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章
在夜市上点的一大桌东西,意料之中的没有吃完。吃得还算尽兴,可潇雨老感觉后面有一双眼睛,以至于她老想看张挺顺。
张挺顺感觉到了,奇怪地问她:“你老看我干什么?是不是看我很帅啊,夜市上最能看出来什么样的男人是真男人。”
什么狗屁理论,张挺顺此刻大块吃肉大杯喝酒,豪放而俗气,吃喝热了,他把短袖的两个袖子卷到肩膀处,撩了好几次t恤杉的前襟,我想他是想把前襟卷到前胸处。他到底还是顾忌素昔,没太放肆。
他除了吃喝,心思全用在素昔身上,怎么让素昔笑,怎么样让素昔吃,至于周围是否有一双眼睛,他完全是顾及不到的。
潇雨答:“看你缺心眼。”
饭后,素昔不回酒店了,她说要和潇雨一起回家,潇雨立刻说不行,“我可不想夺人所爱,你没有看见张挺顺看我的眼神多凶恶。”
素昔回头瞅张挺顺,张挺顺一张“我冤枉”的脸对着素昔,然后又对着潇雨刚想辩解,潇雨马上说:“看见没有?张挺顺想跪地求我放过你了。”
“我没,”
张挺顺自辩的机会被素昔蛮横夺去,“潇雨,你眼瞎啊。张挺顺那是求我放过他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他昨天回来,父母到现在还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呢。”
“素昔,我看他父母更想见到美丽的儿媳妇,张挺顺你说呢?”潇雨接话。
张挺顺“我,我”了半天,求救般又看素昔。
素昔发话:“就这样,你去酒店把房退了。我和潇雨好久没见面,说说心里话。”
得,被素昔咔里马擦安排了。
潇雨知道张挺顺和素昔没有到如胶似漆的程度,甚至说不定连恋爱都没有开始谈,她故意拉郎配,素昔已经够忍让了。
潇雨说,“我现在租的房子你看见了,只有一间卧室。”素昔眉眼一挑,“武耳睡客厅,我俩睡卧室。怎么,你俩连分开一晚都不能忍受。”素昔说起晕话总是像说“吃饭吧”那样平常,毫无矜持感。以前潇雨很适应,此刻弄了个大红脸,狡辩道:“谁说的?”
“脸红什么?那走吧。”
潇雨看看武耳,武耳一脸不耐烦,还有些焦躁,她心生歉疚,张挺顺丧丧地照素昔说的话去行动,武耳,素昔和潇雨三人行。
素昔不坐车,说要感受t市的夜景,穿着十二厘米高的高跟鞋,一扭一扭要走着回家。她看起来很高兴,情绪很好,兴许是喝酒后,话多,一路上问这问那,也不吐槽t城落后和脏乱差了,也不满脸嫌弃耍傲娇了,她头发自然地披着,稍微凌乱了些,却更显得自然,脸色微红,说话少了一贯的冷硬,人更柔和了些,脱去理智的外衣她一下子变得亲切美丽,在夏夜有路灯的街边,微笑着说着话,走路带着微醺的摇曳,潇雨不得不说,此刻的素昔真是一个风情卓然的女人,路过的男女看到素昔都要回头看上一眼。哪怕不能真切地看清她的容貌。
有些女人的风情是连走路的姿态都能散发出来。
素昔右手搂着潇雨的肩膀维持着身体的平衡,却朝着武耳说话,“武耳,你是不是特别不欢迎我?要不你一整天都耷拉个脸做什么?”素昔声音是前所未有的小任性,眼睛盯着武耳不放。
武耳无奈地看潇雨一眼,很不情愿地回答:“不是。”
“撒谎。”素昔嘴里的热气都哈到潇雨脸上了,潇雨头撇过去一点,素昔拿左手强扭过潇雨的脸,“潇雨,听见没有,他在撒谎。”
看样子素昔像是有些醉了,可据潇雨的了解,素昔可是游历过很多酒场的,和什么样的男人都拼过酒,酒量早就练出来了,不至于今天就喝了几听啤酒就能喝醉。唯一的原因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潇雨想不起来素昔有什么理由心情好,或心情差。
也许是常年没有休过假,一下子放松,身体机能薄弱。特定环境就不胜酒力。潇雨记得上次素昔生病,她们讨论过同一类型的话。
潇雨只有哄她,“好好好,他撒谎。”
谁知素昔更来劲了,又来了个老生常谈,告诫潇雨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看起来越是靠谱的男人,其实内心世界说不定有多少黑洞呢,要是哪天,他心里的黑洞里冒出来一只怪兽来咬你,你哭都来不及。
潇雨打哈哈,附和素昔说的话,说素昔说的对,素昔就指着武耳,“他就是不能相信的男人,你要有思想准备。”
话有所指。
素昔总算说到正题了,她就是想指责武耳。
旁敲侧击,潇雨和武耳都把她的话当耳旁风,当面指责,潇雨虽不愿意但能受得了,她听惯了。可武耳脸色一沉,撂下一句“我先回了。”快步就走。
他忍受不了素昔。
武耳一走,潇雨一把把她扶正,“行了,素昔,醒醒好吗?”
“好。”她马上就醒了,正常说话。
果然是装的。
潇雨说你是不是和武耳前世有仇?总是明里暗里挖苦他,平时撺掇挑拨我就算了,还当面挑衅了,武耳是男人,他是有脾气和血性的,你酒后吐真言,还这么刻薄,完了,武耳以后更得恨你,说不定不要我和你来往了。
潇雨和素昔坐在夜幕下步行街边的休闲椅上,潇雨忍不住说了一大堆,素昔安静下来了,不做回应。
潇雨莫名有点生气,素昔凭什么总来评判她和武耳的感情,武耳看在她的面子上对素昔的忍让已经到顶点了吧。
潇雨挺难受,素昔是那种她不能改变的人,是她曾经崇拜,如今却感到如鲠在喉的存在。
“你今天看见张挺顺的前前女友了?”
潇雨迟钝地没转过来弯。
“给我说说张挺顺的前女友吧。”素昔从包里掏出烟点上,又恢复了她冷淡疏离的无情样。
素昔是什么人呀,只有她知道潇雨真看见张挺顺前女友了。女人的第六感往往精准的让人怀疑人生。有时候也是个麻烦。
潇雨说她看的也不太真切,就是看见在对面的摊位上有个一闪而过的女人背影,像是,也可能是看错了。
素昔说,也可能就是,毕竟t城这么小,这也是她的城市,她也有可能来。
“那按理说张挺顺前女友不是应该出来揪着张挺挺顺,臭骂一顿么,或者骂你一顿?张挺顺前女友我见过很多回,虽没有说过什么话,但看样貌气质,像很不好惹的那种女人。”
“哦,不好惹吗?有多不好惹?”素昔嗤笑,露出轻蔑的表情,“她叫什么?”
素昔总是这样,前一段话说的是一件事,后一句话就说的是另一件事。思维跳脱的有点怪异,真想看看她在公司和下属是怎么交代工作的。
潇雨说小姐,不好惹和叫什么名字关系不大吧,但还是说:“好像是叫明娟,我以前听到张挺顺这么叫她。”潇雨记得上次素昔来,在城边村应该见过明娟。
“素昔,你真拿明娟当对手啊?”
“想多了。”她面无表情说。
但明娟确实也是要谈一谈的。潇雨了解的明娟,就是那种生活在t城城边村普通家庭里的女孩,她长相尚可,不算漂亮,算耐看,平常穿着干净朴素,不太化妆,身体结实健康,声音明亮,从外表看就是那种找个男人就一心一意把男人当人疼,勤俭持家过生活的女人,只要男人算正派,她就全身心爱他,爱他们的家。同时明娟还有点小骄傲和自信,当然这种骄傲和自信据潇雨观察是张挺顺给她的。
“说说。”素昔来兴趣了。
潇雨说,这我可要给你说说,以前的张挺顺多老实持重的一个孩子啊,他踏实肯干,凭修车手艺挣钱,没有不良嗜好,以结婚为目的交了一个女朋友,肉眼可见未来越来越小康的日子。像明娟这样的女孩找到张挺顺还不是跟捡到了宝一样。
说起明娟,她的家庭也需要提一提,好像她家生活也不是很好,父母离异,各自成家,她和哥哥跟的是父亲,父亲再娶,后妈又带了一双儿女,比明娟小几岁,听说她后妈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自己的儿女身上,有后妈就有后爹在明娟的家庭很有体现,他哥三十了没有对象,房子没着落,一直在外地打工,她在家处于没人管状态,好在她自己好强,中专毕业在一个工厂里上班,自己又找了个男朋友,男朋友家境算不错,男朋友算正派。
“直到她男朋友偶遇了一位从s城来的美女,一切都变了。”潇雨翻了一个白眼给素昔。
“明娟命运的改变罪魁祸首是你,如果你没有跟随武耳来t城,我就不会来这儿看你。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素昔平淡地嫁祸于潇雨。
潇雨无话可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没关系,逗逗嘴而已,素昔惯常这样。
潇雨忽然想起,明娟去过s市,“上次明娟去s市骂你那次,你们没有正面接触?没有谈判什么的?”
“根本没见面。”
潇雨说:“那张挺顺给她钱的事,你知道吗?”
素昔很干脆说知道。
但潇雨就奇怪了,按照素昔的性格,给钱走人,而且明娟是张挺顺的事,这事已经了啦。何苦再多费口舌。她却让潇雨浪费口舌了,她还有耐心听完分析。这里面有故事呀。
潇雨的疑惑没来得及追问,素昔起身要走。素昔早已定好了另一家酒店。临走给潇雨故意抛一个媚眼,“你以为我真那么不识趣呀,拆分你和武耳。好了,走了,你回去好好哄武耳吧,不要太累哦。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