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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章-杨沐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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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边坐了一个omega,夕阳的金色余晖里,他像一个降临在人间的天使,那般安静,宁静,恬静。

    及腰的金色长发,随意地披在背后,葱白的手指,正在翻一本书。

    这里是军部预备校高等校的图书馆,来来往往都是穿着校服的学生,每当有人路过那人的时候,都会若有若无的去看他。

    一群alpha里,omega本就扎眼。眼前这个人,更像一个美丽的天使,和整个世界格格不入一般的美好。

    但所有人里面,只有他,看得最久,最认真。似乎是想证明自己被吸引,不只是因为那人姣好的面容。

    男生就站在书架的尽头,一眼也不眨地望着窗边的人。只要那人翻一页书,咳嗽一声,他的心跳都会加快一下。

    窗边的人是每天都来图书馆看书,一座就是好几个小时。他也习惯了课程结束就来图书馆,只为偷偷看一眼心上人。

    桃花眼,柳叶眉,金色的及腰长发,精瘦高挑的身材。乱花渐欲迷人眼,可他的眼里只有这一朵高傲的白莲。

    “哟,还看呢?”男生的朋友撞了他胳膊一下,“都一个月了,你还没去表白啊。”

    男生低下头,抱紧怀里的书,没说话。一个月前,他在图书馆见到这人,竟一见钟情,二见倾心。

    年少的他第一次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如此夺人心魂的人。只一眼,就叫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没趣,你是不是alpha啊,没见过你这样畏畏缩缩的,喜欢就上啊。”朋友怂恿他,“我知道他,他是高等校今年的新入生,刚入校的时候因为被骚扰就跟同批的alpha打过一架,因此格外出名。虽然你可能打不过他,但未必他不喜欢你这样的。你俩说不定是绝配。

    男生并不喜欢朋友这样去说那人,微微皱了皱眉,没有理会朋友的过分说笑。

    两人说话间,有个alpha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走到那人的桌子跟前,笑嘻嘻地问他。

    “杨学弟,我能请你吃个饭吗?”alpha笑得自信满满,仿佛觉得凭借自己的实力样貌,对方是不会拒绝的。

    杨沐抬头,看了看眼前的人,他有点儿挡着自己的光了,杨沐心头是不太高兴的,但他还是露出友好的笑容来:“谢谢学长,但我有约了。”

    “那明天?”

    “明天也有约。”

    “那你这周什么时候有空?”

    “这周没有空。”

    杨沐低下头去接着看书。

    这话说得有点不给面子了,alpha有些下不来台,语气也变得生硬起来,似乎是不达目的不罢休:“那你什么时候有空?”

    杨沐没办法接着看下去,只好把手里的书合上,冲着站在桌子旁的人说:“那要看学长找我什么事了?”他眯着眼睛笑,“讨论学术的话,现在就有空。”

    alpha这下明白了,这是在拒绝他。

    “不识好歹!”对方扔下一句话,就走了。

    杨沐没有反口,翻开书接着看。

    “诶诶,你也去试试?”朋友撞了一下男生,“说不定他喜欢这样的闷蛋呢?”然后朋友就笑着走了。

    男生看着窗边那个人,还是那样看着,直到夕阳的余晖也渐渐落下去。直到他的视线里进入了另一个人。一个带着金边眼镜的男生,两三步跑到了窗边人的桌子前。

    “等久了吗?”姜逢笙拍了一下杨沐的头。

    杨沐抬头,看着一身臭汗的人:“不久,把想看的书看完了。”

    “看来让我的宝贝等久了。”姜逢笙凑上去亲他,两个人在安静地图书馆安静地接吻。

    “比赛赢了吗?”

    “输了。”

    姜逢笙嬉皮笑脸地坐在杨沐身边:“所以必须要好多亲亲才能心情好。(°‵′)”

    周围很安静,那两人也很安静。

    可爱情却很喧闹。

    男生就站在书架尾部,不再去看窗边的两人。

    所以不能去告白,都是没用的。人家早已心有所属。

    每个人的青春里,也许都有自己不知道的秘密。比如,杨沐不知道暗恋他的人,独自暗自神伤。

    学校的时光里,没人会去追问爱情的答案是什么,他们只会拿出无限的热情,把爱情推向高潮。可这高潮后面是什么呢?是神圣的婚姻,还是悲伤的分手。没人会去过问,也许并没有必要去过问。

    年轻,本就可以无限膨胀,无限欢愉。

    但杨沐和姜逢笙不一样,他们从一开始,就不一样。

    “爱情是什么?”林桦坐在钢琴旁边,“看看我们杨沐和姜逢笙同学,你就知道了。”

    同学会上,大家热闹地起哄:“为什么啊,他们怎么就能告诉我们爱情是什么?”

    沈沉把林桦拉到一边去:“你喝多了啊。”

    林桦亲了沈沉一口:“当然,看看咱俩也行。”

    此时杨沐和姜逢笙正坐在人群之外,不知道凑在一起聊着什么。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因为啊,因为他们已经领证了。”

    “啊??”在场的军部预备校高等校的同学们全部张大了嘴,万分吃惊。

    事实上,他们一直坚信着,杨沐和姜逢笙的分手,只是时间问题。因为姜逢笙根本就配不上杨沐。

    可林桦居然说他们已经领证了,这真心的令他们大吃一惊。两个人不过刚从军部预备校毕业,升学到预备校高等校,刚过二十二岁的毛头小子,居然就定下了终身?真的很让人震惊。

    说实话,杨沐那样的omega,长得漂亮,性格好,能力强,待人接物得当,名声也好听,在军部预备校高等校这样的地方,真的很抢手。每届新入生里,omega比例仅有十分之一,所以他是自入校起,就成了众人眼中的香饽饽。明恋暗恋他的人不在少数,他已然是这一届新入生里风头最盛的那一个。

    “真的假的,什么时候的事儿?”

    “前几天啊。”林桦回答。

    “我去,这消息要是散播出去了,不知道多少alpha要哭了。”

    “哎,听者伤心见者流泪。幸好我是beta。”

    “不过他结婚这么早,是真的没想到。”

    “是啊是啊。”

    “感觉有点草率和没有必要呢。”

    “就是说啊。”

    大家都没想到他会在现在就结婚,因为他完全没有必要年仅二十二就这么着急把自己托付出去。要知道,预备校高等校里,有多少alpha和beta是带着身份背景的。比如上星期在图书馆跟他约饭的那个alpha,家中有人是在行政局工作的。还有父母是司法省一省省长的,哥哥姐姐在各大预备校高就的,数不胜数。选哪儿个不比眼下这个强。所以大家怎么也想不明白。

    因为姜逢笙就是一个古人类,一个顶多活到四十就会死的古人类。何必把自己的人生托付给一个随时可能走的人呢?这不是浪费感情吗。

    “这是浪费感情吗?”林桦敲击着钢琴的黑白键,发出几声悦耳的音色。

    “哎呦,个人见解不同啦。”同学们也不好说什么,打着哈哈,走到一边去了。

    “我反正不会找一个古人类,以后他走了,我怎么活。”同学甲说。

    “我也不会,我犯不着啊,我要找什么样的没有。”同学乙附和着。

    “是啊,我也是。我还要找一个家境好的,不然以后我还要想着他的路,累人。”同学丙同样这么认为。

    众人七嘴八舌,说起了其他的事情,没有人再说杨沐和姜逢笙了。

    “不是,这是爱。”沈沉看着林桦说,“是真爱。”

    林桦把沈沉抱进怀里:“我们也去领证好不好。”

    沈沉捧着林桦的脸:“好。”

    众人等着看杨沐和姜逢笙离婚,等着看沈沉和林桦离婚,他们说爱不长久,说爱迟早变质。说二十二岁的承诺,比笑话还好笑。

    可直到四人毕了业,他们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看戏的人群都散尽了,他们还牵着彼此的手。

    长不长久,跟任何人都说不着。快不快乐,也不必向别人展示。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把爱情融入亲情也好,把爱情变成亲情也罢,爱情最重要的部分,从来都是爱和情。因爱生情,以情寄爱,水乳交融,相辅相成。

    世人常说,人可以同吃苦,不能共享福。但他们不知,姜逢笙从一开始心里就知道,杨沐跟着他就是吃苦,是吃一辈子的苦。他今生今世都不会再爱上别人。

    太阳升起落下,不知不觉新的生命在杨沐的小腹里悄然发芽。

    高等校也要上四年,杨沐第二年就怀孕了,那时他才二十三,在别人眼里他自己都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二十二就能结婚生子的当下时代,没人觉得生孩子有何不可。

    只是杨沐和姜逢笙,是从来不被看好的一对而已。

    可对于两个人来说,这个小生命的到来,是他们人生中,非常值得庆贺的喜事。

    “我希望是个女孩,女孩听话,好带,以后你少吃点苦。”

    “是什么都行,别是alpha,太皮了,受不了,我肯定会打他。”

    “说什么呢,alpha怎么不好了,alpha多好,像个小狗子一样,家里满地乱跑,多活泼。我喜欢。”

    “小狗子?我不喜欢,爬高上低的,弄得一身脏,天天跟着屁股后头收拾,烦都要烦死了。”

    “我收拾,你不喜欢你就坐沙发上看着,我到时候跟着他屁股后面收拾。”

    要是别人说这话,那可信度确实值得怀疑,但是姜逢笙说这话,杨沐是相信的,毕竟他怀孕的这几个月,大大小小的活儿姜逢笙全包了,还不停地对他说教,让他注意这个那个的,一件事儿能重复说三遍,特别的啰嗦。

    “那我也不要alpha,信息素太冲,闻着就烦。”

    “嘿,alpha挨着你什么事儿了?我的宝贝是什么我都喜欢。”姜逢笙把头贴在杨沐的肚子上,“别听你小爸的,你想当alpha当alpha,想当omega当omega,爸爸都喜欢。”

    姜逢笙贴着杨沐的肚子,但其实他心里想的是,是什么性别都好,但一定要有腺体。他希望这个孩子能陪杨沐久一点。

    整整十个月,姜逢笙耐心地给杨沐做饭,收拾家,受了气还不能吵架,只能跟林桦抱怨说:“omega真的太难伺候了。”说完立马警告林桦,“别跟沈沉说啊,万一他去告状,我就完了。”

    林桦对他翻白眼:“你可拉到吧,你照照镜子去,你满脸写着我要当爸爸了,偷着乐呢。”

    姜逢笙嘿嘿笑:“那可不,我的宝贝就要来到这个世上了,我就要做爸爸了。”

    外面的姜逢笙各种表情情绪都有,但回了家的姜逢笙只有一幅样子:“沐沐宝贝,今天好好吃晚饭了吗?”

    那就是爱杨沐的样子。

    杨沐看见他就来气,没办法,怀孕的人脾气都是大的,一点儿事儿就上火,正常。

    “又和谁鬼混去了?”

    “没有啊,去找林桦聊天儿了。”

    “哼,一身的酒味儿,出去!”杨沐推了他一把,关上了卧室的门。

    姜逢笙不知道杨沐为什么生气,他这几个月总是发莫名的火。大概是怀孕期间信息素激素水平不稳定。姜逢笙也是第一次做爸爸,不知道要怎么哄人。

    他听别人说,结婚后的alpha会释放信息素安慰omega,可是他可以给杨沐所有的爱,就是给不了他信息素。他是个没有腺体的古人类,这一点,怎么也无法改变。

    窗外的月亮格外的明亮,月圆如饼,姜逢笙靠在卧室门口,望着窗户外的天空发愣。

    直到他听不见里面的人翻身,觉得人应该是睡着了,才轻轻打开了门。

    姜逢笙慢慢地躺在杨沐身边,尽量不发出声音吵醒对方。

    杨沐的呼吸声缓慢而清浅。他最近睡得都不好。

    姜逢笙一边摸着他的肚子,一边想,宝贝,不论你是男是女,一定要有第三性征,替爸爸陪小爸久一点。

    “肚子疼。”杨沐轻轻地说。

    “你呀。”姜逢笙把人抱在怀里,“都是要做爸爸的人了,脾气这么大,以后孩子不亲你。”

    杨沐的头窝在他的肚腹里,被温暖的他手一下一下地安抚。

    “……”

    “睡吧,我在呢。”

    不知道过了过久,杨沐的呼吸逐渐平缓悠长,姜逢笙才叹了一口气。

    “要替爸爸多陪陪小爸啊。”

    把愿望说着谁听才能实现呢,姜逢笙摸着杨沐的头发,心里想着。

    “是个omega男孩。”医生把孩子放进了保温箱,“恭喜了。”

    姜逢笙望着保温箱里小小的孩子:“真好。”

    真好,太好了,他有腺体,真的太好了。

    是个omega也好,杨沐喜欢安静乖巧的,omega从小就听话,是爸爸的小棉袄。只要有腺体,只要能快乐地活着。就能替他陪他久一点。

    “初步检查结果,各项生命体征健康,如果一个月后的腺体检查也没有问题,就可以回家了。”医生把报告拿给姜逢笙和杨沐,两个刚做了爸爸的人十分高兴。

    一周后,杨沐终于能出院了。但孩子还在保温箱里,因为他还需要接受各种腺体检查,考虑到新生儿的腺体格外脆弱,这些检查必须等满月后才能做。

    人类说是进化了,却也全权受制于腺体。一个腺体缺陷的人,会有各种千奇百怪的症状。或是体弱多病,和古人类一样四十来岁就到头,或是不孕不育,老来无子。

    所以新生儿都是要在医院待满一个月,然后进行几项腺体检查,确保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才能出院。如果查出来了大的问题,要么从现在开始治疗,要么就是只能格外注意地活着,要么就是无法治疗,等待死神降临的那一天。

    打扫卫生的一个老阿姨给杨沐讲了这样一个事。

    四十来年前,要求新生儿必须住院的规定是没有的。她的第一个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各项检查没问题,她就直接带回家了。但一年后,孩子就没了。

    尸检报告说,这个孩子是先天的腺体残疾,无法产生信息素。也就是说这个腺体就是个摆设,腺体进化是失败的,而他自身比古人类还弱,一年便受不了这个乌七八糟的世界,断气了。

    后来这种例子频繁,才出了个腺体检查,新生儿必须接受腺体检查后才能离开医院。

    杨沐在家里养着,可他的心不在家,每天都想着念着保温箱里那个小小的肉球。

    吃饭的时候和姜逢笙说起名字的事情。

    “宝宝宝宝的叫,谁家的都是宝宝,必须有个独特的名字。”姜逢笙强调,“必须独特。”

    杨沐倒是没有觉得非要叫什么才行,他只是想给自己的宝贝起个名字而已。

    “那行吧。你觉得什么名字独特?”杨沐都想翻白眼,“你自己的名字怎么来得?”

    “我的?”姜逢笙笑了,“我爸叫姜天逸,我妈叫叶笙,姜天逸遇到叶笙,所以我叫姜逢笙。”

    姜逢笙说完突然灵光一闪:“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宝宝就叫姜艾慕。”

    杨沐看着他,他的眼睛里满是光和爱:“因为姜逢笙爱杨沐。”

    杨沐也笑了,是个好名字。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杨沐迫不及待地要去接孩子。

    “你慢着点,这三五分钟不至于。”姜逢笙给他穿外套,“外面凉,把衣服扣好。”

    孩子腺体很正常,所有检查都合格,是个健康的宝宝。

    杨沐高兴坏了。他抱着怀里的小肉球,一刻也不肯放下。

    “你这样不行,他在睡觉,你就让他睡,你要是抱着他睡,给他养出坏习惯了,以后没人抱了就哭,你怎么办。”姜逢笙心疼杨沐。

    “那我就一直抱着。”杨沐亲在姜艾慕的额头上,“艾慕是小爸的宝贝。小爸要一直抱着艾慕。”

    所以姜艾慕睁开眼睛的那一个瞬间,看到的就是金发的杨沐,像一个天使一样,拍着他,冲他笑。

    “艾慕,爸爸的艾慕宝贝。”杨沐抱着孩子,看他黑豆般的眼珠子转来转去,爱得不行。

    但孩子总归是孩子,哭是一定会哭的,但闹人到什么地步,因人而异。

    姜艾慕就是很闹人的那一种。半夜醒了会哭,吃了奶没人哄会哭,午睡被吵醒没睡够会哭,南瓜面面不甜也会哭,不知道一个孩子怎么会娇气到这个地步。

    “娇气包。”杨沐每次都这么说姜艾慕,然后抱着他哄。

    “你小时候什么样你不记得了啊。”姜逢笙冲杨沐挤眼睛,意思是你小时候就这么娇气的,这是遗传了你的。

    此时姜艾慕不过一岁多一点,因为歪歪扭扭地走路撞倒了桌子又在哭,像个可怜的小白兔。

    杨沐本来在找手机,就一个回头,人没看住,撞桌子上了。他赶紧放下手机去哄人:“艾慕,不哭不哭,小爸给艾慕揉揉。艾慕是不是撞疼了?”杨沐心疼地把人搂在怀里,“给小爸看看是不是青了。”

    杨沐剥开姜艾慕的小衣服,到没有撞青,多半是撞了一下吓到了。姜艾慕的胆子就是跟兔子一样小,有时候电视声音大了都要哭,哭着往杨沐怀里钻,要杨沐哄他。

    杨沐赶紧放下手机,跑到茶几前,把人搂在怀里:“艾慕哪里疼,给小爸说。”

    姜艾慕话都听不太明白,更别提让他说话了。

    小小一个人儿,嘴巴一瘪,小鼻子一抽一抽的,眼睛红得像兔子,谁人见了不心疼。

    杨沐抱着人哄:“不哭不哭,小爸打它。坏桌桌,把我们艾慕撞疼了,打它!”杨沐作势打桌子。

    姜艾慕搂着他的脖子,哭得一抽一抽的。

    也不知道哪里来得那么多眼泪,大抵孩子都是水做的。

    杨沐心疼孩子:“小爸给揉揉,揉揉艾慕就不疼了。艾慕宝贝不哭了好不好,眼睛都红了。”

    听见艾慕的哭声,姜逢笙端着做好的饭从厨房里出来:“艾慕不哭了,爸爸做了甜甜的南瓜面面,等下放凉了给艾慕吃好不好。”

    姜艾慕从杨沐的怀里探出头来,冲姜逢笙伸手:“抱。”他不太会说话,最会说的就是一个抱字。

    姜逢笙听见他说抱就没办法,只好放下手里的饭,走过来抱他:“来,爸爸抱。”

    他冲杨沐说:“你休息一会儿,等下我喂他。”

    杨沐看着还挂着金豆的姜艾慕:“没事,我来喂。你下课就去兼职了,回来又是做饭又是收拾的,累一天了。”

    两个才二十四岁的人,却像磨合了多年的齿轮一样,咬合地严丝合缝般,互相体谅,相濡以沫。

    “是不是又撞倒桌桌了?”姜逢笙给姜艾慕擦眼泪,“爸爸把桌子撤了,给艾慕铺个兔兔地毯好不好。”

    “我们艾慕不是最喜欢兔兔了吗,爸爸给艾慕铺个兔兔的地毯好不好?好不好?亲一个,好不好。”

    很快姜艾慕就不哭了,搂着姜逢笙的脖子说:“兔兔,兔兔。”

    “吃完饭爸爸就给艾慕铺。”

    哄孩子,姜逢笙好像生来就有这个才能。

    杨沐看着高兴起来的姜艾慕,心里算是松了一口气:“艾慕,咱们来吃爸爸做的南瓜面面好不好,可好吃了。”

    两个人坐在餐桌前,姜逢笙抱着姜艾慕,杨沐端着温温的南瓜泥。

    “艾慕,来,啊。”

    姜艾慕吃了一口进去,砸吧砸吧嘴,掉了一半在围兜上。

    “少弄点,他一口吃不了那么多。”姜逢笙用手捏走掉下来的南瓜,扔进自己嘴里。

    “好吃不好吃?我们艾慕怎么吃成了兔胡子。”姜逢笙一边给他擦嘴,一边笑,“爸爸的小兔胡子。”

    杨沐又弄了一些没刺的鱼肉给他:“艾慕吃点肉肉好不好,吃点肉肉就不疼了。”

    姜艾慕张大了嘴巴。

    “真棒。”

    杨沐把鱼肚子上的肉一点点剔下来,把刺去除干净,混着南瓜面面给姜艾慕喂下去。姜艾慕吃得满嘴都是黄色的南瓜。

    两个人都笑了。

    这一刻,杨沐终于明白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女人做了母亲,就爱吃鱼头了。

    不是杨沐吃不起鱼,只是他想把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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