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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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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元十六年春,乌京城内暖日和风,莺啼燕舞。

    陆渊大破玄巾军,又狠挫了江北外敌,眼下已抵京只等受封。

    朝堂世家一向风声敏锐,眼下折子雪花似的飞往御前,皆是赞声不绝。

    今日朝议时间并不长,直至百官下朝,天色才浑浊中升起一点蒙蒙亮。

    宋明楷没急着走,坐在殿后供百官食歇的内室,慢悠悠的讨了杯茶来喝。

    不出所料,一盏茶的功夫,便有人福着身子来请他。

    是殿中省大太监,亦是虞后的宠臣,闫富贵。

    “宋大人。”闫富贵规矩的朝他拜了拜,“虞后有请。”

    宋明楷微微颔首,并不说话,放了茶,便大踏步出了门。

    他向来不喜阉人,何况是这等权大势张的。偏这闫富贵最是圆滑世故,背地里万千勾当,面上却是笑面虎一张,谁也挑不出错。

    这人原是先帝膝下一个小内侍,出身穷坳僻壤,粗通文墨,却仗着巧言令色的本事,硬是在人才济济的内廷中挣得满身名利。

    如今得了虞后的势,更是自认肩比北斗,是个极其厉害的犬牙。

    虞后已等在凤阳殿内,身侧一方红木矮案上搁着数盆花草盆景,似在赏玩。

    她一袭牡丹花样的暗金华服裹身,云鬓巍峨,只戴了几只碧玉珍珠簪,便已显出寻常不可比拟的贵气。

    “陆将军前几日到的乌京,宋大人想必已知道了。”虞后丰润白皙的手指拨弄着花瓣,轻声问。

    宋明楷心知肚明,也不拐弯抹角:“陆将军功勋卓绝,是该赏。但想要带其子回南陆,却万万不可。”

    对于肃亲王陆渊,宋明楷是有敬重的。

    若在太平盛世,他二人即便不是能够把酒言欢的知交,也断然不会如此剑拔弩张。

    可他乃平陆肱股,没有私情好恶,穷其一生只为司马皇朝尽忠。

    于掌权者而言,陆渊之所在,既是冲锋陷阵的狼,亦是眈眈视之的虎。

    想要狼虎变成家犬,不能松脱了缰绳,也少不了喂食的饵。

    可眼下,乌京还有可供虎狼食之的饵吗?

    那日接风宴,宋明楷也列席上座。

    太后试探着要赏其金银,他推辞不肯要。加封爵位亦不合适,他已位及亲王,陆喻之是嫡长子世袭此位,旁人难以摘攀的荣耀,这两人反倒一点不稀罕。

    但陆二不一样,此番平叛也有微功,赏给他按理说最合适不过。

    怎料陆渊声厉内荏,骂起自己的儿子毫不手软:“吾儿闹出莒城火事这样的蠢事,已是一介俾众周知的草包,怎再受这等鸿天大赏。不妥!”

    又给拒了。

    直到最后,众人为难的不成样子了,陆渊才慢悠悠的主动讨了赏,要将陆行风带回南陆。

    理由么,顽劣不堪,蚩蚩蠢蠢,放在乌京也是祸害,不如带回去好好管教。既能了他父子团圆的心愿,又给乌京的盛世清明做出突出贡献。

    于情于理,都让人说不出一个不字。

    宋明楷还弓腰等着,虞后半晌才开口:“可眼下,确实赏无可赏了。”

    又回过头看一旁的闫富贵,问:“那陆二,是个什么脾性?”

    闫富贵哈着腰,眉眼嘴角无不堆笑:

    “陆家二公子么,奴才听说在京圈也是出了名的纨绔孟浪,考不出功名,也没个正职,游手好闲是顶厉害的。今日戏馆,明日赌场,又好一口酒,花街柳巷里钻的更是勤快。”

    觉着糟痞过了头,又道:“模样倒是像肃亲王妃,俊朗不凡,和不少世子也处的不错。”

    哪些世子不能细说,都是些狐朋狗友。

    “嗯。”虞后听的莞尔,看向一旁宋明楷:“宋大人还是以为陆行风回到南陆,会是如虎添翼?”

    闫富贵是个有眼色的,得了暗示,抢答道:

    “衣架饭囊而已,倒也构不成什么威胁。依奴才看,不如成全了陆将军父慈子孝,也是一桩美事。”

    “我与太后议事,岂容你一介阉人鸱鸮弄舌!”宋明楷气的不轻,横他一眼,劝道,“太后,再忠的犬,松一松缰绳,也可能变成虎狼。万万慎重。”

    闫公公扑在跪在地上磕头,摇尾乞怜:“太后慈心眷顾,奴才一时嘴快竟失了礼数,实在该死。”

    “无妨,你也是为哀家解忧。”虞后不动声色垂眸,玉指摩挲着腕间的镯子,似是下了决定:“哀家倒觉得,也不是不可。”

    “臣认为不妥。”宋明楷惊诧的起身,“少帝登基,乌京危机四伏,各大藩王虎视眈眈。陆渊能救乌京一次、两次,谁能保证他次次都能竭忠尽智。

    只有陆家老少留京,赤雁军才能为我朝所用。今日若放了陆二回去,明日就是陆三公子,再就是整个陆家。届时,再凭什么牵制住南陆?”

    虞后语气不耐:“那宋大人有何高见?”

    宋明楷还想再说,突有内侍冒冒失失的闯入,见了他,脸上一惊,怔怔停住了。

    闫富贵假意斥道:“何事喧哗?不成体统!太后和宋大人正在议事,还不退下!”

    宋明楷认出这是吴歇的亲信,脸色一冷。

    虞后娥眉微蹙,将人唤至跟前。几句耳语而已,却惊得她将茶瓷都碰摔了。

    “当真?”她轻声问。

    “回太后,当真。”这人压低嗓音,“吴相亲自传的信。说那谷水县令康行辅手握铁证,状告宋氏勾结外贼,意图谋反。”

    闫富贵余光瞟了身侧的人一眼。

    宋明楷不看他,立在春日和旭里,端方雅正,恍若听不到好春破灭时夏蝉发出的那声嘶鸣,提早到了。

    时值盛春,乌京大街小巷酒肆飘香,车马骈阗。越是金币楼台,人越是摩肩接踵的挤在一起,繁华竞逐。

    莒城战事刚过,一冬的碎冰还未消融。叶知秋踏着尸血荒脊而来,猛见乌京这朱门绣户满目摇红,总觉得恍若隔世。

    彼处兵戈未息,此处已锦绣成堆。

    扶春和玲珑两人也有几年未回乌京,此时挤在马车一侧有说不完的话,脸上全是久别归乡的兴奋。

    叶知秋坐在车内,纤细如白玉的指尖挽起车帘,也露出一点笑。

    她在乌京长大,比起谷水的青青客舍,这里承载的记忆更多,更像她的家。

    但原先的相府已是吴歇的府邸,不能住了。她们此次回的隐蔽,亦不想叨扰乌京旧友,只能再另找一处宅子落脚。

    东市千灯,最是客多。

    马车还未到,于妈妈已迎上来了。

    “姑娘,慢些。”她将人利落的扶了出来,指着两侧的茶楼酒馆当铺作坊朗声道,

    “此处离宫不远,休市也早,不扰姑娘歇息。周边八街十六巷,个顶个的热闹,只有这里夹在几处民宅小院,又不显眼。我看一眼就知道,定是能合我家姑娘的心意。”

    叶知秋确实喜欢。

    她站在宅子外头的旷地上,望着眼前飞檐翘起瓦色清明,却不知怎的,竟生出一种羊入虎口的微妙忐忑。

    落脚的地方定下了,于妈妈又请了几个手脚利落的,将院子收拾的服帖妥当。等到忙完,已经日沉西山。

    叶鄢砚还没回来。

    叶知秋将熬好的药放在罐子里煨着,伏在案前看父亲留给她的手记。

    她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这手记早已烂熟于心,此刻再看,却只觉得躁郁。

    父亲的病,并未到绝地。

    突然授她兵法时政,又将这倾尽半生之才的手记传予她,是不是有些急?

    扶春和玲珑轮着去掌灯,室内灯影绰绰,经久不歇。

    “小姐有心事?”扶春看她发呆,挥了挥手。

    叶知秋陡然回过神来。

    窗外矮楼鳞次栉比,还未浓稠的夜色裹在人声鼎沸中,像九霄天上落下的一层薄纱,被夜风吹的微微晃动。

    她披上缎白的兔绒短袍,搓了搓发冷的指尖,问:“爹爹呢。”

    “老爷去宋府还未回。”扶春替她拿斗篷吹吹打打,又隔着长街去望那头春香色浓的熙攘处,“小姐,外头好热闹!”

    “咱们赶巧了,”玲珑一双笑眼,打着帘子进门,“这几日恰逢乌京城中酒宴诗评的赛尾,有美人,有才子,都想去瞧呢。”

    叶知秋闻见了熏风带来的酒香,她仔细收了手记,忽然起身,“咱们也去逛逛。”

    香楼浮歌,酒色醉人。

    所谓酒宴诗评,不过文人客寻个雅名去楚馆寻常梦,才子饮酒赋诗,美人吟唱戏舞。

    烟花垂柳之地,一夜销金万两,处处都是夜猎的痴情客,满楼的胭脂香。

    叶知秋今晚穿烟青窄袖,鹿皮高靴,青年男子最常见的那款襕衫,规矩的掖在窄腰上。

    扶春和玲珑回头去瞧。

    掩着嘴笑,小姐还是小姐,穿成这样,也不像个小郎君。

    才子们面貌平平,诗词平平,无甚看头。倒是青纱红雾中吟诗的美人,各个桃花粉面,□□雪肤,还可一品。

    尤其中央的歌姬,即便隐在半截屏风后头仍难掩姿色卓绝,眼态媚似银钩,搔的人心里发痒。

    叶知秋对诗词不感兴趣,今夜春浓,她挤在人堆里,也想看清这据闻连着三年霸榜乌京美人榜单的魁首,到底长什么样。

    扶春和玲珑在前头一阵猛攻,人海中替她开辟出一条道路。

    她终于够到了前排。

    屏风后的琉烟朝台侧看了一眼。美人回眸,端的是艳色悱绝,蛾眉曼睩。她目光在叶知秋身上短暂停留了片刻。

    好漂亮的姑娘。

    琉烟细眉一挑,她是妖妍妩媚的明艳之美,台下这女子却是另样脱俗。虽着男子劲装,仍不难看出姿丽绝尘,玉骨冰肌。

    果然,天下美人,各有风味。

    她轻轻一笑。身侧便伸出一段藕节似的玉臂,侑酒的小唱问:“吴家大公子来了,姐姐见不见?”

    “见啊。”琉烟柔柳一样起身。

    “公子连着多日来,花了银子又不落宿,和相府另一个瞧着是云泥之别,还长得俊,”小唱给她提长长的舞袖,讨好地说,“他真心喜欢你呢。”

    “欢场无真心,你这话可刺着姐姐了。”琉烟噗嗤笑出来,歪着头去摘鬓间金灿灿的钗,忽然想到什么,她打眼往馆外寻,“陆家那位呢?”

    红馆外,陆行风还在跟人拉拉扯扯。

    “松手!老子不去不去!”

    他以一种常人难以模仿的姿势将两臂箍在门沿上,腰带几乎一溜扯到□□,脚上却纹丝不动。

    姚万里本就胖,拽的一头汗,连手中用来装逼的白玉小扇都要掉了,忍不住骂:“陆兄,你去了一趟莒城,怎竟怂成这样,鸟都萎了吧你!”

    又推了一把旁边的简玉珩和傅晚之:“你两怎么回事,不帮帮我!”

    简玉珩微窘:“陆兄品行高洁,让人去浪,不是君子作风。”

    傅晚之则讪讪:“去了也是抢我风头,我看楼外挺好。”

    姚万里不死心,又搡了他一把:“兄弟能害你吗?这真是个美人!琉烟,酒宴诗评三年的魁首啊,若非看你打仗受了苦,哪儿能便宜了你。”

    他凑近,露出个意味无穷的笑:“今日你若不见,明日成了婚娶个貌丑的母夜叉,可别哭着怪哥哥没提醒。”

    我哭你奶奶个腿!

    “再扯试试。”陆行风未品出那话中自有深意,还维持着一夫当关的姿势,臭着脸,把眼冷冷一翻,“首先,没萎。长势喜人,可以说是天赋异禀世无其出。第二,本少爷洁身自爱,要玩你们自个玩,再拉,老子暴打你一顿。信不信。”

    眼前三人和原主打小光着屁股一起长大,有名的京中混子。若论家世,钱权财色字字都能沾上边,街上打马而行时向来无人敢惹。

    可若知道重回乌京f4的第一件事就是逛窑子,他今日绝对死活不会出这个门。

    逛窑子也他妈算了,听了一晚上酸诗实在是隔夜饭都能呕出来。

    “噫——”三人这回颇有默契,一齐发声。

    姚万里:“我怎么记得谁头一回来醉的不想出来?”

    傅晚之:“当时他几岁?”

    简玉珩:“好像还哭了?”

    陆行风因这穷追不舍的灵魂三问,心脏遭到暴击,人都麻了。

    可不管原主从前套着什么孟浪芯子,在他心里十五六岁的少年还是个雏儿。

    凭他这惊世骇俗的姿色,和平年代都能当巨星,不能让人白嫖了,还倒贴油钱。

    万一得个什么花柳病,横死乌京不说,心理那一关也实在过不去。

    毕竟花魁才多大,搁现代就一初中生。他好歹文明社会出来的生物,要是这都能行,那还是个人吗?

    灯影昏暗处一对衣衫不整的男女缠的难舍难分,小姑娘还未发身,薄薄一小片,被人剥出白肩膀。

    陆行风黑着脸别过头。

    他要稳住,决不能嫖。

    然而时势所迫,陆行风并不能真的将人打出好歹,最终还是被人胁着捆进了妖精洞府。

    没见着名动乌京的花魁,却被一群艳蝶似的女孩子摁着喝了不少酒。

    陆行风消受不起,被罪恶感熏的脸色发白。

    等到一双柔弱无骨却瑟缩的细指头去扒他领口时,才忍无可忍猛地一扬手。

    “别碰我。”他冷冷道。

    今夜喝的多,他从暖气氤氲的雕花门中撞出来,步子打晃。

    望向黑影深处的小道时,细细一道月牙儿已挂在伶仃的树梢上。

    突然就一阵尿意。

    茅坑设在廊下深处,一个巨缸,两块木板,极尽简约之美。但也绝不能细看,陆行风至今记得第一次蹲坑时的阴影。

    他走了过去,没有灯笼,一片漆黑。

    窸窸窣窣的解衣,掏,抬,酝酿,一气呵成。

    正畅快着,陆行风只觉背后阴风扫过,腰下被人悬空一踢,右脚下的板子也突然没了。

    我草!这个时候!

    陆行风吓得尿停在半空,剩下的生生憋了回去!

    裤腰还敞着,他看不清后头是谁,只局促的将两脚都定在左侧窄窄的一片木板上。

    亏他身姿矫健,不然刚刚那脚下去,必然逃不过填尸粪坑这一劫。

    “谁他妈踢的?”他脸色一沉,声音里憋着股邪火,“给老子站出来。”

    不管是谁,他要弄死他。

    暗夜无声,月光打在那人的脊背上,好似秋烟乍起。此人定定站住,一言不发,沉静通透的像块玄色美玉。

    良久,他才听到回答。

    是道很熟悉的声音,冷冷的,有春枝不惧雪压的力度,“陆二?你就是莒城火事的那个陆二?”

    陆行风一愣。

    夜风裹着寒鸦声不绝于耳,他微眯了眼,侧过头去。

    “点灯。”叶知秋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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