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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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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鄢砚的这场丧事办的辉煌隆重,按虞后的话来讲,是厚葬了。

    暗夜无声,宾客散尽。

    一连数日的疲累此刻才轰塌如山倒。叶知秋一身素白的麻衣孝服,趴在父亲常用的案几上,头脑轰鸣。

    叶鄢砚这一去,她就像患了重疾。瘫在往日旧梦里,似睡非醒。

    屋内暗的一丝光也透不出,她趴在案上,恍惚间又似乎回到了十年前的军营。

    那一年她还不到八岁,夜里敌军突袭,爹爹将她藏在营帐地下挖出的暗格内,紧紧抱了她,便盖上了格板。

    那暗格好黑好黑,粘稠腥热血顺着缝隙滴了她满头满脸,但她看不见,一片昏黑中她只能咬牙吞掉战栗和哆嗦。

    父亲迟迟不来接她。

    不知过了多久,她爬出暗格,避开了脚下的死人,走到了营外。她永远不能忘记她看到的,肝髓流野,尸山血海。

    满目所及,没有一个活人。

    她吓坏了,但脚上沾满血泥,她失足跌倒在一个年轻将士被割掉的头颅旁,手里还紧紧握着那把断箭,嚎啕大哭。

    此时一队烈马疾奔而来,马蹄高扬,如银刀霍霍,几乎踏碎她的头颅。

    她昏了过去。自那以后,她不止怕黑,还极怕马。

    今夜,她听到窗外灶台的炉火声,好像又被人拽到了暗格,她的头上是铁蹄,身旁全是死人。

    不同的是,暗格永远不会被打开,马蹄之下也无人来救她了。

    她只剩自己。

    夜风温柔的抚着她的发,像父亲温厚的手掌。

    叶知秋捂住脸呜呜哭起来,她哭的这样肆无忌惮,肝肠寸断,像把未来即将遇到的所有苦楚都一并宣泄在了今夜。

    良久,她才从混沌中醒来。

    “于妈妈。”她鼻音很重。

    “哎!!”

    于妈妈立刻应下,她才在门外听姑娘声嘶力竭的哭了一场,此时走到书房外,难掩哽咽:“姑娘叫我?”

    叶知秋暗夜中无声的点头:“嗯,于妈妈帮我点灯。”

    扶春和玲珑抢着去。

    灯笼一打,屋内瞬间敞亮了许多。

    于妈妈看她明明眼肿的核桃似的,神色却一如往常,知道她是摒着劲儿强忍悲痛,心里反倒难受,道:“姑娘,你”

    叶知秋歪歪头,勉强挤出笑容:“我饿了。”

    “哎,哎!”于妈妈被她这声饿了惹的掉了泪:“我这就给姑娘去盛些热饭好菜来。”

    门帘晃动,夜风吹得她周身一冷,蝉声若隐若现,叫的不知疲倦不知忧。

    叶知秋吸吸鼻子,眼神却落在长案一侧的圣旨上。

    差点忘了,丧葬之礼一过,依虞后的旨,明日她就要入宫了。

    次日,暖阳和风。

    虞后准允她带仆婢,但此行未必是锦绣前程,她思来想去,觉得带谁都不妥。

    于妈妈年纪大了,快言快语,见不惯她委屈,在宫里闹不好性命堪危。

    扶春温婉聪慧,玲珑胆大心细,都是她的心腹。二人如花似玉的年纪,该嫁个好郎君,而不是将命放在她手里。

    最终还是决定只身前往。

    叶知秋推开门。

    蝉鸣入耳,乌京城内一片繁华水榭,勾栏瓦市。往来客贩车水马龙,九衢三市软红香土,是京都百年独有的气派热闹。

    她行走其间,茫茫然的,总觉得藏不住的坎坷破败正推土而出。

    入宫的路程说远不远,但若凭人两条腿去走,却是既费脚力又费时辰。红墙绿影,荼蘼香中喧嚣醉软,叶知秋走的步子发飘,总算挪到了宫门。

    闫富贵远远望见人来了,摇开金枝扇,却不着急迎。

    他惯会揣测圣意,虞后给的垂天之恩是有时限的,叶鄢砚丧葬一过,戏也不必演的多真。

    不过好歹是旧日名门娇女,如今只身入宫,身侧无侍也无轿,实在落魄。

    所谓树倒猢狲散,叶鄢砚一介清水丞相,想必嫁妆钱都没给她留几个。

    闫富贵摇摇头,眼神中却没有怜悯。他在宫里呆的久,见得多了,也就视若平常。

    一旁的小公公抢着替他打扇子,见他不动,便看出了深意:“爷爷,咱晾着她?”

    “晾着。”闫富贵不耐高温,一抄袖,擦着日光朝里走。

    什么东西烧着了。

    小公公惶然扭头,袅袅的白烟,一摞密匝匝的信眨眼被燃成了灰烬。

    不久前宋氏余孽中有幼子流放途中逃了,朝臣怕牵连,奏疏里全嚷着要斩草除根。这奏疏落到了闫富贵手里,他没看。

    今日一把火全烧了。

    风渐渐停了。

    叶知秋擦了擦额间沁的汗,从烈日杲杲一直等到夜幕笼垂。万仞宫墙之下,她拢袖垂在墙侧,缩成了一个薄薄的剪影。

    “奴才来迟了。”终于来了人,未发枝的柔柳似的,细细一把嗓子。

    叶知秋抬头,是个垂着眼神色怯怯的小公公。

    她等的口干舌燥,此时嗓子也哑的不成,轻声道,“公公言重了。”

    宫内回廊九曲十八弯,小公公很知礼,带路也很规矩。叶知秋走到半路,口实在渴,便讨了一杯水。

    本也不做指望,但小公公却很尽心,替她取了一壶。

    叶知秋仰头饮了个干净,她咽的急促,唇角偶溢出几滴,顺着她纤细的脖颈沾湿了衣襟。润了喉咙,总算舒服多了。

    小公公仍垂手恭立,不抬头,也不多话。身量不高,颊上肉嘟嘟的,看得出年纪还小。

    叶知秋注意到他手指白嫩纤细,暗忖不像宫内粗使。一身宫服也簇新无褶,心中便猜定是近日才入宫的新人。

    她将腰弯的跟他一般齐,将水壶还给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胡喜。”小公公指尖微蜷,错开她的手,埋着头将水接过去。很内敛,有君子的风度。

    叶知秋点点头,又问:“你识字?”

    小公公肉眼可见的抖了一下,停顿了片刻,答道:“不识。”

    那就是识了,叶知秋声音很温柔:“那我教你。”

    小公公怔怔的抬头,清秀文弱的脸上尽是讶异。

    叶知秋迎上他的目光,人是春寒料峭的冷,言辞却热诚:“我与小公公都是初来乍到,宫墙之内伴君如伴虎,不如交个朋友。”

    来得巧不如来得早,小公公很好,是她要找的那双眼睛,不仅干净灵敏,还进退有度。

    惜宁公主身边的嬷嬷都是宫中老人,也是太后精挑细选的心腹,她横竖是斗不过的。不如按爹爹教的,蛰伏才是上策。

    陆行风眨眼已窝在南陆数月之久。

    他很不高兴,好马没有,好刀没有,和御小龙整天被秦邵当沙包拉练。

    这还不是最惨的,一天下来屁股都颠碎了,打开帐子季孝恭又阎王爷一样等在那里。

    弄的他每回进帐前总要做下心理建设,不然就有种升学裸考的错觉。

    薄雾冥冥,日落西山。

    陆行风坐在尖刀一样的锐石上并不觉难受。马背上颠了几月,性感浑圆的屁股如今居也长出厚茧,早已刀枪不入。

    陆喻之率军回营时,陆行风正躺在野地里喝酒。

    须臾,眼前便出现了一个倒着的人脸,他张嘴,噗的一声将酒喷了自己满面。

    片刻后他坐起身,问:“赢了?”

    意料之中的回答:“大捷!”

    前段时间边境不踏实,江北国的兵三不五时的来挑衅,又不肯硬打,打两下就跑,贱不漏搜的。

    陆渊是个暴脾气,直接把陆喻之甩出去按着对方一通暴打。

    “啧,屁小的仗,老子也能赢。”他冷嗤一声。

    陆喻之也坐下来,莞尔:“怎么?仗小了,还看不上。”

    陆行风懒得跟他扯,喉咙咕噜着:“你去跟秦邵和季师父待几天就知道了,不是我说,这都有个毛用啊。”

    陆喻之不动声色。

    陆行风不懂,陆渊不想让他只当一个会打架的兵,他要培养他成为将,还是能统领全军继承衣钵的将。

    世事万变,南陆往后面临的不仅是乌京的掣肘遥视,还有江北的虎视眈眈,以及日趋强悍的匈奴骑兵。

    一旦匈奴诸多部落再次统一,他们开边拓土的铁蹄就绝不仅是云枭这等小国。

    平陆这几年打着修生养息的旗号,却在内斗中锋芒尽消,这一坨喷香的肉搁在眼前,哪有豺狼口水不溢利爪不痒的道理。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南陆需要培养更多年轻的将领。这已不是未雨绸缪,而是迫在眉睫。

    山风吹来一股泥草腥香,不远处,广阔无垠又绵延起伏的草野上,正急速奔来一匹骏马。

    通体炫黑唯独腹部一片雪白,跑起来四蹄腾空疾若闪电。

    铁甲钢蹄赋予它比寻常马匹更威风强健的重量,烈风中马嘶长鸣,长鬃飞扬,气吞山河之力震得人胸腔一窒。

    陆渊勒了缰,也不说话,几步便消失在风里。冷酷的好像这马不是他亲自寻了数月才搞来的。

    陆行风爬起身,背着满山的霞光,生生看得静了一刻。

    “不是想回乌京吗。”陆喻之忽然道,“要不要跟哥哥一起打场大的?赢了,那马就归你。”

    陆行风沉声不语。

    他说过他想回乌京吗?

    “叶鄢砚死了。”陆喻之道。

    陆行风一愣。

    “叶知秋入了宫,当了惜宁公主的陪读。”他顿了顿,“听说公主对她不好,将人打发到怀恩庙里就不管了。明面上说是圆她孝心,实际上连个婢子也不给。”

    守孝三年,岂不是要被关三年?

    陆行风眸色一黯。

    况且那庙以前都是关冷宫里疯掉的妃嫔的,冤魂不少。阴森森的,一到晚上就阴黑的渗人。

    叶知秋怕黑。

    “蝇营狗苟,群狼环伺,仅凭一腔热忱可救不了人。”陆喻之锐利的盯着他,“想帮她,先要让父亲满意,南陆的关你过不了。回乌京,死路一条。”

    “打就打。”陆行风在斜日余光里歪头一笑,轻声说,“哥哥不早说,弟弟我就喜欢开大。”

    陆喻之说的这一战,很快来了。

    已近夏末,他们踩着夏天尾巴的残影,乌压压的来到了云枭与突厥的边境线,狄桥道。

    陆行风□□还是原来那匹马,但是他老子良心发现不仅给换了新的马鞍,整套革筒护甲也都升级了。

    此次援战云枭,他们面临的不再是玄巾军这类流匪,甚至也不是江北的正规军,而是突厥货真价实的精锐骑兵。

    塞北以游牧为主,物产不丰且居无定所。一到凛冬,草枯泉涸,千里冰河,南面的云枭甚至平陆江北便都成了膏腴之地。

    他们如同饥肠辘辘的豺狼唾液已滴到冰河对面,养了一秋的战马身膘体悍,蓄势待发,只等战鼓擂动,起兵掠夺来年的口粮钱财和女人。

    但云枭今年换了主将,不愿年年固守,坐以待毙。

    他们要将这波突厥蛮子钉死在冰河以北千里开外,别说今年冬天了,让他们数年之内不敢再往前一步。

    所以才需要平陆国的重骑。

    烈日悬空,兵甲烫的滚火一般,别说人了,连马都闷燥不堪呼喘出阵阵热气。

    前方路野被踏出一片与季节相斥的荒凉,是马蹄留下的脚印。

    陆喻之微微皱眉,不深,是轻骑,不是匈奴兵。

    队伍停下了。

    一阵劲风带着血腥袭来,陆行风裹着汗打了个冷战,下意识夹紧了马肚子。

    眼前密密麻麻的队伍此时已被劈出一条裂缝,后方一骑烈马铁蹄高扬奔袭而来,又猛然束缰,刹在了队伍最前方。

    烈马长嘶一声,原地换踏。

    来人一身轻甲戎装,英姿飒爽,高声喝道:“世子爷,别来无恙!”

    陆行风微眯了眼。

    是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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