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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豪仔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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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桥环路 江边桥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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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段敏捷的黑猫微微俯身,风轻轻刮动尾尖的毛,它发现了猎物。

    白色的海鸥站在两脚兽的尸体上,它很放松,轻轻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真恶心,昔日里施舍它食物的卑贱两脚兽都死了,他们的肉又硬又酸。

    真可恶,那只海鸥为什么要这样玷污自己?

    贪婪的两脚兽,它们聚集在眼前的黑色箱子上,手里的铁棍发出巨响,然后他们成片地死去,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

    黑猫感到恼怒,它猛地跃起,触碰到了那只美丽的猎物。

    远处,冷冰冰的双管霰弹枪无情地指着它。

    砰。黑猫像是受惊的老鼠,它高高跃起,眨眼后躺在地上抽搐,痛苦地吐出舌头。

    周围是纷飞的羽毛,鸽子幸运地逃过了一劫,匆匆飞进了夜空中。

    “死畜生老子见一只崩一只,操!”那人大骂,声音回荡在楼宇周围。他走出桥底,天空中冥冥的光映亮了他的古铜色皮肤。

    豪仔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声音会不会引来敌人,他已经失去了女人,失去了家人,失去了手机,失去了游戏,失去蛋白粉和哑铃。

    他的心脏还在辛酸地跳动,每一个细胞里充斥的,都是痛苦与绝望。

    豪仔想过自杀,从高楼一跃而下,或者将枪口对准太阳穴,扣下扳机,离开这痛苦的世界。但是他做不到,他知道自己是懦夫,不敢面对死亡,为了点吃的背叛兄弟。

    他知道自己多多少少已经疯了,从丧尸出现那一天起,或者更久前。

    豪仔一家住在营州,他从小生活在长期的家暴环境中。爸爸原本是一名卖菜小贩,豪仔7岁那年,他迷上了赌博与酒精,菜也不卖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早上去赌博,晚上去喝酒,没钱就回家殴打妈妈要钱。

    妈妈被打得鼻青脸肿,她哭着跪下,说钱没有了,他朝她唾了一口,转头继续殴打豪仔,用皮带抽,用脚踢他的头。

    妈妈嚎啕大哭,她用身体护住豪仔,啰啰嗦嗦地交出给公公婆婆医心脏的钱。

    妈妈是名木厂员工,每天要拉各种木线,厂里的尘屑让她患上了哮喘。每天夜里,豪仔都能听到妈妈在隔壁痛苦地咳嗽,她要等爸爸在三四点回来照顾他。

    豪仔无能为力,他在被子里小声地啜泣,紧紧缩成一团。

    爸爸打电话向所有亲戚好友借钱,然后用骗来的钱继续赌,回来时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那天,讨债的人踹开了大门,爸爸声泪俱下,跪在地上疯狂磕头,豪仔躲在门缝后偷看,他本以为爸爸从那一刻起会改变曾经的态度,想办法去赚钱,未来还会有光明,还能看到妈妈脸上的笑容。

    那些人散去了,爸爸更加凶狠地殴打着他和妈妈,把委屈与怒火尽数洒在母子二人身上。

    后来这个恶魔因为躲债消失得无影无踪,唯一的房子被抵押出去,此时公公婆婆因为疾病无钱可医也相继去世。

    除了豪仔,妈妈再也没有牵挂。

    她连夜带着豪仔坐火车逃去南方。

    那是豪仔一辈子都忘不掉的记忆。

    那一晚,雪很大,身后是高大的火车,妈妈跪在他面前,她眼眶通红,轻轻抚摸着他的脸。

    “阿豪,妈妈一定会带你过上更好的生活,一定不会让你再受欺负了。”

    她头发已经花白,手冻得发紫,手背是积久的老茧与伤口,豪仔的手上戴着一双毛茸茸的红色手套,手套背面纹着篮球,篮球下绣着精美的“nba”三个大字,手套里面悄悄地绣上另一行小字:妈妈永远爱王豪嵩。

    从那时起,豪仔忽然迷上了虐待动物,迷上了血的味道。

    火车开了七天来到南方,妈妈找到一个新的爸爸,他是名土木工人,老实憨厚,为人和善,对豪仔非常好,豪仔也喜欢这个新爸爸,母子二人也顺带住进了他家,豪仔有了新衣服和学校可以上,妈妈也很快生下了一个新的弟弟。

    在家里,豪仔对弟弟无微不至地照顾,帮家里做饭做菜减轻负担,在学校,豪仔成绩不算好,但他热情大方,长得又高又帅,擅长体育和打球,所有人都喜欢他,夸他以后一定会有出息。

    没有人知道,这个光鲜亮丽吃苦耐劳的男生,心底却是如此的扭曲,深藏了黑暗。

    从幼时开始的痛苦记忆深深地影响着他。

    豪仔喜欢虐杀小区里的一切生物,流浪猫,流浪狗,老鼠。他用弹弓在阳台射击它们,然后哈哈大笑,想象着他在射杀那个混蛋爸爸。

    后来朋友借给他一支“北斗”塑料弹狙击枪,配备八倍瞄镜,威力更大,能秒杀老鼠,一枪瘫痪猫咪,豪仔特地买了数千颗玻璃弹来玩。

    他很快不满足于射击,因为经常会吵到弟弟和妈妈睡觉,再者小区里的猫全给他杀了,尸体到处都是,天一热臭气冲天,狗也被打跑,只剩下一堆只在夜间出没还难打的老鼠。

    他开始用食物勾引狗或者小猫,然后杀死它们,首切,断足,放血,火烧,拼接,无所不用,最后把肉块倒进厨余垃圾桶,干净利落。

    看着猎物痛苦地死去,豪仔扭曲的内心会得到安抚,在一片血色中,他会变得平静。

    也许一开始这只是一种强者从弱者身上证明自己不再受欺负的心理,这种心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成了恶魔,变成了靠嗜血活得疯狂的快感。

    哄弟弟睡去后,豪仔喜欢听着格伦弗雷的萨克斯情歌,温馨的伴奏中,他光着肩膀,小酌一口酒,轻轻哼着调子,熟练地解刨着猎物。

    女朋友打来电话,他谈笑风生,为对方讲述自己听的歌,手中的快刀剐去鲜嫩的肉,无声无息,血液慢慢滑落,音乐在上面激起华丽的波纹。

    他写了本笔记,封面写着“豪仔,生日快乐!”前八十页画满各种杀死动物的手记,后面的内容较为血腥,画完用掉了不少红笔,大多数内容是豪仔站在各式各样的刑具前,亲生爸爸在刑具里跪着,还有各种骇人的处刑场景。

    随着时间推移,豪仔越发地渴望血液与杀戮,那颗嗜血的心告诉他,他终有一天会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生物,快了。

    虐杀动物给不了他更多快感,需要更多,更大,切割时会喷射出更多血液的猎物。

    隐约的,豪仔忽然明白,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懦弱的自己会选择背叛兄弟。

    不是因为那点食物,更不是因为害怕担起以后的责任。

    杀死孟辰时,豪仔的眼角看到了余浩和谢肥眼中那丝震撼与恐惧,他知道自己已经疯了,那是他第一次杀人,身体却感到前所未有的爽快,像回到温暖的地狱里,身体里的血液疯狂地燃烧着,净化了所有污秽和烦恼。

    他该死,他是个疯狂的杀人犯,但是余浩和谢肥却愿意接纳他,就像以前一样,真讽刺!

    豪仔宁愿收获两个朋友的白眼与恐惧,听到他们的辱骂,那多好啊,他们却紧闭双唇,把秘密藏匿于心底。

    这种感觉太难受了,豪仔就像一位被篡夺王位的皇帝,新王邀请他坐下一起聊天,就像昨天一样,只是换了个位置而已,周围的大臣若无其事,继续谈笑风生,他怎么可能坐得住?

    “呵,谢肥,余浩,在这个末日里,天真烂漫迟早会害死你们的,好好记住我这个教训吧。”

    豪仔恶狠狠地看看天空,他来到空投箱前,旁边堆满各种尸体,他打开盖子,抓起里面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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