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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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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沈淀淀的天色像润泽的砚墨中混了一滴白色颜料,白色浑开来,破坏了黑夜的寂寞,渐渐地添了几笔有温度的笔划,驱散了些冷感。

    时夜茉并不是被自己所调的闹钟叫醒,而是被身在老远的时汐暖一通电话打来叫她起床的,拿过电话的时候,时夜茉甚至没看清楚是谁人打来,也不知道几点钟。

    电话那头的时汐暖巴啦巴啦地说了一大堆话,最后用吼的吼醒了时夜茉,时夜茉莫名地被吼得弹坐起来,对方挂掉了,她才看着电话发呆,回忆两三分钟前暖暖姐在电话里到底说了甚么,然后才知道……

    妈的,五点多一些……

    昨天那个男生不是说今早八点才出发坐车去拍摄外景吗?她把闹钟调在六点半都觉得自己很早了,暖暖姐却说这不合格,身为助理要比金主再早点起床打点预前功夫,例如收拾一点衣物、护肤品、洗漱品,烧好一壶热水装进保暖瓶,再例如要去张罗金主的早饭。

    准备好了,要看点叫金主起床,不过暖暖姐说,温轻婉向来很自觉,到点会自己起床,从没试过要她叫才起的。

    抱怨归抱怨,清醒了的人也没意思要躺回去了,索性按照暖暖姐的“提点”,去洗漱换衣,收拾要带去的衣物和物品,把不用实时拿出来用的东西装进预先带来的小行李箱里,至于保暖瓶那些,她只好全都放在背包里背好。

    出房门前,她看看自己手拖一个行李箱,背着一个大背包,戴着帽子,一脸睡不醒的……

    多少年了,她经以忘记了过去为别人打工的日子,每天得定点起床,而且要起得很早,果园那对夫妇对她挺好的,只不过她始终是一个打工的人,对她再好,规矩定在那儿,她也必须遵守。

    后来老大对她招手,说要挖走她,她没想太多便答应了,走得义无反顾的。

    老大当时对她说了“跟着我,不必每天四点起床,喜欢工作就工作,不喜欢就躺在床里睡一整天都没人会骂妳,也保证妳可以赚几辈子也花不完的钱。”

    光是第一点,时夜茉压根儿没考虑这位姐姐是甚么人,将来要她做甚么事,应下了后第二天,她向果园夫妇请辞,正式跟了老大过上有些趣味,但偶尔又有些危险的日子。

    但是同样地,她过上了没有规定要她几点起床,几点下班,几点休息的生活。

    生活过得美好吗?

    时夜茉倒也不那么认为。

    不会很喜欢,亦不会讨厌,不会像从前一样过得压抑,压抑对每天一模一样的事情的厌恶感,想脱离又疑于生计而不敢。

    在老大的组织里,除却一些需要协力的任务必须完成之外,老大从没迫过她接工作,爱接不接,也对金钱没有很强烈的渴求,足够日常生活,满足偶尔想买便买不用看价钱的虚荣心外,时夜茉实打实的是生活得很随便,可以算是组织里“最穷”的了。

    眼看镜子里的自己,时夜茉抿了抿嘴唇,有些感觉这一回接下暖暖姐的拜托,好像又走回去从前的路,要抓准时间,要遵守好多这圈子里没明文规定的规定,熟悉里头又有点陌生。

    太奇怪了。

    时间不允许她思前想后,时夜茉叹了口气便走出房门,去敲响隔壁的门口。

    门内应了一声,不多久温轻婉打开房间让她进去,她刚好洗漱出来,一头柔美的长发盘到头顶,仍穿着棉质的长袖睡衣,脸上干净水润,未施半点脂粉,让时夜茉觉得看上去连大学生也不像了,像个高中毕业的少女……

    房间里萦回的香气正是昨天在车里凑过去她身上闻到的,时夜茉眼睛瞥向她圆大的领口,锁骨上被浅了些水珠,有些湿亮,甚是抢人眼球,夺人呼吸。

    昨天下达酒店后,时夜茉与温轻婉装一点事都没有,各自不说话,各想各的,她们对于人与人之间不说话的微妙气氛十分熟悉,没半点尴尬的,就只是会为刚才靠近的一刻想了几个为甚么而已。

    答案她俩也寻不出来,如涌浪的心思在下车后也平伏了。

    走近酒店大门前,温轻婉突然脚步顿住并且好像被甚么吓退了一步。

    时夜茉很快察觉后方的人的异样,回身便见到温轻婉神色有些崩紧,唇齿咬紧。「甚么事?」她走回去打量了四周,确实附近有不少涌动的电磁波,在对方眼里看到的是怎么样的可怕景象?

    有时候,旁人根本想象不到的。

    温轻婉抓住她的衣袖,摇了摇头「先进去,待会说。」

    她们进去后那男生己把房卡取好交给她们,然后他说要回去场地帮手,叮咛了几句也坐回了车走了。

    坐进了电梯,时夜茉再问:「怎么回事?见到甚么?」

    「这酒店……应该之前有人跳楼了,那个人不断在上面跳下来,一直循环,跌下来的死状……有些吓人,但只要是跳楼自杀的,死后都会不断轮回死的那剎间,之前听过一些高人说,那是对他们的惩罚。」

    时夜茉看到电磁波却看不见实体,她无法体会,心坎对于温轻婉被迫见到这些东西有些心痛。她甚至无法说点甚么安慰的话,很讨厌这样的自己「要不要我解决它?」

    「不,不要,它己经在惩罚了,等到罚好,自然可以去投胎的,妳……解决了它,就真的甚么都没有了。」

    电梯在往上走,到了中途门开了,两人以为是有人按电梯所以开门,只是开了门外面没人,也许并不是没“人”,只有温轻婉见到一团红色的人影走了进来,而时夜茉看到的是一团颇为强大的电磁波。

    她皱一皱眉,以往不是没遇过,可她知道身边的人见到它的模样。

    「这里太多,剧组选了个甚么鬼酒店了。」时夜茉皱眉地嘟嚷。

    那团红色灵体听到后回身凑近她们,特别温轻婉,她身上有种气质很吸引它们。

    时夜茉手一挥,空气里的电磁波便击向它「滚!」

    灵体被电得颤动,吓怕地从电梯的缝间溜走。

    「它没恶意……好奇而已。」

    灵体分很多等级,最低级别是白色烟团的,根据那个高人对她说,黑色比白色强一点,因为心愿未了而长期留恋人间,之后是绿色、蓝色,来到红色己经是怨气十分高,有机会是他杀或被害死不冥目,而还有一些是比红色更凶的,他们叫恶灵,己不是用颜色来区别。

    家里的三只,两只老家伙是黑色的,而小姨妈是蓝色,所以温轻婉不是不知道平日小姨妈爱欺负两个老家伙,不过两个老家伙自愿被欺负,说是补偿给未出生就被杀掉的小姨妈。

    温轻婉看着这种高等灵体吓成这样,有种…小茉算不算是别样的驱鬼大师?她若果往这方面发展……可能赚不少,据她知道,很多富豪有被灵体缠的事件。

    她幻想小茉穿起一些黄色的道袍,戴着那些帽子,手拿桃木剑……哈,怪有趣的啊。

    温轻婉眨了眨眼又轻笑了出来,惹得时夜茉又厉了她一记眼波,她没好气把人送到房门口,还进去巡了一遍没甚么不该存在的电磁波,可是这酒店确实在很多角落里藏了不少,时夜茉离开她的房间后暗暗地操控了整个酒店范围里的电磁波,调节成那些东西会怕的程度,除了一些不知道甚么原因被困住走不得的外,其余的像惊弓之鸟一样,全都跑了。

    有了昨天这段小插曲,她们早己忘了在车里靠近时的出现的一些“不良”反应。

    现在时夜茉第一次见到穿家居装,又是素颜的温轻婉,压下的暗涌似乎在时夜茉心底的某处再次卷起来,勾动着心尖发颤。

    她强行从人家的心口撇开眼,瞧住地上打开的行李箱道:「妳把想带去的衣服拿出来,我收拾到箱子里。」

    「选好了,床上的两套,拍外景最怕是天气不好,下雨淋湿衣服要马上换,要不然会感冒,生病的话会拖慢进度,妳有没有带?」温轻婉说前面的话是想向她表达她也该带替换衣服以便荒郊野外遇着下雨都能确保有干净衣服换上。

    以前汐暖初初做她助理很多都没经验,第一次跟她进组拍电影亦是拍外景,遇着山间下大雨,虽然有工作人员及时发雨伞,可惜都发到汐暖手上己为时己晚,她们由外到里都湿透。

    温轻婉还可以换一套拍摄服装,可汐暖却没带衣服,撑住全身湿的一直到收工,回去酒店后发高烧甚至要送院。

    时夜茉己遵在地上打开行李箱,把床上两套衣服拿过来放进衣物袋里小心放进去「暖暖姐五点打来吵醒我了,唉……我越来越觉得以前暖暖姐做妳助理好可怜,钱少,睡觉时间又短。」

    「……」温轻婉被堵得说不出话来,她这位临时助理……

    咖位太大,比巨星还要大牌呢,要她做助理,还是那句,委屈了。

    汐暖的薪水啊,在外面普通公司来看己达主管级了,因为做助理是二十四小时随时候命的,而且休息不定时,所以做艺人助理一般要比外面办公室上班族高出许多的。

    收拾好要拿的,时夜茉拉好行李箱起来后,便见到温轻婉早己换好了衣服,还化好了淡妆,盘在头上的长发放了下来,跟刚才素频家居装相比,感觉像两个人,眼前透着股历练感,气场也不一样,成熟有女人的韵味,配上不张扬却绝对精致的五官,是很有魅力的。

    怪不得……她能成为明星,受人追捧,时夜茉看惯了漂亮的人,偶尔看她这张脸也会看得出神。

    今天她衣着很简单,白色棉衫配了阔宽的牛仔外套与修脚的牛仔裤,修长纤瘦的双腿在紧身的牛仔裤衬托得相当完美,是女生们都想要的铅笔腿。时夜茉不自禁看得两眼发呆,定定地看着她的一双腿,偶尔有一些伸高手的动作会令她如蛇的蛮腰露了一小节出来,那儿的肌肤十分白晳,像婴儿一样娇嫩。

    时夜茉再次强行瞥开眼睛「妳想吃甚么早餐?」

    「太早起没甚么胃口,我带了些能量棒和豆奶,妳要不要吃一点?」她弯腰从行李箱里拿了两样东西出来「不如都带上,我不知道剧组的盒饭妳吃不吃得惯,那种荒郊……多半没甚么好吃的,妳可是富豪呢。」

    最后,温轻婉调侃了她一番。

    时夜茉瞪了她一眼,哎哎,要带早点说,她都把行李箱拉好了。她又弯下腰把行李箱打开,将几盒豆奶和一堆能量棒放进去,留了两盒和两条塞进包包里。

    「我没妳想的娇贵,以前我在果园打工,伙食嘛……天天都差不多,不过味道不错,有点钱了,吃过各式各样贵的、稀有的,但我认为不及妳煮的土豆炖排骨来得对味。」又拉好行李箱的拉练站起来,抬头看向温轻婉耸了耸肩,她穷的生活试过,别人想象不到的奢华生活也过上,对在吃方面对于她来说……

    鲍参翅肚亦不及一碗平凡的排骨热汤喝得窝心。

    有时候吃,是吃里面的情义,吃它的回忆,吃个中的点点滴滴。

    正如现在她偶尔会去吃街边吃一碗馄饨,吃的是以前穷的时候,与暖暖姐点一碗分来吃的回忆与快乐。

    温轻婉心坎被她的话弄得发烫,甚至慢慢地爬到双颊上,她微微撇开了脸,低声轻柔道:「回去可以再做给妳吃。」

    「好啊。」声音再小,时夜茉还是听见了,她脸上扬起了自己也察觉不了的笑容。

    昨天那个男生向时夜茉发了讯息,车己在酒店外等了,时夜茉和温轻婉之间无形的旖旎恰好被打断,她们整理好这股心绪,一起来到酒店外上了车,拍摄外景的地方离酒店要一个小时车程的。

    开车不久,时夜茉靠在窗边在打阖睡,另一边的温轻婉小心地侧着身看着她。

    小茉的五官不像那些外放形的女生一眼便觉得她好看,她的美是内敛的,也是让人觉得相当舒服的脸孔,微微会发电的杏眼、色泽哑粉的嘴唇、小巧而高的鼻子,眉毛稍粗多杂毛,修修会更好看。

    她细细打量,由五官到皮肤,再到她的身形。

    身形没甚么可说的,标准女生的高度,大约一米□□五左右,身材她没看出准确,日常她爱穿比较松身的衣服,总体来目测,不小,但不算大。

    旁人第一眼不会对她印象深刻,但多看两眼,自自然然她的样子会留在脑里挥之不去,有种女生就有这种特别的魅力,时夜茉正是这种女生了。

    她睡着的时候少了对人的疏淡冰冷,比较易亲近,温轻婉看得入神,手自自然然情不自禁抬起伸过去点了点她的额头……「比艺人先睡……妳是第一个了。」

    嘴角勾起,话是嗔怪,眼内却全是宠溺,温柔得像一池月影下的湖面,柔和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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