进男厕所,她居然不慌不忙地在门口蹲守,我实在受不了那股味,只得跑出来缴械投降。

    “小姑娘,回家吧。别和我闹了,大叔玩不动。”我求饶。

    “你为什么看不上我?”

    “不为什么,就是看不上。”

    “你信不信我和你一样剃个光头。”

    “我还真不是被吓大的。你要敢剃光头,我就不赶你走。”

    我随口一说,心想现在哪有女孩敢把自己往丑里整啊。

    第二天,沈小薇居然真的顶着个大光头来了。

    我只得认输:“服服服,我服了你了!小祖宗!”

    她高兴得又蹦又跳,像擒了盗贼大获全胜的女侠。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赶她走。我的花店里除了绿树红花,还有两颗亮闪闪发光的头,路过的客人和旁边的商户把眼睛都看直了。

    有个哥们说:“行啊,老谢,你这老牛啃嫩草啃得挺香啊!”

    我慌忙解释:“不不不,没啃没啃,不敢下嘴啊!”

    3

    沈小薇年轻又调皮,精力旺盛,很能折腾。

    她趁我睡午觉时,偷偷给我涂指甲油,红的绿的蓝的,她说这是给我量身打造的标签,不准卸掉。

    我那几天见人都不敢伸手,天天把手揣兜里像得了病。

    我过生日,被她敲诈了一顿西餐自助。

    她说要给我惊喜,神秘兮兮地送了我一个漂亮盒子,打开一看,是一只活王八。

    我黑脸:“你这是骂我呢!”

    “哪有骂你啊,老谢,你一定要长命百岁啊。”沈小薇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笑得心无城府。

    她还拉着我去蹦迪,老子泡舞厅的时候她还在光屁股跑吧,可现在我真受不了了,心脏都快蹦出来。

    我站在拥挤的舞池里,被音响震得两耳发麻,她开心地在我面前跳舞,汗涔涔的脸,洋溢着我曾拥有过的不管不顾的青春。

    后来沈小薇辞了商场的销售工作,自觉自愿给我打工。

    她成天问我店里的花花草草叫什么名字,然后认真地拿小本记下来。有客人来,她一张小嘴哄得人家高高兴兴地把花买走。

    我拿个蒲扇摇着,乐呵呵地看着她忙出忙进,心想有个这样的帮手也不赖啊。

    月底,我给了她颇丰厚的工资,她拉着我就去了商场,要给我买一根名牌皮带。

    三千块啊,我的心好疼,拼死拼活把她拖出来,她不高兴:“老谢,你嫌弃我?看不起我?”

    我说哪有,她生气了,闷闷不乐地走出商场。

    我看着她瘦瘦的背影,像发育不良的高中生,我叹了口气,拽着她去了首饰柜,给她挑了一个银镯子。

    她又高兴起来,欢天喜地地戴着,把手腕抬得高高的,在太阳光下不停地看。

    我走在她身边,很开心,沈小薇的活力和青春,让我死水一潭的生活有了生机。

    可我知道,那不是实实在在的爱。

    我希望她的新鲜劲儿过了,乏味了,就会自动离开。年轻时的爱情,不就是像水蒸汽一样容易蒸发吗?

    4

    可三个月过去了,沈小薇的意志一直没有动摇。

    早晨来店里,晚上关门走,经常哄骗我给他做饭吃。

    “想吃什么点外卖啊。”

    “我就想吃你做的蛋炒饭。”

    “那得看大爷我今天高不高兴喽。”

    她讨好地帮我拎着菜,像一只可怜虫一样跟在我后面。

    这个城市进入了秋天,雨季刚过,气候干燥,路上车来人往,她一边走一边用脚踢着石子。

    我戏谑地吓唬她:“你父母怎么也不管管你?要是知道你成天跟个老男人混,非打死你不可。”

    “他们很爱很爱我,我做什么他们都会支持我。”

    “你这父母不合格啊,得教育。”

    “谢卫国!不准你说他们坏话!”她忽然直呼我的姓名,莫名生起气来,把菜塞我怀里,疾步向前奔去。

    我跑上去好说歹说半天,用蛋炒饭和卤牛肉外加一盒费罗列才把她哄好了。

    其实我一个人挺孤独的,我喜欢看她在我家吃饭的样子,双脚翘在茶几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用筷子快速地把食物扒拉进嘴里,好像蛋炒饭似龙肉一样美味。

    这个时候我就有了食欲,暮色四合的黄昏里,我会倒上一杯小酒,慢慢地自斟自酌,在我奔五的一事无成的人生道路上,这是难得的喜乐时光。

    气氛好的时候,我还会拿出家长的姿态教育她几句:“沈小薇,你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你耗在我这也不是个事儿。应该找个写字楼的工作,认真学点东西。”

    或者说:“沈小薇,你还年轻,书上说人生走过的路,每一步都算数,你可不能再这样瞎混下去。”

    她根本不听,把耳机一塞晃着脑袋开始收拾我的屋子,有时还会把我的千年臭袜子洗得香喷喷地挂起来。

    她望着窗明几净的屋子,还会反过来教育一脸微醺的我:“谢卫国啊,你这家缺女人根本不行。少喝点酒行不?书上说人生走过的路,每一步都算数,你这样下去可不行。”

    我哭笑不得,她拍拍手关门走了。

    沈小薇有时候肆意任性,有时候又有点可爱精分,但总体来说她是温暖的,像一件棉袄,让我即使身处冰天雪地也不会觉得冷。

    我渐渐陷入这样的温暖里,我不知道哪一天,我坚定的意志会溃不成军,会成为一个真正祸害人家闺女的老渣男。

    5

    入冬的时候,我的花店一大早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卫红坐在一株小富贵前面的塑料凳上,神情憔悴。她从一开始的东扯西拉逐渐步入正题。

    她跟我离婚时怀了儿子,以为是那男人的,可现在发现不是,两人闹分了。

    她带着儿子回来,想跟我复婚。而我,是儿子的亲爹。

    卫红的脸上全是懊悔,还有着对往昔那些被尘封的快乐时光的追忆。

    正说着,沈小薇来了,她看着卫红,蹦到我面前,突然大喊:“老谢,早点吃了吗?给你带了肉包子。”

    卫红看着她,很诧异。她们互相对视,眼睛里片刻便起了敌意。

    满屋子的火药味,我尴尬地站在她们中间,介绍:“这是卫红,我前妻,这是沈小薇,我……”

    沈小薇接话:“我是她女朋友。”

    “女朋友?哈,谢卫国,你真是能耐了。”卫红有了醋意。

    “他当然能耐啊,可惜有些喜欢送绿帽子的女人,根本不懂珍惜。”沈小薇不甘示弱。

    我拉拉她的衣角,叫她闭嘴。

    “干嘛呀,我又没跟人跑……”沈小薇不服输。

    “沈小薇!”我呵斥她,面容前所未有的严厉。我的生活已是泥潭,她还嫌不够乱吗?

    她把剩下的半句话生生咽下去,小脸通红。

    “我先走了,你考虑一下。”卫红表情忧伤地说完,走了。

    我坐在椅子上,点燃一支烟。

    这个问题足够我考虑很久了,我家三代单传,我四十老几还没脸没皮地单着,我七十岁的爸妈等着抱孙子已经等到绝望,那个两岁的可怜儿子,我忍心让他没有爹吗?

    成年人考虑的不是原谅,不是背叛,不是旧情能否复炽,不是生活能否幸福,而是诸多综上所述的残酷的现实。

    沈小薇知道后,没有如我预料地发飙,她只是着急地问:“是不是你亲儿子啊,做dna没有啊,你可不要被她骗了。”

    我觉得她的声音很吵,我只想要安静一点,再安静一点,我拿着酒瓶一口又一口喝,直到烂醉如泥。

    这个世界上有些问题是没有正确答案的,其实怎么去答题,生活都可以继续。

    6

    dna结果出来了,儿子确实是我亲生的。

    我跟卫红说,找个时间搬回来吧。

    卫红经常抱着孩子来店里,以老板娘的架势安排沈小薇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沈小薇一改往日的叛逆,她沉默又听话地照做。

    我试图跟她解释:“你还年轻,还没有结婚生子,有些事或许你还不能理解……”

    她摇头:“老谢,我又不是小孩子。你的儿子不能没有爸爸,那样真的很可怜很残忍。”

    我听她这样说,心里越发难过。

    没过多久,她跟我告别,说想去上海,那边有个亲戚开了一个公司,急需人手帮忙。

    我心里涌起酸涩,她终于要走了,这不是我所期望的吗?她确实不应该把大好的青春浪费在这里的。

    我故意夸张地拍着脑门笑:“那可真好,终于有人管你了,你终于不再缠着我了。”

    她听了,眼圈红了,说:“老谢,在我去上海之前,你跟我去见见我父母吧?”

    我吓了一跳:“见他们干嘛?找抽啊?”

    沈小薇不依,强拉硬拽,把我带到了她的父母面前。

    是在金宝山公墓。

    “我高考那年,爸妈死于车祸。所以我大学都没上就出来上班了。”

    我看了看墓碑上的照片,我长得还挺像她爸的。只是她爸的颜值没我高,我的头发没有她爸的繁茂。

    “你天天缠着我,是因为我长得像你爸?”

    她的眼眶微红:“我不知道,反正我很喜欢跟你在一起。那天在湖里划船,突然看到你,以为看到我爸了,一不小心手机掉湖里,人也跟着掉进去。”

    原来是这样。

    我拍拍她的肩膀,喉咙莫名有些疼:“去上海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有事就来找我。以后找到喜欢的男朋友记得告诉我一声,要是他欺负你,我抽他!”

    “老谢,你一定要长命百岁。”

    沈小薇哭得眼睛通红,我看着她的脸,很想把她揽进怀里,很想不管不顾地照顾她一辈子,可我什么都没有做。

    我早就没有了喜欢她的资格,命运注定了我们的相遇,仅仅只是相遇。

    沈小薇走了,在火车上给我发了一条长长的信息:老谢,看你这奔五青年终于有家有室了,我真心替你高兴。你成为了一个父亲,有了可爱的儿子,你会爱他疼他,用全部的心思来陪他长大,你的生命终于圆满了。对你,我不知道是怎样的感情,是对父亲的依恋,还是对异性的喜欢,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和你在一起的时光。你送我的银镯子,你做的蛋炒饭,还有我对我爸的遗憾,你统统给了我,我的生命也圆满了。只是,下辈子如果还能遇见你,希望不要太晚太晚,最好是芳华正茂的18岁,或者你大我一点点也没关系。请记住我,不要忘了我,长命百岁。

    看着信息,我的泪流了满脸。儿子蹒跚地走到我面前,稚嫩气地喊着:“爸爸,爸爸。”

    我抱起他,在午后的阳光下踱步回家。

    我想起几个月前的某一天,曾经有一个调皮的女孩子偷偷给我涂指甲油。

    她屏住呼吸,睫毛像两把扇子,月光一样白的脸颊,怪异的光头上长出了深褐色的发根,我装睡,眯着眼睛看她,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在空气中散发着漆味儿,在那个平常的午后,构成了我生命中一帧温暖又失真的片段。

    或许,这就是我和沈小薇的全部了。

    她真的走了,仓促地消失在我的生活里,像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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