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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东郊血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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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难以理解的,终将真相大白,当生命熄灭的时候,灰烬里剩下的却是真金,生命奔腾着,消融下去,降低着温度……但是,正是在那最后的闪烁中,包含着生命行程的全部经验。

    林诚继续着他的推理:

    12月22日晚上7点半左右,这个时候凶手应该出现了。要么,凶手早就来到了这个屋里,与男女主人打过照面,要么就是躲在屋外面的花园里。看到李渔来了,凶手弄出什么动静,惊动了李渔。

    而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已经在这别墅里,和所有的人都打过照面,肯定和里面的人熟识。

    李渔准备出门玩儿时,无意中看到了凶手,喊到奇怪,想要呼唤爸爸妈妈,这个时候见面,可能觉得意外,害怕暴露!

    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这个人的居住地不远,距离别墅很近,他对别墅构造了如指掌。

    第二种可能,凶手只想要偷点什么东西,无奈被发现就杀了李渔。

    第三种可能,李渔被凶手抓住要害,害怕惊慌,不知所措,没有反应过来就跟着走了。

    总之,李渔是被诓骗出来的,是自愿出来的,或者说两个人关系认识,如果说关系不好或者不是熟人,如果关系不好或者不是熟人,在这种月黑风高的情况下,又怎么会让一个三岁小孩儿出门呢?

    李渔一边往公路上走,一边开始吵闹,当时的情形虽然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次吵闹和后来发生的事肯定有直接关联!

    这个细节证实了从出门开始,李渔就开始吵闹,一直吵到景观公路,从66米的距离和滑板车行进的时间看,小孩儿哭闹声越来越大,直到凶手怒从心头起,快接近景观公路时,暴怒的凶手直接从背后锁住李渔脖子,用利器击打李渔的头部。从李渔头上的伤口形状来看,是飘逸型的,这种形状的伤口是在运动状态行成的。

    遭到袭击的李渔,欲弃滑板车而逃,无奈被凶手一手紧锁,一手狠狠击打,他拼命挣脱,凶手拼命追打。可怜李渔人小力气也小,穿个拖鞋,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很快不支倒地。这时凶手致命的一击,结果了李渔的性命。

    这个时候应该是七点左右,天是黑的,庭院中的景观灯刚好开启,蹿出的亮光,照亮了整个别墅,也为凶手继续作案照亮了路。凶手看看四周,静得出奇,再看看远处的景区,丝毫没有人声往这边来,无疑增加了凶手的胆量和侥幸心理。

    李渔已经死了,显然不是凶手一开始所预期的。这时凶手开始想到后果,别墅里人肯定知道是他干的,杀人的恐惧和快感使凶手显得亢奋异常,他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杀死所有的知情人以灭活口。

    凶手在景观公路与小树林之间来回走了两个来回,一次是推走滑板车,返回拿走落在地上的拖鞋。

    这时的凶手顺着灯光来到别墅,他没有凶器,于是就想找一件能够杀人的工具。

    可能他首先想到的是砸石头用的锤子,那个东西重4公斤,俗称82锤,现在许多工地上都在使用的那种锤子,成年人使用起来还真顺手。凶手知道锤子放在花房内,就用手去摸,才发现花房上了锁,锁上的血迹大概就是这样留下的。

    之后凶手借着灯光,转身找到一根杉树棒,粗细得当,只是长了些,于是凶手就在灯光下,双手握住木棒的两端,往石头上这么一磕,便断成了两截!庭院因那块景观石的痕迹就是这么留下的。

    无论是庭院小屋锁上面的血迹,还是院子中间一块石头上半截杉木棒,都是在场的我们已经注意到的细节,现在被林诚串了起来,于情于理。

    凶手提着较长的那截木棒,直奔别墅,也就是案发的中心现场。打破七个人的脑袋的凶器就是这根木棒,这根木棒原本是用来制作秋千椅的,又硬、又湿、又沉,是理想的杀人凶器。

    他手握木棒,一脚踹开大门,致使铁门上的锁舌弯成了将近90度!

    闯进门的凶手手起棒落,可怜坐在正屋的沙发上、手捧暖水宝的陈晨本能地用手中的暖水宝去挡,水带着瓶子腾空而起,只听得一声惨叫,陈晨倒地,水和瓶子洒向她的全身。我想,凶手进门时,应该是单手持棒,像棒球运动员那样挥动木棒、使棒,用起来比较自如,但力度不够大,这也是使得陈晨虽倒下了,却没有丧失逃跑的能力。

    而陈晨的这一声惨叫全屋子的人都应该是听到了。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她的丈夫汪洋,这时的汪洋正在中间的这间屋里,他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灯光下的凶手满脸是血,眼睛红红的像发疯的野兽。汪洋眼看大事不好,急转身进入厨房,操起一把菜刀,准备抵抗。

    可他岁数毕竟大了,反应也不够灵敏,结果刚出来就被迎头一击,随后闷声倒地,再也不能动弹一下。如此大的动静,肯定也惊动了所有人。这时,陈晨醒了过来,挣扎着向大门外跟跟跄跄跑去,可能有呼救,也可能只是求生时的本能反应。

    解决了汪洋的凶手追出来,追打至屋外,站立不稳的陈晨扑倒在柱子上,抱着柱子,被凶手从背后补上致命一击。

    此时,屋里还有五个人,左边屋里有一个,右边屋里有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这五个人其中有三个男人,如果联合起来,兴许还能抵挡一阵,至少可以使凶手受伤。

    可是,致命的错误出现了,三个男人要么被吓破了胆,要么出于明哲保身,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回避!

    左边房子里的人一开始是在中间屋里,不但听到而且看到了这一幕,他逃往陈晨的卧室并死在了里面,如果是平时他一般不会进入女人房间。

    这里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凶手来了之后,打死了中间屋子里的两个人,期间陈晨还跑到屋外去了,被凶手追出去,打死在柱子下。

    这个过程是需要时间的,屋里的人为什么不组织抵抗?

    恐怕是,他们对凶手有这样的判断,凶手是冲汪洋和陈晨来的,凶手只是与老板之间有恩怨,与他们是不相干的,他们认为冤有头债有主,因此才明哲保身!

    意料之外,凶手已经决定灭口!因此,中间屋内的工人逃入陈晨房间内,用肩膀顶住门,这一切当然被都凶手看到了,凶手追了进去,门是用脚踹开的,门上留有脚印。踹开门的同时,躲在门后的人随之倒地,凶手手起棒落,脑袋就开了花。

    现在只剩下右边房子里的人了,凶手很明白他在干什么,他要全部、干净、 彻底消灭这屋子里所有的人, 包括女人和小孩,决不能留下活口。

    这时,右边的屋里还有四个人,有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他们也是被吓破了胆,只是拼命地顶住房门,不知所措。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门顶上,实际上他们也是这样做的。撞门的力度和敲打声,使这几个人已经丧胆,破门只剩下时间问题了。

    凶手将门的下半部分撞出一个大洞,上面的木板掉了下来,砸在凶手的身上,那个小孩吴筏应该就是在破门的那一瞬间钻出来的。小孩从凶手身边跑过,凶手的木棒,落在了他的头上,小孩没来得及叫喊,就倒下了!

    看到门破了,里面的人全傻了,是否苦苦哀求凶手过,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但现场痕迹表明,有两人跪在地上缩成一团,一个钻进床底下。

    这时的受害人处于低位,凶手处于高位,木棒从上面劈头而下,三个人都是这么死的。那些溅到墙上的血迹和脑浆离地面都不到80厘米就解答了一些问题。

    人都杀掉了,可凶手并没有停下来。他捡起汪洋掉在地上的菜刀,又在每个死了的人的脖子上过了一遍。尸检显示,刀砍下去的力度很大,大到每个脖子都只砍一刀,便差点头身分离。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确保没有活口。

    凶手跟这些人并没有深仇大恨,干完这一切只是扫清了障碍,杀人不是目的,凶手的目的大概只是图财,他坚信这屋里有不少钱财,于是开始寻找他想象中的财富,从现场翻动的情况看,他找得很仔细,很有耐心,几乎所有的他认为能藏钱的地方,都翻动过。最终失望离去,否则有那么多的翻动。

    据走访熟识陈晨的人反应,她身上应该有现金3000多块,这些钱凶手肯定是拿到了,杀这么多人,钱却很少,凶手一定很沮丧。

    这时已经到了晚上8点多,凶手大概看到了公路上有汽车驶过。他却并不着急离开,因为此时凶手浑身上下、从头到脚沾满了血迹,并且已是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他必须等到自己平静下来,并且对浑身的血迹和血衣进行了清理掩饰。

    因此,要彻底清查现场到底丢失了什么东西,包括受害者衣物之类的东西,这样也有利于搞清楚凶手是穿什么衣服走的,换下了的衣服包括凶器则很可能扔进了河里,之后,他又在现场待了一会儿,确信人们都已经沉睡不起,这才离开现场,消失在黑夜之中!

    接下来,林诚又对犯罪动机进行了分析:

    他认为,东郊这个地方,交通和经济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大概是东郊为什么发展旅游业,建别墅的原因。发达的交通,为人们的流动提供了便利,一的经济也催生了鸡鸣狗盗之徒。正所谓“饥寒起盗心”。

    这些年,盛世赚了不少的钱,这在如此贫瘠的地区,是很扎眼的,说不定盛世的主人汪洋和陈晨无意中通过什么方式显露了那些财富,招致杀身之祸。凶手就是为了盛世的钱财而来。

    在作案之后,凶手对两个现场数间屋子,通通大面积地翻动。翻动的范围和力度足以暴露了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就是说嫌犯知道钱肯定是有的。只是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中心现场也就是2号现场陈晨的房间里,床上、床下都翻遍了,还细心的查看了枕头下、被褥下、垫子下些隐秘的地方。大家注意到没有,房间的天花板上吊着三个包袱,全被疑犯扯下来翻看一遍。由此可以看出,这间屋子是疑犯的寻找重点,因为他知道,女主人是管钱的!

    在这个现场,由于凶手没有找到大量的钱财,便转换第二个地方继续寻找。

    而他第二个寻找的现场,是李均和陈景渔的住所,从他翻动的情况看,对两人也是很熟悉的。按理说,李均夫妇是没什么钱的,但凶手是绝不想空手而归,仍然大面积翻动。直到他找不到钱,又再次在成年人的尸体上翻动,直到找到陈晨身上的3000多元才作罢!

    而之后,林诚又谈到了凶手犯案的动机。坚定的认为,凶手就是奔钱来!

    所以在现场表现得如此凶狠,像是仇杀,实际上从他之后翻取钱财的细致程度,和仇杀有很大不同,一般仇杀之后都会迅速逃之夭夭,不会如此翻动东西。

    也不像是盗窃杀人,盗窃无论成与不成,与之后连杀八人的结果相比是天壤之别!又不像是流窜抢劫杀人,流窜杀人者一般不会选择荒郊野外的这样一个地点去抢劫。因此,这是一起侵财和个人矛盾混合在一起的激情杀人案。

    最终,林诚认为凶手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熟悉环境。

    嫌犯熟悉这里的详细情况,熟悉周边的环境,对哪一个房间住什么人,放置什么样的东西都基本有数。

    并且对屋里都有一些什么人,每一个人的状况,了如指掌。可以想象一下,凶手杀了李均,还要一个人去对付七个人,其中只有两个是小孩儿,风险很大。

    不要说是拿着木棒,就算拿着枪,如果射击不准,都有被包围的危险,更何况这里是有着深厚的反抗传统的东郊,七个人,逼急了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随时都有可能被其余的人蜂拥而上,抱头的抱头,抱脚的抱脚,寡不敌众而失手。

    下手前应该是评估过双方的力量,对所有人的性情、能力、心态,有着全面、深刻的了解,凶手特别自信,有把握干掉屋里所有的人。

    7点半的现场,远离城镇人烟稀少,并且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

    如果是陌生人,或者是不怎么熟悉的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首先必须有一个踩点的过程,有踩点,就会有痕迹,有痕迹就会被人发现,小小的一个东郊。来了几个陌生人,还不全东郊的人都注意到了?

    如果不踩点,贸然来到这里,一定会不辨东西,晕头转向,怎么作案?作案后又怎么逃跑?况日这里还有一条黄狗,黑暗中,那狗一声叫就会令人毛骨悚然,陌生人是不会选择在这里、这个时段作案。宁静的东郊,如果不熟悉的人流窜而来,一声狗叫就可能会带来很大麻烦。

    第二,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现场没有任何遗留物,全程戴手套作案,习惯性的害怕电话。

    现场上的手机不但扔得远远的,并且还把手机和电池分开,把手机卡抠出来丢掉,现场有四个手机,全都做了拆卸处理,就地扔掉。说明凶手曾经吃过这方面亏,上过这方面当。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第三,熟人作案。

    从现场看,疑犯做了一个多余的动作。那八个被害人,除了公路上的李渔是死于多处伤外,其他的七个人全都是脑袋开花而当场死亡。然而,七个被害人的脖子上,又被狠狠地砍了一刀。这一个多余的动作暴露出凶手唯恐被害人不死,绝不留下任何活口!

    第四,凶手目标明确。心狠手毒、干脆果断、不计后果。应有前科,当是惯犯,同我们打过交道!

    以上就是林诚对凶手的刻画,可以说是丝丝入扣!让人觉得一环套一环,看上去没有什么漏洞!但他心里清楚,没有推理是完美的,在没有擒获真凶之前,这都只能是假设,而有些案件即使擒获了真凶,仍然会留下永远的谜团!

    推理尚需要最后的结果来印证,结果就是抓获凶手,那么到哪里去找凶手呢?也就是划定一个什么样的侦查范围,这个凶手应当是在什么范围内存在?

    “我考虑”,顾苏说,“这个凶手的存在范围应当是在李均的生活圈子、生意圈子、亲属圈子里面,这三个圈子不可偏废,要全面大规模排查!”

    “同时,凶手杀了八个人却一点伤没有受的可能性不大,同时要注意各个医院卫生所中受外伤的情况。发现后一定要控制住可疑受伤人员。方圆几十里的医院、小诊所、个体医疗户是调查的重点,不排除大一点的医院,对于因打斗、肉搏形成的外伤和以车祸的名义就诊的伤员,要逐个排查,对于任何人家,有包扎外伤的绷带、纱布等丢弃物,要逐个检查,提取生物检材。交警部门要对案发时间路过案发地附近的过往车辆,包括摩托车、小汽车、运货车、的士车等逐个登记、调查,从中找出可疑的人员或者目击者。”

    “我们要从具备作案条件的、符合三个圈子的人入手,列出重点人的年龄、职业、住址,逐步进行模排。侧写人员要通过现场痕迹物证来发现疑犯,对作案时穿的鞋子、戴的手套、脚印进行研判,刻画凶手形象!安兮,这点交给你。”

    顾苏还提出了如下工作要求:

    “第一点,广泛动员群众,要面向社会公布案情。什么叫广泛?边边角角的人都知道了。什么叫发动,能不愿意提供线索的人主动来向我们提供情况叫发动。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利用互联网,把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造成了多大危害,通过电视、广播、微博的通告公布出去,广而告之。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身上沾有血迹的或者受过伤、案发前与李均交往密切的、案发之后行为异常的、符合李均三个圈子的人员!”

    “第二点,深人开展调查研究,看看谁知道盛世的经济情况,看看谁在案发前后特殊时间段,到过现场和现场附近。还要充分发挥警犬作用,利用警犬追踪,找到嫌疑人可能的逃跑路线!因为这么大面积的血,是最好的嗅源,都是可以鉴别利用!”

    “第三点,立即将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送检,做出甄别!”

    林诚讲完,已经过了下午17点。

    但案情分析会并没有结束,大家仍在继续讨论,交流分析。

    会议一直开到凌晨三点,我们一天一夜没进一口水一口粮食,省市两级的领导与专家这才坐车来到东郊住下,他们明白,明天仍然是非常艰苦的一天!

    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林诚就问大家昨晚的推理还有什么纰漏没有?大家都说讲得好,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推断合理、丝丝人扣,滥美之词毫不吝惜。

    说实话,这些好听的话,林诚也不是不喜欢听,但是这时他更需要听些不同的意见,来补充、完善自己的判断。

    现场有没有吃透,有没有落下什么重要的物证,作案过程的推断有没有纰漏?关于作案人数的判断,有没有同伙?有没有人接应?有与没有,对案件的性质有影响”

    有不同意见者传,作案手法相同的情况很多,相同的作案手法主要是从监狱学的。在监狱,服刑人员会交流作案经验,所以为什么我们看到,一个人坐几年牢回来,不是变好了,反而变本加厉了。

    吃完早饭后,林诚和各级领导将我们召集起来,说道:“案子很大,多话不说,现在安兮给疑犯画像,请大家记住我们要找的人。”

    第一条,李均今年32岁,疑犯是李均的朋友,年纪不会低于26岁,也不会大于42岁,太小了,做不出来,太大了,顾虑羁绊太多,也不会有如此血性,更不会冒如此大的风险,30岁左右年纪,嫌疑最大。

    第二条,根据现场勘查和足迹判定,身高在165米到172米之间,1米68左右可能性最大。

    第三条,家里境况十分一般,没有稳定、正当的收人来源,手头拮据,缺钱。

    第四条,本地人,这个本地的概念是一个地域概念而不是区划概念。针对东郊包括三县五镇的本地人,对别墅的环境很熟悉,对别墅群周边很了解。

    第五条,从事体力劳动,没有正当职业,身体强壮,尤其是臂力强大。

    第六条,脾气暴躁,心狠手毒,有犯罪前科,受过处罚,坐过牢。

    第七条,脚长38码到40码之间,现场穿38码鞋子。

    第八条,与盛世有比较密切的接触和联系,案发前到过现场。没有遗留的痕迹?

    第八条,与别墅有比较密切的接触和联系,案发前到过现场。

    凡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就是重点人员,都要查个水落石出。现在什么位置,住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职业,案发前24小时的活动情况。都要搞清楚在摸排的过程中,不能搞“听说”“也许”、“可能”,不能是“打听打听”,不能搞相互证明,要面对面,要见人算数。大家都说明白了!

    从他们走出屋子开始,一张大网已经在东郊撒开了!

    之后,林诚要求安西在网络上发出悬赏通告,总金额10万元。同时要求将悬赏通告发送到东郊的周边县市,力求达到全覆盖。

    东郊发出的悬赏通告为:

    通告

    2xxx年12月22号晚,东郊别墅群内发生一起凶杀案,包括盛世老板在内的八个人遇害,望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凡是提供对破案有直接作用的重大线索,或者直接将嫌疑人信息提供给警方,则重奖人民币十万元。特此通告。

    而之后,专案组核心成员我、安西、顾苏、舅舅围坐在林城周围,他们现在要听一听胡晓青对案件受害人李均和汪洋相关信息的收集情况。

    安西已经做好了功课,她从昨天就在收集李均和汪洋的材料。因为在死者中,只有他们两个人是跟外面联系最多的,其他的几个人都是老人、小孩和女人,都不怎么跟外界有联系。

    李均老家在离东郊20公里的农村,很小就出来打工,去过北京、天津、广东,每一个地方干的时间都不长,前些年在蓉城打工,都是给人家打零工。会开车,没有别的手艺。这两年一直在盛世上开车,主要今年33岁,小学文化、没有犯罪记录。

    李均的妻子叫陈景渔,也是镇上人,她跟汪老板有亲戚关系,两人结婚十几年,生有一子,今年才3岁,平常,吴小发夫妇在别墅住宿,男的开车,女的做饭,他这个人很复杂,面上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实人,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但是他从小做的事情看,并不像他平常给人的印象那样实在。通过我们这次调查,发现他话虽然不多却鬼点子多,面貌老实但人并不老实。昨天有群众反映,前些年李均在蓉城打工,手脚是不大老实的。

    而且,昨天侦察员找到了受害人汪洋的儿子。他说了一件事,可能跟昨天的事情有联系。

    就在今年的11月10日,盛世发生一起盗窃案,老板汪洋的15000元钱被盗,汪洋的儿子说,他当时就怀疑是李均干的,现在看来这个怀疑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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