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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大梁都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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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顷碧空如洗, 点缀着缕缕洁白云朵,时值晚春与初夏交接,天气既不至于过冷也不至于过热, 郊外原野盛开的花树尚未凋谢, 正适宜出门踏青。

    然而在这京城一年中难见的好时节中,坐落于城门十里外的长亭却萧条了许多,远不如往年热闹。

    长亭不仅是京城人士洒泪送别远行的亲朋好友的最后一站,赴京的旅客同样喜欢在这里歇歇脚后再入京, 无论是送别还是歇脚,顺道吃点喝点都是正常的。

    几个简陋的摊子支应在附近, 它们设在离官道仍有一定距离的位置。官道平整是平整,可惜全是黄土路, 在上面稍微走会儿衣衫就要沾到尘土, 刮风下雨的时候更是没法看。如此安排摊子, 既保证过路的人能一眼瞧见,又不至于让客人落座后吃一嘴巴的沙子。

    两位满面风霜,一瞧便是赶了长路的中年男子在其中一个打理得比较干净的食摊前坐下。

    “老板, 上壶大叶子茶, 要沏得浓浓的, 再上一盘馒头。“

    “来嘞, 您两位稍等会儿,马上就好!”摊主笑眯眯地说,拿出一块手巾, 在桌子上胡乱抹了两下。眼看要过晌午了,他还没开几回张,预备的东西剩了大半,茶水还好说, 天气转暖后,吃食却放不了太久,因而尽管面前这两位客人点的全是垫肚子的东西,卖不出什么价钱,他仍旧态度热情地招待。

    两位旅客不是头一回到来京城,打量一圈周围坐得稀稀拉拉的摊位,以及不远处空无一人的长亭,很快觉出不对。

    其中一个试探着发问:“老板,是出了什么事吗?怎么到饭点了才这么几个人。”

    摊主正从蒸笼里端出白蓬蓬的大馒头:“可不是出了大事,京里就差没翻过天去了!两位客官,幸亏您二位今儿个走到这,再早两天的话连城门都进不去,只得去周边村落投宿。”

    两人对视一眼:“我们在蓟城过夜的时候是看着这边的天色不对——到底怎么了?”

    “哎,这还得从先帝爷去了的那天夜里说起……”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是在史书中反复上演不觉得有什么,但只要在现实中真正经历一次便足以吓得人肝胆俱裂的故事。

    皇帝驾崩,如同在滚烫的油锅里投下一瓢冷水,引发剧烈的反应。譬如说有皇子趁乱起兵,很快掌握几处城门的守卫力量,阻隔京城内外交通。另一头,皇子的生母,执掌六宫事务的贵妃娘娘趁国丧的机会将诸多入宫的家眷骗到一处关起来,以胁迫文武百官,至于说想要浑水摸鱼,更是数不清了。

    是夜,京中大乱,映红半边天空。

    多方势力作用下,大半个朝廷卷入其中,渐渐的,官员们陆续倒向了贵妃一派,结果最后偏是各方均处于劣势的储君一派绝地翻盘……

    一场谋逆虽说尚未发展到诏令各地兵马进京勤王的要命阶段,新君便平定了阴谋,勉强保住大梁最后的颜面,但之后一场大清洗是免不了的。朝廷元气大伤,不知多久才能缓过气来,这还不算上层动乱后引发的连锁反应

    摊主平时住在京外的村子里,并未亲眼见证这场骚乱,搜罗到的全是二手消息,真假不知,也正因为这样,他眼下才能用兴致勃勃的语调说起那一晚种种噩梦般的细节。

    “那血流的啊,听说朱雀大街的地砖全染红了,后来有兵士泼水,冲了一天愣是没能冲干净……郑王爷事败后带领全家老小在王府上了吊……”

    京城解除封锁未久,仍处于半戒严的状态,消息还没完全传到外头,两位赶路的行人听得一愣一愣,不时拍下大腿,或者“哎”、“啊”地叫唤着,给摊主做出极为捧场的反应。

    摊主越说越高兴,旋即端了一小碟腌菜放到两人桌子上:“自家做的,尝尝吧,不要钱。两位客官,你们现在去京城可得小心着,玄衣卫满街抓人填大牢……我四舅姥爷三姑娘夫家外甥的姐夫在京里衙门当差,听他说,过阵子刽子手都要不够用了,要招新人呢!”

    “老板,再给我加一盘酱肉,要瘦肉多点的。”坐在旁边闷头吃饭的另一位食客忽地举起手,打断这场热火朝天的谈话。

    “哎,好嘞。”摊主用搭在肩头的布巾擦了擦汗,从桌下取出一块提前分割好的肘子肉,用锋利的小刀将它切成薄片。

    他一边干活,一边分出心思关注自己这位大肚食客。老天爷诶,这人可真能吃!刚啃完一只三斤重的烧鸡加一碟螺丝烧饼——看看这干净的盘子,一点肉末没剩下,现在还有肚子吃酱肉?算了,能吃是福,反正人家给钱,管她会不会撑破肚子呢。

    想到这,摊主开心了,两只眯缝眼笑成弯月牙:“客官,有新蒸好的卷饼和早上才摘下来的小黄瓜,嫩得很!这两样搭着酱肉吃正好,您要不要来点?”

    “全要,蒸饼我要两碟子。”于元沅答道,随身空间难得恢复正常,能存放东西了,正好多往里面存点粮。

    当然,她还得在外面拎着的的包裹里头放点吃的,鬼知道随身空间什么时候又不能用了。

    想到接下来又要过上餐风宿露的苦日子,于元沅悲从中来。

    她原本计划离开前去京里的酒楼吃几顿好的,偏又遇上戒严。在云居寺被迫吃素小半年,于元沅肚子里一点油水不剩,看树上肥嘟嘟的麻雀眼睛里能冒出狼一般的绿光,索性在京外的村镇里待了几天,一边打牙祭,一边打听消息。

    “老板,你刚才说京城有一半被烧了,那宫里怎么样了?”于元沅挟了一筷子酱肉放到软乎乎的蒸饼上,随口问道。

    周围就这么几个人,摊主仍旧下意识压低声音:“……宫里怎么会没事,先皇不是还没下葬吗,这老子才咽气,就看见儿子们在自己棺材前头快把脑子打出来了,能高兴吗?青天白日地,愣是一连降下好几道神雷,把当兵的给劈死一大片,据说郑王爷这才败的。”

    另外两位旅客提出质疑:“您怎么确定是先皇降下来的雷,说不定是太子招来的。”

    “我跟您说,正是因为人已经登天了,才能降这神雷,因为雷最先就是从先皇的寝宫劈起来的!把周围的宫殿全点着了,火越烧越大,禁卫军根本救不了,还连累了御街上的房子,多少官老爷住那边,上好的宅子,啧啧,这下全没了,偏巧那晚夜风又大,烧得跟什么似的,半座城遭了殃……”

    邻近的馄饨摊主是一位五六十岁的老者,他守在自己那口大锅边,不阴不阳地“哼”了一声:“悠着点吧,别满口胡沁,小心给自己招祸。”

    摊主讪讪地笑了下,他确实有点说秃噜嘴了,皇宫+雷击+起火这一王炸组合,容易让人想起有关梁太祖起兵那出耳熟能详的戏文。

    平民百姓没读过书,没学过史,没途径知晓前朝末期朝廷的种种腐败之处,光记得类似天火降临之类的奇事了。

    摊主缩缩脖子,强行转了话题,讲起:“……京外有一座大寺,叫云住寺,前后脚也出了岔子,有妖怪趁夜闯入寺里,想要盗取寺里珍藏的宝物,嘿,那妖怪长着一张青面獠牙脸,头发是蓝的,背上三对翅膀是红的,一飞就腾起好几道黑烟,人闻见就要昏个三天三夜……”

    “……这妖怪妖怪都打上门来了,寺里的师父们个个有法力,哪能容忍它在自己地盘作乱,在方丈的带领下结成九九八十一的罗汉大阵,那一战可谓是天昏地暗……妖怪最后被大师们镇压在后山……说我夸张?不是蒙你们,那晚有好多香客在寺里,全瞧见啦!”

    “咳咳!”于元沅差点没把自己呛死了。

    等她恢复过来,另外两位食客已经打开了话匣子,分享起路上听到的各种新闻。

    “那红莲教的人愈发猖狂,我家远房亲戚,孩子生了病不带过去看大夫,花银子找教里的符师请符水,孩子原本身子骨挺壮实的,不过是小伤寒,吃两剂药就能好,拖着拖着人愣是没了……”

    “唉,叛军把持了好几处要紧的州府,老孙我常走的几条线都不敢去了,挑小路走吧,那山上的大王们又像是春笋似的,一茬割完又有一茬,还不如跟叛军打交道呢。”

    不知不觉的,无论是讲着的人还是听着的人,心里都有点发毛,怎么说的全是坏消息呢,这世道,愈发不太平了!

    “老板,结账,再给我包上一只烧鸡和一盘蒸饼。”于元沅终于吃饱喝足,且往随身空间放够了存粮,甩下一小角碎银子就要走。

    有别的旅客瞧见这一幕,劝说道:“姑娘,最近官道上面也不很太平,剪径的强人越来越多,最好跟人结伴上路,不如再等等,看能不能凑一拨人。”

    “我会些腿脚功夫,不太担心这个。”于元沅拍了拍腰间用黑布裹住的刀鞘,“不过多谢老哥的提醒,不知哪些地方盗匪最多呢?”

    对方的视线短暂地停留在于元沅的腰刀上又移开,没有任何异常的反应:“要绕着苍山蒙山附近走,那里出了好几个山寨……”

    于元沅在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乌金打造的刀鞘比较显眼,她便用黑布缠起来了,但即便如此,鸣鸿刀这一等级的神兵利器也不该被如此忽视,只能说鸣鸿刀现在在一般人眼里真跟普通的柴刀没有两样。

    在云住寺蹉跎了这么多天,她还是有收获的,除了如愿得到鸣鸿刀,另一个好处是外人瞧见她的时候不会再觉得是一尊行走的煞神,减少许多不必要的关注,从这一方面来说,于元沅应该感谢弘光。

    打听完毕,于元沅向好心的旅客道完谢就离开,胳膊上挎着一个青花布包袱,包裹里装着的除了金银铜板、新打包的吃食,还有另外几样东西。

    杀猪刀可以顺利地收入手腕新月形状的印记里,不必占据包裹有限的地方,于屠打造的第二把佩刀由于气息与身为屠夫的于元沅一脉相传,同样能顺利地收入皮肉之下,从而躲过外人的搜索,否则在云住寺的时候,于元沅没办法瞒过弘光的一双锐眼,将这把救命武器藏得严严实实的。

    然而鸣鸿刀和于屠的第一把佩刀由于受损过重,却不能这么干。若是随身空间一切正常,搁进去就是了,但谁叫她与劳动者乐园失去联系后,随身空间就变得像是一个有二十年历史的老电视,不灵光的时候远比灵光的时间长。

    于元沅担心到了需要用的时候拿不出来东西,只好把鸣鸿刀拴在腰带上,另一把刀与趁着空间难得能正常使用的时候取出的拍卖手册等重要物品一起收在包袱里。

    …………

    经历几场春雨浇灌,道旁丛生的杂草蹿到人胸口的高度,山路并不好走,于元沅拿鸣鸿刀刀鞘当探路的拐杖拨开草丛,有野兔子在草丛间跑来跑去,又冷不丁冒出来一条蛇,追着兔子爬。

    一片生机勃勃中,于元沅忽地回过身,在半山眺望远方,那座巍峨而雄伟的四方城池。

    蔚蓝天际之下,厚重的城墙一如往昔,坚定地守护着一国之都的门户,丝毫看不出前些日子内里发生过一场差点毁灭全城的人祸。

    于元沅冲着京城摆了摆手:“再见啦。”

    下一次回归时,她会带着焕然一新的鸣鸿刀。

    没错,于元沅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即是重铸鸣鸿刀。据于屠鬼魂所说,巅峰状态的鸣鸿刀重铸后可以一刀斩断承天阁的禁制,到时候她就能知道劳动者乐园消失的秘密,找到返回自己世界的方法。

    一个存在于两百年前,最终毁于雷击的建筑还能剩下什么禁制,于元沅怀疑对方藏着许多事情没有说,但重铸鸣鸿刀是眼下她唯一明确的努力方向。

    鸣鸿刀刀形犹在,刀魂已失,想要让其恢复原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耗费诸多岁月和精力。

    于氏先祖铸刀时弄出来个所谓血祭仪式,并非单拿人命填进去就可以的,传到于屠这一代,于家关于仪式方面的知识缺失了许多,因而于屠在牺牲了一大家子人后铸就的仿品依旧不尽如人意。

    于屠本人都不知道血祭仪式的正版是什么样的,于元沅这位半吊子传人更是一窍不通。

    “哎,跟它一比,杀猪刀算是够好养活的,给血给肉吃就行,从来不挑嘴……”

    于元沅手头没有任何血祭仪式相关的资料,需不断摸索,于屠鬼魂因而建议她试试走第二条路。

    当年于氏先祖在玄铁镇附近的山谷中布下大阵,献祭了诸多人命后,鸣鸿刀的精魄仅是初步凝结成型,后来在辗转天下征战四方的途中方才渐渐稳固下来。

    所以于屠建议的另一条路就是,成为一方势力中的主导者,颠覆大梁统治,完成改朝换代的壮举,以一整个王朝为祭品,鸣鸿刀自能恢复如初。

    “呵呵,听上去是比找什么血祭仪式的资料容易多了呢。”

    “哈哈,又有肥羊送上门来了!”

    两个人影忽然从路边草丛蹿出,,一个壮得像头熊一个瘦得赛竹竿,相同的是他们眼中的贪婪目光。

    金属密度大,明眼人一看包裹压在衣服上的褶皱就知道于元沅的行李分量不轻,而在古代社会,哪怕是破铜烂铁也是能卖出价钱的。

    等待对象又一次主动送上门,于元沅嘴角的皮笑肉不笑转化为真心实意的笑容。

    她专挑着好心行商警告过的地方走。夜路走多了,如愿撞到鬼,这鬼还是拔出萝卜带着泥,一串又一串的。

    于元沅高兴坏了,终于有合适的喂刀食材了!

    这年头,谋财基本跟害命挂钩,荒郊野外,杀一个人就杀了,除了苍天大地和同伙,不会有一丝风声泄露,但如果只是抢人钱而不灭口,当官的看你这个匪人不敢杀人便柿子专挑软的捏,很愿意派人来剿这样的匪。

    所以于元沅碰到只谋财的盗匪,一般会放一马,到了后来,由于这种类型过于稀少,她都有点想送银子给他们花了。哎,她成为职业者后三观真是一路滑坡……

    但是对于既谋财又要谋命的——

    雪亮的刀锋折射着日光,八尺大汉高举屠刀,对准女子纤弱的脖颈。

    “当心!”紧跟在他身后的瘦高个的语气突然变得紧张,下一秒,只见大汉保持着原来的砍人姿势,然而脖子上顶着的脑袋不见了。

    于元沅轻盈地一转身,完美躲过脖颈飞出的鲜血,顺势用杀猪刀的刀身接住无头的尸体。对付这种渣滓,根本没必要动用领域的力量。

    同伴一招没出就丢了小命,瘦高个知道这是遇上了高手,本该立即转身逃跑,但是两条腿不知为何软得跟面条一样。

    见鬼的,这女煞神究竟从什么地方取出这么大一把刀,她那个小包袱放得下?

    “啊啊啊妖怪啊!”瘦高个的眼睛忽地瞪得溜圆,随即发出惊天惨叫。

    他眼睁睁地看着同伴高大强壮的身躯在接触到那把大砍刀后急速萎缩——这绝不是正常人办到的!

    喂完杀猪刀,于元沅一步迈出,“啪啪”两巴掌扇醒吓昏过去的瘦高个:“喂,不想死的话就带我去你们山寨。”

    一路上,瘦高个企图用被于元沅打掉好几颗牙,因而说话漏风的嘴巴求饶:“好汉,怪我没长眼睛,请您看在我还有一家人要养活的份上,饶我一条小命,之前我没做过类似的勾当,今天是为了交投名状才下山抢人,这才是第一单……”

    于元沅忍不住笑了。她的眼力不敢说好,但若是连眼前家伙一身的戾气看不出来,不如瞎了算了。

    “是吗,我手里的刀能辨别话语真伪,想不想试试?”

    “不不不饶——”发声的部位被砍个稀巴烂,尖叫声戛然而止。

    山寨大门近在咫尺,望风的匪徒听到他们这边的动静,招呼人手向他们这边奔来。

    于元沅持刀静待。

    …………

    令周边县府闻风丧胆的狂风寨转眼间成为过去。

    匪徒们平日集会狂欢的大厅,于元沅接手了大当家的宝座,她的左右手是两排交椅,本来是给寨子里其他当家及小头目们留的,眼下上面坐着的却是二十来位年轻女性。

    大马金刀坐在铺着整张虎皮褥子的交椅上,往下不住滴血的大砍刀横于膝前,这副模样并不比交椅的前任主人和善多少,但是底下的女子看于元沅的目光里只有感激,因而当于元沅让她们讲一讲进入山寨后的悲惨境遇时,少有人推脱的。

    “呜呜,当初说是家里送够钱就放我们夫妻回去,我娘家和夫家散尽了家财,那群贼子见再榨不出油水,就把我夫君丢给野狼,把我留下来肆意淫|辱——呜呜……”

    另一人狠狠地说:“山寨的二当家最爱用人的心肝熬汤来解酒,而且必须要在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剖出来,说这样才新鲜爽脆,奴家那才三岁的儿子被他挑了去,我可怜的孩子啊……”

    于元沅拍了拍手,吸引这些越说越伤心,越说越绝望的女子的注意:“各位姐妹,你们想不想为自己和家人复仇?”

    半天有人怯怯地发问:“恩公,您是什么意思?”

    “那群歹徒被我使了手段,关在后头院子里,现在他们连根手指都动不了,你们尽可以放手去做。”

    又是一阵静默。

    “可,可我之前连鸡都没杀过。”诉苦是诉苦,那些煎熬的岁月中,她们日夜期盼有义士救她们脱离苦海,如果能再帮她们报个仇就更好了,但如果是说是自己动手——

    于元沅从虎皮椅上站起来,笑着道:“动不了手也无妨,库房里的东西我不要,你们拿些轻巧贵重的东西当盘缠,回家乡好好过日子吧。”

    “哼,你不想为你夫君报仇,我要为我儿子报仇,我倒要让他也尝尝心肝被活活挖出来是什么滋味!”有熊熊火焰在双眸中燃烧,“恩公,我想为我儿子讨回公道!”

    一个人说的时候是悲,境遇相同的可怜人一起诉苦,这“悲”中不免带了点“愤”。于元沅要做的,就是给这一点火苗加加风。

    于元沅走到第一位响应的绿衣女子身旁,往她手里塞了一把从山匪窝里收缴的匕首,揽着她的肩膀走了几步,再推一把,轻声道:“这个正适合你用,不容易伤到手。”

    绿衣女子僵硬地捂住匕首,貌似坚定实则同手同脚地走向后院。

    说着容易,做起来总是难的。方才附和她的人不少,眼下却无人跟上,个个面露迟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但当利刃扎入皮肉的“噗噗”声清晰传来,证明绿衣女子动了手,她们终究是坐不住了。

    于元沅背着手,将捅出第一下的“无名氏的杀猪刀”强行收回,微笑着问剩余寥寥几位:“你们不跟上吗?”

    人是有从众心理的,最终,大厅里只剩下于元沅一个人。

    领域之内,一切尽在她的掌握中。

    血腥味逐渐浓厚起来,于元沅坐回虎皮交椅,耳中满是后院传来的各种恨意满满的怒斥。

    有人将一颗眼球挑在短刃刀尖,对着已经没了鼻子耳朵的男人恨恨道:“想死,没那么便宜!”

    也有人用长剑反复捅着某位山匪心脏处,把那块活生生戳成肉泥,口中喃喃自语:“爹爹娘亲,女儿为你们报仇了!

    腰间的鸣鸿刀发出愉悦的轻鸣,难得给出一次反应。于元沅神色复杂地盯着缠满黑布的鸣鸿刀,说好的镇国宝刀,居然喜欢看人挑唆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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