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苦中作乐
“休息吧,一会再干。”
巴布说道,众人点头表示同意,排成一排,背靠煤矿,坐了下来。
巴布一用指甲将自己肉垫上的死皮一点点揪下来,保尔则在一旁使劲拧着自己的工作服,将里面的汗水拧出去。
诺克和东方玉则在揉着唐乐脑袋上的大包。
穆慕在一旁闭眼养神。
众人沉默不语。
唐乐比起疼,他更害怕无聊,环顾一下四周,这黑色的世界,好像没有多少好玩的东西,工作怎么可能会好玩,尤其是这种工作。
成年人彼此之间还可以聊聊女人,开开黄色玩笑消遣消遣,或者,骂骂政府,骂骂老板,嘲讽嘲讽资本家,然后继续干着苦哈哈的工作,每个月拿着固定的工资,过着固定的日子,作为电池,维持着这个矿场的运作,小心翼翼的偷懒,认认真真的摸鱼。
这群孩子他们也不懂这些,自然也就不存在讨论这些内容。
不过这时,唐乐在矿车的底下,轮子和轨道之间,看到了某种金属反射的光,这引起了他的兴趣,他直接爬过去,将那玩意扣了出来,是一把口琴,看样子应该是某个苦中作乐的前辈留下来的。
除此之外,他还在抠出了一张泛黄的纸。
“额”
东方玉一脸嫌弃的盯着那张纸。
“那玩意,万一是某个前辈拉完屎用完塞在那里的怎么办?”
唐乐一怔,将那团纸丢到地上,然后就将爪子往东方玉的毛上擦。
“我靠你干什么!”
东方玉从地上跳了起来,双手抓住唐乐的爪子,唐乐还一脸笑嘻嘻的样子往东方玉身上扑。
穆慕毫不嫌弃的捡起那张纸,将那张纸展开。
“似乎是,小说?”
当然穆慕看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只是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字猜测而已。
“小说?”
东方玉和唐乐也不再闹了,众人纷纷聚在穆慕身旁,看着那张纸上面的字。
“这好像是一首诗,确切说是诗的草稿。”
唐乐说道。
“那些密密麻麻的玩意是什么?”
“作者划掉的句子,这人写了挺多句话,基本都划掉了,只留下了一句话,生命无价,但我的生命,只值每小时二十元”
众人沉默,看样子这张纸的作者也和他们一样,是一个小矿工,因为只有童工才只能拿到这个数目的钱,巴布似乎感受到了某种侮辱,他直接抢过那张纸,将其撕的粉碎,众人也没有在意,随后众人再次背靠着煤矿,席地而坐。
“喂,小乐。”
巴布转过头,背对着唐乐说道。
“我们一辈子,只能这样活了吗?”
“感觉还好,我感觉做个劳动者还是挺光荣的,林姐姐说,用双手赚钱,不寒颤。”
“我知道,可是我还想有自己的生活。”
巴布叹了口气,将头靠在唐乐的肩膀的。
“我知道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可我也有梦想,我希望将来,可以去远方旅游,然后回到这里,将远方人的故事排成电影,将你们,我和我最重要的伙伴们的故事用摄像机记录下来,我特别喜欢唐望伦小说中的一句话,我希望我所热爱的人,将会在灿烂的光影中不朽,我知道,我吃不了电影这一行的饭,但是只能做一个业余的微电影制作人,我也很开心,可是我们每天,十二多个小时,在这黑色的世界呆着感觉”
巴布转过头,用额头蹭着唐乐身上的毛。
“疲乏,消耗了我的全部精力我已经没有心情没有时间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我怕我长大了后还是这样过活。”
“我们才只呆了一天而已,至于那么矫情吗?”
保尔轻拍了拍巴布的肩膀,他看到了唐乐手中的口琴。
“来点音乐吧,来首欢快的曲子,在船上的生活,至少我学会了苦中作乐,反正咋整都是一天,会吹吗?唐乐。”
唐乐摇了摇头,诺克则一把夺过那把口琴,吹了一首摇滚乐的口琴版。
众人跟着音乐的旋律轻哼。
巴布随着音乐的旋律点头,接着他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跟着旋律唱了起来。
“she is a killer queen ”
诺克用一种看知己的眼睛望着巴布,嘴角维扬,带着微笑,好似在说一句话,你是懂我的。
在绝妙音乐中,众人拿起各自的工具,继续开始工作,与音乐相伴,干活似乎没有那么枯燥。
一曲结束,诺克将口琴放到煤炭上,拿起铲子,跟唐乐一起铲煤。
众人工作了一会,又感到枯燥。
纷纷望向,诺克,期待诺克能再来一首。
“我只会那一首,不过我们可以唱歌,最好大家一起唱,也许就会忘掉疲劳。”
“好主意。”
唐乐给了诺克一个赞。
但是这几个人文化,语言都不一样,该唱些什么呢?
“也许,我们可以自编一首曲子,属于我们的歌。”
唐乐稍稍清了清嗓子,登上小煤坡,将铲子中的煤倒进了矿车中,接着他跳下媒坡,将铁锹插进煤堆中,将煤铲了起来,一边工作,一边唱了起来。
“一个普通的城市男孩,从小锦衣玉食,有着爱自己的爷爷,有着爱自己的妈妈,遇到了世界上最棒的姐姐,因为一次意外,闯入到这陌生的世界,遇到了一群可爱的伙伴。”
唐乐声音奶声奶气的,调子很随意,但是不难听,他唱罢,看向诺克
诺克心领神会的微微点了点头,他一边用铲子煤聚拢起来,一边唱道。
“一个农村的小子,自小有幻听的毛病,被人当做怪胎,他讨厌世界,讨厌一切,更讨厌他脚下的土地,直到远离故乡,他才留恋起故乡的泥土,在某个寒冬,他总算了解到了究竟是谁在他耳边说话。”
接着是保尔。
保尔微微眯起了眼睛,随后用充满磁性的男低音唱道,他一直都认为这么唱歌很酷。
“我曾有个可爱的叔叔,是头黑熊,自从妈妈死后,我便与他相依为命,他总给我他能给予我的最好的一切,最后他因为我偷面包而入狱,就好像评书中的冉阿让,甚至他的名字就叫,冉别祖霍夫,在他被发配船上当苦役犯时,我曾经溜出孤儿院,想去见他一面,结果被抓回去,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后来,我们被派出工作,一个被迫要到船上工作的孩子偷偷在楼梯间抹眼泪,我与他交换了工作,只为能遇上我的叔叔,在船上,船长就是王,无论我干的如何,总会莫名其妙的挨一段鞭子,但只要想到能见到叔叔,那么我所受到的苦都无所谓”
保尔手中的工作顿了顿,眼泪涌了上来,他用被煤染黑的爪子摸了一把眼泪,继续用鹤嘴锄砸着煤矿。
“可最后,却得到了,他葬身海底的消息,他死于圣保罗船难,那次船难,没有一个幸存者,死亡面前,众生平等,当我所在的金色鸢尾花号靠岸后,我瞧瞧溜走,走向人间,在路上,碰上了我的第一个伙伴,他是个雪豹。”
保尔看向巴布。
巴布本不想参与,但是他也不想扫了大家的兴,他稍微了想了一阵子,似乎想到了自己悲惨童年中那几件幸福的事情,他眼睛微必,微笑着。
“我的母亲是一个高尚的贵族,纵使家境贫寒,她仍旧热衷于乐善好施,去帮助那些更加悲惨无助的孩子,纵使那些孩子将她当成傻子,甚至她知道如此,但她仍旧那么做,我不懂,为什么,城市里的人,都不待见我的母亲,连同也鄙视我,我曾经问过她原因,但她也只是唉声叹气而已,她是个温柔的人,我爱着她的微笑,她热爱学习,即使已嫁作人妇,她会偷偷去学堂听课,她不会将她的理想强加在我身上,她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格伦尼亚大学,她说,梦想要自己努力去实现她对我只有三个要求,永不绝望,永不卑劣,以直报怨。”
巴布唱着唱着,无奈叹了口气,原本欢快的调子,也变得阴沉起来。
“我搞不懂,她为何始终留在父亲身边,不离不弃,他是个热衷于酗酒的混蛋,只会吹牛,只会去讲那些他认定的扭曲真理,只会,伤害妈妈我曾对母亲说,离开他,我养你,但她只是温柔的抱住我,我妈妈曾说,我父亲曾经是个亦正亦邪非常有人格魅力的存在,可我只感觉他是个十足的混蛋,跟他有着同样的耳朵和尾巴真是让人恶心,我曾经有个姐姐,她获得了我爸全部的爱,自从她死后,我爸仿佛也失去了爱的能力,城市里的人都同情他,却没有一个人同情同样失去爱女的母亲,我不理解,真的不理解,他们不曾见过在夜晚默默哭泣,只有我理解母亲,我厌恶身上流淌着父亲的血,厌恶父亲,父亲更厌恶我,因为我长的活脱脱就是我爷,而他曾经被爷爷赶出家门,他看我的眼神完美没有慈爱,永远嘲讽我,否定我的一切,他将对爷爷的仇恨全都报复到了我的身上。”
巴布目光一沉,放下手中的鹤嘴锄,轻轻揉着自己太阳穴,透过那黑白相间的绒毛,可以看到一道被烫伤的伤疤,不止头上,身上,腿上,胳膊上,基本都是,但是因为他是雪豹毛发本就厚,因此并不明显。
“母亲,在一个寒冷的夜,因为风寒而死,死前,她仍旧将我搂在怀中,告诉我一切都会好的,我不相信母亲已经死了,我始终守着她温暖的尸体,不让任何人靠近她,直到那个混蛋一耳光把我扇到一旁,我的头磕到了书柜,鲜血留了出来,而我昏死了过去,母亲被抢走了,后来,灵车从家门前经过,运着母亲的棺柩,带着母亲的遗骸,去往她永远的安息之所,父亲没有去参加母亲的葬礼,我也没有去,我静静站在父亲卧室的门前,听着里面的狂欢,听着他咕噜咕噜酗酒的声音,听着他对我母亲的辱骂,女巫,婊子,娼妇既然不爱,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要生下我我的母亲有一把小手枪,用于防身,我知道枪在哪,也会组装,我从那个被称之为家的房子里搜到所有的手枪零件,将那把手枪组装好,但却只找到一颗子弹,将那唯一的子弹上膛,真是可惜,要是有两颗就好了。”
巴布流着泪,看向众人,随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一颗杀掉他,另一颗用于自杀,我就可以永远解脱了,不过我不能死,我死了,就再也没有人会记住我的妈妈,记住最真实的妈妈,不是流言中的妈妈,死亡不是终结,遗忘才是。我只有活着,才能让妈妈存在我希望她永远存在我拿着手枪,一脚踹开房门,冲了进去,用枪抵住那个混蛋的腹部,只听砰!那家伙没死,只是跪在地上痛哭,那种混蛋竟然也会哭,去死吧!我抄起门栓,朝着那人的头砸了下去,他竟然双手抓住门栓,连同门栓和我一同举了起来,接着,他将我甩出门外,他说了句混蛋,拿起床下的猎枪,虽然,他长的比我更像人族,但此刻,他是一只野兽,他双目发红,就好像一只真的雪豹,他的脸上还留着泪,也许是因为那颗留在他腹部的子弹,他朝我冲了过来,我拔腿就跑,我跑出家门,跑到大街上,身后传来枪响,我没有回头,一直超前跑,那家伙没有追上来,而我也不打算回去,那个已经没有家人的地方,不能被称之为家,我藏到了一辆未知的马车上,离开了故乡,四处流浪,在每一个寒冷的夜,思念着妈妈,天堂是存在的吧?”
他看向自己的同伴,在他渴望肯定的目光的注视下,众人点了点头。
“只要妈妈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就好会有天使与上帝陪着她,他们会理解妈妈,与妈妈成为朋友。”
巴布握紧手中的鹤嘴锄,疯狂的敲击着煤块,让自己忙起来,忙到忘记一切。
“朋友。”
唐乐的耳朵耷拉了下来,放下铁锹,走到巴布身旁,攀上他的肩膀。
“没事,我很好,以前很好现在很好,以后会更好,我信任你们,才跟你们说这些,嘛,算了,感谢你们倾听我的过去,抱歉给你们添堵了!以后不会了!抱歉真的很抱歉!我错了!”
说罢,巴布抡圆了手中的鹤嘴锄,重重的砸在煤矿上,发出咚,咚,咚,的声响,伴随着煤块落在地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唐乐用铁锹,将这些煤块推到空矿车旁的煤堆上。
“或许,我们应该歌颂未来。”
毕竟这里除了唐乐以外,基本每个人的过去都是不堪且悲惨,未来,充满未知和不确定,因此才蕴含希望。
朝着心中的热爱努力奋斗。
仍旧是唐乐起头,他用脚打着拍子。
“我们一同前行,齐心协力,我们组成属于无产者乐团,我们不屑于讨好王侯贵胄,誓死歌颂伟大劳动人民!”
“这是一个好的梦想,那个乐团算我一个。”
巴布打了个响指。
“感觉,比拍电影,更让我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无产者乐团?为了因特耐什纳尔?”
保尔挑了挑眉。
“我喜欢,让我想起了我那个早死的父亲,留给我的金色五角星徽章,可惜那个徽章被叔叔扔掉了。”
“历史总是围绕王侯将相,平凡者都将被遗忘。”
东方玉用歌声回应着唐乐。
“但我们终究用歌声来来歌颂无数的平凡英雄,但何为英雄。”
“林姐姐说过,任何一个心怀理想,为信念奋斗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皆可被称之为英雄。”
唐乐将最后一点煤炭,铲到矿车中,诺克这时,又捡起了那条口琴,开始吹了起来,那是一段全新的旋律,来自自然,来自朋友,来自梦想,来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